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國學基本教材·論語捲   》 第24節:論修養(10)      李鍌 Li Xian

  ⑤彬彬此指文質兼備。
  析論
  一個人的內在和外表都很重要。內在等於本章講的"質",指學問、道德等而言;外表等於本章講的"文",指口才、儀態等而言。假如一個人學問很好,卻拙於言詞,不會表達;或者說品德很好,卻儀容不整,不夠雅觀,給人呆板、粗野的印象,這就是"質勝文"。反過來說,假如一個人的言詞非常流利,卻沒有內容;或者說相貌堂堂,威儀過人,卻品德低下,給人浮誇、虛假的印象,這就是"文勝質"。"質勝文"或"文勝質",都有所缺憾,因此,內在與外表,樸實與文采要配合得當,才能成為表裏一致、彬彬溫雅的君子。
  一個人的內在與外表,猶如一件器物的材質與外貌,材質好、外貌不好看,或者外貌好看、材質不好,人們不一定會很喜歡它,必須要二者兼美,纔會得到人的喜愛,做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內在外表雙美具備,才能稱為彬彬可觀的君子。要特別註意的是,外表是指表現在外的語言能力、舉止行為等,不是指天生外表的美醜。
  一個人的內在與外表,又如一篇文章的內容與形式,內容指文章所表達的思想觀念,而形式指文筆或書法,也必須二者兼美,纔是好文章,要想成為一個彬彬君子,又何嘗不是如此!
  (七)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①,無適②也,無莫③也,義之與比④。"(《裏仁》第四·一〇)
  章旨
  孔子言君子不固執成見,以義為取捨標準。
  註釋
  ①君子之於天下也君子對於天下。之,無義,介詞。於,對於,動詞。
  ②適音dí,專主,即"絶對如此"。
  ③莫不肯,即"絶不如此"。
  ④義之與比謂依從義理。原文本當作"與義比",意為"和義相依從",為了強調"義",把"義"提為主語,成為"義與比",再加"之"成"義之與比"。之,無義,介詞。比,音bì,依從。
  析論
  做一個君子,內心應該是大公無私的,對於一切事情會要求合乎公理,合乎正義。所以想做個君子的人,都會以公理、正義作為對待天下事的準則。但是這些人,卻容易犯過於自信、胸中先有成見的毛病。一旦有了成見,不管贊成或反對,他都會以為自己是擇善固執,不肯改變自己的想法,這種人自然不能稱為君子。孔子認為君子要"無適",就是遇事不要絶對肯定;要"無莫",就是不要絶對否定,一切要以公理、正義為依歸,合於公理、正義的纔加以肯定;不合的,纔加以否定。
  研讀此章要特別留意的是,君子是不是永遠的"無適"、"無莫"?是不是對於任何事情都持無可無不可的態度?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那樣會變成鄉願。孔子說的"無適"、"無莫"是指未經"義之與比"前應當如此,一旦"義之與比"之後,就需要"適",需要"莫"了。換句話說,未經以"義"為取捨之前,不能固執成見,既以"義"為依歸,則要擇善固執了。
  (八)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①,禮以行②之,孫③以出之,信以成④之。君子哉!"(《衛靈公》第一五·一七)
  章旨
  孔子言君子立身處世以義為本質,配合禮、遜、信三者去完成。
  註釋
  ①義以為質即"以義為質",意謂"用義來做本質",質,本質。此下三句,句法相同。
  ②行實踐。
  ③孫今作"遜",謙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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