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夫人王弗病逝后,棺椁寄放于汴京城西的一个寺院内。后因苏轼的官职不断提升,王弗作为原配夫人,先后被朝廷追赠“魏城君”、“崇德君”、“通义郡君”等称号,辞世多年之后,才因苏轼当上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等要职,荣膺“诰命夫人”。
宋神宗治平三年(1066)四月二十五日,也就是王弗去世尚不足一年,官为霸州文安县主簿(正九品下)、在太常礼院参与编修礼书的苏洵因病在汴京去世。宋英宗下诏抚恤,并赐给银两、绢帛,宰相韩琦等要员也都有银钱馈赠。苏轼却谢绝了这些赐赠,只请求朝廷能给父亲一个名副其实的官职。宋英宗答应了他的请求,追赠苏洵为光禄寺丞(从六品上,与儿子苏轼大理寺丞相同),又特令有关部门出具朝廷官船,运送苏洵灵柩回眉山安葬,王弗的灵柩因此而得以随行,并安葬于公公和婆婆的墓侧。苏轼在他为爱妻所写的《墓志铭》中悲叹道: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古代为父母丁忧,名义上是守丧三年,实际每年以九个月计,共两年零三个月。就在苏轼兄弟远离京师,在眉山给父亲服丧期间,朝廷发生了巨大变化,三十六岁的宋英宗因病而亡,他的儿子、年方二十的宋神宗即位。待他们服丧期满,已到了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七八月间。
就在此后秋冬之际,苏轼续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苏轼后来在哀悼第二位岳父的《祭王君锡文》中说:
轼始婚媾,公之犹子。
允有令德,夭阏莫遂。
惟公幼女,嗣执罍篚。
恩厚义重,报宜有以。
——《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犹子”便是侄辈,这说明王君锡是王弗的叔叔,闰之即是王弗的堂妹。“罍”是烧茶的泥罐,“篚”为采桑用的竹筐,这两个字虽是谦辞,却恰如其分地表明闰之的身份,一个擅长炊茶采桑、地地道道的村姑。
值得注意的是,苏轼所娶的王闰之,当年已经二十一岁 。根据宋代礼仪,“女子十四至二十”,如果不是丧服在身,“皆可成婚 ”。从苏家的八娘十六岁嫁给程之才、王弗十六岁嫁给苏轼、史氏十五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山女子,出嫁之日多在十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二十一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三年前王弗病逝时,苏王两家已经议定,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轼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轼身为两中制举的“天子门生”、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他将是未来天下的文章宗师,不可能去娶一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这一点,确实被研究苏轼、为其修谱作学者们所忽略了。
元祐八年,闰之病逝于汴京,苏轼在《祭亡妻同安郡君文》中,终于清楚地道出原委:
昔通义君,没不待年;
嗣为兄弟,莫如君贤。
妇职既修,母仪甚敦。
三子如一,爱出于天。
——《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通义君”为朝廷后来对王弗的追封,“没有待年”,说明在王弗去逝尚不到一年,苏轼和闰之的婚事便已定下。这样做目的很简单:惟有闰之作为继室,王弗所留下的幼儿苏迈才会得到精心呵护。果然,闰之对姐姐的儿子和自己后来所生的苏迨、苏过,“三子如一”,皆同己出,苏轼不久便重新有了和谐、美满的家庭。
根据自己在娘家的排行,新娘子原叫二十七娘,“闰之”这个名字,显然是苏轼给取的,她所出生的庆历八年闰正月,而闰之恰恰生于这个闰月里,“闰”的字面意义就是不期然而然地“增多”,对于苏轼来说,中年丧妻,只好无奈地给孩子找个继母,也与“闰”字吻合。
考察苏家族谱,我们发现,苏家的女人与当时社会大多数女性一样,都没有正式名字。苏轼祖母称史氏,母亲也只叫程夫人,而苏辙的妻子一辈子安于“史氏”之称,惟有苏轼的两个夫人和侍妾朝云,都和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从这一点来说,嫁给苏轼这样一位大文人,是她们莫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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