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评论 》 紅樓夢新證 》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周汝昌 Zhou Ruchang
一六六三 康熙二年
癸卯
二月庚子朔,停差江寧、蘇州、杭州織造,工部揀選內務府官各一員,久任監造;曹璽以內務府郎中首任江寧織造。曹寅六歲,與弟曹宣同隨父之任,曹氏自是始居江南。孫氏三十二歲。
停差三織造,由工部揀內務府員久任監造事,見《聖祖仁皇帝實錄》捲八葉七。《江南通志》捲一百五葉九:“督理織造江寧,始於前明時用太監管理漢府事〔按織染局係明漢王朱高煦舊第,故相沿稱為漢府〕。國朝照舊織造:順治五年差戶部員管理;十三年改差內十三衙門,每年一更代;十五年改為三年一易;康熙二年遂定專差久任。”《八旗通志》捲四十五《職官志》四葉十:“織造監督,江寧、蘇州、杭州各一人。監督於內務府司官內簡用,帶原銜管理。順治初三年一代;十八年一年更代;康熙二年不限年。”所敘不盡同,但自康熙二年始定專任一事則無可疑。《江南通志》捲一百五《職官志》,《文職》七,葉九:“江寧織造:曹璽,滿洲人,康熙二年任。”據此則曹璽實為江寧專任之第一人。至其為內務府郎中,見六年條下所引浩命。同書載蘇州織造一職,自康熙二年至五年,四年之間,人凡四易:而曹璽則自本年直任至二十三年,卒於官。
《楝亭文鈔》葉六《重修二郎神廟碑》雲:“予自六齡侍先公宦遊於此,”正合;“些”謂南京。但葉八《重葺雞鳴寺浮圖碑記》又云:“某自康熙壬寅侍先大夫奉差於此,”則誤敘一年,壬寅當作癸卯。
《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廣儲司册捲二“三處織造員役”條:“康熙……二年二月遵旨議覆奏準三處織造各派賢能官一員,筆帖式二員,庫使三名,令其永遠居住。是年三月奏準給三處織造關防敕書。”六年六月三處各設司庫一員。又“織造承辦事宜”條:“康熙四年十一月呈準:大紅蟒緞、大紅緞、片金、拆纓等項,派江寧織造處承辦;紡絲綾杭細等項,派杭州織造處承辦;毛青布等項,派蘇州織造處承辦。其三處織造每年織造緞紗綢綾紡絲布匹絨綫等項,由緞庫茶庫官員擬定花樣顔色數目,分派該織造處照式承辦解送。其緞匹綢綾到京時,暫存銀庫,呈明派官挑選,將所收數目具奏,並移會戶部銷算。其一應錢糧奏銷俱隸戶部辦理。
”又“解送緞匹”條:“初,織造處運送上用緞匹,三處輪派織造官一員、筆帖式、庫使各一員,動用釋馬,由陸路運送進京。官用緞匹等項,輪派司庫、筆帖式、庫使各一員,由水路運至楊村,呈報內務府,移咨兵部,派官車起運進京。”
《續纂江寧府志》捲之十一上《秩官》葉三:“織造一員〔以內務府郎中、員外郎為之〕掌造作縑、帛、紗、縠之事。用異其物,品異其式。月有要,歲有會,檢其不如法者。一曰神帛,以事神示宗廟。〔順治八年定江寧織造局神帛機三十張,歲織帛四百端;又準部移額造三千端。其文兼清、漢;曰郊祀,告祀,其色青、黃;曰奉先,其色白;曰禮神,其色青、赤、黃、白、黑;日展親、曰報功,其色白;曰素帛,其色白,不織文。乾隆四十三年定例:不敷用者,部文行知,如數辦解。〕二曰浩敕,以封贈文武庶官。〔康熙元年設官誥機三十五張。浩命用五色或三色絲;文曰‘奉天誥命’;敕命用白綾,文曰‘奉天敕命’。用升降竜,清、漢字。一品玉軸鶴錦;一品犀軸螭錦;三、四品貼金軸,五、六品角軸,牡丹錦;七品以下,角軸小團花錦。〕三曰采繒,以待庶用。〔采繒長丈六尺,廣尺六寸,供結采之用。駕衣、校尉衣長四尺二寸,廣尺七寸,袖八寸。色:木紅、官緑。〕凡內務府之需,為之綜理、和市、核實而册申之。”
是年五月,以刊刻“明史”案殺浙人莊廷鑨(lóng)之弟廷鉞,戮廷鑨屍,株連冤死之刻工、書商、參校人氏等七十餘人,婦女皆給邊。或記此案“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
十一月,準戶部議:凡外國進貢之人帶來貿易物件,應令崇文門監督(當時稅卡)止記册報部,不必收稅。
一六六七 康熙六年 丁未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璽至任,“清積弊”(陛見,陳江南吏治極詳,賜蟒服,加一品)。十一月二十六日以“覃恩”浩贈祖父曹世選資政大夫;妣氏張夫人。曹寅十歲。時周亮工官江寧,監察十府糧儲,與璽有通傢之好,常抱寅置膝上命背誦古文,為之指摘句讀。孫氏三十六歲。
同治《上江兩縣志》捲二十一《名宦》葉三十一:“曹璽,字完璧,康熙中督理江寧織造。織局繁劇,璽至,積弊一清。陛見,陳江南吏治極詳,賜蟒服,加一品;御書敬慎扁額。”按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誥命已稱曹璽為“駐紮江南織造郎中加一級”。唯不知陛見賜服加級諸事確在何年。按清製,凡宦僚陛見時,一賜蟒服,即為加級之表示。誥命(今藏北京大學圖書館)全文雲:
奉天承運皇帝製日:恩彰下逮,勉篤棐於群寮;傢有貽謀,本恩勤於大父;用溯源流之至,爰推綸綍之榮。爾曹世選:乃駐紮江南織造郎中加一級曹璽之祖父--植德不替,佑啓後人:綿及乃孫,丕彰鴻緒;休貽大父,聿觀世澤。茲以覃恩,贈爾為資政大夫,駐紮江南織造郎中加一級,錫之誥命。於戲!垂裕孫謀,已沐優渥之典;崇褒祖德,用邀錫類之仁。貽厥奕祚,佩此新綸。
製曰:一代褒功,勸酧示後;再世承恩,崇奬及老。績既懋於公傢;寵宜追於王母。爾駐紮江南織造郎中加一級曹璽祖母張氏:爾有慈謀,裕及後昆;念茲稱職,端由壼教。爰錫褒儀之貴,用昭種德之勤,茲以覃恩,贈爾為夫人。於戲!溯其傢法,愛勞既殫先圖;賁乃國章,昌融益開來緒。永期丕贊,用席隆庥!
康熙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按是年七月,玄燁親政,十一月,以親政故,加上太皇太後、皇太後徽號,頒加恩赦罪詔,“覃恩”謂此。
周亮工通傢事見《楝亭文鈔》葉十二《重修周棟園先生祠堂記》;故寅與亮工諸子在都等亦交好。據《江南通志》捲百六葉七,周亮工督理江安十府糧儲道,為六年至九年任。
三月,李士楨為河南按察使。
《東華錄》:康熙六年三月甲申以李士楨為河南按察使,由江西湖東道遷。按士禎係自三年調江西湖東道。
是年七月,鰲拜殺蘇剋薩哈,夷其族。
按鰲拜,鑲黃旗人;蘇剋薩哈,正白旗人。在順治間,黃白二旗矛盾早極尖銳,有羅什、伯爾惠、吳拜、蘇拜等“蠱惑兩黃旗,動搖國事”皆獲重罪之案。至是,鰲、蘇二人與索尼、遏必隆同為四輔政大臣。鰲拜最為恣肆橫暴,康熙三年三月誣殺內大臣飛揚古及其子尼侃、薩哈連,另一子色黑流寧古塔,房産籍入鰲拜之弟傢。五年正月,鰲拜與蘇剋薩哈之爭地案起,其實質則鑲黃、正白兩旗間之矛盾,亦即皇太極派與多爾袞派矛盾之餘波也。多爾袞在日欲駐永平,曾以鑲黃旗該得圈地給正白旗,而別給鑲黃旗以右翼之末地(保定、河間、涿州等處),相安已二十餘年。至是鰲拜必欲重新互換,並增圈民地以益鑲黃旗。紛爭遂起。此事初經八旗移送戶部,大學士戶部尚書蘇納海持不可。鰲拜等欲構蘇納海於罪。會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皆奏不便。鰲拜大怒,必欲令刑部置之死地。刑部以“查律,無正條”,僅議鞭責;康熙帝亦不可鰲拜之請。鰲拜竟矯稱諭旨將三人處絞。又將已故之睿王黨英武爾代追革官職,前給之蒙古及投充漢人奴僕俱奪出。蘇剋薩哈獨與鰲拜爭。至是,誣稱蘇剋薩哈怨望,不滿於歸政,並構成二十四大罪,欲置極刑。康熙帝又執不可。鰲拜竟“攘臂帝前,強奏纍日”,終將蘇剋薩哈全族夷盡,傢産籍沒,妻孥入官。此事之可得而言者有三:一,康熙帝母子此際,幾有“孤兒寡婦”之勢,力不能製輔臣。二,過程中,正白旗下之筆帖式、包衣佐領等下層人員反對最力,消極抵抗。其所以如此者,正因早為順治太後之所屬,故有所恃而敢於對抗。三,正白旗占地係由永平至薊州、遵化、玉田、豐潤、灤州,樂亭、寶坻等處直抵通州;曹、李二傢地皆在此間,故此一事件與彼等亦有直接關係。
是年又有江南民人瀋天甫選“逆詩”以誣陷平人一案,天甫等棄市。
一六六八 康熙七年
戊申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曹寅十一歲。孫氏三十七歲。
是年三月,禁在京諸臣交通地方官員。
諭吏部略雲:“近聞在京諸臣違法遣人往各省官員處藉名問候,多索財物,又幹預地方事,挾持請托,顛倒是非,甚為良民之害。有等遊行光棍,討取官員書札,或雕刻別人圖書,投見地方官員,恣行欺誑。此等情弊,深可痛恨!”按《紅樓夢》第十五回寫王熙風假造書信,囑使地方官拆散婚姻、藉勢欺人、圖財致命,正為此等情事之一例。
四月,停巡????御史專差,於六部滿、漢司官內揀選廉幹之員兼差,授以御史職銜,差滿考核,仍回原任。
七月,令奉天、唐官等屯所圈之地退還民間。
八月,多羅郡王蘭布訴冤抑,得旨著襲和碩親王,蘭布,敬謹親王尼堪子,多爾袞派也。
九月,以內弘文館學士明珠為刑部尚書。明珠,為康熙朝大憝,納蘭成德之父也。成德後與曹寅同年舉人同為侍衛。
十二月,以直隸巡撫甘文焜為雲南貴州總督。文焜與曹傢為姻親。
內秘書院侍讀學士熊賜履自去年及今,數條奏時政,鰲拜惡其侵己,欲加之罪,康熙帝不許。賜履,帝之師傅也,曹寅、成德、胤礽亦嘗從學。
賜履言“民生困苦已極,私派倍於官徵,雜項浮於正額”,請甄別督撫,然“內臣者夕外臣之表也”,請“慎選左右”。疏入,鰲拜曰;“是劾我也!”本年又言“朝政積習未除,國計隱憂可慮”,鰲拜稱旨詰問,欲傾害之。康熙識其敢言。
一六六九 康熙八年 己酉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曹寅十二歲。孫氏三十八歲。
本年五月,褫鰲拜職,禁錮終身。
鰲拜既專橫,四大臣中索尼老病,遏必隆畏其兇焰,依違其間,敢與抗爭者唯一蘇剋薩哈,所恃者父為額駙也,然竟以滅族。鰲拜嘗托病不朝,要康熙以親往問疾,入其寢,侍衛察其色有異,搜榻刀見,康熙故以他語解之,及歸,即召索額圖入謀。索額圖,索尼之子也。鰲拜握兵權,掌宿衛,不宜輕發,乃設計以除之。因料簡哈哈珠子(滿語男童,“珠子”或譯“駒子”“駒塞”)入內苑侍康贖為角牴戲。鰲拜未以為意.一日,獨召鰲拜入,所伏諸童突起僕之,遂成擒。此事姚元之竹葉亭雜記開捲第一條即有敘寫,當為信史(唯姚誤哈哈珠子為“小內監”)。曹寅幼年入侍,其康熙五十年奏摺曾雲:“臣自黃口充任犬馬”;郭振基《楝亭詩鈔別集序》:“自結發侍內直”,
皆可證。蓋正三旗哈哈珠子也,疑與擒鰲拜不無關涉。寅自幼能武,可參看十二年條下,又其辛巳孟夏題張純修臨米元暉畫三絶句之二,有“我亦蹣跚負奇癖,短衣徒手逐黃獐”等句(《楝亭詩鈔》捲四),疑暗指此事之隱語也。哈哈珠子事,參看本年附錄二條。康親王傑書等勘問鰲拜,列罪三十款,康熙親鞫皆實,貸死,革職籍沒,與其子那摩佛禁錮終身。弟侄,及其黨大學士班布爾善、吏部尚書阿思哈、兵部尚書噶褚哈、吏部左待郎泰璧圖,俱立斬。
六月,復蘇剋薩哈及族人白爾黑圖等原官,案內文武各官,已革者復職,已故者蔭其後。未幾以索額圖為內國史院大學士。
按至是年秋,工部尚書都統濟世、內秘書院學士吳格塞、兵部侍郎邁音達等均以鰲拜黨革職,濟世、吳格塞處絞。此一鬥爭,正白旗進步派竟以壓倒鑲黃旗頑固派之勢而獲全勝。
永停旗人圈占民地,今年已圈者,悉給還民間。
按於此可見茲事皆鰲拜一黨所為。
〔附錄〕
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捲下,七月廿七日條:“又唐(夢賚)言:皇上之惡朱方旦也?以其勸順承郡王勿進兵,王鴻緒結交哈哈駒子陰知之,遂上書參焉。慕天顔之復起為湖南巡撫也,哈哈駒子以其‘江南德政歌軸’私相看,見皇上來,倉皇藏匿,皇上問是何物,故意支吾,再四迫之,若不得已而出焉。遂有是命。”又金梁《清宮史略》“哈哈珠子”條:“康熙十五年二月諭:‘朕在花園,有哈哈珠子,往來奏事,必先著太監各處傳知,然後遞行領送,嚴密關防,不可忽略。’又諭:‘凡大臣進宮奏事講書時,先曾傳過不許女人行走。如看守各門太監不行禁止,著哈哈珠子參奏。’按哈哈珠子譯義為男子.初製令東三省選送三音哈哈,譯曰好漢子,賞充侍衛。此言奏事及參奏,蓋即侍衛之類也。”觀此二例,可見哈哈珠子之地位與手眼。福格《聽雨叢談》捲十二:“唯皇子及諸王侍從小臣中有曰哈哈珠子者,清語為‘幼男’之稱。”此為滿語原義,金梁之說非也。
一六七〇 康熙九年 庚戌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孫氏三十九歲。曹寅十三歲。
是年二月諭刑部:“嚮來定例流徙尚陽堡、寧古塔罪人,於六月十二日停遣,餘月皆令發往;今思十月至正月俱嚴寒之候,所徙罪人貧者殊多,衣絮單薄,無以禦寒,罪不至死而凍斃於路,甚為可憫。”令自十月至正月及六月俱勿遣。
按康熙帝為此言,未料日後其所親信之曹、李二傢皆有人遣發極邊,凍餓以死也。
閏二月,諭工部:“朕經行城外,見道旁枯骸,惻然可憫。”令掩埋。此當時京城近旁之情景也。
三月,命發戶部十庫內木棉絲布茶葉衣服弓矢等物賜各佐領下護軍、撥什庫、及甲兵之貧者。又以八旗甲兵養馬備械,貧不能贍傢口,增月餉銀一兩,歲米二斛。
按明年三月,又命宗室中除大罪革職人員外,閑散宗室年十八以上及無父之子,俱照披甲例給以銀米贍養。此入關後八旗不同階級、階層經濟情況懸殊之一面也。
六月,西洋國王阿豐肅遣使瑪訥撒爾達聶等進方物,以地居極遠,初次進物,從優賞賚。
按《紅樓夢》中屢寫西洋器物,繪畫、藥品、鐘錶以至玩其等皆有。西洋國者,當時專以稱荷蘭。王士禛《分甘餘話》載荷蘭國進物單甚詳。其《池北偶談》“談故”門載康熙二十五年荷蘭進物單,略雲:“大珊瑚珠一串,照身大鏡二面,奇秀琥珀二十四塊。大哆囉絨十五匹,中哆囉絨十匹,織金大絨毯四領。烏羽緞四匹,緑倭緞一匹,新機嗶嘰八匹,中嗶嘰十二匹,織金花緞五匹。白色雜樣細軟布二百一十九匹,文采細織布一十五匹,大細布三十匹,白毛裏布三十匹。大自鳴鐘一座,大琉璃燈一圓,聚耀燭臺一懸,琉璃盞異式五百八十一塊。丁香三十擔,冰片三十二斤,甜肉豆蔻四甕。廂金小箱一隻,內丁香油,薔薇花油,檀香油,桂花油各一罐。……”又一則記康熙六年(丁未)夏荷蘭進物中有“玻璃箱牡丁香,哆囉尼絨之屬”。暹羅進物中有“六足龜、孔雀、馴象等物”。《紅樓夢》中所寫,如劉姥姥所見怡紅院之大穿衣鏡,王熙鳳屋中自鳴鐘,賈母看戲時所用之聚光燈,寶玉所穿雀金呢等織品,以及各種香露,貴重匣裝藥物“依弗哪”,種種當時異樣難得之物事,皆寫西洋産品,為一般富傢所不能有者。至寶玉口中所說福郎思牙“金星玻璃”曰“溫都裏那”,即aventurine之譯音。又寫薛蟠配藥,有“不足龜”,則“六足龜”之寫訛。至曹雪芹寫賈母以雀金呢為“哦囉斯”所織,此或泛指西洋,或南洋古地名有音近而致訛者。《國學叢刊》第四册周肇祥《故宮陳列所記略》雲:“乾隆時孔雀毛織成蟒衣,……皆罕見之品,提出陳列。”(周氏曾主陳列事)是清代確有此種織品之證。(至於西洋藥品、香料、各種油、露等物,應以《永憲錄》所載江西巡撫王企靖進洋物單為大觀,可參看)
一六七二 康熙十一年
壬子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孫氏四十一歲。
曹寅十五歲,寅自幼侍皇帝讀,通經史,工詩文,老師宿儒皆稱嘆之。
顧景星《荔軒草序》:“子清門第國勳,長江南佳麗地;束發即以詩詞經藝驚動長者,稱神童。”張伯行《正宜堂文集》捲二十三葉十六《祭織造曹荔軒文》:“惟公幼而岐嶷穎異,通經史,工詩文,雖老師宿儒,已嘆為雄纔之倒峽,而邃學之淳淵。”寅自幼侍讀事,鄧之城先生見告出某書,書為一九三九年頃購於琉璃廠文蕓閣,價二三十元間,八册一函,約為康熙間刊本,四字書名,甚怪異,亦無著者名。藏今北京大學圖書館。惟以書名失記,待檢。按顧景星《白茅堂詩文全集》捲二十二葉九《懷曹子清》詩,起雲:“早入竜樓儤,還觀中秘書。”正可為此事佐證。異日康熙帝命寅以私力資助熊賜履,送銀二百兩,亦師弟之誼而非官場饋送之義。皇帝幼學伴讀,在明代由小太監充之,謂之小伴當。康熙帝自九年鼕開經筵日講,設侍讀、侍講學士,十年又增設滿、漢字侍讀等員,正其嚮學之日,亦合。姑於本年連類書之。
是年納蘭性德韓菼舉順天鄉試,徐乾學為主試官。
曹寅自幼讀書,當有師友相資;與納蘭性德韓菼同出於徐乾學之門。韓菼為性德作《神道碑》,末雲:“始君與餘同出學士東海先生之門,君之學皆從指授,先生亟嘆其纔,……”而其《織造曹使君壽序》又云:“餘與使君同自出也。”所同自出之人亦即“東海學士”,當時以稱徐乾學者也。但徐乾學與性德韓菼等師生之誼,實即本年順天鄉試座主門生之關係。曹寅倘無正路科名,韓菼不應有“同自出”之語。據此頗疑曹寅亦曾中此科鄉試。志以備考。納蘭成德時年十五歲。
是年四月,命侍衛吳丹、學士郭廷祚閱視河工,繪圖進呈。六月又命工部行知河道總督潛運總督會同往視河工。按三藩、河工、槽運,康熙初政三大事,所最重視者也。
十月,停長蘆、兩淮、兩浙、河東巡????御史差,歸併於巡撫管理。按去年以左都御史明珠請停????差御史巡歷地方,至是並撤御史差。
十二月,裕親王福全、莊親王博果鐸、惠郡王博翁果諾、溫郡王盟峨辭議政,允之。康親王傑書、安親王嶽東、順承郡王勒爾錦、貝勒察尼董額尚善辭議政,不允。
一六七三 康熙十二年 癸醜
曹璽在江寧織造任。孫氏四十二歲。曹寅十六歲,當已選為侍衛。
顧景星《荔軒草序》雲:“《荔軒草》者,侍中曹子清詩集也。”此侍中即侍衛別稱。又云:“既舞象,入為近臣。”“近臣”,亦即指侍衛言。舞象,本成童之年,普通以指十五六歲。按張伯行祭曹寅文雲:“比冠而書法精工,騎射嫻習,擢儀尉,遷儀正,翼翼乎豹尾螭頭之恪謹,而軒軒然貂冠羽箭之高騫。”乃指為鑾儀衛事,敘於“比冠”之下,乃稍後事。此時初為侍衛,品級不可詳。《楝亭詩鈔》捲一《射雉詞》雲:“少年十五十六時,關弓盤馬百事隳。”似正為侍衛習武時也。又《楝亭詩鈔·別集》捲一隨侍入鹿苑詩有雲:“束發舊曾充狗監,彎弧中歲度竜城。”亦正可參證。袁枚《傅鼐神道碑》雲:“精騎射,讀書目數行下,年十六,選入右侍衛,世宗於雍邸,驂乘持蓋,不頂刻離。”王晫(zhuó)《今世說》捲七“寵禮”門一條雲:“世祖禦極之初,〔汝昌按:事當順治三年〕命公卿大臣子弟入衛,時商丘宋文康公長子牧仲〔按宋犖字牧仲〕,年甫十四,儀觀俊偉,冠待從冠,蟒衣,褲褶帶刀,侍上左右,上愛重之。”可見初充侍衛者,皆少年童子。曹寅正式選授侍衛,似不在本年以後。
昭槤《嘯亭雜錄》捲之四《領侍衛府》條:“國初以八旗將士平定寰區,鑲黃等三旗為天子自將,爰選其子弟仿《周官》宮伯之製,命曰侍衛。其日侍禁廷左右供趨走曰御前侍衛。稍次日乾清們侍衛。其值宿宮門者統日三旗侍衛。設領待衛內大臣六員,外大臣六員,散秩大臣無定員,俱以世蔭公侯並王公子弟充之。其班列諸尚書下,侍衛躋三階,選其纔俊者充隨邸協理事務班領十二員,每旗四人,掌文書政令諸事。凡其班有六班,分奇偶以為離合。其製凡十二日為一轉,每班先於園中值宿,四日後入禁中值宿二日,空閑六日以為休沐之暇,更番輪值。”可知衹有內府三旗子弟方有選為侍衛之資格。徐乾學敘性德雲:“容若選授三等侍衛,出入扈從,服勞惟謹,上眷註異於他侍衛;久之晉二等;尋晉一等。”曹寅為侍衛,亦當依次擢升,但等次年月,皆不可考。如其弟曹宣,即僅升至二等侍衛。
李士楨為福建布政使。
《東華錄》:康熙十二年九月,以李士楨為福建布政使,由河南按察使遷。
是年二月滿譯《大學衍義》書成,賜諸王以下各官及八旗官學各一部。四月,命將滿語照以文字匯集成一書。按康熙十年,罷各院及各省將軍衙門通事,以滿洲官員已諳漢語。此等亦反映滿人入關後之漢化日深。
六月,以李之芳為浙江提督。
禁止八旗包衣佐領下奴僕隨主殉葬。至八月御史黃敬璣又奏旗下僕婢自盡者甚多,命通行嚴飭。
可見此風迄未稍替。又,言八旗各有包衣佐領,所以示別於上三旗包衣內務府員;今人言此者往往誤說。
七月,復差各處巡????御史。
八月,諭講官:“文章以發揮義理、關係世道為貴;騷人詞客,不過技藝之末,非朕所貴也。”
十月,科臣納鼎奏京城內外時棄嬰兒,諭戶部:凡民間貧不能養所生子,或乳主人子而棄其子者,嚴禁,通飭八旗並包衣佐領及五城。
按八旗包衣,往往不能全養所生,今人知者已尠(鮮),《紅樓夢》寫秦可卿為秦業抱養女,本棄嬰之得活者也。
十一月,命學士熊賜履、編修葉方藹、張英、修撰韓菼等各撰“太極圖論”一篇進覽。
按康熙帝假藉程朱理學以禦漢士,所用大臣多有道學家。此次自謂於“太極圖”“極意探索,究其指歸”,因有此命。如朱彝尊《曝書亭集》開捲即《太極圖賦》。《紅樓夢》第五十二回,寫寶釵言欲擬詩題為“詠太極圖”,限將“先”韻字用完,寶琴批駁之,即作者對康、雍以來尊崇理學之一種調侃也。
十二月,諭八旗都統、六部滿尚書等:近見滿洲貧而負債者甚多,賭博雖禁,猶然未止;且滿洲習於嬉戲,凡嫁娶喪祭,過於糜費,不可勝言!蒙古惑於喇嘛,罄其傢貲不知顧惜,此皆愚人偏信禍福之說,而不知其終無益也。近見以佐領爭訟者甚多,但知希圖榮貴,而愛養所屬之道全然不知;又或佐領下另戶之主,不令披甲,聽拘情面,令傢人披甲者甚多,俱宜嚴行禁止。命將佐領酌最合併,令閑散滿洲披甲,每佐領留人百三十至百四十之間,餘丁另合為佐領;以後新買喀爾喀蒙古之人,停其充入滿洲。
平西王吳三桂殺雲南巡撫朱國治,以所部兵反。雲貴總督甘文焜死之。
按康熙帝許尚可喜撤藩,吳三桂、耿精忠不自安,亦請撤藩以探朝旨,竟許之,遂决意反,自稱“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以明年為周元年,蓄發易衣冠,旗帆皆以白。貴州巡撫、提督、雲南提督皆從之。甘文焜將十餘騎,十二月初八日趨至鎮遠,守將已反,率兵圍文焜。文焜手刃己子,自刎。三藩之變由此遂起。時滿朝震慴,康熙年僅弱冠,力排衆議,卒平割據,統一全國。
----------------
從本貼修改後出現的紫色的字,是原文中本來就是小字的註釋文字,如此標出是為了有所區分。後面的原因同。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选集】紅樓一春夢
【資料來源】紅樓癡迷錄入。轉載自撫琴居論壇。 |
|
|
評紅樓夢新證⑴ | 寫在捲頭 | 第一章引論 | 第二節紅學一斑 | 第三節 重新認識紅樓夢 | 第四節 幾點理解 | 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節 世係譜表 | 第二節 曹宜曹宣 | 第三節 過繼關係 | 第四節 幾門親戚 | 第三章 籍貫出身 | 第二節 遼陽俘虜 | 第四章 地點問題 | 第二節 院宇圖說 | 第三節 北京住宅 | 第四節 江寧織署 | 第五節 真州鹺院 | 第五章 雪芹生卒 | 第六章 紅樓紀歷 | 第七章 史事稽年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二]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三] | 前期(明萬歷二十年--清順治十八年)[四] |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 |
| 第 I [II] [III] [I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