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紅樓夢索隱   》 第22節:寶釵難言女兒身(15)      國光紅 Guo Guanggong

  筆者之說"無經(緯)"、"皮裏春秋"、"月浦",若非切中肯綮,若非揭示真諦,是不可能如此一致貫通的。
  唯有一事:湘雲作為海棠花神,就有她的兩首《詠白海棠》為群芳之作壓軸,援此以推論,黛玉為芙蓉花神,就應當有她自作的"詠芙蓉",卻衹有寶玉為之作的《芙蓉誄》,而且還是正誄晴雯,兼讖黛玉,衡以常規思路,則似乎有失整齊(當然,雪芹固非拘拘於常規之人,亦何必追求整齊呢)。又寶釵為牡丹花神,理應有她自作的"詠牡丹花",卻是既不見寶釵自作,又沒有他人代詠,牡丹花竟無人詠,這也令人感覺似有缺漏。
  其實這正是雪芹高明之處:筆鋒兼奇正,文勢有顯晦,鱗爪或前隱後現,合看則霧竜之走勢存焉。即如湘雲之詠海棠,黛玉、寶釵之另有所詠,用的正是這種方法,收到的卻是於參差錯落之中見和諧,見因果規律的效果。
  相對於湘雲之《詠白海棠》,黛玉則有詠菊花,她以其《詠菊》、《問菊》、《菊夢》力壓群芳,所以第三十四回的回目纔說"林瀟湘魁奪菊花詩"。初看黛玉之必以"菊花詩"奪魁,似乎沒有因果規律可尋,但是如果想到黛玉還是瀟湘妃子,因果規律就顯現出來了:湘妃為帝堯之女,所以黛玉就成了"帝女"了,而菊花別名正是"帝女花"。以"帝女"而詠"帝女花"奪魁,與以海棠花神而詠海棠壓軸,兩者是有因果規律可尋的。
  寶釵則以其"螃蟹詠"超拔奪冠。牡丹花神不以"詠牡丹花"體現身份,卻以詠螃蟹出色,這算什麽?這裏面的針綫更妙。寶釵的牡丹簽上題着"豔冠群芳",無異乎為衆芳所舉,約略說就是"衆舉",諧音就是"中舉",中舉又叫"領解",寶釵詠蟹奪魁,不愧是"領蟹",諧音就是"領解"。所以寶釵之"領蟹",與她作為牡丹花神之"領解"衆花,是兩相貫通的。因此,寶釵之於牡丹花,是不詠之詠,以避免格式單一,卻又麯臻至妙--這纔是雪芹之筆,無與倫比的圓熟、巧妙之筆。
  五、小結與探佚
  能夠反映寶釵悲劇真相的情節多以隱語出之,其隱語比比皆是,俯拾可得,以上衹是撮選其大要;筆者視綫以外的遠揚旁枝,或者不便在本文中論述的遺漏,恐怕還有不少。但是有了這些,也就足以證明寶釵悲劇的真相了。
  寶釵患的是先天女性不足之癥(熱毒),在她十四歲時(適逢雙"七"),尚未見月水來潮,"陽之癥"既已見苗頭(《黃帝內經》說女子十四,天癸至。天癸就是月水,月經),首先應當是薛姨媽心生恐慌,尋醫覓藥,弄來了個"海上方",以期用"冷香"攻治"熱毒",涵養陰性,無奈總不見效。於是想出進京待選才人的權宜之計,一方面可以為躲避求婚("及筓"之後,求婚者踵門可以預見)找一個恰當的藉口,一方面是為醫治女兒之病爭取時日。待到寶釵十五歲"將筓之年"生日已過,病情仍不見絲毫好轉(寶釵之十五歲生日是特筆,為的就是暗點寶釵之病)。又過了三年(三春去後諸芳盡),寶釵十八歲,備選才人的年齡已過,此時雖然仍是不宜出嫁,但在表面上卻得作出議嫁之姿態了。正在這時,賈傢大廈傾倒,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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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紅樓一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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