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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 》 中國風景黑皮書:大敗筆 》
第24節:“買斷”桂林山水
老槍 Lao Qiang
新希望集團與陽朔縣政府經過兩年的談判達成了上述協議,那麽像桂林級別一樣的風景名勝區的權屬歸誰所有,是歸縣政府嗎?風景名勝區的土地也像一般房地産用地一樣可以批租嗎?10億元"買斷"桂林山水的法律依據是什麽?在遇竜河兩岸搞旅遊房地産,會不會破壞桂林風景區的整體風貌,污染問題怎樣解决,有沒有經過環境評價?企業經營與政府規劃的關係怎樣協調,開發和保護的矛盾如何處理,誰對桂林的未來負責?10億元就能把桂林最美的景點納入新希望賬下是怎樣計算出來的,陽朔縣政府從中得到多少實際利益,桂林的老百姓能得到什麽?協議達成後,新希望集團是否可以再轉讓這部分土地和景點的經營權和租賃權,政府要統一規劃時是否需要再買回來,買回來要花多少錢?50年經營權和租賃權協議的實際內容究竟有哪些,一賣就是50年,很多未知的因素如何考慮?很多疑問浮出水面。
特別是用國務院1985年6月7日發佈實施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1995年3月發佈的《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審視10億元"買斷"桂林山水一事,其中還有兩大焦點問題:一是被"買斷"經營權的8公裏遇竜河及兩岸303畝土地是不是屬於桂林風景名勝區?其二,國傢對著名景點公園的租賃權轉讓有無限製性規定?
遇竜河是桂林著名風景綫-灕江的一條支流,遇竜河流到桂林風景區的另一個著名景點"大榕樹"(現榕樹公園)後,與金寶河匯合流入田傢河,經蘇童山流進灕江。遇竜河到灕江大約有10公裏。遇竜河沿綫有一二十個景點,還都沒有大規模開發。一般隨團旅遊都不安排去這些景點。
但是這些年桂林市一直有"小桂林"和"大桂林"的提法。"小桂林"是指桂林市內的主要景點和灕江沿綫的景點,"大桂林"包括桂林市所有的縣及周邊的柳州等地區。看來遇竜河及兩岸303畝土地的經營權轉讓是否合法,一切應以國務院《關於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為準。該通知的第二條規定:風景名勝資源屬國傢所有,必須依法保護。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資源及景區土地。
由於中國迄今為止未能建立起國傢公園體係,也未能對國傢公園立法,對公園缺乏統一管理和規劃,即使國傢已暫停風景名勝區上市,風景名勝區盲目企業化、商業化的趨勢並沒有停止。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10億元"買斷"桂林山水,不僅涉及其合法性的問題,還涉及環境、自然文化遺産保護等一係列問題。從環境角度講,問題的關鍵是雙方的協議中有關環境保護的內容是什麽,哪些經營活動要受到限製,開發企業是否有足夠的環境意識,知道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第二點,即使是正常開發,按國傢的要求,也應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在風景區或輻射地帶搞建設項目,肯定要對風景區的環境造成影響,比如污水排放是否要影響當地水質?增加的建築是否會影響桂林山水的整體自然風貌?"買斷"50年經營權可能走的是土地批租的路子,合法不合法先不說,像桂林這樣以自然山水為主的風景名勝區,它最寶貴的是自然原貌和人文價值,這種自然文化遺産是屬於全民族的東西,是屬於不可再生的資源,應該非常慎重地對待。
一些憂慮不是杞人憂天。比如灕江沿岸會不會變成別墅區?
這是人們最容易産生的憂慮。"經營權"是一個籠統而餘地極大的概念,如果沒有具體的約定,享有經營權者就有無限的選擇餘地。闢出一塊地方,蓋上一片別墅,一定能賣出好價錢,符合"經營"的贏利目的。
還有,"甲天下"會不會成為"傢天下"?
對名勝景區的過度開發,是人們對經營權"外包"的最普遍擔心。但"不過度"的開發也未必就沒有問題。比如,對公衆開放是經營,對有限的特定人群開放也是經營。那麽如果"新希望"劃出一片"最優美的景點",將其"保護"起來,用作私傢花園或私人俱樂部,而拒絶普通遊人進入怎麽辦?
特別是,對桂林當地人來說,會不會失去"吃旅遊飯"的機會?
在景區內設攤經商,是旅遊地區重要的"經營"內容之一,也是當地百姓"吃旅遊飯"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如果對景區享有經營權的新經營者出於成本或其他原因而引入外地經營者,則本地百姓也就失去了"吃旅遊飯"的機會。這樣的結果對"出讓"經營權的當地政府當然並無損失,出讓經營權自然有收益,誰來經商也照樣有稅收。但政府的收入並非百姓的收入,這在今天社會中已經是普遍的常識。那麽政府出讓景區的經營權富了,百姓卻守着旅遊資源而失去了"吃旅遊飯"的機會怎麽辦?
此後,建設部開始過問10億元"買斷"桂林山水,市裏也開始調查這件事,使得原定於4月15日簽約的新希望集團將購買桂林山水最核心風景區50年租賃權的簽約儀式終於"流産"。
幸好,2002年的桂林有驚無險。
應該說,風景名勝,無論是天然形成的桂林山水,還是記載了歷史滄桑的蘇州園林,都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從産權屬性來看,風景名勝既是有形財産,也是無形的財富,有些可以進行價值評估,有些則是無法用價值估量的,他們都是屬於我們整個民族的。我們應該看到,我們祖先給我們留下來的這份遺産既是豐富的旅遊資源,屬於經濟物品,加以開發利用可以給我們帶來巨大的收入,促進經濟發展;同時又是民族的傳世之寶,巨大的精神財富,我們有責任愛護好、保護好,以福澤萬代,蔭及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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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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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南京的憂傷 | 第2節:未老先衰的景區 | 第3節:世界遺産致命傷 | 第4節:中國景區十大憤怒 | 第5節:旅遊與環保 | 第6節:美國經驗 | 第7節:什麽都賣 | 第8節:周莊的偽民俗 | 第9節:衹有小聰明 | 第10節:那時周莊 | 第11節:寫在周莊邊上 | 第12節:中國的艾菲爾鐵塔 | 第13節:拆不去的天梯 | 第14節:從最高到最長 | 第15節:遺憾之旅 | 第16節:平遙搬不動 | 第17節:平遙和麗江 | 第18節:坍塌的古城墻 | 第19節:神聖製造 | 第20節:孔子乘泰山索道 | 第21節:泰山生氣了 | 第22節:泰山石有沒有明天 | 第23節:過把癮就死 | 第24節:“買斷”桂林山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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