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藍公案   》 第二十則 林軍師      藍鼎元 Lan Dingyuan

  竹山都華陽、下壟之間皆濱海。西北平原沃衍,一望良田。東南汪洋千頃,民之居其鄉者,耕漁半焉。
  潮地三年荒歉,餘下車,鬥米三百錢,地産番薯可代𠔌,一斤鬻錢十二。佃戶抗租,踵相接也。
  幸迓天休,風雨以時,歲登大有,鬥米僅四十,薯十斤方獲四文。萬井盈寧,民生和樂。川澤獻瑞,前溪生白蛤,後溪産蚶苗,皆數十年來未有之異。小舟千百,朝集暮歸。水面喧囂,如同海市。則有勢傢大豪,或出壟斷,藉稱祖業,霸踞泊汊。餘方厲禁之,不許與小民爭利,而恐其未盡絶也。
  一日,有下壟民吳雲鳳呈監生鄭之鳳、鄭之秀霸占官溪。
  凡小艇捕蚶者,日納鄭氏錢三十文,名曰“花紅”。雲鳳因七之鳳月十八日納錢稍緩,鄭之秀率僮僕曾阿重等十餘人,擊碎小艇,仍擒雲鳳至艙私刑,甚屬非禮。謹抄黏督憲嚴禁紳衿勢豪冒稱海主告示上呈,伏乞按律申究。而吳阿萬、吳兆華、吳兆備、吳雲潮等各有呈詞,合口齊聲。餘思,鄭為潮陽巨族之秀,兄弟監生,霸溪專利,情似可信。況其毀舟鬥毆,必非全無根據者也。
  飛差攝訊,則鄭之鳳先於是月十八日來稟:吳阿萬等抗租恣橫,殺傷田主鄭之秀,搶剝衣服銀錢。經檄發馮尉驗訊,裂顱破鼻,重傷種種。而吳傢抗不到案,且分遣親人往督、撫、藩、臬、道、府各轅門,告鄭氏霸海橫抽。餘思:欠租角口亦屬細故,果如鄭稟所云,吳傢何以疾痛迫切,兩日之間,多人上省遍呼製、撫各當道?又似有大冤大苦,不能頃刻緩者也。
  集兩造於庭,鞫訊之,則抗租逐毆是實,橫抽毀船全屬子虛。余曰:“噫!異哉!鄉保裏民皆畏鄭氏至此乎?”約長林青雲、保正盧紹先、鄉長邱開發、裏民曾朝等,皆指天誓日,代為鄭氏稱冤。且言,八鄉人民,並無聽見鄭傢有霸占溪海之事。如鄭之鳳、鄭之秀果係橫抽毀船,伊等皆願代鄭坐罪。
  餘謂吳雲鳳日:“汝等連年歉收,今歲初登大有,數載積逋,安能盡償?即有挂欠田租,亦屬尋常之事。田主不以情相恤,刻意取盈,已非主佃休戚相關之誼。而鄭生生長巨族,強橫成風,汝等不能甘受,或有拒之過當,此事甚小,汝何必掩諱實情,妄加以霸海橫抽之大罪?若使上司允行,必將直窮到底,水落石出,自罹誣誑反坐。此訟師誤汝也。”
  雲鳳曰:“誠如明鏡。因吳阿萬、吳雲潮、吳永祥等,有欠舊租數石,田主至傢迫取,甚為暴戾。阿萬令我等群詈逐之。追至下地鄉,田主傾跌僕地,我揮拳傷其口鼻,永祥執木棍擊其頭顱。當為邱開發、曾朝等勸解,各自散去。”
  問:“同追毆者幾人?”曰:“吳阿萬、吳阿千、吳永祥、吳阿添、吳雲萬、吳阿桐、吳阿樂、吳阿二、吳阿鳳與我,共十人耳。”問:“搶銀四兩七錢者誰也?”曰:“阿添、雲萬也。
  我與永祥亦分而用之。”問:“搶衣服被帳者誰也?”曰:“衆人皆有之。”再訊吳阿萬、雲萬、阿添、永祥等諸人,皆無異詞。
  餘日:“噫!實情得矣!但霸溪橫抽之妙計,往省遍控之高手,决非汝等所及。汝訟師是何姓名?以實言告我則已,不然,將夾汝矣。”雲鳳曰:“林軍師也。”問:“林軍師何人?”
  雲鳳、阿萬皆曰:“林軍師乃善為詞狀者。當今第一利害有名之人,邑內外誰不知之?中余曰:“我不知也!汝且言其名字、住宅。”皆曰:“監生林炯璧也,傢在東門內,離此不遠。”
  因遣役飛拘林炯璧,並密諭差人鄭崗、林州,將其案頭字楮,不論真草巨細,俱取以來。復問吳雲鳳曰:“汝等何以識林軍師?”曰:“吾叔有婿蕭見老,邑內監生也。引我見之。”
  問:“何以為謝?”曰:“先送贄儀三兩五錢,許事畢之後,謝金十二兩。軍師言:‘此罪甚大,萬不可以訴免。我有奇計,竟置欠租勿道,反控田主霸占官溪,橫抽虐民。一面遣人赴郡、赴省遍控上司,以壯聲勢。縣官聞控列憲,自然不敢拘審。
  他日奉憲準行,則我為原告,勢居上風;使其不準,亦已遷延月日。欠租細故,時過事灰,此萬全之策也。”
  言未畢,林炯璧銀頂、衣冠,搖曳而至,言:“監生無罪,見召何為?”余曰:“側聞軍師大名,欲一求教。”炯璧曰:“監生未嘗有事也。”鄭之秀曰:“假監耳!冒頂死名林廷捷,被告發提問,追札報改,禮房有案可查。”余曰:“真軍師,不論是否假監,汝且言吳傢事如何?”炯璧曰:“我從不識吳傢何人。”雲鳳曰:“軍師不必推托,今奇計弗行矣。”炯璧故不承,曰:“我實不知汝等何事?”雲鳳,阿萬皆曰:“此事實軍師所為,我等鄉愚無知,惟軍師之命是聽耳。軍師令我先送贄儀,我則三兩五錢恭敬奉之。軍師令我事畢之後,謝金一十二兩,我則謹凜識之。今霸海橫抽之計不行,軍師當別有奇策,不可使衆人受纍。”
  炯璧猶不承,而差役鄭崗、林州以所獲林炯璧案頭狀稿呈上。披閱之下,則吳雲鳳等詞皆在焉。並有為蕭、姚、林、趙數姓舞弄刀筆,及代人上省告訴之稿。又開列各當事款單,積成捲軸,餘亦與焉。令林炯璧一一視之,皆點首無辭。惟款單不認,言諸人悉係親戚,是以代勞,豈敢妄捏款單?且非長作詞狀者,亦無得財。惟吳傢三兩五錢是實。余曰:“款單亦無礙,止不宜懸空造作。汝且試條條議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不敢自怙過也。”
  炯璧叩頭力辯。余曰:“姑置之,但汝軍師之稱,始於何時?是汝自加此號以招徠訟客?抑衆人推尊之也?”炯璧曰:“衆人是如此說,犯生原不敢受。”鄭之秀曰:“彼公然受之,今在大庭之上,吳姓呼出許多軍師,彼不辭。”余曰:“林軍師情罪重大,非此案所可完結。先將吳雲風、吳阿萬、吳阿添、吳永祥、吳雲萬各杖三十,追出所搶贓銀、衣服被帳,及原連租𠔌,給還田主。仍枷號兩月示衆。羈林軍師於獄,候究明包攬別案詞訟,贓銀確數,按律盡法創懲,以快一邑人心,永垂鑒戒,為移風易俗之一助。”
  而餘適因公奉檄赴省,院司列憲並擬薦調番禺。以首邑事繁,廢弛已久,留我即日在番視事。餘固辭不可,至臘月乃歸。
  而不知西𠔌獲戾,遭意外不測之變,奉參去位。林軍師遂揚揚出獄,以為從今莫敢侮予也。
  譯文竹山都的華陽、下壟一帶都靠近大海。嚮西北望去,一馬平川,沃野良田。東南方向則是汪洋千頃,煙波浩渺。居住在這一帶的老百姓,過着半漁半耕的生活。
  可是近三年來,潮州地面卻連遭災荒歉收。我剛剛上任的時候,每鬥米價三百錢,當地産的番薯可代替𠔌米,一斤賣十二錢。佃戶們紛紛抗租,接連不斷。
  幸虧趕上老天降福,風調雨順,五穀豐登,每鬥米價僅四十錢,十斤番薯纔賣四文。各處物産豐盈,環境安寧,百姓祥和快樂。山川水澤出現了不少祥瑞之兆,前溪生出白蛤蟆,後溪産出暗蚶苗,這都是數十年來從未有過的奇異之事。千百衹小船,朝集暮歸。水面上熱鬧喧嚷,如同海市。有權勢的傢門大戶,從中壟斷,藉口說是祖業,霸占湖泊港漢。我準備嚴厲禁止,不許豪門大戶與百姓爭利,但擔心能不能杜絶這種現象。
  有一天,下壟百姓吳雲鳳來告監生鄭之鳳、鄭之秀霸占官溪。說凡是捕捉蚶苗的小船,每人必須嚮鄭傢交錢三十文,名為“花紅”。吳雲鳳因為七月十八日交納“花紅”錢稍晚了點,鄭之秀便率領僕人曾阿重等十餘人,砸碎了他的小船,並把他捉到艙中私自上刑,實在是不合禮法。他還將總督嚴禁縉紳勢豪冒稱海主的告示,恭恭敬敬地呈上,懇請對鄭之鳳等按法律深究。吳阿萬、吳兆華、吳兆備、吳雲潮等人也各有呈狀,衆口一詞。我想:鄭傢為潮陽一帶有名的大戶人傢,兄弟倆都是監生,霸占溪流據為已有以獲專利,這情形好像可信。況且說他砸爛百姓的船衹,打架鬥毆,想必不會是全無根據。
  我便火速差人捉拿鄭、吳雙方審訊。鄭之鳳於這月十八日先來稟告說,吳阿萬等恣意橫行,抗拒交租,打傷田主鄭之秀,並剝去衣服,搶去銀錢。派馮縣尉檢驗訊問,鄭之秀頭裂鼻破,重傷幾處。而吳傢拒不到案,並分別遣派親人到總督巡撫、藩臺、臬臺、道臺、知府各級衙門,告鄭傢霸占海面,橫收捐稅。我想:因拖欠租稅而發生的口角不過是小事一樁,如果像鄭之鳳所說,吳傢為什麽這樣緊迫難忍,兩天之間,便有多人上省,告遍了總督、巡撫等各級衙門,又好像有大冤大苦,刻不容緩,需要立即昭雪。
  我將原、被告雙方集中在大堂之上開始審訊,原來抗租、追逐、鬥毆是實,而橫抽“花紅”、砸毀船衹全是造謠。我說:“噫!奇怪呀!鄉長、保長、村民百姓都這樣懼怕鄭氏嗎?”
  約長林青雲、保長盧紹先、鄉長邱開發、百姓曾朝等,都指天發誓,替鄭氏喊冤。並說八鄉百姓,沒有誰聽說鄭傢霸占溪水海面之事。如果鄭之秀果真曾橫徵“花紅”、砸毀民船,他們都願意替鄭氏承擔罪名。
  我便對吳雲鳳說:“你們這些人因為連年歉收,今年剛獲豐收,好幾年積纍拖欠的租稅,怎能一下子還清?即使還有挂欠的田租,也屬於尋常之事。田主不能體恤,用盡心思追繳,這不失了主佃之間休戚相關的情誼。鄭氏兄弟身為監生,生長在巨族大戶,養成強橫之風。你們不肯甘心忍受,也可能抗拒過分,這些都是小事情。你們何必掩蓋實情,妄加霸占溪海、橫抽‘花紅’的大罪呢?如果上司受理此案,必將追究到底,弄個水落石出,到時候自己落個騙人誣告的反坐罪名。這都是訟師害了你們啊。”
  吳雲鳳說:“老爺真是明鏡高懸。因為吳阿萬、吳雲潮、吳永祥等欠下舊租數石,田主到各傢催取,粗暴兇狠,不講道理。阿萬讓我們齊聲叫駡,把他趕走。趕到下地鄉時,田主跌倒在地,我揮起拳頭,打傷他的口鼻,永祥用木棍擊破他的頭顱。當下為邱開發、曾潮等勸開,各自散去。”
  我再問:“一同追逐毆打的共有幾人?”他回答說:“有吳阿萬、吳阿千、吳永祥、吳阿添、吳雲萬、吳阿桐、吳阿樂、吳阿二、吳阿鳳和我,一共十個人。”我問:“是誰搶走了四兩七錢銀子?”他說:“是阿添和雲萬,我和永祥也分用了。”我又問:“是誰搶了衣服被帳?”他回答說:“大傢都有。”再審問吳阿萬、吳雲萬、吳阿添、吳永祥等人,說的都沒什麽不同。
  我說:“噫!我得到實情了。但是,你們想不出說田主霸占溪海、橫徵‘花紅’的妙計,你們中間也出不了上省遍告的高手。這些都是你們的訟師的主意,那他叫什麽姓名?實話告我則罷;不然,就把你們夾起來!”吳雲鳳說:“是林軍師。”
  我問:“林軍師是什麽人?”吳雲鳳、吳阿萬都說:“林軍師是善於寫狀的人,當今第一厲害而且有名的人,縣內縣外誰不知道?”我說:“我就不知道。你說出他的名字、住處。”他們都說:“林軍師就是監生林炯璧,傢住在東門內,離這裏不遠。”
  我就派遣差役火速拘捕林炯璧,並秘密告訴差人鄭崗、林州,將他案頭字紙,不管楷書、草書,大字小字,全都取來。
  又問吳雲鳳說:“你們是怎麽認識林軍師的?”他回答說:“我叔叔有個女婿名叫蕭見老,是縣裏的監生,是他替我引見的。”
  我問:“你們是怎麽謝他的?”他回答說:“先送了見面禮三兩五錢銀子,並答應他等事情辦完後,再給謝金十二兩銀子。軍師說:‘你們這罪很大,萬不能告狀免掉。我有妙計,先把欠租一事放到一邊不提,反告田主霸占官溪,橫徵“花紅”,虐待百姓。一邊派人到府、到省嚮各級上司控告,以壯聲勢。縣官聽說你們已經嚮各上司控告,自然不敢擅自拘捕審問。到時奉上司之命開審此案,那麽我們就是原告,占據上風了。如果不準此案,也已推遲了時間,欠租這種小事,時間一過,小事化了。這纔是萬全之策。’”
  話還未完,衹見林炯璧戴着銀頂,衣冠整整,搖搖擺擺地來到跟前,說:“監生無罪,大人召我來有何公幹?”我說:“聽說軍師大名,想當面求教。”林炯璧說:“監生我未嘗有什麽事。”鄭之秀說:“他是個假監生!監生林廷捷死了,他冒名頂替,曾被告發提問,追補公文,報改除名,縣衙禮房就有案可查。”我說:“真軍師,不論他是否是假監生,你且把吳傢的事說說如何?”林炯璧說:“我從不認識吳傢什麽人!”吳雲鳳說:“軍師不必推托,現在妙計不靈了!”炯璧故意不承認,說:“我實在不知道你們的什麽事。”吳雲鳳、吳阿萬都說:“此事確實是軍師所為,我等鄉間愚民無知,一切都聽軍師的。軍師讓我先送見面禮,我就恭恭敬敬地送去銀子三兩五錢。軍師讓我事成之後再送謝金十二兩銀子,我謹記在心中。如今,霸海橫抽之計不靈了,軍師當別有良策,不要讓大夥受連累了。”
  林炯璧還不肯認罪,差役鄭崗、林州將他們所查獲的林炯璧桌上的狀稿呈上。翻閱一看,吳雲鳳的狀詞都寫在上面。此外還有他為蕭、姚、林、趙數姓舞弄刀筆,及代人上省告狀的狀子底稿。並開列各當事人款單,積成捲軸,連我也在其中。
  我讓林炯璧觀看。他點頭承認,無言以對,衹是不承認款單,說:“那些人全是親戚,所以代勞,豈敢隨意捏造款單?我又不是長作詞狀的,也沒得到錢財。衹有收了吳傢三兩五錢銀子是實有其事。”我說:“有款單也沒有什麽妨礙,衹是不宜憑空造作。你且把這事一件件說清楚。至於說到我,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不敢自己堅持過錯。”
  林炯璧連連叩頭,極力爭辯。我說:“這些先放到一邊。
  你這個軍師的稱號,始於何時?是你自己給自己加封的稱號,藉以招徠打官司的人?還是大傢推舉尊稱的?”林炯壁說:“大傢都這麽說,犯生原不敢接受。”鄭之秀說:“他公然接受這個稱號。今天在大堂之上,吳傢很多人喊他軍師,但他並未推辭。”我說:“林軍師罪情重大,不是此案可以完結的。先將吳雲鳳、吳阿萬、吳阿添、吳永祥、吳雲萬分別杖脊三十,追出所搶贓銀、衣服、被帳,原來所欠租𠔌,還給田主。還要帶上木枷,示衆兩個月。林軍師先關在獄中,等待查明他包攬其它詞訟及接受贓銀確切數字後,按照法律懲處,以快全縣人心,垂戒今後,有助於移風易俗。”
  當時我適奉命因公到省裏,省裏各位大人打算將我推薦調至番禺,因為省裏首縣事情紛繁,很多事廢弛已久,留我即日起在番禺視事。我雖堅决推辭,但未被允許,直到臘月纔返回。
  沒料到因審理西𠔌那件案子而獲罪,遭逢意外不測之變,被彈劾革職。此時,林軍師洋洋得意地出了獄,因為他自認從今以後再也不會有人敢揭他的老底了。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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