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海公案   》 第二十五回 青史筆而戮首      李春芳 Li Chunfang

  卻說李純陽聽了兒子李受蔭一番激烈言語,遂奮然就行,同着廷尉官一路望着三法司衙門而來。廷尉官進內稟知喚到。
  郭秀枝便吩咐,且候明日隨堂帶質,當下廷尉官將李純陽帶回看守。
  至次日午堂,一幹人證俱到,三法司升堂危坐,先帶李純陽上堂。李純陽看見秀枝在座,嘆曰:“我必死矣!”原來郭秀枝與李純陽同在翰林院時,兩不相睦。純陽最鄙其為人,故相左。當下秀枝見了,分外眼明,儼然問官一般,威福擅作,乃把朱筆來點李純陽之名,書吏在旁高聲喝點。李純陽心中不忿,也不答應於他。郭秀枝連點三次,衹見李純陽不應,乃怒道:“何物書呆,如此大膽!法堂之上,尚敢如此矯強耶?”純陽笑道:“實不敢自負,但賤名自殿試傳臚之日,經聖天子御筆點過,至今無人呼喚。不虞為你等所呼,大奇,大奇!”秀枝愈怒道:“你自恃為太史,不服王法麽?”純陽道:“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有功受賞,有過領罪,何敢不服王法?但我之名諱,非你得而呼之者也。”
  本茂看見如此,皆難過意,遂從容道:“李太史之言,怕不有理?惟公既已奉勘,不得不如此。”純陽道:“此是奉旨否?”本茂道:“亦非奉旨,然事有因,故緻勾攝太史,何太於過執?且說現在事罷。”因問道:“刑部主事海瑞,冒奏嚴太師一十二款,奉旨發在法堂聽勘,昨已嚴訊一切。惟海主事不能歷指事跡,致使再三研訊,稱說一十二款乃從太史傢內書籍中檢出,不知果有此否?”
  純陽聽了,如夢初覺,方知海瑞私自取了他的密緘具奏,乃道:“一十二款果是嚴嵩實在劣跡,但不知為海瑞所盜耳。”
  本茂道:“太史身為史官,凡有文武內外臣工以及大內一切賢否之事,均應密緘金櫃,何乃疏忽至此,為海主事所盜!忽略之咎,衹恐難辭。”
  純陽道:“嚴嵩所犯十二款,乃是確據無疑的,故此直書於史册。惟恨一時未曾放入金櫃,不慮為海瑞所盜。忽略之咎,固無可辭矣!但嚴嵩身為貴戚大臣,犯科作姦,不知可有罪否?”本茂道:“太師犯法,自然皆與民同罪,無實據何以為案?太史亦太造次矣。”純陽尚未及答,衹見秀枝大怒,拍案叱道:“你為史官,不稽實跡,動輒秉筆誣捏,罪有應得,你亦知否?”純陽道:“有無反復,盡屬公言,則朝廷可以不必設史館矣。”秀枝叱曰:“朝廷設立史館,原以直樸之臣,原以書載那廷臣賢否,豈容你一人在內舞文弄墨,以傷正氣也。若不直供,衹恐毛板無情,悔之不及矣。”純陽道:“事屬確切,須死不移!”秀枝大怒,便欲行刑。本茂道:“玉堂金馬之臣,未曾有受辱者。如果屬實,應具奏天子,當明正法。公切不可因一時之怒,辱及仕途,為將來者怨。”
  秀枝怒氣未息,叱令發在廷尉看守,吩咐退堂。退入私衙,與二人商議道:“幸喜純陽不能實指的確,此案似可規避,不知二公之意若何?”陳廷玉尚在無可無不可之間,惟劉本茂不允,說道:“若反史館之案,則十部綱鑒,皆不足信矣。”獨不與聯銜會稿。郭秀枝看見劉本茂不允,乃私以陳廷玉名字,聯銜具復。其復稿雲:
  臣郭秀枝、陳廷玉等謹奏,為遵旨議復事:竊臣等奉敕着三法司勘問刑部主事海瑞參奏太師嚴嵩一案,臣等遵即會合,秉公確訊。現據主事海瑞供稱,與太師嚮無交往,亦無仇怨。惟太師自秉鈞衡之後,海瑞日望其提摯遷秩。
  如是者引望數載,不得遷擢,遂以為怨。故與翰林編修李純陽謀陷,捏造浮言,計共一十二款,希圖中傷之。經臣等再三研訊,矢口不移。旋傳李純陽到質,據稱伊與海瑞同鄉,更兼同年,梓裏之情,故多來往。純陽自散館後,改授編修,心意未足,乃嚮嚴太師求卓異擢遷侍讀之缺。
  而嚴太師以正言責之。純陽誠恐有罪,遂思先中傷之,以滅宰相之口。故特輓刑部主事海瑞來傢,故以一十二款作為偶爾搜檢,冒昧上陳,被此希圖瞞聽,共泄私憤等情。
  再三研訊,堅供不諱,似無遁飾。臣等伏查例載,下僚以私怨上司,捏造浮言,冀欲中傷者,首犯議斬主决;從則免官,仍治以枷杖之罪。臣等未敢擅便,謹將今訊過緣由,據實具復,伏乞皇上睿鑒,訓示遵行。臣等不勝待命之至。
  這復本一上,天子看了,惟不見有劉本茂名字,心中疑惑,乃命內侍悄地宣召劉本茂進宮,細問原委。內侍領了密旨,來到劉本茂私第宣召。恰好劉本茂正因昨日郭、陳二人聯復之事,忖思海、李二人,本是為國之誠,今一旦為郭賊所誣陷,眼見得身首異處,我豈可袖手旁觀?況我亦是奉旨的,既不聯奏,亦當另復纔是。於是在窗下作稿,書繕正了,要待明早面呈御覽。忽傢人報稱有天使至。本茂匆匆衣冠出迎,延入書院,讓正面坐下。茶罷,本茂道:“天使光降,有何聖諭?望乞示知。”內侍道:“適因天子看了刑部尚書郭秀枝等復奏本章,聖心疑惑。又見奏章上並無大人名字,故此特差咱傢前來,宣召老先生進宮問話呢。即請速行。”
  本茂即與內侍同到宮中,見帝於卿雲軒中。帝正將陳、郭二人復奏看閱。本茂上前俯伏,口稱萬歲。帝敕平身,隨賜綉墩。本茂叩謝畢,帝問道:“會訊海、嚴之案,卿亦在列。今是非均無定着,卿又不簽名聯奏,卻是為何?莫非其中另有別情否?卿當為朕言之,毋使枉縱,以昭平允可也。”本茂奏道:“臣奉旨會勘海瑞參奏嚴嵩一案,已得其情矣。衹因郭秀枝、陳廷玉二人任情偏斷,故此臣不敢簽名,以壞陛下之法。今臣另有察勘嚴、海二人實情,具復小折呈覽。”遂在袖中取出一折,呈於帝前。帝展開一看,衹見上寫着:太常寺臣劉本茂謹奏,為據實具復,以期聖鑒事:臣竊查海瑞,嚮與嚴相並無仇隙,而瑞性固耿直,每惡其為人,常有參奏嚴嵩之心。但以微員,不獲睹天顔為恨。故雖有奏嵩之心,而無可乘之隙。五中隱忍,非一日矣。瑞偶過翰林編修李純陽傢閑話,適有客來訪,純陽便出款友。
  海瑞獨留書齋,久坐無聊,偶檢閱純陽案頭書籍,不意見純陽記嵩劣跡共一十二款。瑞見之益怒,遂有參奏之機。
  即時不別而行,連夜修成奏章,申奏陛下。其忠君愛國之心如此。而李純陽送客後,亦不曾覺。及瑞在堂供出純陽所記之事,臣等即傳伊到問,一字不差。此乃海、李二人之實情。但純陽身為史宮,自應慎事,何得以國傢密事,存放傢中案頭,殊屬忽略,難辭其咎,合依泄漏機密律治罪。其主事海瑞無有罪,毋庸置議。不知有合聖意否,伏乞皇上裁處。臣不勝幸甚之至。謹表以聞。
  帝看畢,遲疑未决,復問道:“卿何備得其情,若此真確?”本茂道:“臣於訊審之後,私到廷尉處,叩其真情,是以知之為確。”帝聽了沉吟不語,良久乃道:“卿且退,朕自有以處之。”本茂辭謝而出,不表。
  又說那嘉靖帝看了兩處覆奏,衹見各執一詞,較之本茂所呈似近情理。然嵩有此一十二款,難怪海瑞參奏。諸臣不簽一字者,乃畏嵩之勢,而緘口結舌。幸有主事一人為朕敷陳,不然則聽嵩蒙蔽不已。方欲批發,將嵩革職治罪。適嚴氏來到,俯伏階下,口呼萬歲。帝賜平身,便問道:“卿何至此?”嚴氏泣道:“妾父不得衆心,被海瑞誣陷,昨聞廷臣多有附會之者,惟陛下察之!”帝道:“卿父嚮與朕厚友,今復為國戚,雖然作姦犯科,朕當宥之。但海瑞所奏一十二款,得之史館,事難反覆,如之奈何?”嚴氏道:“史館有事,則不該宣泄於外,即此可見矣。譬如陛下立法之事,史臣亦可任意泄耶?李純陽忽略機密,罪無可遁,願陛下先誅純陽以警將來,則是非從茲定矣。”說罷,不勝哀泣。帝惑之,即時批了一道旨意雲:據三法司申復前來,海瑞本與相國並無怨嫌,惟編修李純陽,不合私造浮言,夾於書籍之中,故使海瑞得見。
  瑞即認真,動此忠君之念,旋以一十二款具陳朕以盡忠。
  其中委麯,你毋庸再問。嚴嵩仍復原職;海瑞不合造次冒奏大臣,但念其因公,並非私意,尚可原情,仍着主事用。
  罰俸半年,以警不應。其編修李純陽不合忽略,故捏大臣,着即處斬完案。欽此。
  這旨意一下可憐這李純陽一旦身首危然。後人讀到此處,誰不為之痛心哉!
  及李純陽被斬之後,海瑞方纔得釋,聽得這個消息,即如飛的奔到法場而來,撫屍大哭。且吩咐傢人,勿要收殮,急奔朝堂而來。時已將晚,海瑞卻不能少候,直趨殿上鳴鼓。正是:衹因全友誼,那惜此身軀?
  畢竟海瑞這一上殿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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