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文字还能感人的时代 The era of the text but also touching   》 第21节:可读 bility      刘绍铭 Liu Shaoming

  可读 bility
  陶杰在《看化》一文中说到,“华文社会的华文,包括港台明星,喜欢跟在英文的屁股后闻”,所以常常出现“必要性”和“最大化”这类“性化”怪胎。中文英化(不是“欧化”),由来已久。二三十年前,陶杰的两位前辈余光中和思果,对中文“异化”现象不惜口诛笔伐。今思果已作古,光中亦已厌弹旧调,大概觉得应说的,已说得差不多了。
  我相信他已看到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也死了心。今天我们的中文,“分享”和“不排除”的说法,看来已成正统,再不会有人傻呵呵地去计较,这两个词儿的“正身”原来是share和rule out。我们的中文,“英化”之余,还爱自残自宫。张爱玲有选集名《馀韵》,大陆版叫《余韵》,毀了秀丽的容颜,意思也不一样。在我老朽的一代看来,“余韵”就是“我的风韵”,跟意犹未尽或余音袅袅无关。“余年四十”,究竟应解为“我是四十岁”还是“还有四十年可活”?
  凡跟性有关的都错综复杂。就拿“现代性”来说吧,满身贵气的后现代“话语”专家,因怕凡夫俗子一看到“性”就想到sex,不得不放下身段,接二连三给我们话语长话语短地解释此性不同彼性,做启蒙功夫。如果你没有寻根究底的习惯,“可读性”一词,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对,说的就是读得下去的东西。但读得下去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谠言伟论,如暮鼓晨钟,发人深省,还是图文并茂、充满现场感的风月宝鉴?如此看来,“可读性高”云云,如无实例指出如何readable、哪里readable,说的就是废话。
  “性”和“化”的问题本来并不复杂,一旦变为“复杂性很高”的问题时,就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当然,我们不会逢“性”逢“化”必反。说真的,像“美化”、“绿化”和“简化”这些“化”,化得可爱,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匿名信
  梁实秋写《雅舍小品》初集时,是上世纪的40年代。那时书写,不是用毛笔就是钢笔,电脑还早呢。写匿名信骂人,不想暴露身份,只得出下策,彻底改变自己平日书法的面貌。话说雅舍主人一天收到一封信,不用启封就知来者不善,因为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字体斜而不潦草,既像郑板桥体,又像小学生涂鸦,总之看来扭扭捏捏,生怕被人看穿本来面目似的。
  什么人给别人写信时需要埋名隐姓呢?除了“绑票匪”外,应是对你“敢怒不敢言”的各路人马了。其实匿名信也有非常旖旎浪漫的一面,譬如说班上暗疮满面的男生给短发圆脸小姑娘写的情书。小男人一腔热血,未通世故,只会引笔直书,哪会想到既要匿名,字体就要显得倾斜而不潦草。不过这也是过虑。“短发圆脸”不是他的老师,哪能分辨他的字体。最后出卖“少年维特”身份的,不会是字体,而是面对佳人时“未语脸先红”的神情,那羞怯怯的眼睛。小姐若对他有意,也不必以什么方式表态,只轻声地说一句:“信收到了。喜欢。”这就成了。
  匿名信有时也有善意的一面,譬如说“香港一市民”写的读者投书。“香港一市民”不是名字,因此这种投书形同匿名——虽然编辑先生理应有此热心市民的真实姓名地址备案。另外一种匿名函件,是读者直接写信给作者的。他们或表达仰慕之情,或指出某篇文章内容与事实有出入。这些信件,既然表达的是拳拳盛意,何必以“你的忠实读者”名义出之,令人好生奇怪。来函真人不露相,收件人除非用自己专栏的“公共空间”回应,否则连道谢的机会都没有。“香港一市民”和“你的忠实读者”若非怀春少男少女,有话亮着说就是,实在不必如此害羞。最后的一个
  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奥兰多·帕特森(Orlando Patterson)以“最后的一个社会学家”(The Last Sociologist)为题,写了悼文纪念他的老师里斯曼(David Riesman, 1909~2002)。里斯曼逝世后,社会学并没有从此陨落,但他所代表的那种学派,其辉煌的时代却随之结束,这也是事实。里斯曼确是一代宗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的知识分子,不论是“蛋头”也好,“中额”也好,都或多或少受过他的学说的影响。他的经典之作The Lonely Crowd,是1950年度畅销书,往后劲势一直不减。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迅速增长,百姓受益,但“新富”的中产阶级在享受富裕的物质生活之余,也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身份问题。资本主义的商业行为几乎不可避免地损害到个人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有时不得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以建立esprit de corps(团队精神)。巧取豪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色,而刻薄寡恩、对别人漠不关心,是从“小我”变为“大我”的必然要求。这正是里斯曼所说的the ethic of callousness的本义。这群丧失自我的人,只靠贪婪来刺激自己,在里斯曼看来,是寂寞的一群。
  里斯曼一派学者选择研究范围时,常以题目是否关乎宏旨为大前提。因此他们对“宗教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或“美国种族‘大熔炉’意识形态所面对的问题”这类“大问题”(big issues)特别感兴趣。新旧两派社会学分道扬镳,关键也在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新生代社会学家,处处要跟经济学或其他“软科学”(soft sciences)看齐,立论多以“假说”(hypotheses)的测算和实验为根据。像宗教观这类问题,在他们看来,太主观了,容易犯武断的错误,因此他们对big issues并不热衷。
  帕特森是里斯曼的学生,因此“旧派”不能说后继无人。他把老师说成是the last sociologist,是不是自己也变成“软科学”的信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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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教育出版社
第1节:目录第2节:文学细胞第3节:诗的功用第4节:成语与文字
第5节:有关文化的联想第6节:“支那人的机会”第7节:认同与执著第8节:同事·朋友
第9节:金漆屁股第10节:入禅的境界第11节:轻薄文学(1)第12节:轻薄文学(2)
第13节:阶级与民族第14节:通人言兽语的年纪第15节:谢师宴第16节:Mea Culpa
第17节:英伦名士录第18节:去中国的方法第19节:忽然天国第20节:大散文识小
第21节:可读 bility第22节:我的第一步(1)第23节:我的第一步(2)第24节:童年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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