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二十五 居士集卷二十五      欧阳修 Ouyang Xiu

  ◎墓表六首〈附一首〉
  【尚书屯田外郎赠兵部员外郎钱君墓表〈至和二年〉】
  君讳冶,字良范,姓钱氏。世为鼓城人,后徙吴兴,自君之七世祖宝,又徙
  常州之武进。曾祖讳某。祖讳某。父讳某。当唐末五代,钱氏起余杭,据浙东、
  西为吴越王。于是时,常州或属江南,或属吴越,而武进钱氏独不显,方以儒学
  廉让行于乡里,连三世不仕。宋兴,取江南,常州归于有司。君始以州进士举,
  中景德二年甲科,试秘书省校书郎,为扬州广陵、潮州海阳县令,迁宁国军节度
  推官、监黄州麻城茶场,遂知县事,迁著作佐郎、知蕲州蕲水、怀安军金堂县,
  又迁秘书丞、知泰州如皋县。再迁屯田员外郎、通判宣州,未行,明道二年六月
  十一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二。
  君少好学,能为文辞。家贫,其母贤,尝躬织纴以资其学问。每夜读书,母
  为灭烛止之,君阳卧,母且睡,辄复起读。州举进士第一,试礼部高第,遂中甲
  科。为吏长于决狱,历六县,皆有能政。
  潮州自五代时,刘氏暴残其民,君为海阳经年,民归业者千余户,由是海阳
  升为大县。潮之大姓某氏火,迹其来自某家,吏捕讯之,某家号冤不服。太守刁
  湛曰:“狱非钱君不可。”君问大姓,得火所发床足,验之,疑里仇家物。因率
  吏入仇家,取床,折足合之,皆是。仇人即服曰:“火自我出,然故遗其迹某家
  者,欲自免也。某家诚冤。”君即日出某家狱,致仇人以法,举州称为神明。
  其佐宣州,数决大狱,及旁近郡狱有疑者,皆归决于君。工部侍郎凌策知宣
  州,尤称君文学,曰:“吏事不足污子,当以文章居台阁。”欲荐其文,未及而
  策卒。初,宣州官岁市茶于泾县,命君主之。策子不肖,以恶茶数千斤入于官,
  君立焚之,以白策,策益以此知君。策卒,君叹曰:“世无知我者矣。”
  在麻城,以茶课岁增五倍,遂迁著作。金堂故多盗,君以伍保籍民,察其出
  入,凡为盗者,许其徒告以赎罪,盗遂止。会甘露降其县,明年,麦禾大稔,麦
  一茎五歧、禾一茎五穗者,县人以为君政所致,谓之钱公三瑞。君叹曰:“吾知
  治民尔,瑞岂吾致哉!”县人为君立生祠。如皋民不农桑,以盐为生。君曰:
  “使民足以衣食,盐犹农也。”乃悉求盐利害为条目,民便其利而盐最增积,以
  石数者至四十五万。君在如皋,时年五十。或叹其仕不达,君曰:“使吾政行于
  民,是达也。”蔡文忠公为御史中丞,数欲引君为御史,会君卒。君平生所为文
  章三百余篇,号曰《晦书》。
  君之皇考赠殿中丞。母诸葛氏,封万年县太君,徙封福昌。娶蒋氏,初封乐
  安县君,又封福清。子男五人,曰公餗、公瑾、公辅、公仪、公佐。蒋氏有贤
  行,自君之卒,日以君所为勖其五子以学。蒋氏后君二十年以卒,卒时,公瑾、
  公辅皆以进士及第。公瑾为新郑尉,公辅以文章知名当世,为太常丞、集贤校理。
  钱氏自其祖宝徙武进,其居与葬皆在其县之遵教乡敦行里。庆历三年九月庚申,
  公餗等葬君于其居之东北原皇里水之北。至和二年三月壬午,以蒋夫人从。欧
  阳修曰:
  钱姓出陆终,盖颛顼之苗裔。始以士为周官,久而以为姓。自三代以来,无
  甚显者。至唐末,钱氏多居东南。及镠乘乱世,起余杭,有地十三州,号兼吴越
  而王者几百年。而武进钱氏独以隐德累世不显。岂以力者如彼,而以德者如此哉!
  岂其盛衰迟速之理,固有不同哉?武进之钱,自宝七世,至君有闻,又有贤子,
  不坠益彰,其势孰止!盖恃力者虽盛而必衰,以德者愈迟而终显。立石刻辞,其
  示弥远。
  【河南府司录张君墓表〈嘉祐二年〉】
  故大理寺丞、河南府司录张君,讳汝士,字尧夫,开封襄邑人也。明道二年
  八月壬寅,以疾卒于官,享年三十有七。卒之七日,葬洛阳北邙山下。其友人河
  南尹师鲁志其墓,而庐陵欧阳修为之铭。以其葬之速也,不能刻石,乃得金谷古
  砖,命太原王顾以丹为隶书,纳于圹中。嘉祐二年某月某日,其子吉甫、山甫改
  葬君于伊阙之教忠乡积庆里。君之始葬北邙也,吉甫才数岁,而山甫始生,余及
  送者相与临穴,视窆且封,哭而去。今年春,余主试天下贡士,而山甫以进士试
  礼部,乃来告以将改葬其先君,因出铭以示余,盖君之卒,距今二十有五年矣。
  初天圣、明道之间,钱文僖公守河南。公,王家子,特以文学仕至贵显,所
  至多招集文士。而河南吏属,适皆当时贤材知名士,故其幕府号为天下之盛,君
  其一人也。文僖公善待士,未尝责以吏职,而河南又多名山水,竹林茂树,奇花
  怪石,其平台清池上下,荒墟草木之间,余得日从贤人长者赋诗饮酒以为乐。而
  君为人静默修洁,常坐府治事,省文书,尤尽心于狱讼。初以辟为其府推官,既
  罢,又辟司录,河南人多赖之,而守尹屡荐其材。君亦工书,喜为诗,闲则从余
  游。其语言简而有意,饮酒终日不乱,虽醉未尝颓堕,与之居者,莫不服其德。
  故师鲁志之曰:“饬身临事,余尝愧尧夫,尧夫不余愧也。
  始君之葬,皆以其地不善,又葬速,礼不备。君夫人崔氏,有贤行,能教其
  子。而二子孝谨,克自树立,卒能改葬君。如吉卜,君其可谓有后矣。自君卒后,
  文僖公得罪,贬死汉东,吏属亦各引去。今师鲁死且十余年,王顾者死亦六七年
  矣,其送君而临穴者及与君同府而游者十盖八九死矣,其幸而在者不老则病且衰,
  如予是也。呜呼!盛衰生死之际,未始不如是,是岂足道哉?惟为善者能有后,
  而托于文字者可以无穷。故于其改葬也,书以遗其子,俾碣于墓,且以写余之思
  焉。吉甫今为大理寺丞、知缑氏县,山甫始以进士赐出身云。翰林学士、右谏议
  大夫、史馆修撰欧阳修撰。
  【右班殿直赠右羽林军将军唐君墓表〈嘉祐四年〉】
  嘉祐四年冬,天子既受袷享之福,推恩群臣,并进爵秩,既又以及其亲,若
  在若亡,无有中外远迩。于是天章阁待制、尚书户部员外郎唐君,得赠其皇考骁
  卫府君为右羽林军将军。
  府君讳拱,字某。其先晋原人,后徙为钱塘人。曾祖讳休复,唐天复中举明
  经,为建威军节度推官。祖讳仁恭,仕吴越王,为唐山县令,累赠谏议大夫。父
  讳谓,官至尚书职方郎中,累赠礼部尚书。府君以父荫,补太庙斋郎,改三班借
  职,再迁右班殿直,监舒州孔城镇、澧州酒税,巡检泰州盐场,漳州兵马监押。
  乾兴元年七月某日,以疾卒于官,享年四十有六。
  府君孝悌于其家,信义于其朋友,廉让于其乡里。其居于官,名公钜人皆以
  为材,而未及用也。享年不永,君子哀之。有子曰介,字子方,举进士。皇祐中
  尝为御史,以言事切直贬春州别驾。当是时,子方之风,悚动天下。已而天子感
  悟,贬未至而复用之。今列侍从,居谏官。自子方为秘书丞,始赠府君为太子右
  清道率府率;其为尚书主客员外郎、殿中侍御史里行,又赠府君为右监门卫将军;
  其为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权开封府判官,又赠府君为右屯卫将军;其迁
  户部员外郎、河东转运使,又赠府君为骁卫将军。盖自登于朝以至荣显,遇天子
  有事于天地、宗庙,推恩必及焉。
  府君初娶博陵崔氏,赠仙游县太君;后娶崔氏,赠清河县太君,皆卫尉卿仁
  冀之女。生一男,介也。五女:长适太子中舍卢圭;次适欧阳昊,早卒;次适横
  州推官高定;次适进士陆平仲;次适著作佐郎陈起。庆历三年八月某日,以府君
  及二夫人之丧,合葬于江陵龙山之东原。后十有七年,庐陵欧阳修乃表于其墓。
  曰:
  呜呼!余于此,见朝廷所以褒宠劝励臣子之意,岂不厚哉!又以见士之为善
  者,虽堙没幽郁,其潜德隐行必有时而发,而迟速显晦在其子孙。然则为人之子
  者,其可不自勉哉?盖古之为子者,禄不逮养,则无以及其亲矣;今之为子者,
  有克自立,则尚有荣名之宠焉。其所以教人之孝者,笃于古也深矣。子方进用于
  时,其所以荣其亲者,未知其止也,姑立表以待焉。
  【胡先生墓表】
  先生讳瑗,字翼之,姓胡氏。其上世为陵州人,后为泰州如皋人。
  先生为人师,言行而身化之,使诚明者达,昏愚者励,而顽傲者革。故其为
  法严而信,为道久而尊。师道废久矣,自明道、景祐以来,学者有师惟先生暨泰
  山孙明复、石守道三人,而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之学,弟子去来常数百人,
  各以其经转相传授。其教学之法最备,行之数年,东南之士莫不以仁义礼乐为学。
  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
  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为著令。后十余年,先
  生始来居太学,学者自远而至,太学不能容,取旁官署以为学舍。礼部贡举,岁
  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当时,或取甲科,居显仕,其余散
  在四方,随其人贤愚,皆循循雅饬,其言谈举止,遇之不问可知为先生弟子。其
  学者相语称先生,不问可知为胡公也。
  先生初以白衣见天子,论乐,拜秘书省校书郎,辟丹州军事推官,改密州观
  察推官。丁父忧,去职。服除,为保宁军节度推官,遂居湖学。召为诸王宫教授,
  以疾免。已而以太子中舍致仕,迁殿中丞于家。皇祐中,驿召至京师,议乐,复
  以为大理评事兼太常寺主簿,又以疾辞。岁余,为光录寺丞、国子监直讲,乃居
  太学。迁大理寺丞,赐绯衣银鱼。嘉祐元年,迁太子中允,充天章阁侍讲,仍居
  太学。已而病不能朝,天子数遣使者存问,又以太常博士致仕。东归之日,太学
  之诸生与朝廷贤士大夫送之东门,执弟子礼,路人嗟叹以为荣。以四年六月六日
  卒于杭州,享年六十有七。以明年十月五日,葬于乌程何山之原。其世次、官邑
  与其行事,莆阳蔡君谟具志于幽堂。
  呜呼!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见于后世,然非此无以慰学者之思,乃揭
  于其墓之原。六年八月三日,庐陵欧阳修述。
  【集贤校理丁君墓表〈熙宁元年〉】
  君讳宝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晋陵人也。景祐元年,举进士及第,为峡
  州军事判官,淮南节度掌书记,杭州观察判官,改太子中允、知剡县,徙知端州,
  迁太常丞、博士。坐海贼侬智高陷城失守,夺一官,徙置黄州。久之,复得太常
  丞、监湖州酒税,又复博士、知诸暨县,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
  院。
  君为人外和怡而内谨立,望其容貌进趋,知其君子人也。居乡里,以文行称。
  少孤,与其兄笃于友悌。兄亡,服丧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亲,兄,吾父也。”
  庆历中,诏天下大兴学校,东南多学者,而湖、杭尤盛。君居杭学,为教授,以
  其素所学问而自修于乡里者教其徒,久而学者多所成就。其后天子患馆阁职废,
  特置编校八员,其选甚精,乃自诸暨召居秘阁。君治州县,听决精明,赋役有法,
  民畏信而便安之。其始治剡也如此,后治诸暨,剡邻邑也,其民闻其来,欢曰:
  “此剡人爱而思之,谓不可复得者也。今吾民乃幸而得之。”而君亦以治剡者治
  之。由是所至有声,及居阁下,淡然不以势利动其心,未尝走谒公卿;与诸学士
  群居恂恂,人皆爱亲之。盖其召自诸暨也,以材行选,及在馆阁,久而朝廷益知
  其贤。英宗每论人物,屡称之。
  国家自削除僣伪,东南遂无事,偃兵弛备者六十余年矣,而岭外尤甚。其山
  海荒阔,列郡数十,皆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县视之,故其守无城,其戍无
  兵。一日智高乘不备,陷邕州,杀将吏,有众万余人,顺流而下,浔、梧、封、
  康诸小州所过如破竹。吏民皆望而散走,独君犹率羸卒百余拒战,杀六、七人,
  既败,亦走。初,贼未至,君语其下曰:“幸得兵数千人,伏小湘峡,扼至险,
  以击骄兵,可必胜也。”乃请兵于广州,凡九请,不报。又尝得贼觇者一人,斩
  之。贼既平,议者谓君文学,宜居台阁备侍从以承顾问,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
  提百十饥羸之卒当万人卒至之贼,可谓不幸。而天子亦以谓县官不素设备,而责
  守吏不以空手捍贼,宜原其情。故一切轻其法,而君以尝请兵不得,又能拒战杀
  贼,则又轻之。故他失守者皆夺两官,而君夺一官。已而知其贤,复召用。
  后十余年,御史知杂苏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请复治君前事,夺其职而黜之。
  天子知君贤,不可以一眚废,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轻之矣,又数更大赦,且罪无再
  坐,然犹以御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伤之也。乃用其校理岁满所当得者,
  即以君通判永州。方待阙于晋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风眩,一夕卒,
  享年五十有八。累官至尚书司封员外郎,阶朝奉郎,上轻车都尉。曾祖讳某,
  祖讳某,皆不仕。父讳某,赠尚书工部侍郎。母张氏,仙游县太君。君娶饶氏,
  封晋陵县君,先卒。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隮,皆举进士;曰恩儿,才一
  岁。女一人,适著作佐郎、集贤校理胡宗愈。君既卒,天子悯然推恩,录其子隅
  为太庙斋郎。
  君之平生,履忧患而遭困阨,处之安然,未尝见戚戚之色。其于穷达、寿
  夭,知有命,固无憾于其心,然知君之贤,哀其志而惜其命止于斯者,不能无恨
  也。于是相与论著君之大节,伐石纪辞,以表见于后世,庶几以慰其思焉。熙宁
  元年六月十四日,庐陵欧阳修述。
  【泷冈阡表〈熙宁三年〉】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缓
  也,盖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
  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
  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垅之植以庇而为生。
  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为汝家妇,不及
  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养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
  有后也。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
  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
  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吾虽
  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
  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
  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
  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抱汝而立于旁,因指
  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
  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
  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邪。呜呼!其心厚于仁
  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利虽不得博
  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为道州判官,泗、绵二州推官,又为泰
  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冈。太夫人姓郑氏,考讳德仪,世为江南名
  族。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福昌县太君,进封乐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
  自其家少微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儿不能苟合于世,俭
  薄所以居患难也。”其后修贬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贫贱也,吾
  处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赠封其亲。
  又十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
  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枢密,遂参政事。又七年而罢。自登二府,
  天子推恩,褒其三世。故自嘉祐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皇曾祖府君累赠金
  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
  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
  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
  太夫人进号魏国。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呜呼!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此
  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积善成德,宜享其隆,虽不克有于其躬,而赐爵受封,显
  荣褒大,实有三朝之锡命。是足以表见于后世,而庇赖其子孙矣。”乃列其世谱,
  具刻于碑。既又载我皇考崇公之遗训,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鲜,遭世窃位,而幸全大节不辱其先者,其来有自。
  熙宁三年岁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诚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观
  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知青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充京东东路安抚
  使、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修表。
  【附:先君墓表】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贫,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
  至于成人。而尝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以其俸禄事宾客,常不使有余,
  曰‘无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以庇其生。然吾何恃而能自守以至
  是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而已也,此吾之所恃也。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
  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泣涕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闲居而御酒食,盛
  馔则又涕泣曰:‘昔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
  而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于终身未尝不然,此吾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
  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也。’吾
  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矧求而有得邪?
  以其尝有得,知其不求而死者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况世常求其死也。’
  回顾乳者抱汝而立于旁,指而叹曰:‘岁行在戌,我将死,不及见儿之立也,后
  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亦皆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
  外事,接于宾客,或有矜饰,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事,而其为如此,是其发
  于中者也。其心诚厚于仁者也,此吾之知汝父之得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士有用
  舍,志之得施与否不在己,而为仁与孝不取于人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君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为通州判官,泗、绵二州推官,又为泰
  州判官。正身怀道,不及其施,享年五十有九。初赠太子中允,今赠某官。太夫
  人姓郑氏,世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县太君,累封乐安、安
  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子少贱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
  儿多不合于世,俭薄所以安患难也。”修初贬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
  家故贫贱也。”修察其志久而安,故其后立于朝,得不苟容于时。
  盖自先君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二十有三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
  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卒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修窃自念:为
  人子而不能识其父,幸而得闻吾母之言,其忍废焉?乃泣血而记之。欧阳氏自为
  吉州庐陵人,至予修十有五世矣,沙溪,吾世之家且葬也。故又刻其所记者表于
  其阡,以告其宗族及乡之人。曰:
  而耕而田,岁取百千。而耘而学,久而不获。田何取之?囷仓峨峨。学而取
  之,簪笏盈家。量功较收,所得孰多?先君之学,获不及时。匪于其躬,而利其
  后。疾迟几何,善无不报。先君之贻,子修不肖。矧有才子,于何不有?矧我欧
  阳,世家惟旧。自始氏封,乌程之亭。在北有闻,或冀或青。中显弥长,或吉或
  衡。势大必分,枝叶婆娑。惟吉旧居,子孙今多。木久而林,有乔其秀。矧我欧
  阳,扶疏并茂。先君之德,吾母知隆。子修不肖,以俟其宗。以勉同乡,敢及他
  人。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卷一 居士集卷一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三 居士集卷三
卷四 居士集卷四卷五 居士集卷五卷六 居士集卷六
卷七 居士集卷七卷八 居士集卷八卷九 居士集卷九
卷十 居士集卷十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