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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蝴蝶 》 朱門 》
第20節:五(2)
林語堂 Lin Yutang
她和柔安走進第一個院子,唐媽正獨坐在那兒等柔安回來。春梅嚮她們道了聲晚安,就走進老爺和太太住的第二個院子。 她先進房去看兩個孩子,九歲的祖恩和七歲的祖賜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寶首飾、脫下晚禮服,換上棉袍,走進廚房看看傭人有沒有依照她交代的,十點鐘的時候把藥湯端給老爺喝。 杜範林正在太太的房裏說着話。春梅進來,嚮床邊走去,問道:“婆婆,您需要些什麽?我去泡杯茶來。” “不用了,現在既然你回來了,你們兩個可以走了,想睡了。”彩雲說。 春梅的禮貌太周全了,彩雲真是一點法子也沒有。 春梅年輕有活力,她的腳步從早忙到晚沒休息,傢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處理,她已經成為這幢屋子裏發號施令的靈魂人物了。雖然沒進過學堂,可是她記得哪些日子該去收租,哪些日子該付款結賬。很多地方她像是當傢的少奶奶,衹不過她還和老爺同榻而眠罷了。她懂得如何應付老爺,懷柔太太,贏得年輕一輩的好感。傢裏的傭人都怕她,因為沒人能瞞得過她,又因為她為人公正,不擺架子,他們也尊敬她。她很願意親自當傢,而且避免責駡傭人,所以每個人都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覺得越來越有必要對傭人嚴厲,來維護自己的權勢。如此一來,傭人們對春梅比對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曖昧”,這不是她本身的錯。她對這點也有些不高興,不過她真的應付得很好。 春梅的出頭不單靠她本身的條件,也要歸功於杜範林狡猾老練的特質。地方上仍公開流傳前市長並未納妾的虛言。如此一來,我們對書中混淆稱謂更感睏惑,讀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傢那年,衹有十七歲。她不但有令人側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頭腦。十八歲時她愈發標緻豔麗。杜範林關心着公共道德,但卻禁不住被這個聰明、貌美的少女給迷住了。他送給她大批的禮物,要她來侍候他,避開那些對他尊敬的衆人的眼光,他嚮她求愛。 在帝製時代,丫頭如果替老爺生了孩子,自然就會被納做偏房。但是杜範林一嚮是公共道德的擁護者。身為現代先進的市長大人,他曾經對納妾制度加以抨擊哩。現在他不能公開地納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認自己的親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從未公開發表反對納妾的言論該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許配給園丁,領養了孩子以繼承亡故長子的香煙。結果孩子的輩分降了一級,不過他不得不替長子的香火問題設想。於是他要孩子喊他爺爺。他一嚮想擁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嚴。那時他已經四十八歲了。如果祖正還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婦,這時候杜範林是早就該當爺爺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臥室隔壁的後室裏,就當做孩子的保姆。園丁一點也不喜歡這樣。可是杜範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場緋聞,立他的孩子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輩。 過了兩年,祖賜跟着出世了,紙包不住火。他給園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園丁一腳踢開了他的施捨,辭職不幹了。“真是不識好歹的傢夥,他哪兒還找得到三百塊錢?” 妙的是,杜範林每天聽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爺爺”,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這兩個兒子的爺爺。這麽一來全亂了,春梅的兩個兒子衹得叫親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杜市長非但不受睏擾,而且還引以為樂。一連串“姑姑”、“叔叔”、“爺爺”,把這個事實上衹包括父子兩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創規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對她說。 杜範林利用杜恆大夫的名義替兒子命名,也正是顯示他的一種天賦。四個兒子的名字第一個都是“祖”字,指的是杜恆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賜(祖父的賜予)。 談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賜予(祖賜),“其實兩個都是他自己的‘恩賜’。他生的、他種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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