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 第24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1)      胡成瑶 Hu Chengyao    熊芬兰 Xiong Fenlan

  9. 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狄金森
  有一些人,你看到他,就会联想起一种植物。这大约不仅仅是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癖好。爱默生让我想起一棵苦楝树,叶赛宁让我想起白桦,托尔斯泰让我想起一棵大榕树,狄金森呢,像一株百合。她自己在《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一诗中这样写道:
  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
  百合花一定考试合格
  试探她洁白的脚,毫不颤抖
  她的信念,不知畏惧
  从此以后,在草地上
  摇晃她绿宝石的铃铛
  泥土中的生活,此刻,全都遗忘
  在幽谷中,欣喜若狂
  这大约是一种自况吧?写空谷幽兰的诗多了,可没有一首像这样来得天然,来得幽微,来得匠心独运。洁白的双脚,洁白的心,在黑暗幽闭的泥土中无所畏惧地穿行、成长。最后,在盛开的一刹那,欣喜若狂。可是盛开并不是给人看的,自己欢喜就好。难得的坚贞和自持、自喜。王维也有诗云,"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却有寂寞的意思。
  这样的慧心,外表却是枯槁。她也类似于苦艾,味道苦涩,内心却别有馨香,嚼起来有回甘,耐人寻味。
  艾米莉·狄金森于 1830年 12月 10日出生在美国阿默斯特小镇上。她并不美丽,经历也不够传奇,终身未嫁,生活得像修女。她死在她出生的那栋房子里。这辈子除了去波士顿看过两次眼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小镇。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律师,父亲还当选过议员,家庭属于中产阶级,所以她衣食无忧。她几乎不见客人,不外访,足不出户,天天在家里忙着烤面包、做布丁,种点冬天也能开花的植物,侍候长年生病的母亲,剩下的时间就是写诗。那种年头女子的智力和才华并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大约她写诗的时候也是偷偷地,在烤面包的间隙,在晚上睡觉之前,写在小纸片上,塞到抽屉里。那样的日子,我们完全可以从她的《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那首诗里感受得到,黑暗的寒夜里,像一朵花的根一样坚守,破土而出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
  在她去世以后,她的妹妹无意中从一个盒子里发现了姐姐的大量诗歌,禁不住吓了一跳。在狄金森不到 56年的生命里,留下来 1800余首诗--这里面除去应朋友要求,发表过不到十首之外,其余的都没有发表过。妹妹和朋友为她的诗集出版开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后,人们才认识到她的价值。在纽约圣约翰教堂的诗人角,人们献给她的铭文是: "啊,杰出的艾米莉·狄金森!"
  25岁以后,狄金森差不多就与世隔绝了。她喜欢身着白衣,在自家那幢有着棕色的砖、高大树木和一片花园的大宅子里走来走去。客人到花园来喝茶,见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隐没在花树之后。人们叫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她恋爱过吗?少女时候暗恋过谁?可曾为他心跳?成年之后又对谁动了心,为他一生未嫁?或许是她的同学,或许是她的老师,或许是她家的一个世交,常常来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丛的后面。
  她的老师说出来要吓人一跳,爱默生和梭罗都教过她。
  有好事者考证她爱过三个人,一个是并不欣赏她的才华的编辑;一个是牧师,只见过两面;还有一个是法官,一个有妇之夫。有人认为有一首诗是她三段爱情的明证。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以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这三段感情非但没在对方心里掀起狂风大浪,甚至别人根本就没注意过她的存在。谁会想起这个害羞、娇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虽然她后来成为世界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可是在爱情面前,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爱情诗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赤裸的灵魂的外衣,剥掉
  巨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片宁静
  没有人比她写得更好。一个女子在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时,是那么无助、脆弱、谦卑,心随时都会碎掉,无论是远远地看到他,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还是闻到他的气息,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都会刮起飓风,像琴师叩击琴弦,用一点力,琴弦就会崩断,像溺水的人临死前的窒息。狂喜到惊恐,幸福到脆弱。然后是一片宁静,像风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经和他并肩走过,他的衣袖飘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只小手在挠;每天看报纸,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万遍地读他仅有的几封信,模仿他的签名,然后把这些信背下来,在自己烤面包的时候,做女红的时候,种花的时候,用画外音读给自己听。在别人看来是凄凉,在自己却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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