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歐陽修集   》 捲二十二 居士集捲二十二      歐陽修 Ouyang Xiu

  ◎碑銘二首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
  “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從之臣。惟是先臣之訓,
  其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惟陛下哀憐,不忘先
  帝之臣,以假寵於王氏,而勖其子孫。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
  宗,協德一心,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汝素以是刻於碑。”
  素拜稽首出。明日,有詔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臣
  修謹按:
  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
  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謚曰文正王公,
  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皇祖諱徹,
  左拾遺,追封魯國公。皇考諱祐,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皆纍贈太師、尚
  書令兼中書令。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祖妣田氏,秦國夫人。妣任氏,徐國夫
  人;邊氏,秦國夫人。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漢、周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
  臣。嘗諭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
  稱王氏有陰德。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
  此其所以志也。”
  公少好學,有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
  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殿中丞,通判鄭、濠二州。王禹
  稱薦其材,任轉運使,驛召至京師,辭不受。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
  右正言、知製誥,知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內銓、知考
  課院。右諫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婿避嫌,求解職。太宗嘉之,改禮部郎
  中、集賢殿修撰。昌言罷,復知製誥,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久之,遷
  兵部郎中,居職。真宗即位,拜中書捨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
  進銀臺封駁事。
  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遠權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錢若
  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
  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鹹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
  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
  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命公馳自行在,
  代元份留守。二年,遷尚書左丞。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
  殿大學士、監修國史。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
  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
  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進退能否,賞罰必當。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
  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言不决。公在相
  位十餘年,外無夷狄之虞,兵革不用,海內富實,群工百司各得其職。故天下至
  今稱為賢宰相。
  公於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苟賢且材矣,必久其官,而衆以為宜某職
  然後遷。其所薦引,人未嘗知。寇準為樞密使,當罷,使人私公,求為使相。公
  大驚曰:“將相之任,豈可求邪!且吾不受私請。”準深恨之。已而製出,除準
  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準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此!”
  真宗具道公所以薦準者,準始愧嘆,以為不可及。故參知政事李穆子行簡有賢行,
  以將作監丞居於傢。真宗召見,慰勞之,遷太子中允。初遣使者召之,不知其所
  止,真宗命至中書問王某,然後人知行簡,公所薦也。公自知製誥至為相,薦士
  尤多。其後公薨,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薦
  者。
  公與人寡言笑,其語雖簡,而能以理屈人,默然終日,莫能窺其際。及奏事
  上前,群臣異同,公徐一言以定。今上為皇太子,太子諭德見公,稱太子學書有
  法。公曰:“諭德之職,止於是邪?”趙德明言民饑,求糧百萬斛。大臣皆曰:
  “德明新納誓而敢違,請以詔書責之。”真宗以問公,公請敕有司具粟百萬於京
  師,詔德明來取,真宗大喜。德明得詔書,慚且拜曰:“朝廷有人!”大中祥符
  中,天下大蝗,真宗使人於野得死蝗以示大臣。明日,他宰相有袖死蝗以進者,
  曰:“蝗實死矣,請示於朝,率百官賀。”公獨以為不可。後數日,方奏事,飛
  蝗蔽天,真宗顧公曰:“使百官方賀,而蝗如此,豈不為天下笑邪?”宦官劉承
  規以忠謹得幸,病且死,求為節度使。真宗以語公曰:“承規待此以瞑目。”公
  執以為不可,曰:“他日將有求為樞密使者,奈何?”至今內臣官不過留後。
  公任事久,人有謗公於上者,公輒引咎,未嘗自辨;至人有過失,雖人主盛
  怒,可辨者辨之,必得而後已。榮王宮火,延前殿,有言非天災,請置獄劾火事,
  當坐死者百餘人。公獨請見,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詔天下,而臣等皆上
  章待罪,今反歸咎於人,何以示信?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邪?”由是當坐者
  皆免。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傢,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兇之說。真宗
  怒,欲付御史問狀。公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罪。”真宗怒不
  解。公因自取常所占問之書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並臣付
  獄。”真宗曰:“此事已發,何可免?”公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
  之,幸於不發而以罪人?”真宗意解。公至中書,悉焚所得書。既而真宗悔,
  馳取之,公曰:“臣已焚之矣。”由是獲免者衆。
  公纍官至太保,以病求罷,入見滋福殿。真宗曰:“朕方以大事托卿,而卿
  病如此。”因命皇太子拜公。公言皇太子盛德,必任陛下事,因薦可為大臣者十
  餘人。其後不至宰相者,李及、凌策二人而已,然亦皆為名臣。公屢以疾請,真
  宗不得已,拜公太尉兼侍中,五日一朝視事,遇軍國大事,不以時入參决。公益
  惶恐,因臥不起,以疾懇辭。册拜太尉、玉清昭應宮使。自公病,使者存問,日
  常三四,真宗手自和藥賜之。疾亟,遽幸其第,賜以白金五千兩,辭不受。以天
  禧元年九月癸酉薨於傢,享年六十有一。真宗臨哭,輟視朝三日,發哀於苑中。
  其子弟、門人、故吏,皆被恩澤。即以其年十一月庚申,葬公於開封府開封縣新
  裏鄉大邊村。
  公娶趙氏,封榮國夫人,後公五年卒。子男三人:長曰司封郎中雍,次曰贊
  善大夫衝,次曰素。女四人:長適太子太傅韓億,次適兵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蘇
  耆,次適右正言範令孫,次適竜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
  公事寡嫂謹,與其弟旭相友悌尤篤,任以傢事,一無所問,而務以儉約率勵
  子弟,使在富貴不知為驕侈。兄子睦欲舉進士,公曰:“吾常以大盛為懼,其可
  與寒士爭進?”至其薨也,子素猶未官,遺表不求恩澤。有文集二十捲。乾興元
  年,詔配享真宗廟庭。
  臣修曰:景德、祥符之際盛矣。觀公之所以相,而先帝之所以用公者,可謂
  至哉!是以君明臣賢,德顯名尊,生而俱享其榮,歿而長配於廟,可謂有始有卒,
  如明詔所褒。昔者《烝民》、《江漢》,推大臣下之事,所以見任賢使能之功,
  雖曰山甫穆公之詩,實歌宣王之德也。臣謹考國史、實錄,至於搢紳、故老之傳,
  得公終始之節,而錄其可紀者,輒聲為銘詩,昭示後世,以彰先帝之明,以稱聖
  恩褒顯王氏流澤子孫與宋無極之意。銘曰:
  烈烈魏公,相我真宗。真廟翼翼,魏公配食。公相真宗,不言以躬。時有大
  事,事有大疑。匪卜匪筮,公為蓍龜。公在相位,終日如默。問其夷狄,包裹兵
  革。問其卿士,百工以職。問其庶民,耕織衣食。相有賞罰,功當罪明,相所黜
  升,惟否惟能。執其權衡,萬物之平。孰不事君,鬍能必信?孰不為相,其誰有
  終?公薨於位,太尉之崇。天子孝思,來薦清廟。侑我聖考,惟時元老。天子念
  功,報公之隆。春秋從享,萬祀無窮。作為詩歌,以念廟工。
  【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贈司空兼侍中晏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元年六月,觀文殿大學士、行兵部尚書、西京留守、臨淄公以疾歸於京
  師。八月,疾少間,入見。天子曰:“噫!予舊學之臣也。”乃留侍講邇英閣,
  詔五日一朝前殿。明年正月,疾作,不能朝。敕太醫朝夕往視。有司除道,將幸
  其傢。公嘆曰:“吾無狀,乃以疾病憂吾君。”即馳奏曰:“臣疾少間,行愈矣。”
  乃止。其月丁亥,以公薨聞,天子震悼,亟臨其喪,以不即視公為恨。贈公司空
  兼侍中,謚曰元獻。有司請輟視朝一日,詔特輟二日。以其年三月癸酉,葬公於
  許州陽翟縣麥秀鄉之北原。既葬,賜其墓隧之碑首曰“舊學之碑”。既又敕史臣
  修考次公事,具書於碑下。
  臣修伏讀國史,見真宗皇帝時天下無事,天子方推讓功德,祠祀天地山川,
  講禮樂以文頌聲,而儒學文章雋賢偉異之人出。公世傢江西之臨川。年始十四,
  一日起田裏,進見天子,時方親閱天下貢士,會廷中者千餘人,與夫宮臣、衛官,
  擁列圜視。公不動聲氣,操筆為文辭,立成以獻。天子嘉賞,賜同進士出身,遂
  登館閣,掌書命,以文章為天下所宗。逮陛下養德東宮,先帝選用臣屬,即以公
  遺陛下。由王官、宮臣卒登宰相,凡所以輔道聖德,憂勤國傢,有舊有勞,自始
  至卒五十餘年。公既薨,而先帝之名臣與陛下東宮之舊人,皆無在者,宜其褒寵
  優異,比公甘盤。臣修幸得執筆史官,奉明詔,謹昧死上臨淄公事。曰:
  公諱殊,字同叔,姓晏氏。其世次、晦顯、徙遷不常。自其高祖諱墉,唐鹹
  通中舉進士,卒官江西,始著籍於高安;其後三世不顯。曾祖諱延昌,又徙其籍
  於臨川。祖諱郜,追封英國公。考諱固,追封秦國公。自曾祖以下,皆用公貴,
  纍贈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曾祖妣張氏,陳國太夫人。祖妣傅
  氏,許國太夫人。妣吳氏,唐國太夫人。
  公生七歲,知學問,為文章,鄉裏號為神童。故丞相張文節公安撫江西,得
  公以聞。真宗召見,既賜出身。後二日,又召試詩賦論,公徐啓曰:“臣嘗私習
  此賦,不敢隱。”真宗益嗟異之,因賜以他題。以為秘書省正字,置之秘閣,使
  得悉讀秘書,命故僕射陳文僖公視其學。明年,獻其所為文,召試中書,遷太常
  寺奉禮郎。封祀太山,推恩,遷光祿寺丞,數月,充集賢校理。明年,遷著作佐
  郎。丁父憂,去官。已而真宗思之,即其傢起復,命淮南發運使具舟送之京師,
  從祀太清宮,賜緋衣銀魚,同判太常禮院。又丁母憂,求去官服喪,不許。今天
  子始封昇王,公以選為府記室參軍,再遷左正言、直史館。今天子為皇太子,以
  戶部員外郎充太子捨人,賜金紫,知製誥,判集賢院,遷翰林學士,充景靈宮判
  官、太子左庶子,兼判太常寺、知禮儀院。公既以道德文章佐佑東宮,真宗每所
  諮訪,多以方寸小紙細書問之,由是參與機密,凡所對,必以其稿進,示不泄。
  其後悉閱真宗閣中遺書,得公所進稿,類為八十捲,藏之禁中,人莫之見也。
  初,真宗遺詔:章獻明肅太後權聽軍國事。宰相丁謂、樞密使曹利用各欲獨
  見奏事,無敢决其議者。公建言:群臣奏事太後者,垂簾聽之,皆毋得見。議遂
  定。乾興元年,拜右諫議大夫兼侍讀學士,遷給事中、景靈宮副使,判吏部流內
  銓,以《易》侍講崇政殿,遷禮部侍郎、知審官院,為樞密副使,遷刑部侍郎。
  上疏論張耆不可為樞密使,由是忤太後旨,坐以笏擊其僕、誤折其齒罷。留守南
  京,大興學校,以教諸生。自五代以來,天下學廢,興自公始。召拜御史中丞,
  改兵部侍郎,兼秘書監、資政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知天聖八年禮部貢舉。明
  年,為三司使,復為樞密副使,未拜,改參知政事,遷尚書左丞。太後謁太廟,
  有請服袞冕者,太後以問公,公以《周官》後服對。
  太後崩,大臣執政者皆罷,公為禮部尚書知亳州,徙知陳州,遷刑部尚書,
  復召為御史中丞,又為三司使,知樞密院事,拜樞密使,再加檢校太尉、同中書
  門下平章事。慶歷三年三月,遂以刑部尚書居相位,充集賢殿大學士,兼樞密使。
  自公復召用,而趙元昊反,師出陝西,天下弊於兵。公數建利害,請罷監軍,兼
  以陣圖授諸將,使得應敵為攻守,及製財用為出入之要,皆有法。天子悉為施行,
  自宮禁先,以率天下,而財賦之職悉歸有司,卒能以謀臣元昊,使聽約束,乃還
  其王號。
  公為人剛簡,遇人必以誠,雖處富貴如寒士,尊酒相對,歡如也。得一善,
  稱之如己出,當世知名之士如范仲淹、孔道輔等,皆出其門,及為相,益務進賢
  材。當公居相府時,范仲淹、韓琦、富弼皆進用,至於臺閣,多一時之賢。天子
  既厭西兵,閔天下睏敝,奮然有意,遂欲因群材以更治,數詔大臣條天下事。方
  施行,而小人權倖皆不便。明年秋,會公以事罷,而仲淹等相次亦皆去,事遂
  已。
  公既罷,以工部尚書知潁州,徙知陳州,又徙許州,三遷戶部尚書,拜觀文
  殿大學士、知永興軍,充一路都部署、安撫使,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纍進階
  至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爵臨淄公,食邑萬二千戶,實封三千七百戶。
  公享年六十有五。自少篤學,至其病亟,猶手不釋捲。有文集二百四十捲。
  嘗奉敕修《上訓》及《真宗實錄》,又集類古今文章,為《集選》二百捲。其為
  政敏,而務以簡便其民。其於傢嚴,子弟之見有時,事寡姊孝謹,未嘗為子弟求
  恩澤。其在陳州,上問宰相曰:晏某居外,未嘗有所請,其亦有所欲邪?宰相以
  告公。公自為表,問起居而已。故其薨也,天子尤哀悼之,賜予加等,以其子承
  裕為崇文院檢討,孫及甥之未官者九人,皆命以官。
  公初娶李氏,工部侍郎虛己之女;次孟氏,屯田員外郎虛舟之女,封鉅鹿郡
  夫人;次王氏,太師、尚書令超之女,封榮國夫人。子八人:長曰居厚,大理評
  事,早卒;次承裕,尚書屯田員外郎;宣禮,贊善大夫;崇讓,著作佐郎;明遠、
  祗德,皆大理評事;幾道、傳正,皆太常寺太祝。女六人,長適戶部侍郎、同中
  書門下平章事富弼,次適禮部侍郎、三司使楊察,其四尚幼。孫十有二人。公既
  樂善而稱為知人,士之顯於朝者,多公所薦達,至擇其女之所從,又得二人者如
  此,可謂賢也已。銘曰:
  有薑之裔,齊為晏氏。齊在《春秋》,晏顯諸侯。《傳》載桓子,嬰稱於丘。
  其後無聞,不亡僅存。有煒自公,厥聲以振。公之顯聲,實相天子。天子曰噫!
  予考真宗,唯多名臣,以臻盛隆。汝初事我,王官東宮。以暨相予,始卒一躬。
  輔我以德,有勞於邦。公疾在外,來歸自洛。天子曰留,汝予舊學。凡今在庭,
  莫如汝舊。孰以畀予?惟予聖考。今既亡矣,孰為予老?何以贈之,司空、侍中。
  禮則有加,予思何窮!有篆其文,在其碑首。天子之褒,史臣有詔。銘以述之,
  永昭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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