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义说部 升仙传   》 第二十二回 假道童韩府丧命 死乞丐法场受刑      倚云氏 Yi Yunshi

  话说韩生见承光怒打道童,连忙上前劝解,小塘言道:“这孩子论来该打,且看韩贤弟分上,饶了他罢。”承光故意的把假怒收了,说:“只是便宜这个顽皮。”言罢落坐,四个人彼此叙读,这且不提。 且说道童站了会子,把书童拉到二门外头说:“咱们顽罢。”书童说:“怎么顽呢?”道童说;”咱说大话顽罢,谁比谁说的大,谁打三刮子。”书童说:“我就先说。我是个财主。”道童说:“我是大官员,管着财主。”书童说:“我是个皇帝,又管着官员。”道童说:“我是个神仙,不服皇帝所管。”书童说:“我是个玉皇大帝管着神仙。”道童说:“我是玉皇老子。”书童说:“我是玉皇老子的老子。”道童拍手大笑,说:“你輸了,从没见有老子的老子,过来受刮子罢。”道童就要去打,书童不服,两个人你争我嚷,立时反目,打将起来。 小塘四人正然闲谈,听的外面连声吵嚷,四个人出来一看,乃是书童与道童厮打,韩生上前把书童拉开,搧了几掌,才要去安置道童,只见那道童往后一倒,绝气而亡。承光一见故意的双脚乱跳,说:“韩庆云我把你这个没规矩的恼徒,你奴才打伤人命,该当何罪?咱二人同去见官,我看你这个秀才有什么能处!”说罢,拉住韩生往外就走。小塘上前劝道:“徼贤弟,你且撒手,咱到书房之中有话慢慢商议。”承光闻言将手放开,同到书房之中,小塘向韩生言道:“韩贤弟,你惹的这祸不小,你约束不严,使书童打死道童,徼贤弟岂肯与你干休,纵然徼贤弟不告你,也不能私了这个人命。依着我说,你不如同俺出家,天下云游,也就没有事了。徼贤弟的话是好说的。”韩生说:“仁兄这话小弟不敢从命,我想出家人赖教乞食,除非是精一无二的人肯去走此道,小弟虽不算是財主,也还颇可过了。等着时来运转,一举成名,还要改换门风。今日纵然不依,就是成了官司,小弟也是不出家的。”小塘听说哈哈大笑说:“贤弟,你也太痴心了,既然不愿出家,跟我出去把那道童看看再作商议。”言罢四人出了书房,小塘用手把道童一指,说:“韩贤弟,你看那个道童是什么东西。”韩生走到跟前,低头一看,并非道童,原来是个中箭而死的兔子。 韩生看了,呆呆的只是发怔。小塘说:“贤弟不必疑惑,无非是与你取笑,算是官司结了案吧!”言罢一齐大笑。韩生这才知道是小塘弄的法术,说:“兄长,叫你吓杀我了!宁可是取笑罢,不是真的才好。”四个人说笑一回,到了书房之中,用了晚饭。天晚各自安歇。 一枝梅睡了会子,听了听天交二鼓,将近午夜,悄悄的爬将起来,开了房门,走出去,反身把门掩上。使出当年的手段,将身一纵,跳在房上,虽有两三层房子,哪里隔的住他?他又在院中来过,知道景氏太太在上房内住着,约摸着细软东西尽在上房,走到跟前,轻轻的将门撬开,掩身进去,翻箱倒柜,将那衣服首饰银钱等物,拾在一处,有小塘给他的神符,贴上了一道,出来将门端上,又把其他各屋内使用的东西,也俱拾在一处,贴上灵符,将他粮房中粮食囤上也贴了一道灵符。诸事已毕,找了一块黑炭,在影壁上画了一枝梅花,回到书房将门关上,仍旧睡觉。及至到了天明,书童把门乱敲,说:“相公,可不好了,不知哪里来了个狠贼,把咱偷的一无所有了。”韩生听说,魂不附体,爬将起来,开开门,往后就跑,小塘故意的惊道:“这是怎说,贤弟莫慌,待俺与你同去看看:“言罢一齐出门,来到后边,各处里一看,真真是精一无二。急的个韩生捶胸跺脚,几欲寻死。小塘说:“贤弟不必如此,奶奶也莫要悲伤,贼打火烧皆有一定之数,韩贤弟同我且到书房,有话和你商道。”言罢回至书房,向韩生言道:“贤弟,你昨日说若要出家,除非是精一无二,今日看将起来,乃是神差鬼使,应了你的言语。依着我说,急早回头,同俺出了家罢。”韩生听了,满眼落泪,说:“兄长,我现有老母在堂,如何能以出家?纵然讨饭乞食,也是不修行的。”小塘说:“既然如此,我也不好强你,你且再到后边看看,那贼又回来了。”韩生闻言连忙跑到上房一看。只见那些细软东西,尽在柜旁边里,接着又到各房里看了一看,原旧物件一概不少,喜的他眉开眼笑,跑至书房说:“兄长,小弟造化多了,诸样东西皆未拿去,如今俱已有了。”小塘说:“既然有了,我们也都心净,就此告别了罢。”言毕取过笔来,在墙上画了一只小船,同徼、苗二人跳将上去,说:“韩贤弟,你也上来罢!”韩生摆手,言道:“小弟胆小,不能上去。”小塘说:“既不上来,我们要告辞了。”言罢抛下一个柬帖,忽然不见。韩生愣了会子,伸手拾起柬帖,拆开一看,原来是四句诗词,朱笔写着: 劝你出家头不回,闭门家内遇神贼。 偷者原来是苗庆,去观墙上一枝梅。 韩生看罢,走到后边,见那影壁墙上,果有一枝梅花,这才知道又是小塘弄的法术。吩咐书童把堆着的物件俱各收拾起来,见了景氏大奶奶,仍回波若寺去,这话不提。 且说小塘三人,用遁法离了隐仙庄,不消半日,早到了北直保定府交界。一齐收了遁法,脚踏平地,小塘往东北一着,见有一股怨气,占一课,早知其意,说:“二位贤弟,我要上北京去救一位忠臣,你二人可到通州北门外店中等候。” 言罢双足一跺,顿时之间,遁到北京城外。手上吹了一口仙气,往脸上一摸,当下变了形像,进了平则门一直走到四牌楼前,见有许多军校扎下法场。走至切近,问及众人,俱说是太常寺正堂慕怀古因得罪严嵩的儿子,被奸臣陷害,问成死罪,今日处决。小塘听说,往法场一着,只见桩橛上捆着一人,面如古月,鼻似悬胆,虽然是身有大难,却倒是并无惧色。小塘看罢点头赞叹,回身从帝王庙南夹道出砖塔胡同,过了石桥,低头一看,见桥下有个乞丐的死尸,看了看左右无人,照那死尸吹了一口仙气,立时变成慕怀古的模样,爬将起来。小塘又从囊中取出一道灵符,给那乞丐贴到头上,跟着小塘上了石桥,直奔法场而来。此时慕爷在法场以内,只等三道驾帖一到,就要开刀,小塘看了看,天将近午,急忙领着死乞丐来在法场之外,用手往西北一指,猛然间狂风大作,飞砂走石,迷人眼目,刮的刽子手、监斩官一些军兵人等俱都是袍袖掩面,不敢抬头。小塘趁势领进死尸,与慕爷解了绳锁,把死尸绑上,抓了一撮土尘往慕爷脸上一撒,借着土遁与小塘出了法场,小塘叨念真言,把风沙息了,同慕爷往通州而去。这且不表。 且说风砂方定,三道驾帖已到,刽子手才要开刀,看了看,已经是个死人,连忙报与监斩官。监斩官说:“不论死活,给他一刀罢。”刽子手答应一声,走到死花子跟前,揪住头发呵哧一刀,人头落地,地下流了些紫血,监斩官验了首级,回朝交差。 再说小塘同慕爷借着土遁来在通州北关无人之处,收了遁法,但只见慕爷昏迷不醒。小塘唤了他几声,慕怀古渐渐醒来,把眼一睁,看了看四顾无人,面前惟有一个儒者,心中不解,怔怔的只是发呆。小塘说:“大人不必狐疑,我学生救你脱了大难,逃到此处来了。”慕爷闻言,定醒多时,心中方渐明白,向小塘言道:“先生贵姓尊名?仙乡何处?素日并不识面,因何前来救我?还求先生说个明白。”小塘说:“学生姓济名登科号小塘,原籍辽阳人氏,只因功名不遂,弃家访道,曾遇真仙点化,普救众生。今知大人有难,所以特来搭救。”慕爷说:“虽承先生的美情,只恐歹人不甘心。”小塘说:“大人无虑,已有替身,在法场受刑,包管无事,请与学生同行,再作计议。”言罢迈步,方进了店,正遇徼、苗二人也是才到。四人合在一处,复出了店街。找在一块高粱地里边坐下,小塘把慕爷的姓名来历与二人说了,又把二人的姓名出身与慕爷说了,彼此谦逊了一回,小塘给了苗庆一块银子,立时叫苗庆买来道衣、道巾,与慕爷把囚衣换了,又叫苗庆到下店雇来四个驴子一齐骑上,直奔山海关的大道。往前行走。 小塘说:“慕大人如今要速离北直,远走高飞,得保无事,但一路同行,须得改名更姓方好称呼,这如今趋吉避凶,你就改名为化吉罢。”慕爷说:“多谢美言,往后就以道友称呼。”小塘说:“化道友,你这官司倒是因何起呢?”慕爷说:“济兄,这个官司提起来,令人可恼。当初一日,老夫下朝回家,正遇见天降大雪,轿至草帽胡同,见一人冻倒雪内,是我一时起了善念,叫人把他扶到私宅,用热汤把他灌醒,他说他是苏州人,专会裱画,叫作杨振,昔日因投亲不遇,无有盘费,所以冻在雪中。我听了这话,叫人与他换换衣服,留在府内,时常裱些字画,吃穿之外,还加手工。谁知这个奴才不是好人,偶然看见贱妾玉娘有几分颜色,他就生了歹心,不知怎的投在严嵩门下,在严世蕃跟前暗进谗言,说我藏有的玻璃盏,价值千金,叫那狗子来与我要。那狗子听了这话,竟自写字差人前来。那时老夫不睬,给他来人空回。狗子因此怀恨在心,上本参我私通倭寇,朝廷不察详细,遂至屈打成招,问成死罪,所以绑赴法场。若非济兄打救,早作无头之鬼。”济小塘三人听了,因此嗟叹。 四个人在路行走,非止一日。那日到了山海关上,商议过关,小塘又作起难来了。要知后事,下回分解。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弁言插图
第一回 嘉靖爷开科取士 济小塘落榜读书第二回 观曲词严嵩动怒 救房东小塘施恩
第三回 王书手报恩嫁女 济小塘择日完亲第四回 柳树精奉命点化 纯阳祖度脱济生
第五回 念大学化饭充饥 宿僧舍许修佛寺第六回 混元鬼赵府作祟 开缘簿死者复生
第七回 青鱼精戏弄小塘 独角龙水淹泗州第八回 西秦王爱财受骗 赵知府存仁施恩
第九回 当铺中贿通严府 琼花观小塘拜友第十回 偷库银承光被擒 济小塘结识苗庆
第十一回 济小塘回家戏妻 遣五鬼混闹家庭第十二回 王玉容怒骂夫主 一枝梅偷富济贫
第十三回 试遁法苗庆出狱 显神通小塘传法第十四回 变戏法大闹严府 避捕捉奔往伯州
第十五回 李家集小塘点将 伯州城金蝉兴兵第十六回 小塘夜造假天书 王氏计换阴魔录
第十七回 终南山吕祖点化 黄河岸鱼精作耗第十八回 得道书小塘辞友 遇仙洞苗庆修真
第十九回 济小塘折芦过江 戚总镇兴兵平贼第二十回 定海城小塘摆阵 白鹿洞承光遇狐
第二十一回 湿神符承光遇难 焚仙洞小塘除妖第二十二回 假道童韩府丧命 死乞丐法场受刑
第   I   [II]   [I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