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评论 红楼梦新证   》 写在卷头      周汝昌 Zhou Ruchang

  这是一本关于小说《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的材料考证书。
  
  材料不过是我们研究一个问题时需要取资的东西;考证也只是整个研究过程中的一个步骤:二者本身都不是最终目的。在为了给进一步的更重要的工作提供一些较为便利的条件上、在为了给那一工作打下一个比较结实的基础上,材料和考证才有它们的功用和价值。因此,在阅读有关《红楼梦》和曹雪芹的材料考证时,我们便不能忘掉我们的出发点,即为了进一步的更重要的工作--那就是,为了对这部小说和这位作家的评价和批判继承的工作。
  
  要体会《红楼梦》之所以为伟大与博深,单看人们对它的认识演变的整个过程,也就不难得到一个很好的说明。这个说来话长,应该有一部《红学史》。这里只谈一点。《红楼梦》在清代,不止一次遭禁遭毁,列为“淫”书。有人甚至有过这样异想天开的念头:把《红楼梦》打发到国外去,拿它的“毒素”去回报洋商们所给予我们丰润鸦片毒害⑴
  --现在看来,真不愧是“奇书”必有“奇用”!然而这正代表当时一般正统士大夫对它的认识。
  
  从那以后,到今天,我们在历史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几大步,各方面提高了真不知几十百倍。不过,我个人在目前就还深刻地感到一点:一部分人谈到这部小说甚至一听见《红楼梦》三个字,就嗤之以鼻,讽之以辞--好像这三个字本身居然就具有甚么要不得的品质似的!我们可以说,这些“批评”者不但对这部小说的认识还停留在极端肤浅的阶段上(实际上并未能比“回报鸦片”的认识高出多少),而且似乎连对待祖国文学遗产的最起码的正确态度也还未建立起来。这使我们不禁联想到,在列宁论托尔斯泰的七篇著作之前,不是也恰恰有人认为:写出那些包含着许多宗教思想与消极主义的作品的、出身地主阶级的、身为伯爵贵族的托尔斯泰,只不过是“上层阶级的思想意识论者,描写搢绅生活的荷马”吗?
  
  幸而不是人人都那样看的,《红楼梦》的名字实际上已常与其它名著并举,曹雪芹也已经肯定为我国许多古典文学技巧上,例如说他的人物典型创造如何如何,说他的叙述描写手法如何如何,如是而已。但这只能是曹雪芹所以为杰出的一小部分,绝不是《红楼梦》所以为伟大的全体。举一个至为浅显而易于比较的例子来说:李汝珍在《镜花缘》里以一种玩笑的态度提出了一点点社会问题,就可以邀誉蒙赏;曹雪芹在《红楼梦》里那样严肃而沉痛地提出许多许多社会问题--宗法问题、奴隶问题、专制问题、官僚问题、司法问题、官僚地主问题、农民问题、宗教问题、恋爱问题、婚姻问题、妻妾问题……一言以蔽之,封建社会制度下的种种问题(换个方式说:曹雪芹的小说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一个十八世纪时期、本质改变前夕的中国封建社会),然而却从未受到过应得的重视,也少有人充分提出来作为专题讨论。那么,我们便不无理由说:无论清代的认识也罢、以后的认识也罢。以至今天我们的认识也罢,虽然它们之间有着基本的不同,有着显著的进步,但一个共同点却仍然存在着,就是:很多人把这部小说的伟大都十分的缩小了--把它狭隘化了,片面化了,浅薄化了,一些人甚至是把它庸俗化了,恶劣化了!
  
  列宁说:“……列·托尔斯泰在自己的作品里能以提出这么多重大的问题,能以达到这样大的艺术力量,使他的作品在世界文学中占了一个第一流的位子。由于托尔斯泰的天才描述,一个被农奴主压迫的国家的革命准备时期,竟成为全人类艺术发展中向前跨进的一步了。
  
  “……乡村俄国一切‘旧基础’的急剧的破坏,加强了他对周围事物的注意,加深了他对这一切的兴趣,使他的整个世界观发生了变化。就出身和所受的教育来说,托尔斯泰是属于俄国上层地主贵族的,但是他抛弃了这个阶层的一切传统观点,……”⑵
  
  固然,我们不能在此地简单机械地拿曹雪芹同托尔斯泰生拉硬扯;但列宁的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科学法则在文学批评上的正确应用,却正是我们学习的典范。我们非常需要能够这样对待曹雪芹和他的作品的批评家。如果目前真是还无人很好地从事于此的话,至少也应当开始努力了。
  
  为了做好这件不算很小的工作,条件须要具备得很全面。个人对曹雪芹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等方面的知识既极贫乏,文学理论水平又十分低下,实在没有插嘴的资格。所以,只有在曹雪芹个人家世方面,提供一些材料,附带作一点考订的工作,整理一些初步的看法,贡献给读者和专家们,希望他们在这些材料上,结合起当时社会历史情况,来作好那一“进一步的更重要的工作”。说到这里,我觉得这才约略地表出了我写这本书的一点原始动机与有志未逮的愿望。
  
  这些文字大部还是我在一九四七至一九四八年作学生时课余所草。那时见解异常谬陋,笔墨更是生疏,写作时因时间及其他条件限制也十分荒率。相对(只是相对!)于这一点说,作者个人今天的见解与能力都已有所提高了。对于这部东西,自然不会满意。付印前,因为匆匆入蜀,偌多篇幅,来不及很好的细改一过;纵使有些修订,也只限于极其细碎的枝节。而且,由于承印的事要转手办理,单是排校,足足经历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过程中,作者的见解也还是正在不断地相对提高,往往有些地方校定下来,而后来回想已然又觉十分不妥,然而也就再无法追改。凡此,只有向读者深致歉意,我但愿将来能有机会全部重写。
  
  最后,有如托尔斯泰--又是托尔斯泰--所指出:“千千万万的工人--木匠们,瓦匠们,画家们……排字工人们--终其身至辛至苦的劳动,都是为了要满足艺术上的需要。”排这部东西的工人同志们,等于一字挨一句、一点挨一线地把我这拙陋的稿本重新用铅块再“写”一遍,所费的精力,实不下于我用笔草创,我要特别感谢他们。
  
  ---
  
  
  
  注:
  
  ⑴清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莫若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片流毒之意,庶合古人屏诸远方,似亦阴符长策也。”
  
  ⑵本书旧版此处原系笔者字英译本转译,所据系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所辑的“Lenin:Tolstoy and
  his
  Times”一书。今次改版径据《列宁全集》中译本第十六卷(一九五九年出版)引录,前段见《列·尼·托尔斯泰》,后段见《列·尼·托尔斯泰和现代工人运动》。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选集】红楼一春梦

【资料来源】红楼痴迷录入。转载自抚琴居论坛。
评红楼梦新证⑴写在卷头
第一章引论第二节红学一斑
第三节 重新认识红楼梦第四节 几点理解
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节 世系谱表第二节 曹宜曹宣
第三节 过继关系第四节 几门亲戚
第三章 籍贯出身第二节 辽阳俘虏
第四章 地点问题第二节 院宇图说
第三节 北京住宅第四节 江宁织署
第五节 真州鹾院第五章 雪芹生卒
第六章 红楼纪历第七章 史事稽年
前期(明万历二十年--清顺治十八年)[二]前期(明万历二十年--清顺治十八年)[三]
前期(明万历二十年--清顺治十八年)[四]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一]
第   I   [II]   [III]   [IV]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