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竜圖公案   》 第二十五回 忠節隱匿      安遇時 An Yushi

  卻說,常言道,“朝裏無人莫做官”,這句話深為有理;還有一句話,傢裏無銀莫做官”,這句話更為有理。怎見得?如今糊塗世界,好官不過多得錢而已;你若朝裏無人,傢裏無銀,憑你做得上好的官,也沒有人與你辨得皂白。就如那守節的女子,若不是官宦人傢,又沒有銀子送與官吏,也不見有什麽名色在那裏。如今說河南有個縣丞潘賓,居官時一文不要,復反禦邊有功。這樣一個好官,職分雖小,難得如此。做上司的原應該奏過朝廷,加升他的官職纔是;竟索他銀千兩纔許他保奏,可憐他這樣一個清正官員,哪裏來的銀子?怎不教人氣死!一日,包公坐赴陰床斷事,接得一紙狀詞,正是潘賓的:告為匿忠事:居官不要一文,難道一文不值?禦邊自守百雉,難道百雉無靈?風聞的每詐聾耳;保奏的衹伸長手。陽世叩閽無路,陰聞號天自鳴。上告。
  包公看罷道:“可憐可憐。潘賓果若為官清正,禦邊有功,滿朝文武官員多多少少總不如你了。你在生時何不自鳴,死後卻對誰說?”潘賓道:“在生時就如啞子吃苦瓜一樣,沒有銀子送他,任你說得口酸,哪個管你三七二十一?可憐潘某生前既不得一個好名,死後如何肯服!”包公道:“待我回陽奏過朝廷,當贈你一個美名,留青史,豈不美乎?”潘賓道:“生前榮與死後名,總是虛空。但恨那要銀子的官,在生不能與我保薦,如今沒處出氣。”包公道:“有我老包在這裏,任他陰陽人等,哪有沒處出氣的!你但把要銀子的官寫下姓名與我,我自有處。”潘賓寫罷將上呈時,忽報門外有一個女子,口稱冤枉。包公道:“着他進來。”
  那女子進來跪下,呈上狀詞:告為匿節事:夫作沙場鬼,從來未睹洞房花燭;妾作劍鋒魂,終身衹想萬裏長城。男未婚,女不嫁,四十歲自刎而死;節不施,坊未建,微魂何所倚托?紅顔之薄命難甘,污吏之不法宜正。合行自呈,不嫌露體。上告。包公看畢道:“好個節女,如何官府不旌奬他?”女子道:“妾姓方氏,因丈夫死於邊疆,未曾婚嫁。妾不願改嫁二夫,直到四十二歲,無以度日,自刎身亡。府縣官貪賄,無奈妾傢貧,默默而死,不與我標一個好名,故此含冤求伸。”包公道:“你且說府縣官的名姓來,我自有處。”女子說罷,包公援筆批道:審得:立忠立節,乃人生大行;表忠表節,尤朝廷大典。職係本處正官,為之舉奏可也,乃一匿其忠,清操之孤魂何忍?一匿其節,紅顔之薄命堪憐。風渺渺兮含哀,月皎皎兮在天。忠節合行旌賞;貪污俟用刑法。
  批完道:“你們二人且出去,待我啓奏陽間天子、陰府玉皇上帝,叫你們忠臣節女自有享福之處,那些貪污的官員,叫他們有一日自然有吃苦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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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包公案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第二回 觀音菩薩托夢第三回 嚼舌吐血第四回 咬舌扣喉
第五回 鎖匙第六回 包袱第七回 葛葉飄來第八回 招帖收去
第九回 夾底船第十回 接跡渡第十一回 黃菜葉第十二回 石獅子
第十三回 偷鞋第十四回 烘衣第十五回 龜入廢井第十六回 鳥喚孤客
第十七回 臨江亭第十八回 白塔巷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第二十回 青靛記𠔌
第二十一回 裁縫選官第二十二回 廚子做酒第二十三回 殺假僧第二十四回 賣皂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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