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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筑 》 中國建築史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七節 宋·遼·金建築特徵之分析
梁思成 Liang Saicheng
一、建築型類
宋、遼、金已降,建築實物之得保存至今者更多。以木構言,在唐代僅得一例,而宋、遼、金遺物,曾經中國營造學社調查測繪者,則已將近四十單位,在此三百二十年間,平均每二十年,已可得一例,亦可作時代特徵之型範矣。至於磚石塔幢,為數尤多。茲先按建築物之型類略述之。
城市設計 後周世宗之築大梁,實為帝王建都之具有遠大眼光者。其所註意之點,如“泥濘之患”,“火燭之憂”,“易生疫疾”,“寒溫之苦”,皆近代都市設計之主要問題。其街有定闊,兩邊五步內種樹掘井,修蓋涼棚,皆為近代之方法。
至於地方城市規模,則有江蘇吳縣蘇州府文廟宋平江府圖碑。宋紹定二年(公元1229年)刻石。城大致作不規則長方形,城內另有子城,本南宋建炎間所建皇宮,後即為平江府治。城內街衢大多正直,但因城內渠道縱橫,為其他城市所無,未足為一般之例範耳。
平面佈置,現存城市及建築,已無完全保存宋代平面佈置之原形者,幸當時碑刻,尚可得窺其大略。
(一)衙署平面 平江府圖中部之平江府治,為關於我國古代官署建築不可多得之史料(第105圖)。府治之外,周以城垣,稱曰子城,唐時已有,非創於宋。其南門偏東,西門偏北,而無東門北門,非我國之傳統對稱式樣。城內建築雖因府門偏東,故不能采取對稱方式,然其主要廳堂仍以府門為中軸,其全部可分為六區:(甲)府門中軸綫上各層設廳及小堂,並兩翼廊屋,為府治主體。(乙)其北宅堂,為郡守住宅。(丙)更北後園,有池亭之勝。(丁)設廳及小堂之東為掌戶籍、賦稅、倉庫及州院庶務諸戶廳府院。(戊)西側南部為處理民刑政務之各廳司。(已)西側北段則為軍旅駐屯訓練及製造軍器之所。其全體範圍之廣,包容之衆,非明清官署所能睹也。
(二)廟宇平面 現存嵩山中嶽廟,大金承安重修中嶽廟圖碑,及元刊《孔氏祖庭廣記》所載宋闕裏廟製圖,金闕裏廟製圖(第106圖),皆為關於當時平面研究之罕貴資料。宋代麯阜文廟於每座主要樓殿兩翼皆有廊廡,並兩翼廊廡合成庭院。故其平面為多進方形院庭合成。至金代各庭院,雖仍周繞回廊為主要佈置法,但大殿與其後寢殿之間,均聯以主廊,使平面為“工”字形。中嶽廟之峻極殿與寢殿之間,闕裏大成殿與鄆國夫人殿之間,魯國公殿與魯國太夫人殿之間,莫不如此,蓋至金代已成為極通常之佈置也。至於廟坦四隅建角樓,亦為金代所常用。
殿宇宋、遼、金木構,以佛殿為最多,均立於階基之上,或單檐,或重檐;或四阿,或九脊頂。其結構方法大致上承唐代,下迄元明。如榆次永壽宮雨華宮,大同薄伽教藏,晉祠聖母廟正殿,皆此類也。
樓閣 現存樓閣有獨樂寺觀音閣及大同善化寺普賢閣,大小雖懸殊,但其結構原則則大致相同,皆於下層鬥拱之上立平坐,其上更立上層柱及枋額鬥拱椽檐等。木塔結構在原則上亦與此完全相同。
廳堂 營造法式所謂廳堂,乃指“廈兩頭”(歇山)或“不廈兩頭造”(懸山)而言。屬於此式者,有大同海會殿及佛光寺文殊殿兩例。大同善化寺大雄寶殿東西兩朵殿乃廳堂或廊屋之不施鬥拱者。
大門 大門與殿宇廳堂之別,僅在中柱之施用。中柱在門平面之縱中綫上,為安門扇之用。獨樂寺山門及善化寺山門皆為此型實例。
碑亭 麯阜文廟金明昌間碑亭,重檐九脊頂,為國內最古碑亭實例。
佛塔 宋、遼、金佛塔計有下列六型:
(一)木塔,唯應縣佛宮寺釋迦塔一孤例。在結構原則上,與獨樂寺觀音閣大致相同。其柱之分配,為內外二周,其上安平坐,以承上層構架,五層相疊,至頂層覆以八角攢尖頂。正定天寧寺塔則下半為磚,上半為木。
(二)模仿多層木構之磚塔,其藍本即為佛宮寺釋迦塔之類。因地域之不同,又可分為二支型。(甲)宋型:如蘇州雙塔,虎丘塔,杭州六和塔之類,每間比例較狹,角柱之間立槏柱以安門窗,多作壺門。與塔身比,鬥拱比例頗大。檐部多用菱角牙子疊澀為檐。(乙)遼型:如易縣千佛塔,涿縣南北二塔,遼寧白塔子塔。柱頗高,每間頗廣阔,鬥拱比例較小於宋型而模仿忠實過之。門均為圓券門,與宋型迥異其趣。
(三)模仿多層木構之石塔,如靈隱寺雙石塔及閘口白塔,模仿至為忠實,但塔身小,實為一種雕刻品,在功用上實同經幢。至如泉州開元寺雙塔則為正式建築。其仿木亦唯肖逼真,但省去平坐,為木構中所少見耳。
(四)單層多檐塔,亦可分為二型:(甲)仿木鬥拱出檐型,第一層鬥拱檐以上各層均砌鬥拱,上出椽檐多層,如普壽寺塔,北京天寧寺塔,雲居寺南塔,均屬此型。(乙)疊澀出檐型,其第一層檐仍用鬥拱,但第二層以上均疊澀出檐,如易縣聖塔院塔,淶水縣西岡塔,大名城大小兩塔,遼陽白塔,均屬此型。
(五)窣堵坡頂塔,塔之下段與他型無大區別,多三層,其上塔頂碩大,如窣堵坡,河北房山雲居寺北塔,薊縣白塔,易縣雙塔庵西塔,邢臺天寧寺塔,皆屬此型。此型之原始,或因建塔未完,經費不足,故潦草作大剎頂以了事,遂形成此式,亦極可能,但其頂部是否後世加建,尚極可疑。
(六)鐵塔,其性質近於經幢,徑僅一米餘,比例瘦而高。鐵質易銹,今保存最佳者,唯當陽玉泉寺鐵塔。
墓塔,宋、遼、金墓塔大致仍遵唐之舊,以方形單層,單檐或多檐者為多,如登封少林寺宋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普通禪師塔,及金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之西堂老師塔是。又有六角或方形,多層疊澀檐者,如少林寺大定十九年(公元1179年)之海公塔是。此外如金貞祐三年(公元1215年)之衍公長老窣堵坡,則僅為不規則橢圓球形墓表,不足稱為塔也。
墓室,經著者測繪者僅四川宜賓一孤例。
橋,趙縣小石橋為年代準確之金代橋。但橋形製殊特,不可以為當時一般造橋方法之典範也。
二、細節分析
階基及踏道 宋代木構皆有階基,然莫不屢經後世修砌,其能確實保存外表原形者,恐無一實例,僅得知其高廣之大致耳。濟源濟瀆廟淵德殿遺基,恐亦非原形矣。營造法式對於階基之尺寸,無比例之規定。宋遼木構之階基,或甚低偏,如正定摩尼殿(第51圖),榆次永壽寺(第45圖),獨樂寺觀音閣山門(第39、43圖)等均是。然有承以崇偉之階基者,如大同華嚴寺大雄寶殿及薄伽教藏(第60圖),善化寺大雄寶殿(第61圖)皆此類也。趙宋諸塔,階基均矮,遼金諸塔,則多高基,而尤以遼金式單層多檐塔(第93圖),對於階基最為註重,其最下層土襯及方澀之上,先為須彌座一層,其上更立平坐鬥拱,平坐之上繞以勾欄,更上為仰蓮座以承塔身。須彌座及平坐束腰壺門之內大多飾以獅子;勾欄均為鬥子蜀柱,以華版以勾片為最通常圖案,亦有用其他類似萬字之華紋者,勾欄每間之內,巡杖以下,盆唇以上,作類似地霞之花版以托巡杖,亦為遼塔常見之例。至如金建白馬寺塔,其塔身以上雖富於唐代作風,然其下高基,則遼金之特徵也。
階基前之踏道,宋代乃有設東西二階者,淵德殿階基為現存東西階之唯一實例。此外如金中嶽廟圖,其峻極殿亦畫東西階,足證此式當時尚極普遍。《營造法式》踏道之製,兩側三角形內多作逐層減退之池槽,名曰象眼,嵩山少林寺初祖庵踏道(第68圖)即作此式。
平坐及勾欄 平坐實例木構者見於獨樂寺觀音閣,應縣木塔,大同普賢閣等處。其平坐柱均將下端叉於下層鬥拱之上,其上施闌額,普拍枋為其必有之一部。磚塔上所砌平坐,僅皆砌其外表,平坐鬥拱均衹出杪,不用昂,法式所舉纏柱造,左右各出附角鬥一枚,別出鋪作一縫,及用上昂之製,均未見於實例。
平坐之上多施勾欄,唐以前之鬥子蜀柱鈎片華版之製,已不為唯一圖案。獨樂寺觀音閣勾欄仍用此製。應縣木塔平坐勾欄亦用鬥子蜀柱,但華版無華(第63、65圖)。其扶梯勾欄則不用華版而用臥欞。至如大同薄伽教藏內壁藏,則華版花紋有幾何圖案多種,遼金塔坐勾欄上最普遍之樣式,於巡杖盆唇之間安鬥子地霞,則為前所未見。趙縣小石橋明刻勾欄,尚存此式焉。
柱及柱礎 法式造柱之製,有梭柱直柱之別,其梭柱將柱之上三分之一捲殺,如歐洲古典式柱之Entasis,柱頭緊殺如覆盆樣。現存木構,其用木柱者,以直柱為多,但柱頭均略有捲殺。石柱遺例不多,初祖庵所用八角柱上徑較下徑微收,但無捲殺,柱面刻各種花紋。蘇州雙塔寺大殿殘石柱,雖有捲殺,但殘破難加細測。長清靈岩寺大雄寶殿,其柱有顯著之捲殺,但柱頭不“緊殺如覆盆”;柱身斷面作十餘凹入瓣,上下為槽,與希臘陶立剋式柱極相似。唯靈隱寺雙塔及閘口白塔,則柱身之下三分之二大體垂直,上段有顯著之捲殺,與法式梭柱之規定,大致相符。
至於用柱之製,法式規定有角柱平柱加高之升起,及柱首微側嚮內之側腳兩法,幾為宋代不易之定則。
河北山西境內宋遼金柱礎,以平礎不出覆盆為最多;但如佛光寺文殊殿內柱,則用蓮瓣覆盆,故亦非絶不用者。長清靈岩寺大殿柱礎則覆盆雕山水竜紋。江南柱幾無不用覆盆,其上且加櫍,如蘇州雙塔寺大殿址柱礎,覆盆雕捲草花紋,其上並櫍同雕出。吳縣甪直保聖寺大殿遺址柱礎多枚,雕飾精美,宋代柱礎之佳例也。
《營造法式》造柱礎之製,規定礎方為柱徑之倍,覆盆高為礎方十分之一,盆唇厚為覆盆高十分之一。現存諸例大致與此相符。至於仰覆蓮花柱礎,則尚未見實例也。
門窗 大同華嚴寺大雄寶殿之門,為可貴之遺物(第73圖)。其裝門之法,先按門之高寬安門額及門頰,其內飾以壺門牙子,兩側施腰串,裝餘塞板,額上安格子窗,門扇每扇具門釘七列,每列各九枚,佛光寺文殊殿則於門之兩側及門額以上均安板。額上用門簪兩枚以安雞棲木,其門簪扁而長與法式規定之方形門簪用四枚者迥異其趣。其版門門釘,則僅四行,行各七釘而已。
江南諸塔表面模仿木構形者,其門多不發券而疊澀作成壺門牙子形(第85圖),較遼塔之作圓券者調和(第95圖)。至於塔身砌作假門者,或作版門,或作格扇。宋遼門簪均二枚,至金代遺例,已增至四枚。
與地栿相交以承門軸之門磚石,則為磚塔假門所必有,而木構實例反多不用者。窗之實例以直欞窗為最多,但亦有用菱形或方格者。法式所見各式圖樣,尚未見之實例也。
鬥拱之結構與權衡 至宋代而發達至於成熟,其各件之部位大小已高度標準化,但其組成又極富變化。按《營造法式》之規定,材分八等,各有定度;“各以材高發為十五分,以十分為其厚,以六分為契,鬥拱各件之比例,均以此材契分為度量單位。其各拱及鬥之規定長度,及出跳長度,直至清代尚未改變焉(第3、189圖)。
就實例言,其在燕雲邊壤者,尚多存唐風,如獨樂寺觀音閣(第39圖),應縣木塔(第63圖),奉國寺大殿等,其鬥拱與柱高之比例,均甚高大;鬥拱之高,竟及柱高之半。至宋初實例,如榆次永壽寺雨華宮(第45圖),晉祠大殿(第55圖)等,則在斫割捲殺方面較為柔和,比例則略見減縮。北宋之末,如初祖庵(第68圖)及法式之標準樣式,則鬥拱之高僅及柱之七分之二,在比例上更見縮小。至於南宋及金,如蘇州三清殿(第76圖),大同善化寺三聖殿及山門(第70—72圖)等,鬥拱比例更小,在此三百年間,即此一端已可略窺其大致。
在鋪作之組成方面,因出杪出昂,單拱重拱,計心偷心,而有各種不同之變化。實物所見,有下列諸種:(一)單杪下附半拱見於大同海會殿及應縣木塔頂層(第63圖)。(二)雙杪單拱偷心獨樂寺山門(第44圖)雙杪重拱計心,大同薄伽教藏(第60圖),寶坻三大士殿(第59圖)等。(三)三杪重拱計心應縣木塔平坐。(四)三杪單拱計心正定轉輪藏殿平坐(第54圖)。(五)單昂蘇州三清殿下檐。(六)單杪單昂偷心榆次永壽寺(第45圖)。(七)單杪單昂偷心昂形耍頭正定摩尼殿,轉輪藏殿(第50、54圖)。(八)雙杪雙昂重拱偷心獨樂寺觀音閣及應縣木塔。(九)雙杪三昂重拱計心正定轉輪藏殿轉輪藏(小木作)。(十)轉角鋪作附角鬥加鋪作一縫大同善化寺大雄寶殿(第62圖),華嚴寺大雄寶殿(第73圖)。(十一)內槽鬥拱用上昂蘇州三清殿。(十二)雙杪或三杪與斜華拱相交大同善化寺大雄寶殿及三聖殿;華嚴寺大雄寶殿。(十三)內槽轉角鋪作,拱自柱出,不用櫨鬥蘇州三清殿。(十四)補間鋪作之下施矮柱,其下或更施駝峰大同薄伽教藏,薊縣獨樂寺山門,寶坻三大士殿等。
至於鬥拱之各部,其為宋代所初見,或為後世所無或異其形製者,有下列諸項:
(一)斜拱即上文(十二)所述。
(二)下昂,其後尾挑起,以承下平榑,或壓於栿下。為一種杠桿作用,如永壽寺(第47圖)初祖庵(第69圖)等。明清以後,昂尾即失去其機能,成為一種虛飾。
(三)昂形耍頭與令拱相交,在通常耍頭位置,其前作昂嘴形,後尾挑起為杠桿,其功用與昂無異,正定轉輪藏殿,晉祠大殿及獻殿均為此例。
(四)華頭子,自鬥口出以承昂之兩捲瓣,明清以後即不見。
(五)替木在令拱之上以承榑接縫處,亦明清以後所無。
鬥拱各部之捲殺,宋代較唐代為柔和。唐代直綫斜殺之批竹昂,在時期上唯宋初,在地域僅晉冀北部見之。天聖間建之晉祠大殿獻殿及約略與之同時之竜興寺轉輪藏殿,昂嘴雖直殺,但更削兩側如琴面。北宋中葉以後昂嘴■入如弧綫,乃成慣例。鬥拱最上層伸出之耍頭,後世多作螞蚱頭形者,在宋代遺例中,或直斫,或斜殺如批竹昂,或作霸王拳,或作翼形,或作夔竜頭等等,頗富於變化。至於拱頭捲殺,分瓣已成定則,則瓣數未必盡同法式所規定耳。
模仿木構之磚塔,在鬥拱之仿砌上,較之唐代更進一步。唐代磚塔僅作把頭絞項作(即一鬥三升),但宋代磚塔則砌磚出跳,至二跳三跳不等。其在遼金地域以內者,斜拱且已成為常見部分。然因材料之限製,下昂終未見以磚砌製者也。至於杭州靈隱寺及閘口之石塔,以材料為石質,乃能鎸出昂嘴形,模仿木構形製,更為逼真(第81圖)。
構架 就柱梁之分配着眼,《營造法式》規定及實物所見均極富變化。
(一)外檐柱多分間周列,其側腳及角柱之生起,凡此期實物,無不見之,內柱則視情形之不同,可以酌情撤減。其內柱全數按縫排列,一柱不減,如蘇州三清殿者,在宋代較大殿堂中,至為罕見。至若佛光寺文殊殿,濟源奉仙觀大殿及大同善化寺三聖殿,將內柱減少至無可再減,而以特殊巧技之梁架解决其因而産生之睏難,亦特殊之罕例也。
(二)在梁架之施用上,多視殿屋之深,依其椽數及柱之分配,定其梁之長短及配合法。除實物中所見特殊實例,如善化寺大雄寶殿之以前後二栿之一部分相疊(第62圖),以及前條所舉數例外,法式圖樣即有側樣二十餘種,其變化幾無窮盡也。
(三)梁栿有明栿與草栿之別,若有平棋,則屋蓋之重由草栿承托如獨樂寺觀音閣(第42圖);若“徹上露明造”,則用明栿負重,如寶坻三大士殿(第59圖),獨樂寺山門(第43圖),永壽寺雨華宮(第47圖)等等。明栿又有月梁與直梁之別,直梁較為普通,月梁見於善化寺山門(第73圖),較之佛光寺大殿之唐例(第20圖),及清式之規定,均略為低偏,其梁底■起亦較甚。在年代雖與法式相近,但在形製上則反與唐例相似,梁橫斷面高寬之比例,在宋初近於二與一,至宋中葉,則近三與二,至明清乃成五與四或六與五之比矣。
(四)宋代平梁之上,皆立侏儒柱以承脊榑,但兩側仍挾以叉手,以與唐代之有叉手而無侏儒柱,及明清之有侏儒柱而無叉手,諸實例相較,其演變程序固甚顯然。
(五)舉折之製,法式看詳謂:“今采舉屋制度,以前後橑檐枋心相去遠近分為四分,自橑檐枋背上至脊榑背上,四分中舉起一分”;其捲五本文則改定為三分中舉起一分(第3圖),今就實物比較,宋初及遼以近於四分舉一者為多,如永壽寺雨華宮,大同薄伽教藏海會殿等是,至北宋末及南宋金則近於三分舉一,如善化寺山門及三聖殿是也。
(六)闌額普拍枋。普拍枋雖已見於唐初,然至北宋末,尚有省而不用者,如初祖庵是也。其用普拍枋者,則早者扁而寬,如薄伽教藏,與闌額在斷面上作T字形,其後漸加厚,如大同善化寺三聖殿及山門,普拍枋闌額所出無幾。至明清則普拍枋竟狹於闌額矣。
(七)宋代各榑縫下,均施襻間一材或二三材,所以輔榑之不足。襻間與榑之間,更施鬥拱以相支撐聯絡,其製見於法式及實物。實物之中最特殊者,莫如佛光寺文殊殿所見,其榑下以內額承托次間梁縫,因而構成類似Truss之構架,為僅見之孤例(第48、49圖)。
平棊、平暗及鬥八藻井。平暗作正方格,唐末宋初者格甚小,如佛光寺大殿及獨樂寺觀音閣。平棋作長方形,如大同薄伽教藏。鬥八藻井施之於平棋或平暗之內,其下或飾以鬥拱,如應縣淨土寺大殿,或無鬥拱,如觀音閣,薄伽教藏,應縣木塔皆是也。
角梁及檐椽 角梁兩重已成定則,宋代大角梁為一直料,下端作蟬肚或捲瓣。子角梁折起,其梁頭斜殺。檐椽及飛椽亦不殺檐椽而殺飛檐。但捲殺子角梁及飛椽之製,明清宮式已不用矣。磚塔檐部,無鬥拱者完全疊澀出檐,如宜賓白塔及洛陽白馬寺塔;有鬥拱者或作木檐形,如易縣千佛塔、涿縣普壽寺塔等;多見於北方,為遼金特徵:有在鬥拱之上砌菱角牙子及版檐榑,與疊澀檐約略相同者,如蘇州虎丘塔及雙塔是,多見於江南。然亦有出木檐者,如蘇州瑞光寺塔及正定天寧寺木塔,其配合法實無定則也。
扶梯 獨樂寺觀音閣及佛宮寺木塔均保存原有扶梯,觀音閣曾略經後世修改,而木塔梯則尚完全保存原狀。其梯之結構,以兩頰夾安踏板及促版,梯之斜度大致為四十五度,頰上安鬥子蜀柱勾欄不施華版,而用臥欞一條。其制度與法式所定者大致相同:但法式勾欄已加高,臥欞之數亦用至三條之多,不若古式之妥穩淳樸也。
屋頂 四阿頂為宋代最尊貴之屋頂,法式亦稱吳殿,即清所稱廡殿是也。法式謂“八椽五間至十椽七間,並兩頭增出脊榑各三尺”,使垂脊近頂處嚮外彎麯,即清式推山之製之濫觴也。但宋遼諸例,如三大士殿及大同華嚴寺善化寺正殿等,皆無推山。九脊殿位次於四阿一等,蓋為“不廈兩頭”與四阿聯合而成者,清式稱之曰歇山,其兩頭梁架露明,自外可見,搏風板下且飾以懸魚惹草等,不若清式之掩以山花版。觀音閣,薄伽教藏,晉祠獻殿皆其實例也。“不廈兩頭”在清式稱為懸山或挑山。於兩山墻之外出際。如大同海會殿及佛光寺文殊殿是也。正定摩尼殿身重檐歇山頂,而於四面另加歇山頂抱廈,為後世所少見。
瓦及瓦飾 《營造法式》瓦作有筒瓦,瓪瓦之別;筒瓦施之於殿閣,廳堂,亭榭等;瓪瓦施之於廳堂及常行屋捨。更視屋之大小等第,分瓦之大小為若幹種。其屋脊由瓪瓦多層疊砌而成,以屋之大小定層數之多寡。其脊之兩端施鴟尾。垂脊之上用獸頭,蹲獸,儐伽等。各等所用大小與件數,制度均甚嚴密。唯現存實物,無全部保存原狀者。獨樂寺山門鴟尾,其尾捲起嚮內,外緣作鰭形,為鴟尾最古實例。薄伽教藏內壁藏上木雕鴟尾與獨樂寺山門鴟尾完全相同,足證為當時樣式。但薄伽教藏殿及華嚴寺大雄寶殿,寶坻三大士殿,則鴟尾之輪廊成為約略上小下大之長方形,疑為宋中葉以後或金代樣式,永壽寺雨華宮鴟尾略似此式而麯綫較多,恐已非原物;但其脊之構造,以瓦疊成,則仍宋代方法也。
雕飾 瓦飾本亦為雕飾之一種。除瓦飾外,宋代之建築雕飾,可分為雕刻與彩畫兩類。
(一)雕刻 柱礎雕飾實例最多。其華紋或作蓮瓣,或作竜鳳雲水紋,如甪直保聖寺,蘇州雙塔寺,長清靈岩寺所見。石柱雕飾:有作捲草紋者,如蘇州雙塔寺大殿遺址所見;有作佛道像者,如少林寺初祖庵石柱。至如墻腳須彌座雕飾,見於初祖庵及六和塔。佛像及經幢須彌座,飾以間柱,壺門內浮雕飛仙樂伎等,如正定竜興寺大悲閣像座及趙縣幢須彌座,皆此式之翹楚也。
(二)彩畫 營造法式彩畫作制度甚為謹嚴,圖樣亦極多。其基本方法,乃以藍緑紅三色為主,其色之深淺,則用退暈之法,至清代尚沿用之法也。其圖案雖已高度程式化,但不若清式之近於幾何形。民國十四年本《營造法式》彩畫圖樣着色頗多錯誤之處,不足為例,尚有待於改正再版。至於實例,唯義縣奉國寺,大同薄伽教藏尚略存原形,但多已湮退變色,或經後世重描,已非當時予人之印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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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百花文藝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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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為什麽研究中國建築(代序) | 第一章 緒論·第一節 中國建築之特徵 | 第一章 緒論·第二節 中國建築史之分期 | 第一章 緒論·第三節《營造法式》與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 | 第二章 上古時期·第一節 上古 | 第二章 上古時期·第二節 春秋戰國 | 第二章 上古時期·第三節 秦 | 第三章 兩漢·第一節 文獻上兩都建築活動之大略 | 第三章 兩漢·第二節 漢代實物 | 第三章 兩漢·第三節 漢代建築特徵之分析[1] |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第一節 文獻上魏·晉建築之大略 |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第二節 南北朝之建築活動 |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第三節 南北朝實物 | 第四章 魏·晉·南北朝·第四節 南北朝建築特徵之分析 | 第五章 隋·唐·第一節 隋·唐都市宮苑陵墓寺觀建築之梗概 | 第五章 隋·唐·第二節 隋·唐實物 | 第五章 隋·唐·第三節 隋·唐之建築特徵[1]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一節 五代汴梁之建設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二節 北宋之宮殿苑囿寺觀都市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三節 遼之都市及宮殿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四節 金之都市宮殿佛寺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五節 南宋之臨安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六節 五代·宋·遼·金之實物 | 第六章 五代.宋.遼.金·第七節 宋·遼·金建築特徵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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