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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 》 考古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
第三章 在夏文化迷宫中穿行(4)
岳南 Yue Na
两座都城的性质相继否定,到底商汤所居的“亳”在何处?邹衡根据多方考证,特别是对郑州商城出土的“亳”字陶文的辨认和考释,大胆地提出郑州商城就是商朝的开国之君汤所居的“亳”。
既然郑州商城是“亳”,那就意味着这里应是商文化的起点,而二里头文化又早于郑州商城文化,且两种文化又不相同,因此邹衡认为二里头文化属于夏文化。因为二里头文化是属于一脉相承的同一类型的文化,不存在突然断裂和突然侵入、兴起的外来因素,所以就用不着操刀在这个文化整体上切来切去,大呼小叫地一番乱抡了。也就是说,原来由学术界认可的一、二、三、四期文化是一个整体文化,而这个整体全部属于夏文化。
邹衡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与“二里头四期文化都是夏文化说”的提出,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水面,立刻在学术界掀起了巨浪,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有关夏文化的探索也相继进入了一个高潮迭起、色彩纷呈的新时代。
正当邹衡引爆的关于夏商文化的争论越演越烈,各种观点、各种理由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甚至越来越乱腾之时,许多有识之士感到这一问题的讨论已形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处于难分难解的胶着状态。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症结就是各种说法都有证据和理由,又有明显不足的一面。于是,学术界希冀有一天通过地下最新的发现,使这个悬而未决的疑案云消雾散,水落石出。可能这个心愿感动了上苍或者土地庙中的神灵,来了个天、地、人联合大行动,使这个机会很快到来了。
1983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魏故城工作队段鹏琦等人,在配合河南首阳山火力发电厂基建选址过程中,在偃师县城(今偃师市区)西部,距二里头遗址6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段夯土城墙,随即进行了大规模钻探和局部解剖发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初步确认了西、北、东三面城墙的位置、走向、长度、夯筑结构及保存状况,并由此判定城的形状为长方形,其中南北最长达1700米、东西宽约1215米,总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城墙宽度一般为17—21米,最宽处竟达28米,但未发现南城墙,据段鹏琦等考古专家推测,此段城墙已被洛河水冲毁。
除此之外,考古人员在北城墙中部发现“城门”一座及由此“城门”向南的大道,并在城内发现数处大型建筑夯土基址群。在编号为第1的建筑群中有一圈围墙,通过考察认为是一座近似方形的小城,应是宫殿区所在。考古人员经过对城墙及其附近试掘,发现了大量具有商代郑州二里岗时期文化特征的遗物,由此初步推断该城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商代早期相当。
而最令发掘者为之激动和振奋的是,有一条低洼地贯穿城址,显然是早年一条干涸的河道。这条看似不起眼的干河沟,当地土著世代相传唤作“尸乡沟”,而《汉书·地理志》在河南郡偃师县条下明确记载:“尸乡,殷汤所都。”据此,发掘者首次向世人提出了如下三种学术观点:
一、偃师商城具有都城性质,宫殿区分布在城南部。
二、偃师城早于郑州商城,其城址和二里头遗址关系密切,两者同处古洛河的北岸,相距如此之近,若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研究,“定会有助于二里头文化时代及其性质的问题早日解决,加速夏商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
三、古文献所言的“尸乡”、“亳坂”等就在偃师商城所在的地域,而偃师商城很可能就是商代前期商王汤率众攻灭夏朝之后所营建的都城——“西亳”。
从发掘者的观点看,既然偃师商城为西亳,那么以前争论不休的二里头和郑州商城遗址都不存在谁是亳都的问题了。
偃师商城的发现,犹如一声震耳的春雷在学术界炸响,与此相关的各色人等都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这一重大考古新成果。此时,持各种不同观点的学者,不得不暂时停止争吵和辩论而面对这一现实,并以此重新检索、思考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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