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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五十六
李焘 Li Dao
起讫时间起神宗熙宁七年九月尽其月
卷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六
帝号宋神宗
年号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文
九月丙申朔,遣官谢雨,命守臣谢岳渎。
诏司农寺籍所兴水利,自今朝廷遣使,即委以体访,其不实不当者案验以闻。用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请也。
赐右班殿直、同管勾修内司杨琰度牒三十,永不磨勘。琰本杭州木工,有巧思,宋用臣所领营造,琰必预其事,故得出入禁中。尝命修感慈塔,既成,自言贷修塔官司钱九千余贯以集事,乞纳出身宣札,求赐空名敕告以偿之。上令琰以支费历赴中书及旧掌修塔库、供备库副使黎永德保明所贷数以闻,故赐之。其后,琰用营造劳迁官未尝止也。朱史签贴云:杨琰何尝出入禁中,此言诬罔。己未,朝旨下逐官取会,并无照据,合删。又删「琰后用营造迁官未尝止」,却增「上于用人,虽微者必尽其所长,赐予纤悉,各当其分,不容侥幸如此。」新史悉依旧本,今从之。
丁酉,上谓辅臣曰:「昔汤至纣六百余年,民之戴商亦已久矣,同力度德,同德度义,武王以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而破纣如林之觽,其用兵行师,非有法制不能至此。」冯京曰:「纣虽有觽七十万,然天下之民,苦纣之虐政,归文、武之仁德,盖在德不在觽也。」
诏知成都府自今举文臣知戎州。
又诏河北西路转运司体量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通判、知县,如不能安辑人民复业,并选所部官权代,仍速赈济;内义勇、保甲、保丁正名,更优以贷给。时上闻河北流民日过京师不绝,虽已谕澶州等处约回力及之人,令迁入城郭安泊,虑州县不能晓谕,即转徙未已,故有是命。约回力及人户,见庚子日,当在此丁酉日前。
知桂州刘彝乞募人耕旷土,中书户房言:「开封府界方召人开种稻田,及新置沅州,有屯田之法,与广西事体相类。欲各录其事付彝,令更参详立法以闻。」从之。四月十九日置沅州,所称屯田法未见。本志亦云:章惇初筑沅州,亦为屯田务。又元丰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罢沅州屯田务。
上批:「京师诸军阙马妨教阅,可令熙河路买马司,如买可配军马及三百匹,即遣官部送。」
戊戌,上以连日阴雨,喜谕辅臣曰:「朕宫中令人掘地及一尺五寸,土犹滋润,如此必可耕耨。」韩绛等言:「陛下悯忧元元,祷祠备至,精诚上达,旋获感通。臣等比预太一斋祠,窃观执事者逾旬未尝解带,可见圣意虔恭,左右之臣,亦不敢少怠也。」又谕及河北边备:「欲料简重兵于大名、高阳、真定等处顾不难,但统御者未见其人。昔曹公尝料袁绍兵多,适足为禽,卿等当深思之。」
知太原府、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刘庠为礼部郎中,再任。庠寻以母丧去。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诸州军及川峡四路铁钱界罪人当配广南者,除情理凶恶州军,余并配沅州,候及五百人止。」诏沅州厢军五百人内,招本城三百人,以宣节为额;牢城二百人,许刺配诸处罪人,候足停配。
诏河北、京西、淮南、永兴、秦凤等路转运使:「比时雨屡降,可督当职官劝民趋耕。其灾伤农民,如因官私欠负及簿书有拘系者,并权放就农,候布种毕施行。」
岷州言已立解额,乞赐国子监书,许建州学。从之。
己亥,命岐王颢为南郊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环庆路安抚使楚建中言:「奉手诏,以缘边旱灾,汉、蕃阙食,夏人乘此荐饥,辄以赏物招诱熟户,至千百为髃,相结背逃。若不厚加拯接,或致窜逸,于边防障捍非便,委臣讲求安辑救接之法。臣自八月首,户支粮一斛五斗至二斛,今又是九月,户计口借助钱三百至五百,来年四月计十二万缗。」上批:「散粮又支钱,所费既多,当此灾伤之际,极边何以供办?其罢助钱。非缘边州军,仍募阙食户运米往缘边城寨,比原籴价不亏,官即出粜,本司无见粮即计会转运使兑籴。」
诏瀛州修城已毕,冀州方修,及深、赵、邢州委李稷,恩、滨州委陈知俭再检计;其余令察访司委官覆计,度州县界内外军民,如缓急入保合修展,具图以闻。知俭时为河北东路转运副使。
庚子,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一】,韩绛等曰:「汉、唐重兵皆在京师,其边戍裁足守备而已。四方有警,则兵从之出,故边无横费,而强本弱末其势亦顺。开元以后,有事四夷,权臣皆节制一方,重兵悉在西北,天宝之乱,由京师空虚,贼臣得以肆志也。」上曰:「边有老人亦谓今之边兵过于昔时,其势如倒装浮图,朕亦每以此为念也。」兵志系此事于熙宁初,误也。
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兼同修撰经义。
上批:「在京及河北禁军,常患役不足,府界及京东西、淮南先遣戍诸路禁军、厢军,节次抽减归营。诸路近年已增置就粮禁军并教阅厢军,其令经略安抚、钤辖司常务拣选填补,以足元额,训练精熟,以充防拓。」
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上批:「近河北镇、赵、邢、洺、磁、相等流民过京师者,甚有力及户,闻非因灾伤乏食就谷,止缘客户多已逃移,富者独不敢安处田里。不速禁止边民流散,于守御之计极不便。可令澶州等处体量,如委是力及户,即计口给一去路粮,约回本贯,仍丁宁晓告,用心安辑。如在村野,难以独居处之人,多方开谕,暂迁就附近城郭安泊。」丁酉日已云约回力及人户,不应后四日乃降指挥,恐实录或失先后之次。
辛丑,诏真定府路出省仓粮十五万石减价粜,许民间用金银等物博买,户毋过两石。
又诏开封府界、河东灾伤州军,许于限外接诉状以闻。
遣比部员外郎王荀龙京东收籴,诏京东转运司徱刷上供钱帛,并留为籴本。
壬寅,户部侍郎致仕张掞卒。
甲辰,泾原路安抚使王广渊言:「民饥流徙,而仓储将阙,计一月所支凡四万七千石。乞降度僧牒五百,借封桩粟尽行赈济。」上曰:「泾原虽灾伤,然不如广渊所言之甚,岂有不问贫富一例赈济之乎?」遣太常博士刘定乘驿体量当赈济事,驰驿以闻。十一月一日,催定。
上批:「昨降指挥,在京诸行人岁输免行钱特与除放一万贯,据孙永已详定到,可速契勘施行。」此据御集。免行一万贯,至是乃除放也。
丙午,上与辅臣论战阵之法,因曰:「兵,阴事也,主杀尚右,而阳多者胜,如高者可以胜下,长者可以胜短是也。」
诏详定行户利害所,诸行应有不同者,定归一行供输,仍隶都提举市易司。
诏澶州具涉春以来南渡流民数以闻。时澶、邢等九州流民凡四万六千余人。
内出攻守图二十五部赐河北,又出敌楼样,送军器监颁降修制。
河南监牧使吕希道请募民于沙苑牧羊,诏皮公弼审问民愿否,并具利害以闻。公弼请拨牧羊地十顷,召人耕佃,每亩纳租钱百,本监封桩,余千顷令沙苑监牧马,从之。公弼又请募人于京畿入羊,每斤为钱百三十,诏罢之。八年闰四月十九日,公弼方有此请,朱史既载于此,又载于彼,误也。今止就此载之。范祖禹志希道墓云:希道初以奏课对,神宗谕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计纲入京。希道言:「此细务,臣不敢烦天听。」上曰:「有唐故事。」希道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师非雍比也。」条其利害,凡费缗钱数万,神宗释然纳之。按此,则希道乃不欲牧羊者,与实录异,当考。
丁未,虞部郎中俞士龙、职方员外郎郑恕各迁一官,除知州。以前监市易务课利增羡也。
史馆修撰宋敏求等上蕃夷朝贡录,凡二十一卷,即李评所请也。
司农寺言:「近祥符县引见保甲,有自陈乞试武艺者,虽与推恩,然虑向去仿效不已,自今敢有自陈,虽武艺合格亦隔一次。」从之。
辅臣有言将帅宜置副贰者,上曰:「人之忌能者觽,令举所知,不过取其出己下者,非有至诚恻怛之心为朝廷立事也。」吕惠卿曰:「诗言:『周爰谘询』,每怀靡及,古人以王事为心如此。」上曰:「圣人取诸人,以为善人之言有可行,当即行之,何所问也。」冯京曰:「舜自耕稼陶渔,至于为帝,无非取于人者。」上曰:「用人之言亦难,惟舜大圣,故能如此耳。朕每于庶事,心既自了,则所言是非随即辨白,古人所以贵知言也。」
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复毋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戊申,诏系役厢、禁军,自今权免役,专隶习武艺。
置凤翔府简中、保宁六指挥三千人,专备熙河修城寨。
赐内藏库钱十万缗、河北粮钞二十万石付西路转运司,令商人入中。
名南郊青城诸门,前曰泰禋,后曰拱极,东偏曰承和,西偏曰迎禧,正东曰祥曦,正西曰景曜。其复门东侧曰寅明,西侧曰肃成。殿门曰端城,前东、西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苑门曰宝华。前此,青城殿宇门名,皆临时学士撰进,至是命中书参定赐名,永为定式。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近有旨,令两浙路转运使等各提举一州第二料水利,转运司奏称有未便。臣在本路,与监司日夕聚议凡半年,王庭老未尝言有未便,今有此异同,乞行推究。」诏水利第二料除不可兴修外,并先从低下处兴工,中、高田不得一例围裹,仍令庭老具析前后异同以闻。
诏刘忱、萧士元会萧素、梁颖于大黄平,以吕大忠丁父忧不至也。三月二十五日,忱等受命。四月二十七日,大忠乞录地界事付韩缜。此实录所书。大忠寻请假归永兴军省父疾,约径路与刘忱会于太原,忱六月七日起发。大忠父寻卒,既葬,乃诏大忠以墨服往代州与忱密议。其到代州,盖在十月二十日。此据大忠集。
初,素以平章事欲正南面坐,自云北朝使相有此庙坐仪,余乃序官坐,仍欲以墩分高下,忱等皆不从,移文诘难,自七月至于是月。事闻,乃得国信所言:「至和元年,国信使萧德带平章事,与馆接使行马坐次,皆分宾主以报。」素、颖乃不敢争。旧文云遂以宾主相见,今改云乃不敢争。枢密时政记十月五日云:素与忱等文移往反数十次。事闻,国信所勘会到萧德故事,札与忱等。忱等牒素,请只依九月六日所议坐次,早约日相见,素辞屈,乃依宾主礼相见。九月六日所议,盖宾主相见礼也。相见则在十月五日以后,并十二月末。
初,诏刘忱等与北人会议,天池庙、黄嵬山麓土断有明据,可以理譬喻之。其余地界如数议不谐,可以南北堡铺中间为两不耕地;又不可,则许以中间画界,其中间无空地,即以堡铺外为界。是月戊申也。即十三日。其后,李舜举言:「近至远探铺,遥望大黄平会议处,尽见地形,问防拓人,云欲直以大黄平、横都谷为界,盖铺屋。使者在境,又声言再遣泛使,自知理屈,故作虚声。臣料敌情会议有必得之望,不与相见,止于循旧址增移铺屋,即是议与不议等。若虑绝好起衅,必不在此。设欲屑就其议而与之,不若听敌人无名自占,俟我兵储有备,明曲在彼而复之。朝廷若以封疆为意,特须主张,如大石等五寨禁地,并当理取,仍旧以关口守把交踪,或且为羁縻之策。」乃诏九月戊申指挥更不施行。然其后竟尽与之。此年十一月二日丙申、二十八日壬戌,明年二月十日壬申,三月八日庚子、十七日乙酉,四月五日丙寅,皆合参照。实录:熙宁八年四月丙寅,辽使萧禧等辞。初,朝廷既遣刘忱、萧士元诣河东理辨疆界,而契丹亦令萧素、梁颖会于境上,忱以疾不即至,又命吕大忠代士元。素、颖颇倔强,未肯见忱等。一日,蕃人引兵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凡三四见,议地界不能决。初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为界,忱等偕素、颖行视无土□,乃但云以分水岭为界。盖山皆有分水岭,概言分水岭为界,则至时可以罔取,此黠敌之微意也。与忱等相持久之,复遣禧来。蕃人引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此等俱合于七年九月载之,不应于八年四月别出,须考详删修。范育作薛向行状,载:向密奏,乞令刘忱缓行,以老敌师。上用向计,敌食尽,遂去。
己酉,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李承之为河东察访使。
赐河东提刑司紫衣度僧牒千计置钱粮,分给管下阙仓州军。
熙河经略司言:「收复河、洮州应副军须官,乞比第三等、第四等酬奖。」诏减年磨勘、堂除免试、不拘名次差注,凡二十二人。
上批:「陕西五路经略司案视缘边诸城堡寨,广为守具,毋误边计。」
庚戌,借内藏库钱百万缗,付河北转运司封桩。
又诏提举秦凤等路监牧原渭州、镇戎德顺军,遇蕃部马至即受之,无辄遣人招诱。
辛亥,髃牧司言:「除桩管不系支使及牧养监病马外,自今以二千匹为额,其余堪配军及杂支马,权与阙马军士。」
诏邢洛磁相赵州、成德军,今年畸零夏税权倚阁。
诏京东转运司,以上供折纳斛钱纳谷封桩水运赴河北。
诏赵思忠妻子听以蕃服入见。六月二十一日可考。
诏提举市易务贾昌衡等,自今有公事,许直牒合门上殿。此据御集。
壬子,命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评权同勾当三班院。评自是始复入,故特书之。
司农寺言,诸旌表门闾有敕书及前代帝王子孙于法有荫者,所出役钱依官户法;赐号处士非因技术授者,准此。从之。
以秦州买马务隶提举熙河路买马司,仍以秦州通判兼提举牧养,岁终计纲拨发。
都提举在京市易司言:「乞罢本司提举官岁终比较推恩,其监官自从旧赏格。诸卖买、博易并随市估高下,毋得定价。其当给三司变转物,即依三司所估。民愿以抵保赊请折博,岁出息二分,计月理息者听。」从之。
上以诸路旱灾,常平司未能赈济,谕辅臣曰:「天下常平仓,若以一半散钱取息,一半减价给粜【二】,使二者如权衡相依,不得偏重,如此民必受赐。今有司务行新法,惟欲散钱,至于常平旧规,无人督责者。大凡前世法度有可行者,宜谨守之,今不问利害如何,一一变更,岂近理耶?」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神宗圣虑,即此可见。二十六日上批可考。
是日,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牍等殆尽。诏三司权于尚书省騳事。朱定国续归田录云:熙宁中,有人献议酒务炊作连醦,一门而三镬,一门用柴,三镬俱沸,用柴既省,谓之烧省法。以其法遍谕天下用之。此法本巴蜀煎盐之利,水有温热,遽取之。其实沸止一镬尔,炊酒竟不可用,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三】。及三司灾屋千余区,一日而省之文案存者无几,始知「烧使三司灾之谶尔,岂偶然哉!连醦法,据司马光日记,乃京东提刑王居卿所献,已附注四年十二月辛酉,更须考详。
又诏权御史中丞带学士,常参正衙起居,并立中丞本班,其杂压则从学士。以直学士院邓绾、章惇互论班着故也。八年正月壬子,别着令。
癸丑,诏新知常州、国子博士吕嘉问,监市易务上界、职方员外郎刘佐,西头供奉官□真卿并迁一官,勾当公事、须城县尉刘迥为奉礼郎,各减磨勘三年;余官吏循资、赐钱有差。以三司驱磨市易上界课利,比六年增十余万缗也。
提举永兴、秦凤路交子宋迪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法。六月二十六日,迪以知邠州提举,今改制置。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可考。
诏三班使臣遇同天节,自供奉官至殿直,许量率钱进银及道场功德疏,差使臣管勾斋筵。以前此多率使臣俸钱以供浮费,人颇苦之故也。
诏河东、秦凤、永兴等路都总管司见管军马别降指挥团并外,其开封府界、河北、京东西路置三十七将副,选尝经战阵大使臣专掌训练,河北四路为第一至十七,府界为第十八至二十四,京东为第二十五至三十三,京西为第三十四至三十七。从蔡挺请也。敌议云中地界久不决,挺请尽召还河北缘边戍兵,示以无事,兼可积蓄边储,因是更制,将有正副,皆给虎符。又以河北兵教习不如法,缓急不足用,奏乞于陕西选兵官训练。六年六月十二日,以京东武卫六十二指挥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四】。按此时已有置将规模也。八月二十四日可考。
甲寅,上谓辅臣曰:「卿等所上边防画一,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五】,更与枢密院议之,恐事有未尽。」既而二府合奏可行之事凡十有四。其一,自来出战有功大小使臣未经升擢者,以功状次数稍多,或一次功状优异,及知名人作一等,余作一等,取旨升用,考其才实。二,停闲使臣、降配军员年六十以下,武艺及中等,精神不衰,令投状自陈,长吏试验,如堪战阵,保明以闻。三,令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察访司各体验辖下将官人材智略,具缓急任驱策与否,内有才之人,差遣近下,可以升擢,及紧要闲慢合对换;文臣有勇略可为将官,不拘路分,并密以闻。四,近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其缘边州军宜并依定州例,量赐本钱出息,令钩致北人之能知其国事者,或质所爱,使探问敌中任事主兵人姓名、材能、性识、所管兵数、武艺强弱、屯泊处所、城垒大孝粮食多少及出兵道路,刺其的实,逐旋以闻。候到参互比较有实者,编类成书,准备照用。其边臣不能,使人到前后探事尤无实者,当移降。五,河阳别置水军五七指挥,造船习战,以备敌济渡者。六,既为坚壁之计,当有清野之法。逐县预以义勇、保甲附保甲丁口数,寓之籍中。本州密约计人数,至时,分入州城及大县,别为一籍,令司农寺依枢密院先降造丁产簿条约,一处编籍。七,北京城西偏带沙低薄,已检计立限修筑上下水关,其护关战桥并左右引手城未高坚,相度增筑,置楼橹守具。八,卫州大河之南,密接京畿,正当控御之地,其城至小,并黎阳城亦当要害,未能包山为固,并展拓修筑,缓急屯兵,防越轶之患。九,分屯兵马出战要害之处,并委察访使就与逐路安抚使等处置具防守事以闻。十,相度展拓城壕及增筑县城,缘城大人寡及城小人觽,于法皆在所不可守,宜先计度本州户口若干,除保县寨外,若干人保州;兵民除上城出战外,可容若干;若更外来人户,容之不尽,即展拓,毋令过大,致难防守。其当增筑县城等项,须逐州军更相照应,缘四路帅府分统州军,其势当如络桩之相通,缓急寇至,即候望相及,犄角相应,坚壁出战,皆合事机,而敌人腹背怀惧,其势自溃,如此修筑,即不枉用工力。十一,如遇有警,清野备敌,百姓般粮斛、薪刍、畜产,入保城垒,并合积畜守具及分擘部分。仓猝之际,常患措置无法,即须计度官私屋宇及空闲地,分配人户居住及安置所般之物,并内有人力不足,官为募人般运、寄纳、出给。如此之类,并应于守拒事件预为讲画,详古今法制,斟酌事宜,具条件以闻。十二,敌人出入道路,宜悉知之,先据地利安置营寨,开掘坑堑,示之以利,导令必趋。及可以设伏处,预知地形高下,水流所归,如壅决某水即可冲灌某处,若恐敌人用之,即就何处防守疏决或回避,并悉讲求画图以闻。十三,河北地利所出有限,从京那移钱物,多行籴买,即增起物价,而费本已多。宜拨粳米百万石封桩,每年于汴纲内支拨应副;仍令京东转运司据合上供或酒场剩钱,于有水路州军籴粟米、小豆,计舟车、步乘般往河北,合分往逐处收蓄。及于京西路沿蔡河州军亦赐籴本钱,计般运到京入汴,但算籴本、步乘,比本路常平籴价不贵即计置,□缘边籴买之数,可减扑物价,多蓄斛斗,以纾边计。其京东西路合计买事,专委官相度施行。诏皆行之。十四,河阳置水军不行,仍令枢密院于登州增招刀鱼战船兵,团结阅习,准备差使。
诏已选差教马军使臣,所有合教事艺,宜令曾孝□、张诚一同郝质、贾逵速详定闻奏。此据御集七十三卷七年九月十九日手札。教马军事自此始。实录不书,今追书之。熙宁十年九月庚午以后,至元丰六年二月戊申,并合参考。
诏置河东经略司勾当公事官一员,候边事宁息减罢,从经略使刘庠请也。庠又乞给钱二十万缗修缘边近里城及军器,诏察访司相度以闻。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三司帐案文字,焚烧几尽,外方人吏,因此折兑隐藏案检。乞下诸路,应熙宁五年后文帐案检,委州县画时监勒吏人检取,封印架阁,具道数申提举帐司。其吏人,各据所管主事文帐及案底簿书,开拆收拔名件,限三日。判使纽计分数,并具火势先后,申中书看详收救并烧失若干,量轻重赏罚;如敢隐藏,或故毁弃,即令点检申举,许人告,犯人以违制论,情理重者当刺配,告人给赏钱三百千。」从之。
诏:「三司点检编排帐目文字,具散失数及收救不足并申中书或枢密院,下诸司检录降下,中外奏闻。事关三司,未回报;并诸处承受三司指挥勘会事,未回申;虽已回申,未行下指挥,当结绝者:限五日申中书或枢密院,元申牒三司文字即一面申牒三司。以上并令本司置簿拘管,敢有隐落,以违制科罪。其应见行事,如未见条例,并审议施行。如事体稍大,申中书或枢密院。诸因三司火,文案不全,辄敢诈欺规图官私财物及增减功过,以违制论,计赃重者以枉法论。」
乙卯,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权发遣三司使,诏惇选举判官,不为例。三司火,惇时判军器监,遽领所部兵役往救,上御楼问救火者谁,左右以惇对,上悦。
诏:「将作监检计三司地基,分布修盖,除副使、判官不置堂外,余修如故。买民居,增广地步。所用材木,令熙河采伐输运,委都转运使熊本、提点刑狱郑民宪管勾。」
诏权三司使、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元绛落侍读学士,罢三司使;盐铁副使、户部郎中张问知虢州;判官、金部郎中李端卿,太常博士、秘阁校理韩忠彦,为军通判,并降一官;户部副使、太常少卿贾昌衡,度支副使、刑部郎中孙坦,其余判官、检法、提举帐、勾院等十二人,并罚铜三十斤;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司封郎中宋迪,监三司门、内侍殿头李世良,并夺两官勒停。初,迪来禀事于三司,而从者遗火于盐铁之废厅,遂燔三司,故迪坐免。绛等及责应救火官,令御史台劾罪以闻。
诏自今遇大燕,亲王、宗室、使相、枢密使副、宣徽使、三司使、驸马都尉,并于殿门外幕次赐酒食。旧制赐酒于集英殿后□廊,赐食于赐食厅,权发遣宣徽院□充奏其喧哗,故改之。
丙辰,知制诰沈括兼判军器监。代章惇也。
知同州、度支郎中赵瞻管勾陕西制置交子。瞻墓志可考。十八日宋迪制置,二十六日云不可行。
知潞州、雄武军留后郭逵知太原府。
清海军节度推官、监邕州填乃金坑邓辟为著作佐郎,以岁课得金为钱十万缗故也。后五年,又得金为钱十五万缗,迁太常博士。于是,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此坑产金至多,乞从本司举使臣二人为监押、巡检兼监坑,并先转一资。任满课额不亏,依横山寨使臣例。又增防守兵三百人。」从之。
募京西流民兴修功役,给钱粮,老、幼、疾病计口给米。
置熙州天庆观,岁度道士二人,给常住地三顷。
丁巳,诏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竦与监当差遣;权知泸州、职方员外郎李曼勒停;梓夔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张承佑,供备库副使孙仲达,各追两官勒停。坐泸州夷贼扰边,不能捍御也。六年四月六日,四人同勘。
己未,诏自今差武臣知州军,并降敕。
诏开封府界县灾伤及五分,权停睳阅保甲。
界河巡检都监、供备库副使郭寅降一官。寅应诏举习弓马使臣右班殿直张亮,亮自陈出于吏胥,素不习弓马,故责之。
辛酉,上批:「诸路常平钱谷,近年虽用陕西青苗法蕃息数不少,然七分以上,散在民间,若遇水旱须救济,及缓急朝廷移用,则卒难敛索。今诸路各灾伤,来年岁计极可虑,若不速处置,深恐州县不计已倚阁过数,接续不住给散,致令阙乏。宜速指挥诸路州县,据所管已支见在钱谷通数常留一半外,方得给散,其见有倚阁户,毋更给。」司马光记闻:苏□云:「内侍李宪既怨介甫罢其南征,乃言青苗钱为民害,上以内批罢之,介甫固执不可而止。先是,州县所敛青苗钱,使者督之,须散尽乃已,官无余蓄。至是,敕留五分,此宪发之也。」青苗止散一半【六】,乃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指挥,与御集、实录同。记闻所记或误。当是李宪怒介甫沮其往熙州,故言此,介甫时去位,上因行宪言,苏□误以为罢南征也。南征乃介甫再入时事。本志云:上谓辅臣曰:「常平散钱收息,贱价粜谷【七】,各用其半,使二者如权衡之相依,不得偏重,则民受赐。」乃诏常平钱谷云云。此下与实录批语同,但甚略耳,今附注此。十七日上谕辅臣云云,可考。九年正月九日并二十二日及元丰元年闰正月【八】七日可参考。「常留一半」,九年正月二十二日又申言此,或司马光所闻「李宪发之」,实指此也。
诏置教阅武宁成都府、梓州路各两指挥,利州、夔州路各三指挥。时东兵之戍川峡者,已多还营故也。
诏永兴军路支折二钱二十万缗付秦凤等路转运司市粮草及推行交子本钱。既而交子无实钱,法不可行,遂罢。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九年正月【九】二十七日,乃罢行交子。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又九月十八日并二十一日,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九年正月二十七日,皆合参考。食货志云: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一○】,又以内藏钱一百万缗【一一】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而三司又令秦凤、永兴盐钞骞以百八十万为额。并赵瞻墓志皆可考。
壬戌,赐皇第五子名□。
诏河北灾伤州军罢籴,仍令转运司具见管及所赐钱粮有无阙少以闻。先是,秦凤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二钱,都转运使蔡延庆言:「凤翔府郿县兼锡铜铸折二钱,皆脆恶,以铸当五、当十,宜可用。」诏皆罢之。此据食货志第六卷,不得其时,因本志附□中复、皮公弼等奏请前。按实录,八月戊辰,诏罢凤翔府郿县铸夹锡青铜折二钱,以钱成贯之辄碎也。今并入此。斜谷罢铸,或前已见,当存一去一。
是时,关中钱法弊,永兴军路安抚使□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则民间专行术大钱,而大钱少,不足用,请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而民间所行私大钱一以一小铜钱买而更铸之。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请尽买恶钱,且毋行铸铁钱相易事。有司旧纳伪钱,请先于本路五铜钱监改铸,一年可竟,又请改铸所买恶钱。秦凤路都转运使熊本言:「买恶钱及禁旧通行大钱、铜钱相易,皆非便。请降钱式下所属,而禁用恶钱,犯者论如法。勿废旧通行钱【一二】,选官库恶钱,同所买改铸之,小变其□,为『熙宁重宝』。今本路官钱受私钱已多,术钱久废,公私百无一二。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铁钱千,其实铁钱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斤铁为钱二十,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又钱多,一年改铸未得竟也。且民卖千钱得二百五十折二大钱,才易其半,又禁其通行大钱,则方灾伤民所有钱,四亡其三,何以救灾?」觽议不同,于是,诏逐司相度利害以闻。此据食货志第六卷。比实录所书颇详【一三】,当用之。十二月十一日甲戌熊本云云,再下逐司相度。
癸亥,诏永兴军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具析奏流民、盗贼不实因依以闻。先是,安抚等司言:「本路二麦薄收,民阙食,流移十已八九,贼盗惊劫浸多。」下熊本体问,本言无大惊劫,故有是旨。
权发遣两浙转运副使张靓言:「体量官司行盐法差误十事,内三事卢秉举觉已根究外,越州有因监催盐赏钱,母杀子者;又濒海等县,隔州县追同保人,令本路转运司劾官吏。其盐事司违法第月比较课利,决责、枷锢专副。」诏淮南西路转运司劾卢秉以闻。其后奏至,秉坐公罪杖六十,用赦原之。差靓体量,在五月十九日丙辰。吕惠卿日录:熙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进呈张靓乞避卢秉状,上曰:「是他乞移京东西一路,或解罢赴阙,莫只是要朝廷知。」佥曰:「是如此。」余曰:「但陛下察之,便得见说。卢秉尤怨臣等,至于人前泣诉。」王珪曰:「韩绛等当时便要冲替却。」上曰:「秉诚有过当事。」余曰:「沈括初自浙中回,外面说底事,必然面奏陛下。断过刑名一骞及数千人,此是沈括录来。越州母杀子,是谢景温手里断,是括体访来,嗔他张靓体量不得是。虞太宁论卢秉事,只明州有七八件违法,虽是秉牒太宁驱磨,然太宁才具申县保甲,秉三日走到太宁县,搜寻他事,便罢了太宁公事,显是怒他如此申明。太宁言秉立式与州县,应断过盐案并依式供申本司,有逐季申、月申、旬申、逐时申,或本司有勾当公事检法官点检。至于入徒、流、配罪并不点检,已死及流、配并追赏钱于其家。只六年八月一日内,收坐官员已百余员,决人吏八百余人,如此尽有迹状,若送与秉分析,必了不得。然臣等为秉亦收许多课利,而去骞中外方欲共坏朝廷新法,则不可不且保全他。以此只于靓体量事中,只择一件月比较专副事勘他。然秉一路添许多刑名,极非佳事,又秉宽苛刻之罪,严纵舍之禁,则州县自然趋向如此。如张靓自言趁得课利多如秉,未知实与不实,若果是实,却无如此违法事,即为可嘉。」上曰:「若如此即须加赏。」八年七月九日,卢秉自淮东提刑除发运副使,靓时任两浙运副,故乞回避。十月二十五日,缘张若济、郑膺事罢。今附注惠卿云云于此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更徐考之。虞太宁事,当并考。
诏中书、枢密院具陕西、河北、河东累年解发义勇推恩数。数竟何如?
诏三班院内外使臣如有能射亲弓力八斗以上,熟于使马及轮弄器械者,在班人许经本班投状乞试【一四】,候及十人,关赴军头引见司考验,当引见【一五】;在外使臣经本州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一六】,如中格【一七】,先以闻。
是月,置岷州宕昌寨【一八】。
诏两制以上有公事合同上殿者,令同上殿。
注释
【一】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上」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一半减价给粜「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三】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但」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官」原作「管」,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甲申条改。
【五】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三无「十四事」三字,此处疑衍。
【六】青苗止散一半「半」原作「年」,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七】贱价粜谷「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八】元丰元年闰正月「正」原作「五」,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壬午条改。
【九】九年正月「正」原作「三」,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甲申条改。
【一○】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以」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补。
【一一】一百万缗「一」,同上二书作「二」。
【一二】勿废旧通行钱「废」下原衍「尽」字,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删。
【一三】比实录所书颇详「比」原作「此」,据同上书改。
【一四】许经本班投状乞试「投状」二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五之一○补。
【一五】当引见同上书「当」上有「如所陈不妄」五字,「当」下有「议」字,此处疑脱。
【一六】经本州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投状」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七】如中格同上书「格」下有「未得发遣」四字,此处疑脱。
【一八】置岷州宕昌寨「州」原作「川」,据阁本改。按:宕昌寨属岷州,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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