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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歐陽修集 》
捲二十一 居士集捲二十一
歐陽修 Ouyang Xiu
◎碑銘三首
【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文正范公神道碑銘〈至和元年〉】
皇祐四年五月甲子,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汝南文正公薨於徐州,以
其年十有二月壬申,葬於河南尹樊裏之萬安山下。公諱仲淹,字希文。五代之際,
世傢蘇州,事吳越。太宗皇帝時,吳越獻其地,公之皇考從錢俶朝京師,後為武
寧軍掌書記以卒。
公生二歲而孤,母夫人貧無依,再適長山朱氏。既長,知其世傢,感泣去之
南都。入學捨,掃一室,晝夜講誦,其起居飲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居
五年,大通六經之旨,為文章,論說必本於仁義。祥符八年,舉進士,禮部選第
一,遂中乙科,為廣德軍司理參軍,始歸迎其母以養。及公既貴,天子贈公曾祖
蘇州糧料判官諱夢齡為太保,祖秘書監諱贊時為太傅,考諱墉為太師,妣謝氏為
吳國夫人。
公少有大節,於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於天下,
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
信,不擇利害為趨捨。其所有為,必盡其力,曰:“為之自我者當如是,其成與
否,有不在我者,雖聖賢不能必,吾豈苟哉!”
天聖中,晏丞相薦公文學,以大理寺丞為秘閣校理。以言事忤章獻太後旨,
通判河中府。久之,上記其忠,召拜右司諫。當太後臨朝聽政時,以至日大會前
殿,上將率百官為壽。有司已具,公上疏言天子無北面,且開後世弱人主以強母
後之漸,其事遂已。又上書請還政,天子不報。及太後崩,言事者希旨,多求太
後時事,欲深治之。公獨以謂太後受托先帝,保佑聖躬,始終十年,未見過失,
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初,太後有遺命,立楊太妃代為太後。公諫曰:“太後,
母號也,自古無代立者。”由是罷其册命。
是歲,大旱蝗,奉使安撫東南。使還,會郭皇后廢,率諫官、御史伏閣爭,
不能得,貶知睦州,又徙蘇州。歲餘,即拜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製,召還,益
論時政闕失,而大臣權幸多忌惡之。
居數月,以公知開封府。開封素號難治,公治有聲。事日益簡,暇則益取古
今治亂安危為上開說,又為《百官圖》以獻,曰:“任人各以其材而百職修,堯、
舜之治不過此也。”因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而可以為公,可以為私,亦
不可以不察。”由是呂丞相怒,至交論上前,公求對,辨語切,坐落職,知饒州。
明年,呂公亦罷。公徙潤州,又徙越州。而趙元昊反河西,上復召相呂公。
乃以公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遷竜圖閣直學士。是時,新失大將,延州危。公請
自守鄜延扞賊,乃知延州。元昊遣人遺書以求和,公以謂無事請和,難信,且
書有僣號,不可以聞,乃自為書,告以逆順成敗之說,甚辯。坐擅復書,奪一官,
知耀州。未逾月,徙知慶州。既而四路置帥,以公為環慶路經略安撫、招討使、
兵馬都部署,纍遷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
公為將,務持重,不急近功小利。於延州築青澗城,墾營田,復承平、永平
廢寨,熟羌歸業者數萬戶。於慶州城大順以據要害,奪賊地而耕之。又城細腰、
鬍蘆,於是明珠、滅臧等大族,皆去賊為中國用。自邊製久隳,至兵與將常不相
識。公始分延州兵為六將,訓練齊整,諸路皆用以為法。公之所在,賊不敢犯。
人或疑公見敵應變為如何?至其城大順也,一旦引兵出,諸將不知所嚮,軍至柔
遠,始號令告其地處,使往築城。至於版築之用,大小畢具,而軍中初不知。賊
以騎三萬來爭,公戒諸將:戰而賊走,追勿過河。已而賊果走,追者不渡,而河
外果有伏。賊既失計,乃引去。於是諸將皆服公為不可及。公待將吏,必使畏法
而愛己。所得賜賚,皆以上意分賜諸將,使自為謝。諸蕃質子,縱其出入,無一
人逃者。蕃酋來見,召之臥內,屏人徹衛,與語不疑。公居三歲,士勇邊實,恩
信大洽,乃决策謀取橫山,復靈武,而元昊數遣使稱臣請和,上亦召公歸矣。初,
西人籍其鄉兵者十數萬,既而黥以為軍,惟公所部,但刺其手,公去兵罷,獨得
復為民。其於兩路,既得熟羌為用,使以守邊,因徙屯兵就食內地,而紓西人慄
免之勞。其所設施,去而人德之,與守其法不敢變者,至今尤多。
自公坐呂公貶,群士大夫各持二公麯直,呂公患之,凡直公者,皆指為黨,
或坐竄逐。及呂公復相,公亦再起被用,於是二公歡然相約戮力平賊。天下之士
皆以此多二公,然朋黨之論遂起而不能止。上既賢公可大用,故卒置群議而用之。
慶歷三年春,召為樞密副使,五讓不許,乃就道。既至數月,以為參知政事,
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公嘆曰:“上之用我者至矣,然事有先後,而革弊於久
安,非朝夕可也。”既而上再賜手詔,趣使條天下事,又開天章閣,召見賜坐,
授以紙筆,使疏於前。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其詔天
下興學,取士先德行不專文辭,革磨勘例遷以別能否,減任子之數而除濫官,用
農桑、考課、守宰等事,方施行,而磨勘、任子之法,僥幸之人皆不便,因相與
騰口,而嫉公者亦幸外有言,喜為之佐佑。會邊奏有警,公即請行,乃以公為河
東、陝西宣撫使。至則上書願復守邊,即拜資政殿學士、知邠州,兼陝西四路安
撫使。其知政事,纔一歲而罷,有司悉奏罷公前所施行而復其故。言者遂以危事
中之,賴上察其忠,不聽。
是時,夏人已稱臣,公因以疾請鄧州。守鄧三歲,求知杭州,又徙青州。公
益病,又求知潁州,肩舁至徐,遂不起,享年六十有四。方公之病,上賜藥存問。
既薨,輟朝一日,以其遺表無所請,使就問其傢所欲,贈以兵部尚書,所以哀恤
之甚厚。
公為人外和內剛,樂善泛愛。喪其母時尚貧,終身非賓客食不重肉,臨財好
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視其私,妻子僅給衣食。其為政,所至民多立祠畫像。其
行己臨事,自山林處士、裏閭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樂道其事
者甚衆。及其世次、官爵,志於墓、譜於傢、藏於有司者,皆不論著,著其係天
下國傢之大者,亦公之志也歟!銘曰:
範於吳越,世實陪臣。俶納山川,及其士民。範始來北,中間幾息?公奮自
躬,與時偕逢。事有罪功,言有違從。豈公必能,天子用公。其艱其勞,一其初
終。夏童跳邊,乘吏怠安。帝命公往,問彼驕頑。有不聽順,鋤其穴根。公居三
年,怯勇隳完。兒憐獸擾,卒俾來臣。夏人在廷,其事方議。帝趣公來,以就予
治。公拜稽首,茲惟難哉!初匪其難,在其終之。群言營營,卒壞於成。匪惡其
成,惟公是傾。不傾不危,天子之明。存有顯榮,沒有贈謚。藏其子孫,寵及後
世。惟百有位,可勸無怠。
【尚書度支郎中天章閣待製王公神道碑銘〈至和元年〉】
公諱質,字子野,其先大名莘人。自唐同光初,公之皇曾祖魯公舉進士第一,
顯名當時,官至右拾遺,歷晉、漢、周。而皇祖晉公,益以文章有大名,逮事太
祖、太宗,官至兵部侍郎。當真宗時,伯父文正公居中書二十餘年,天下稱為賢
宰相。今天子慶歷三年,公與其弟素,皆待製天章閣。自同光至慶歷,蓋百有二
十餘年,王氏更四世,世有顯人,或以文章,或以功德。
公生纍世富貴,而操履甚於寒士。性篤孝悌,厚於朋友,樂施與以賙人,而
妻子常不自給。視榮利淡若無意。平居苦疾病,退然如不自勝,及臨事,介然有
仁者之勇,君子之剛,樂人之善如自己出。初,范仲淹以言事貶饒州,方治黨人
甚急,公獨扶病率子弟餞於東門,留連數日。大臣有以讓公曰:“長者亦為此乎!
何苦自陷朋黨?”公徐對曰:“范公天下賢者,顧某何敢望之!然若得為黨人,
公之賜某厚矣。”聞者為公縮頸。其為待製之明年,出守於陝。又明年,小人連
搆大獄,坐貶廢者十餘人,皆公素所賢者。聞之悲憤嘆息,或終日不食,因數
劇飲大醉。公既素病,益以酒,遂卒。
公初以蔭補太常寺太祝、監都進奏院,獻其文章,召試,賜進士及第,校勘
館閣書籍,遂為集賢校理。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負材自喜,頗以新進少公,議
事則曰:“少年乃與丈人爭事邪?”公曰:“受命佐君,事有當爭,職也。”宗
旦雖屢屈折,而政常得無失,稍德公助己,為之加禮。宗旦得盜鑄錢者百餘人以
詫公,公曰:“事發無跡,何從得之?”曰:“吾以術鈎出之。”公愀然曰:
“仁者之政,以術鈎人置之死,而又喜乎?”宗旦慚服,悉緩出其獄,始大稱公
曰君子也。
判尚書刑部、吏部南曹,知蔡州。始至,發大姦吏一人,去之。繩諸豪猾以
法。與轉運使爭麯直。事有下而不便者,皆格不用。既去其害政者,然後崇學校,
一以仁恕臨下。其政知寬猛,必使吏畏而民愛。其為他州,州率大而難治,必常
有善政,皆用此。
入為開封府推官,已而其兄雍為三司判官,公曰:“省、府皆要職,吾豈可
兄弟居之?”求知壽州,徙廬州。盜有殺其徒而並其財者,獲之,置於法。大理
駁曰:“法當原。”公以謂盜殺其徒而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而開其自新。
若殺而不首,既獲而亦原,則公行為盜。而第殺一人,既得兼其財,又可以贖罪,
不獲則肆為盜,獲則引以自原,如此,盜不可止,非法意。疏三上,不能爭。公
嘆曰:“吾不勝法吏矣。”乃上書自劾,請不坐佐吏。公坐貶監靈仙宮。其後議
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言為是,而公貶猶不召。資政殿學士鄭戩、翰林學士葉
清臣訟公無罪,始起知泰州,遷荊湖北路轉運使。當用兵西方急於財用之時,獨
不進羨餘,其賦斂近寬平,治以常法。故他路不勝其弊,而荊湖之人自若。權知
荊南府,民有訟婚者,訴曰:“貧無資,故後期。”問其用幾何?以俸錢與之,
使婚。獲盜竊人衣者,曰:“迫於饑寒而為之。”公為之哀憐,取衣衣之,遣去。
荊人比公為子産。
召為史館修撰,遂拜天章閣待製,判吏部流內銓,號為稱職,而於選法未嘗
有所更易。人或問之,公曰:“選法具備,如權衡,在執者不欺其輕重耳,何必
屢更其法。”是歲,天子開天章閣,召大臣問天下事,以手詔責范公等。而議事
者爭言天下利害,務欲更革諸事。公獨無一言,問之,則曰:“吾病未能也。”
公於榮利既薄,臨禍福,不為喜懼,其視世事,若無一可以動其心者,惟以
天下善人君子亨否為己休戚,遂以此卒。此其為志豈小哉?豈有病而不能者哉?
公誠素病,而任之以事,所至必皆有為。使其壽且不死而用,其必有所為,豈其
不欲空言而已者哉!嗚呼!
公享年四十有五。官至度支郎中,階朝奉大夫,動上護軍,爵平晉男。娶周
氏,某縣君,生子某。曾祖諱某,祖諱某,皆贈太師、尚書、中書令。考諱某,
官至兵部郎中,有賢行,贈戶部尚書。公以某年某月某日卒於陝,某年某月某日
葬於某所先塋之次。銘曰:
仕不為利,以行其仁。處豐自薄,而清厥身。其仁誰思,不在吏民?其清孰
似?以遺子孫。銘以昭之,以告後人。
【袁州宜春縣令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冀國公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上即位之十有六年,今鎮安軍節度使、檢校太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程公,
自三司使、吏部侍郎為參知政事,乃詔有司寵其祖考,於是贈其皇考故袁州宜春
縣令為太子少師。公在政事,遷尚書左丞,又贈太子太師;其為資政殿學士、工
部尚書,又贈太師中書令;其為宣徽北院使、武昌軍節度使,又贈兼尚書令;其
為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追封定國公,徙鎮鎮安,又追封冀國公。
惟冀國公諱某,字某。少舉明經,仕不得志。退居於傢,畜德不施,貽其後
世。而相國太師,實為之子,初以文學舉進士高第,歷館閣,掌製命。雋德偉望,
顯於朝廷,遂為中丞,執國之憲。尹正京邑,有聲蜀都,乃由三司,入與大政。
公亦自太常博士纍贈兵部侍郎,遂遷太師中書、尚書令,位皆一品。有國定冀,
以啓其封。雖發不自躬,而其施益遠。晦於一時,而顯於百世。蓋夫享於身者,
有時而止;施於後者,其耀無窮。表於其鄉,以勸為善。可謂仁人之利博矣。
惟程氏之先,自重、黎歷夏、商、周,而程伯休父始見於詩書,其後世遠而
分。至唐定氏族,而程氏之望分為七。中山之程,蓋出於魏安鄉侯昱之後也。公
世為中山博野人。曾祖諱某,贈太師。祖妣齊氏,吳國夫人。考諱某,贈太師中
書令。妣吳氏,秦國夫人。當唐末五代,天下亂於兵,程氏再世不仕。後唐長興
三年,公之皇考以神童舉,官至太子贊善大夫。宋興於今百年,而程氏亦再顯。
太平興國初,公之從祖羽,佐太宗自晉王即皇帝位,為文明殿學士,官至兵部侍
郎。今相國太師出入將相,為時名臣。子孫蕃昌,世族昭著。推其所自來者遠矣。
初,公與其仲父象明同舉《春秋》,皆中第。是時,從祖以給事中知開封府,
召公及象明謂曰:“吾新被寵天子,待罪於此,不欲子弟並登科。”使其自擇去
就。公因讓其從父,自引去,從祖頗賢之。其後纍舉不中,從祖謂曰:“由我睏
汝。”退而使人察公,無悔色,由是大嗟異之,以為不可及。太平興國五年,遂
以明經中第,為虔州贛縣尉、蔡州上蔡主簿、袁州宜春令,所至皆有惠愛。
公事母至孝,與其兄弟怡怡,為鄉裏所稱。而仕宦不求名譽,為贛縣尉七年
不代,既罷宜春,遂不復仕。退居於蔡州,淳化三年七月某日,以疾卒於傢,享
年四十有九。以天聖十年十一月某日,葬於鄭州管城縣馬亭鄉之北田村。夫人楚
氏,追封晉國夫人。子男五人:長曰瓘,官至太常博士;次曰瑗、曰琬,皆早卒;
次曰琳,相國太師也;次曰琰,國子博士。女一人,適某人。諸孫九人。銘曰:
遠矣程侯,顓頊之苗。始自重黎,歷夏商周。惟伯休父,聲施孔昭。世不絶
聞,盛於有唐。程分為七,三祖安鄉。廣平、中山,以暨濟陽。中山之程,出自
靈洗。實昱裔孫,仕於陳季。陳滅散亡,播而北遷。公世中山,為博野人。道德
傢潛,孝悌邦聞。不耀自躬,以貽後昆。惟後有人,將相文武。有國寵章,覆其
考祖。定冀之封,實開土宇。程世其隆,公多孫子。有畜其源,發而孰禦?刻銘
高原,以示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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