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林語堂次女自傳:女王與我   》 老雞老排骨      林太乙 Lin Taiyi

  在外國住得越久,越想念中國飲食。在港臺輕而易舉買到的東西,在這裏要費一番功夫纔買到。
  我在一傢越南人開的超市買到一隻老雞,纔兩塊半美元,興奮不已,回傢在廚房裏拉出肚子裏的肝、腎、一對雞爪,扭開水竜頭把雞衝洗一下,就放在鍋子裏,註滿冷水,切兩塊生薑,泡開幾朵香菇,丟進鍋裏,就燉起雞湯來。這衹雞有頭有爪有肝有腎,真難得,不像美國超市買到的光雞,真是覺得好慘,問題在他們怕頭怕爪,肝腎都不吃。
  我還記得小時候母親燒雞湯,用筷子掰開燉得很爛的母雞,肚子裏有一團像珍珠般的東西,沾醬油非常好吃。媽媽說那是卵,雞蛋還沒生出來以前就是這個樣子。粘粘的雞爪,多汁的雞頭沾點醬油,咬在嘴裏連骨頭都嚼碎,也非常好吃。
  燒雞湯的水開了便把火擰小,由它燉幾個小時,老雞燉出來的湯味道濃郁,喝下去整個人都會精神起來。
  美國人樣樣註重年輕的大的,排骨是用電鋸才能把骨頭鋸斷的。問題在,他們的豬都養到三百磅重,這種排骨不能蒸不能炒,衹能拿來燉湯。肝腰都粗得不能下咽,想起香港的腰潤粥,生炒豬肝,椒麻腰片,真是饞涎欲滴。
  對皮對骨頭的恐懼
  這裏有一種叫做boneless ribs的排骨,即無骨排骨,也有semi-boneless leg of lamb,即羊腳抽掉了一根骨頭,更遑論無皮無骨也無味的雞胸,美國人認為是極品。這都歸咎於美國人對皮對骨頭的恐懼。
  中西飲食文化的區別,以吃魚為最明顯,我們住在倫敦的時候,我有時到魚店去買魚頭回來燒砂鍋魚頭,衹要兩個半先令便可買個大魚頭。我對賣魚的說,今晚全家可以大快朵頤了。他卻以憐憫的眼神望望我。我當時不解,後來纔發現在英國魚頭是買回去喂貓的。現在不知道是否仍然如此。目前在美國,貓是不吃魚頭的,他們有專門為它們製造的無骨無皮的罐頭食品。
  英國人,美國人一樣,他們不知道魚頭好吃,而最好吃的部分是眼膛,即眼睛部分的肉,色澤潔白,形如桃子,上海人有一道菜叫做“燒白桃”,是用青魚眼膛六副,眼珠本身並不好吃,但周圍的肉嫩而肥。做法是用油、蔥、薑開鍋,將眼膛放入,加酒蓋好燜一下,然後加醬油、糖和水,待湯汁收到六成幹,翻轉一次,隨即加菱粉做芡,再翻一次澆上醋起鍋。那真是美食中的極品!
  魚腩有幾根骨頭,外國人也不吃,他們也不知道魚腩是魚身上最嫩的部分,淮揚有一道菜叫川鯽魚肚皮肉,即魚腩。起熱鍋,加油,蔥薑炸好後,取去蔥薑不要,將蘑菇、火腿薄片投入,加雞湯和酒,用大火滾幾分鐘,隨即將魚腩投入,一熟即起鍋,味香異常。
  美國飲食的文化和許多別的方面一樣,註重大的,大魚大肉,正如他們的格言,The bigger the better。鯇魚有二三十磅重,叫做buffalo fish,即水牛魚,大概他們恨不得魚也有水牛那麽大。這麽一來,去骨去皮之後,可以切成魚排,那就是好魚了。殊不知,中國人吃魚,以一斤左右的最適宜,再大就嫌肉粗了。
  反之,中國人對水族的研究和欣賞不如洋人。香港水族館開幕時,民衆擁去參觀,對陳列的珍貴魚類指指點點,說:“這條加豉汁蒜茸,好吃呀!”“那條炸起來,加椒????,下酒下飯都好!”中西飲食文化不同,見仁見智,沒辦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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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湖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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