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看不完,怎麽辦?
書是看不完的。該看而未看的書,實在太多。這些書若僅屬圖書館、出版社或書店目錄中的細目,那衹是抽象的現實,不會迫到眼前來。 要是這些書形體俱全,結結實實地在你的書架上雄踞一方,那感覺就不一樣了。這些該讀而未讀的書,看起來就像一雙雙討債的眼睛。當你每天回傢一進書房時,就有債主臨門的恐懼感。看來把該看而未看的書視做欠債未償的心理相當普遍,衹是應對的方法各有不同。對於該看而未看的問題,最方便的藉口自然是沒時間。可是人的一生,總有一些時間是屬於自己的。到你真的可以騰出時間來看書了(譬如說退休後吧),你會不會迫不及待地從書架上取下那塵封多年、一直對你橫眉冷眼的《尤利西斯》(Ulysses)來翻看?鄭樹森教授年初寄給我喬納森·亞德雷(Jonathan Yardley)的一文,題目別緻,為There Are Many Great Books,But(Shhh!)Few Read Them,說的是皇皇巨著多如星鬥,讀者寥寥無幾的實例。書看不完,怎麽辦?第一輯寫作這回事 亞德雷的伯祖(great?uncle)約翰·伍爾西(John Woolsey),是美國聯邦法官,1933年力排衆議,以文學觀點衡量《尤利西斯》的價值,宣判此書的內容並非“誨淫誨盜”,而為美國文學史寫下了可圈可點的一頁。 作為這位勇於維護憲法、保障作傢言論自由的大法官的後人,亞德雷得意極了。可是,以祖先驕人事跡為榮是一回事,喬伊斯的這本著作是否能讓人念得下去,又是另一回事。在這一方面,亞德雷覺得“愧對先人”,因為,引他自己的話說:“這本討厭的書我就是啃不下去(I simply can not read the damned book)。” 這種“失落”的感覺,一定不好受,難怪他後來在互聯網上看到同行大衛·史密斯(David Smith)寫的一篇報道,不禁喜出望外。 原來史密斯以“小說越難啃名氣越大”這個假定,嚮英國時下很多當紅的作傢提問,哪些小說令他們“想到就怕”,哪些雖然“害怕”,但終於還是發狠啃完,並為此他們覺得“高人一等”。答案出奇得老實,赤裸裸得可謂坦誠相見。阿蘭·德·波頓(Alain de Botton) 和威廉·博伊德(William Boyd) 兩人都沒有看過《戰爭與和平》。“在你的生命中,”威廉·博伊德說,“有些書是瞪着眼看你一輩子的。就我而言,《戰爭與和平》是其中之一。”19世紀的一些經典小說,捲帙浩繁,不易終捲。看不完,怎麽辦?維爾頓(Fay Weldon)說得幹脆:“跳着看就是。”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的話比較人情練達:“我認為看書沒有理由受苦受難。一部讀來吃力的作品,如果看着過癮,那就罷了。可千萬別為了盡本分而勉強看下去。”亞德雷在中學時初識《芬尼根的守靈夜》(Finegans Wake),這是喬伊斯的另一本小說。他記得書被寄到傢時,曾捧之誦之經日,還是不知所云。這不該與“年少無知”有關,因為據資深作傢布拉德利(Malcolm Bradbury)的招供,此書他看了多次,還是I don?t feel I?ve made much sense of it,還是“不得要領”。既然讀來吃力,又不過癮,亞德雷最後就死了心。你退休後整理書架,面對那些討債的眼睛,不妨拿出朱利安·巴恩斯的標準作定奪,看不下去的就送人或捐贈給圖書館好了。做人已夠苦,何必還被書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