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集 》 王曉峰博客文集:文化@私生活 》
第20節:給你自由過了火(2)
王曉峰 Wang Xiaofeng
你不要去指責郭敬明的這個混蛋邏輯,在我看來,這個邏輯並不混蛋,因為在他的價值觀裏,這個邏輯的存在是有道理的。出版商的過度恩寵和追隨者的過度吹捧,實際上已經讓郭敬明進入了一個和我們常人不同的世界裏,在這個世界裏,他的自由是可以過火的,所以,他無法理解他犯的錯到底是個什麽錯,他衹能感到委屈。
這讓我想起了馬拉多納,這個天才球星從成名後一直麻煩不斷。他拒不承認私生子;用手球獲利也不承認,拉上帝做墊背,讓人哭笑不得;他用氣槍射擊前來采訪的記者;他沾染了吸毒的壞毛病。總之,這個球王的身上有許多常人無法理解的行為。我們可以說,馬拉多納沒什麽文化,所以幹出了這種事情,而且面對人們的質疑百般狡辯。但是,沒文化的球員不止馬拉多納一個人,人傢怎麽能做到誠實呢?這讓我想起了羅大佑的一句話:"算命的老者受到無知人們過度的恩寵。"郭敬明也好,馬拉多納也好,他們都是缺根筋的天才,就像街頭的算命老者,人們需要他們,就會迷信他們,反過來就會影響到他們對世界的判斷,明明自己在欺騙別人,但是由於有人盲目相信,他的欺騙就變得合理,這也是人們給他自由過了火。所以,馬拉多納敢把上帝請出來為他作證。
郭敬明現在也在思考究竟把誰請出來做他的擋箭牌。他面對法律判决,是否也該來一句"這是上帝之手抄的"呢?面對莊羽的回擊和法律莊嚴的判决,郭敬明可以裝作什麽都沒發生,就不承認抄襲,這是最好的選擇。雖然法律可以強製執行,但是那是違背我郭敬明意願的,我可以被迫按照法律執行判决中該執行的義務,但是不代表我承認了,但仍可以代表我很委屈。如果有人問郭敬明,你看你還是抄襲了。這時郭敬明至少有一個解釋:"我沒抄,是法院判我抄襲的。"反正法律不嚴肅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多郭敬明這一次也無所謂。
名人之所以是名人,就是因為他們的世界觀和普通人不一樣,他的自由可以過火也可以走火,甚至可以藐視、顛覆任何道德、法律。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1節:序 | 第2節:惡之花開(1) | 第3節:惡之花開(2) | 第4節:惡之花開(3) | 第5節:想變成人的貓 | 第6節:從無知者無畏到物質者無所謂(1) | 第7節:從無知者無畏到物質者無所謂(2) | 第8節:從無知者無畏到物質者無所謂(3) | 第9節:從無知者無畏到物質者無所謂(4) | 第10節:北京到底有沒有文化?(1) | 第11節:北京到底有沒有文化?(2) | 第12節:星巴剋與認同文化(1) | 第13節:星巴剋與認同文化(2) | 第14節:星巴剋與認同文化(3) | 第15節:沒有性生活的雞(1) | 第16節:沒有性生活的雞(2) | 第17節:開頭與結尾 | 第18節:把韓寒拉出去斃了 | 第19節:給你自由過了火(1) | 第20節:給你自由過了火(2) | 第21節:王朔:"飛"越瘋人院(1) | 第22節:王朔:"飛"越瘋人院(2) | 第23節:王朔:"飛"越瘋人院(3) | 第24節:王朔:"飛"越瘋人院(4) | |
| 第 I [II] [I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