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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史 》 国语注 》
卷二周语中·8、刘康公论鲁大夫俭与侈
韦昭 Wei Zhao
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一〕,发币于大夫〔二〕。季文子、孟献子皆俭〔三〕,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四〕。 〔一〕刘,畿内之国。康公,王卿士王季子也。 〔二〕发其礼币于鲁大夫。 〔三〕二子,鲁卿。季文子,季友之孙、齐仲无佚之子季孙行父。孟献子,仲庆父之曾孙、公孙敖之孙、孟文伯歜之子仲孙蔑。俭,居处节俭也。案发正卷二:“‘歜’,各本同。案孟文伯名谷,公父文伯名歜,此涉公父文伯而误也。” 〔四〕二子,鲁大夫。叔孙宣子,叔牙之曾孙、庄叔得臣之子叔孙侨如也。东门子家,庄公之孙、东门襄仲之子公孙归父也。 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一〕!叔孙、东门其亡乎〔二〕!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三〕。宽肃宣惠,君也〔四〕;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五〕,肃所以济时也〔六〕,宣所以教施也〔七〕,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八〕,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九〕。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一0〕?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一一〕。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一二〕,以俭足用则远于忧〔一三〕。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一四〕,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一五〕。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一六〕,用足则族可以庇〔一七〕。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一八〕若是则必广其身〔一九〕。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二0〕。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二一〕。若皆蚤世犹可〔二二〕,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二三〕” 〔一〕言俭也。 〔二〕言其侈也。 〔三〕臣尚敬,君尚惠也。 〔四〕肃,整也。宣,遍也。惠,爱也。 〔五〕本,谓宽则得众,故可以守也。 〔六〕济,成也。 〔七〕施遍则人不怨。 〔八〕不干时而动,则无败功也。 〔九〕阜,厚也。 〔一0〕彻,达也。 〔一一〕俭则有余,故所以足用也。 〔一二〕宽,犹远也。 〔一三〕无乏绝之忧,且远骄僭之罪也。 〔一四〕上下,君臣也。隙,瑕舋也。 〔一五〕长世,多历年也。 〔一六〕二子,季、孟,言二人其能以俭足用也。 〔一七〕庇,覆也。恭俭节用,无取于民,国人说之,故其宗族可以覆荫也。 〔一八〕志在奢侈,不恤人之穷匮,故忧患必及之也。 〔一九〕广,大也。务自大,不顾其上也。 〔二0〕东门,大夫;叔孙,卿也。位在人下而侈其上,重而无基,故不可以事二君也。 〔二一〕叔孙,下卿。季、孟,上卿。 〔二二〕早世,早即亡也,其家犹可以免也。 〔二三〕登年,多历年也。载,行也。毒,害也。必亡,家必亡也。 十六年,鲁宣公卒〔一〕。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二〕。简王十一年,鲁叔孙宣伯亦奔齐,成公未殁二年〔三〕。 〔一〕定王十六年,鲁宣之十八年也。 〔二〕来告,告周大夫也。东门子家谋去三桓,使如晋,未及,宣公薨,三桓逐子家,遂奔齐也。诸侯大夫以君命使出,出必有礼贽私觌之事,以通情结好,吉凶相告,子家尝使于周,故以乱告也。告在鲁宣十八年。赴者未及,明不及二君也。 〔三〕简王,定王之子简王夷也。十一年,鲁成十六年也。宣伯,侨如也,通于宣公夫人穆姜,欲去季、孟而专公室,国民逐之,故出奔齐。言成公未殁二年,明不及三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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