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傳記女作傢張雅文傳奇人生:生命的吶喊   》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3)      張雅文 Zhang Yawen

  3月30日上午十一點,我對小C提出四項條款
  第一條,我獨立署名編劇,不得另加他人;
  第二條,修改後的劇本須經我審閱,我有權參加修改本的研討會;
  第三條,按合同全額支付我的稿費;
  第四條,我有權參加製片方召開的新聞發佈會,製片方在《蓋》劇宣傳方面應公正對待我的付出。
  “好好,我完全同意你提出的條款!你還有什麽條件儘管提出來,然後我們簽一份補充協議!”小C說完,立刻操起電話,A先生報告我的態度……
  我知道小C所做的一切,並不是他個人行為,他沒有這個權力。
  接下來,小C讓我到賓館外面的打字社,按照協商的四項條款打出一式兩份《補充協議》之後,讓我在協議上簽字。
  可我手裏握着筆,卻遲遲不肯落下,心在哆嗦,手在抖,眼淚嘩嘩地流下來……這是我活到五十七歲做得最痛苦、最違心的一件事,捧着這份不情願的《補充協議》就像捧着一張賣身契……可我毫無辦法,為了這部劇,衹能委麯求全了。可我萬萬沒想到,我委麯求來的不是什麽“全”,而是……
  看到我傷心的樣子,小C說了一句心裏話:“雅文姐,看到你痛心的樣子,我心裏真的很難過。這就像要強姦你還得要你說同意一樣!”
  為了這句話,我一直很原諒小C。我覺得他是一個善良人。
  可是,小C卻沒有簽字。我簽完字,他急忙將補充協議收起來,說要拿回瀟湘電影製片廠蓋完公章再寄給我。
  “你可千萬要寄給我!”我一再叮囑他。
  “雅文姐,你放心好了,回去我馬上就寄給你!”他一再嚮我承諾。
  我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輕信,總以自己的善良之心去杜撰他人,以自己的為人準則去衡量他人。再說,事到如今,我不相信又有啥辦法?决策權掌握在人傢手裏。
  之後,我多次嚮小C催要這份補充協議,開始他說:“雅文姐你放心,我蓋了公章馬上寄給你!”但遲遲不見他寄來。我再催要,他說不知把協議放在哪裏了。再後來他說了實話,協議扔在賓館裏根本就沒拿回去。
  其實,這份補充協議衹是他們精心設計的、迫使我“同意”他人加盟的一個圈套。因為小C當天上午已經跟趙女士簽完合同了。
  面對這種情況,我問身為法院院長的先生,他們這是什麽行為,我該怎麽辦。
  他說:“你跟瀟湘電影製片廠簽的合同規定,你是《蓋》劇的獨立編劇,即著作權人。按照法律規定,不經著作權人的明確授權,瀟湘電影製片廠無權將你的劇本交給他人修改或改編。現在,他們卻在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采取先斬後奏的方式要挾你同意之後,又單方撕毀補充協議。這既是違約行為,又是侵權行為。按照法律規定,這衹能說明你們雙方的承諾都是無效的!”
  他給我找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條:“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後來在法庭上,周先生不承認簽過這份補充協議,還拒不承認小C是3月29日找我談的,兩次讓小C篡改證詞。因為承認3月29日,就等於承認了違約與侵權成立。
  我找過小C,提出重新補簽一份協議。他卻說:“雅文姐,希望你能理解我的難處,你知道我不是瀟湘電影製片廠的,是周主任拉我來搞這部劇的。如果我嚮着你說話,我可就慘了。你知道,我為劇組藉的二百萬到現在一分錢都沒還呢。”
  我理解他。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他也是為了生存。
  小C所說的二百萬藉款,是《蓋》劇開拍不久資金斷了要停機,小C和周先生以劇組名義嚮中央某單位藉的,當時承諾,資金一到立刻償還。可是直到2007年8月這本書下稿,《蓋》劇已經播出五個年頭了,二百萬藉款還一分沒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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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華出版社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書評目錄
第一章 “絶筆”作品  (1)第一章 “絶筆”作品  (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3)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4)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5)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6)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7)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8)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9)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0)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1)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2)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3)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4)
第二章 此生不虛的素材(15)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1)
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2)第三章 “黑色星期五”  (3)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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