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家类 》 老子校释 》
第二十章
朱谦之 Zhu Qianzhi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仿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牢,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淡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淡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淡”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淡”,碑本误作“淡”。说文:“淡,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恍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杨树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江有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十论)
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九章 |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第十二章 | 第十三章 | 第十四章 |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第十七章 | 第十八章 | 第十九章 | 第二十章 | 第二十一章 | 第二十二章 | 第二十三章 | |
| 第 I [II] [III] [IV]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