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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论 》 红楼梦索隐 》
第22节:宝钗难言女儿身(15)
国光红 Guo Guanggong
笔者之说"无经(纬)"、"皮里春秋"、"月浦",若非切中肯綮,若非揭示真谛,是不可能如此一致贯通的。
唯有一事:湘云作为海棠花神,就有她的两首《咏白海棠》为群芳之作压轴,援此以推论,黛玉为芙蓉花神,就应当有她自作的"咏芙蓉",却只有宝玉为之作的《芙蓉诔》,而且还是正诔晴雯,兼谶黛玉,衡以常规思路,则似乎有失整齐(当然,雪芹固非拘拘于常规之人,亦何必追求整齐呢)。又宝钗为牡丹花神,理应有她自作的"咏牡丹花",却是既不见宝钗自作,又没有他人代咏,牡丹花竟无人咏,这也令人感觉似有缺漏。
其实这正是雪芹高明之处:笔锋兼奇正,文势有显晦,鳞爪或前隐后现,合看则雾龙之走势存焉。即如湘云之咏海棠,黛玉、宝钗之另有所咏,用的正是这种方法,收到的却是于参差错落之中见和谐,见因果规律的效果。
相对于湘云之《咏白海棠》,黛玉则有咏菊花,她以其《咏菊》、《问菊》、《菊梦》力压群芳,所以第三十四回的回目才说"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初看黛玉之必以"菊花诗"夺魁,似乎没有因果规律可寻,但是如果想到黛玉还是潇湘妃子,因果规律就显现出来了:湘妃为帝尧之女,所以黛玉就成了"帝女"了,而菊花别名正是"帝女花"。以"帝女"而咏"帝女花"夺魁,与以海棠花神而咏海棠压轴,两者是有因果规律可寻的。
宝钗则以其"螃蟹咏"超拔夺冠。牡丹花神不以"咏牡丹花"体现身份,却以咏螃蟹出色,这算什么?这里面的针线更妙。宝钗的牡丹签上题着"艳冠群芳",无异乎为众芳所举,约略说就是"众举",谐音就是"中举",中举又叫"领解",宝钗咏蟹夺魁,不愧是"领蟹",谐音就是"领解"。所以宝钗之"领蟹",与她作为牡丹花神之"领解"众花,是两相贯通的。因此,宝钗之于牡丹花,是不咏之咏,以避免格式单一,却又曲臻至妙--这才是雪芹之笔,无与伦比的圆熟、巧妙之笔。
五、小结与探佚
能够反映宝钗悲剧真相的情节多以隐语出之,其隐语比比皆是,俯拾可得,以上只是撮选其大要;笔者视线以外的远扬旁枝,或者不便在本文中论述的遗漏,恐怕还有不少。但是有了这些,也就足以证明宝钗悲剧的真相了。
宝钗患的是先天女性不足之症(热毒),在她十四岁时(适逢双"七"),尚未见月水来潮,"阳之症"既已见苗头(《黄帝内经》说女子十四,天癸至。天癸就是月水,月经),首先应当是薛姨妈心生恐慌,寻医觅药,弄来了个"海上方",以期用"冷香"攻治"热毒",涵养阴性,无奈总不见效。于是想出进京待选才人的权宜之计,一方面可以为躲避求婚("及筓"之后,求婚者踵门可以预见)找一个恰当的借口,一方面是为医治女儿之病争取时日。待到宝钗十五岁"将筓之年"生日已过,病情仍不见丝毫好转(宝钗之十五岁生日是特笔,为的就是暗点宝钗之病)。又过了三年(三春去后诸芳尽),宝钗十八岁,备选才人的年龄已过,此时虽然仍是不宜出嫁,但在表面上却得作出议嫁之姿态了。正在这时,贾家大厦倾倒,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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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红楼一春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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