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大道無所不在   》 第2節:拜年      梁實秋 Liang Shiqiu

  有些人傢是很講究禁忌的。大概,最忌的是送鐘,因為“鐘”與“終”二字同音。送鐘來,拒受則失禮,往往當即回敬一圓錢,象徵其是買而非送,即足以破除其不祥。其實自始即有終,此乃自然之道。何況大限未至,即有人先來預約執紼,料想將來局面不致冷冷清清,也正是好事。有人在生日的時候,收到一份奇特的禮物——半匹粗白布。這種東西不是沒有實用,將來不定為了誰而遵禮成服的時候,為經、為帶均無不可,衹是不知要收藏多久。主婦靈機一動,把布染成粉紅色,剪裁加縫,做成很出色的成套的沙發罩布,化乖戾為吉祥。有人忌諱朋友送書給他,生怕因此而賭輸。我從不賭博,因此最歡迎有人送書給我,未讀之書太多,開捲總歸有益,但是朋友總是怕我壞了手氣,衹有很少的幾位肯以書見貽,真所謂“知我者,二三子”!
  送禮給人,當然是應該投其所好。除非是存心慪氣,像諸葛孔明之送巾幗給司馬仲達。所以送禮之前,勢必要先通過大腦思量一番。如果對方是和尚,送篦子就不大相宜,雖然也有“金篦颳眼”之說。如果對方患消渴,則再好的巧剋力糖也難以使他衷心喜悅。如果對方已經老掉了牙,鐵蠶豆就不可以請他嘗試。諸如此類,不必細舉。再說禮物輕重也該有個斟酌,輕了固然寒傖,重了也容易啓人疑竇,以為你有什麽分外的企圖。從前舊俗,傢傢有一本禮簿,往來戶頭均有記錄,逢年過節或紅白喜事均有例可循,或送現金,或送席票。如果嚮無往來,新開戶頭,則看下次遇到機會對方有無還禮,有則繼續下去,無則不再往來,這不失為公平合理的辦法。現在時代不同了,人口流動,應酬頻繁,粉紅炸彈與白色訃聞滿天飛,送禮變成了災害,如果逃不掉躲不開,則衹好虛應故事,投以一籃鮮花或是一端幛子,而沒有其他多少選擇了。
  拜年
  拜年不知始自何時。明田汝成《熙朝樂事》:“正月元旦,夙興盥嗽,啖黍糕,謂年年糕,傢長少畢拜,姻友投箋互拜,謂拜年。”拜年不會始自明時,不過也不會早,如果早已相習成風,也就不值得特為一記了。尤其是務農人傢,到了歲除之時,比較清閑,一年辛苦,透一口氣,這時節酒也釀好了,臘肉也腌透了,傢祭蒸嘗之餘,長少畢拜,所謂“新歲為人情所重”,大概是自古已然的了。不過演變到姻友投箋互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回憶幼時,過年是很令人心跳的事。平素輕易得不到的享樂與放縱,在這短短幾天都能集中實現。但是美中不足,最殺風景的莫過於拜年一事。自己輩分低,見了任何人都衹有磕頭的份。而純潔的孩提,心裏實在納悶,為什麽要在人傢面前匍匐到“頭着地”的地步。那時節拜年是以嚮親友長輩拜年為限。這份差事為人子弟的是無法推脫的。我衹好硬着頭皮穿上馬褂緞靴,跨上轎車,按照單子登門去拜年。有些人傢“擋駕”,我認為這最知趣;有些人傢迎你升堂入室,受你一拜,然後給你一盞甜茶,扯幾句淡話,禮畢而退;有些人傢把你讓到正大廳,內中闃無一人,任你跪在紅氈子上朝上磕頭,活見鬼!如是者總要跑上三兩天。見人就磕頭,原是處世妙方,可惜那時不甚瞭瞭。
  後來年紀漸長,長我一輩兩輩的人都很合理地凋謝了,於是每逢過年便不復為拜年一事所苦。自己吃過的苦,也無意再加在自己的兒子身上去。陽春雪霽,攜妻室兒女去擠廠甸,凍得手腳發僵,買些琉璃喇叭大糖葫蘆,比起奉命拜年到處做磕頭蟲,豈不有趣得多?
  幾十年來我已不知拜年為何物。初到臺灣時,大傢都是驚魂甫定,談不到年,更談不到拜年。最近幾年來,情形漸漸不對了,大傢忽地一窩蜂拜起年來了。天天見面的朋友們也互相拜年,下屬給長官拜年,鄰居給鄰居拜年。初一那天,我居住的陋巷真正地途為之塞,交通斷絶一二小時。每個人咧着大嘴,拱拱手,說聲“恭喜發財”,也不知喜從何處來,財從何處發,如癡如狂,滿大街小巷的行屍走肉。一位天主教的神父,見了我也拱起手說“恭喜發財”,出傢人尚且如此,在傢人復有何說?這不合古法,也不合西法,而且也不合情理,完全是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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