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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类 》 國學基本教材·孟子大學中庸捲 》
孟子捲·論行為(10)
李鍌 Li Xian
章旨
孟子教導世人權衡兩可的方法,以免過猶不及之失。
註釋
①傷敗壞,傷害。
析論
財貨人人想要,但要取之有道,如子貢之善於貨殖,人傢衹稱之為能,怎會說他是貪?但若強取豪奪,貪得無厭,便欠廉潔,如冉求幫季氏聚斂,孔子便唾棄他,以為不夠資格做他的學生。
給人好處,是仁者,如晏嬰;但若衹為收買人心,如田常損公益以市民恩,便不是真正的施惠,所以歷史傢也揭發了他篡齊的陰謀。
敢於犧牲,惟義是從,當死則死,這是真勇氣,此所以太史公作《刺客列傳》;但若橫衝直撞,耍橫鬥狠,如市井上的小流氓,那便連勇都不是,純是莽撞罷了。
其實孟子對陳臻質疑孟子在齊、在宋、在薛,對諸侯的臨別贈金,接受與否態度不一致時,強調君子不可以被貨賂,而取與不取之間自有其原則(《公孫醜》下·三),此事自可引作孟子取與不取的範例。
生命與道義,就如魚與熊掌,兩者都可愛,但若兩者不可得兼時,孟子寧願捨生而取義(《告子》上·一○)。由此可知孟子對於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瞭解得非常清楚,可以生則生,可以死則死。合乎道義則生,不合乎道義則死,真是正氣凜然,慷慨極了。
至於給予,孟子雖然沒有明說,孔子倒有一些事例在。他責怪微生高乞醯予人為不誠實、為掠美(《論語·公冶長》),已是一例。又強調不應該以德報怨(《論語·憲問》)。說明恩德不應不問情況地濫施,這又是不當妄與的佳例。
其實面對兩可之際,究竟如何取捨,本是世人常有的睏惑;而今孟子為人指示迷津:他直就人之貪欲提出告誡,提醒人們要廉潔自持;就妄施小惠提出警告,要人切勿壞了德惠的真正價值;或就莽撞卻被當作勇氣的事實耳提面命,要人註意其中的分際。要人不僅註意眼前,也能註意影響;不僅註重聲名,也能註意實質。孟子提出的反省,讓人汗顔;揭示的原則,讓人茅塞頓開。
至於孟子為什麽提出這段說辭呢?(新浪讀書獨傢首發)毛奇齡《聖門釋非錄》曾經試作猜測,他說:“此必戰國之世,豪俠之習勝,多輕施結客,若四豪之類;刺客輕生,若荊、聶之類,故孟子為當時戒耳。”以為這是孟子專為針對豪俠氣習而發的言論,所論未必真確,可以留供參考。
問題與討論
1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試問恥的對象是什麽呢?
2孟子為什麽要言拒楊、墨?世人對孟子這舉動有何誤解?孟子對自己的行動又有怎樣的自信呢?
3禹、稷與顔回的生活環境、地位背景差別很大,但孔、孟對他們都一致推崇,孟子且說他們“同道”,這給我們什麽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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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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