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杨白花成功地被魏皇后收纳的话,就不好玩了。这个道理杨白花也明白,他被魏皇后吓跑了。他到底是跑步选手的后代,一口气跑过了十几个街区,一下子跑到外国去了。他到南朝的梁国以后,所干的第一件事情十分有意义——改名字。他想到魏皇后老是说他“白呀白”,不禁十分厌恶,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杨花”。杨白花迅速地逃离了不正确的生活,让我很喜欢他。因为再好的错误生活也不如人间正道,大多数人陷入错误的生活中,在错误中寻找正确,只期望这宿命能够尽快结束。
魏皇后很想杨白花呀,她写了一首《杨白花之歌》:“阳春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衣;秋去春来双燕子,愿含杨花入巢里。”翻译出来就是:“杨白花呀杨白花,你快回来,没有你在,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我有多难熬,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啦啦啦……”魏皇后还在皇宫里组织了乐队,“你快回来杨白花”的歌声,转眼变成全社会的流行歌曲,终于流行到杨白花耳朵里,他羞愤地越跑越远,永远也不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喜欢一个男生,就不要对他唱情歌。
少年沈宏非
公子宋是春秋时期的沈宏非,是个美食家哟!
一些肥胖小孩的愿望是当“美食家”,但后来只是成为了“大胃王”。但公子宋是个有志向的小孩,他从小就教育他的胃:“今天我们学习怎样吃。”在他的课堂上,最好的学生不是胃,而是手指头。他的手指头对美食有强烈的感应,当感应到十米之外正徐徐走来一只清蒸甲鱼或其他好吃物品的时候,食指就会大力地动起来,后来有人被这景象惊吓,写了一个功法叫做“食指大动”。
有一天,公子宋在路上走着,忽然,“手指牌”食物探测器振动得前所未有的厉害。他跟着手指所指的方向,走到了郑国王宫,一到门口,就听见国君郑灵王招呼他:“我刚收到了一只超好吃的鳖,过来一起吃吧!”公子宋高兴地坐到了席上。
餐宴到了最后,公子宋紧张得直冒汗,因为最后的大菜——鳖端上来了,盛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大碗里。公子宋说:“嘿嘿,我的食指就是灵呀就是灵。”
本来是一人分一份鳖肉的,但到了公子宋那儿,鳖肉却被分完了。郑灵公笑道:“你以为你长得像洪七公就灵啦?还是郑灵公灵,郑灵公灵呀!”说着,就发出坏人的笑声。公子宋听了十分生气,用手指头在锅里一涮,嘬了一口鳖汤。
晚上,公子宋回到家,并不为自己发明了“染指”这个词而高兴,反而担忧起来,心想这举动冒犯了国君,他一定会杀死我的。于是他就在一个小风吹得“飕飕”的夜里,把郑灵公杀了。
故事到了最后,也没有发言人交待那只鳖到底好不好吃。我觉得:当鳖已经不是鳖、厨子不只是厨子、鳖汤有关尊严、美食成为信仰时,是一件恐怖和复杂的事情。像我的胃就好,它是一个容易满足的粉红大袋子,从不在乎我给它吃一堆没有名字的、甜甜腻腻的东西,依然健康地咀嚼着。在我骗它说吃进去的猪肉是牛肉时,它也不生气。从不曾质问它的晚餐是什么做的。我的意思是说,公子宋的胃应该向我的学,吃到下酒菜红酥手就应该满足了,想不断享受味觉狂欢的要求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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