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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 》 齐民要术 》
序
贾思勰 Gu Saixie
《史记》曰(一):「齐民无盖藏。」如淳注曰:「齐,无贵贱,故谓之齐民者,若(二)今言平民(三)也。」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盖神农为耒耜,以利天下;尧命四子「一」,敬授民时;舜命后稷,食(四)为政首;禹制土田,万国作乂「二」;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五):「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丈人曰(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传曰(七):「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古(八)语曰:「力能胜贫,谨能胜祸。」盖言勤力可以不贫,谨身可以避祸。故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夺邻国而雄诸侯(九)。
《淮南子》曰(十):「圣人不耻身之贱也,愧道之不行也;不忧命之长短,而忧百姓之穷。是故禹为治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汤由苦旱,以身祷于桑林之祭「三」。……神农憔悴,尧瘦?,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虑不用,而事治求赡「四」者,未之闻也。」「故田者不强,囷仓不盈;将相不强,功烈「五」不成。」
《仲长子》曰(十一):「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雨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六」,惰者釜之,勤者锺「七」之。矧夫不为,而尚「八」乎食也哉?」《谯子》曰(十二):「朝发而夕异宿「九」,勤则菜盈倾筐。且苟无(十三)羽毛,不织不衣;不能茹草饮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错曰(十四):「圣王在上,而民不冻不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体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刘陶曰(十五):「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陈思王曰(十六):「寒者不贪尺玉而思短褐「一0」,饥者不愿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贵,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恶者,物时有所急也。」诚哉言乎!
神农、仓颉,圣人者也;其于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赵过始为牛耕「一一」,实胜耒耜之利;蔡伦立意造纸,岂方缣、牍之烦「一二」?且耿寿昌之常平仓「一三」,桑弘羊之均输法「一四」,益国利民,不朽之术也。谚曰:「智如禹、汤,不如尝更(十七)。「一五」」是以樊迟「一六」请学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农。」然则圣贤之智,犹有所未达,而况于凡庸者乎?
猗顿「一七」,鲁穷士,闻陶朱公富,问术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牸(十八)。」乃畜牛羊,子息万计。九真、庐江,不知牛耕,每致困乏。任延「一八」、王景「一九」,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炖煌不晓作耧犁;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二0」乃教作耧犁,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又炖煌俗,妇女作裙,挛(十九)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复不赀。茨充「二一」为桂阳令,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贮衣「二二」。民惰窳羊主切,少粗「二三」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种桑、柘,养蚕,织履,复令种纻麻「二四」。数年之间,大赖其利,衣履温暖。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二十)细草,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實「二五」为作纺绩、织纴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黄霸「二六」为颍(二一)川,使邮亭、乡官「二七」,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袭遂「二八」为渤海,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二二)榆,百本?「二九」,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二三)。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趣田亩,秋冬课「三0」收敛,益蓄果实、菱、芡。吏民皆富实。召信臣「三一」为南阳,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农耕,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三二」,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三三」,凡数十处,以广溉灌,民得其利,蓄积有余。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亲爱信臣,号曰「召父」。僮种(二四)「三四」为不其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颜斐「三五」为京兆,乃令整阡陌,树桑果;又课以闲月取材,使得转相教匠「三六」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投贵时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有丁「三七」车、大牛,整顿丰足。王丹「三八」家累千金,好施与,周人之急。每岁时农收后,察其强力收多者,辄历载酒肴,从而劳之,便于田头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其惰?者,独不见劳,各自耻不能致丹,其后无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三九」为河东,课民畜牸(二五)牛、草马「四0」,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此等岂好为烦扰而轻费损哉?盖以庸人之性,率之则自力,纵之则惰窳耳。
故《仲长子》曰:「丛林之下,为仓庾之坻「四一」;鱼鳖之堀「四二」,为耕稼之场者,此君长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卤播嘉谷,郑、白「四三」成而关中无饥年。盖食鱼鳖而薮泽之形可见,观草木而肥硗之势可知。」又曰:「稼穑不修,桑果不茂,畜产不肥,鞭之可也;杝(二六)落不完,垣墙不牢,扫除不净,笞之可也「四四」。」此督课之方也。且天子亲耕,皇后亲蚕,况夫田父而怀窳惰乎?
李衡「四五」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恒称「四六」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者也。樊重「四七」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殖(二七)之不可已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书》曰(二八):「稼穑之艰难。」《孝经》曰(二九):「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论语》曰(三十):「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汉文帝曰:「朕为天下守财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三一):「居家理,治可移于官。」然则家犹国,国犹家,是以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其义一也。
夫财货之生,既艰难矣,用之又无节;凡人之性,好懒惰矣,率之又不笃;加以政令失所,水旱为灾,一谷不登,胔腐(三二)相继: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饥者有过甚之愿,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饱而后轻食,既暖而后轻衣。或由年谷丰穰,而忽于蓄积;或由布帛优赡,而轻于施与:穷窘之来,所由有渐。故《管子》曰(三三):「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二里,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也。」盖言用之以节。
《仲长子》曰(三四):「鲍鱼「四八」之肆,不自以气为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为异:生习使之然也。居积习之中,见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异蓼中之虫,而不知蓝之甘乎?」
今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起自耕农,终于酰、醢「四九」,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号曰《齐民要术》。凡九十二篇,束(三五)为十卷。卷首皆有目录,于文虽烦,寻览差易。其有五谷、果、蓏非中国「五0」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种莳之法,盖无闻焉。舍本逐末,贤哲所非,日富岁贫,饥寒之渐,故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
鄙意晓示家童「五一」,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辞。览者无或嗤焉。
(一)见《史记?平准书》,「盖藏」作「藏盖」。
(二)「若」,金抄作「若古」,「古」是衍文;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又讹「若」为「者」,变成「者古」,不通;张校作「者若」。按《史记?平准书》如淳注的原文是:「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张校多「者」字亦通,故从张校。
(三)注中三「民」字,原均作「人」,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名改,宋以后一直沿用未改。《史记?平准书》原文作「民」,兹据以改复。
(四)金抄、黄校、张校作「是」,明抄、湖湘本等作「食」。按本段全文系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此句《食货志》原文是:「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要术》既删去「以黎民祖饥」,应以明抄作「食」为长,故从明抄。
(五)见《管子?揆度》篇,又见《轻重甲》篇,文字稍异。下面「仓廪实」云云,见《管子?牧民》篇,二「知」字上均多「则」字。
(六)《论语?微子》篇:「子路从(孔子)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莜。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七)见《左传?宣公》十二年,「人生」作「民生」。《要术》作「人」,可能也是唐人避改的。
(八)明抄、湖湘本无「古」字,金抄及《辑要》引有。
(九)「故李悝……而雄诸侯」,节采自《汉书?食货志》。《食货志》原文是:「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及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邻国而雄诸侯。」
(十)见《淮南子》(《四部丛刊》本)《修务训》,文字稍异。其中「阳盱」作「阳眄」,字书无「眄」字,疑误。
(十一)《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仲长子昌言》十二卷。《昌言》系东汉仲长统撰,现已失传。《后汉书?仲长统传》采录其《昌言》中《理乱》等三篇,是极小一部分。唐?魏征等《群书治要》中收有「《仲长子昌言》」,与崔實《政论》合成一卷,亦极简略。《要术》所引仲长统各条,均不见此二书所采录。其引文引到哪里为止,只能主观地就文义推断。
(十二)《谯子》,或出三国蜀谯周,或出他人。书已佚。
(十三)各本均作「有」,《辑要》引作「无」。「不织不衣」,循下句例应作「不织则不衣」解释,不作「可以不织不衣」解释,则此处应作「无」。
(十四)晁错语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文字无甚差别。
(十五)刘陶语见《后汉书?刘陶传》,文同。
(十六)陈思王即曹植(子建)。今传《曹子建集》,已非完帙,不载此段语句。《艺文类聚》卷五「寒」引曹植所上表中有此记载,文句稍异,并有脱文。
(十七)金抄、明抄作「尝更」;黄校作「常更」,「常」应作「尝」;湖湘本、《津逮》本等作「常耕」,讹。宋陆佃《埤雅》卷五「羝」引《要术》(虽未标明,实出《要术》)作「更尝」,陆游《感旧》诗自注引《要术》亦作「更尝」,证明金抄的正确。因「汤」属阳韵,「更」属庚韵,古韵阳、庚同部,故汤、更相协,正合古谚形式。后世汤、尝相协,乃倒「尝更」为「更尝」。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无此字,误;金抄、湖湘本作「牸」,《孔丛子》原文亦作「牸」,音字,是母畜的通称,兹据改。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孪」,是双生子,误;金抄、《津逮》本等及《三国志?魏志》引《魏略》均作「孪」,指裙的过分褶迭费料,兹据改。
(二十)「积」,金抄、明抄作「种」,误;据湖湘本等及《后汉书?崔實传》改正。
(二一)「颍」,明抄、湖湘本等作「颖」,误;据金抄、渐西本及《汉书?黄霸传》改正。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树」,同《汉书?龚遂传》;明抄、湖湘本等作「株」。
(二三)金抄及《辑要》引《要术》作「五鸡」,他本作「五母鸡」。按《要术》文句全同《汉书?龚遂传》,《龚遂传》亦无「母」字,故从金抄。
(二四)金抄、黄校、明抄作「僮种」,张校作「童种」,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童恢」。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三四〕。
(二五)明抄误作「?」,据金抄、湖湘本等及《魏志?杜畿传》改正。
(二六)各本均作「柂」,讹。《说文》:「杝,落也。」《通俗文》:「柴垣曰杝。」即篱笆。音豸,又音移。段玉裁注《说文》:「《齐民要术》引《仲长子》曰:「柂落不完,……」柂者,杝之误。」兹据改。
(二七)明抄作「植」,兹依金抄作「殖」。
(二八)见《尚书?无逸》篇。
(二九)见《孝经?庶人章》,「因」作「分」。按此字有今、古文之异,今文作「分」,古文作「因」。《要术》采用古文。今本《孝经》为李隆基(唐玄宗)注本,采用今文作「分」。
(三十)见《论语?颜渊》篇。
(三一)孔子语出《孝经?广扬名章》,「治」上多「故」字。此「故」字湖湘本等有,金抄、黄校、明抄无。《孝经》邢昺疏:「先儒以为「居家理」下阙一「故」字,御注加之。」「御注」即李隆基注。可见此字原来没有,始加于唐。湖湘本等据加,非。
(三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履」,明抄、湖湘本等作「腐」。按「胔」音疵,指尸体腐烂,与「腐」为复词,自可解释。「履」是步履,「胔履相继」,虽可解释为腐尸如步履之相继,接踵而来,如《新唐书?李栖筠传》所谓「死徙踵路」,亦即卷二《种芋》篇「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的意思,但以作「腐」较明允,故从明抄。
(三三)《管子》卷二三《地数》篇:「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
(三四)《仲长子》语,不见今传仲长统《昌言》,已在校记(十一)说明。此段语句,究竟至何处止为《仲长子》原文,很难确定。现在暂将全段作为《仲长子》原文。
(三五)金抄作「束」,他本作「分」。当时写书卷束成「卷」,故从金抄。
「一」《汉书?食货志》:「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四子指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后亦简称羲和。事出《尚书?尧典》,记载尧命四人厘定春夏秋冬四时,以正农时。
「二」《汉书?食货志》:「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万国作乂。」事出《禹贡》。「乂」是治理的意思。
「三」「祭」通「际」,不是祭祀。「桑林之祭」,《淮南子?修务训》作「桑山之林」,而《主术训》径作「桑林之际」。又《本经训》:「禽(即擒字)封狶(大猪)于桑林。」高诱注:「桑林,汤所祷旱「桑山之林」。」故「桑林之祭」,意即桑山之林际。《春秋繁露》卷十六《祭义》:「祭之为言,际也。」《广雅?释言》:「祭,际也。」上文「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淮南子》高诱注:「为治水解祷,以身为质。解读解除之解。」谓以身为质,为解除洪水灾害祈祷,也就是决心要把洪水治好,不惜捐躯献身之意。阳盱河,高注:「在秦地。」盱音吁。
「四」「求赡」,需要得到满足,生活过得好。
「五」高诱注:「烈,业也。」
「六」「簠、簋」,古时盛食物的器具,竹木制或铜制。簠,音甫,外方内圆;簋,音轨,外圆内方。但型制亦有小异者。
「七」「釜」、「锺」,古时量器名称。釜是六斗四升,锺是六石四斗。《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锺。」
「八」「尚」,侥幸妄想的意思。《汉书?叙传上》:「尚粤其义。」颜师古注:「尚,庶几也,愿也。」《诗经?卫风?兔爰》孔颖达疏:「易曰:庶,幸也;几,觊也。是庶几者,幸觊之意也。」上文「矧夫」是何况的意思。
「九」「异宿」,指歇宿时有远近,因为走得快的已赶到前站,走得慢的还掉在后头,这是对下一句作比喻。
「一0」「短褐」,粗麻短衣。
「一一」赵过,汉武帝时任「搜粟都尉」(中央高级农官),曾总结农民经验创制成一种「三犁共一牛」的新农具(即今耧车),见卷一《耕田》篇引崔實《政论》文。他教导和推广「代田法」和这种新农具的事迹与成效《汉书?食货志》有详细记述(卷一《种谷》篇引载其全文)。但牛耕不始于赵过,赵过只是在原已用牛耕的基础上有所改进。
「一二」「缣」是细绢,「牍」是竹木简,有纸以前的文字,写在这些上面,即所谓「竹、帛」。其缺点是缣帛贵,竹、木简笨重。「方」是「比」的意思。这是说自东汉蔡伦用植物纤维改进造纸方法后,比起过去来,就没有用「缣、牍」那样烦费了。事见《后汉书?蔡伦传》。
「一三」西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在边郡修建仓库,谷贱时以较高的价格买进,贵时以较低的价格卖出,以调节粮价,叫做「常平仓」。事见《汉书?食货志》。
「一四」桑弘羊的「均输法」,在经过试办阶段后,于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正式施行于全国。办法是把各地一向为商人所争购贩运牟利的产品,列为人民向政府缴纳的实物贡赋(即将原征贡赋的品类改变),由政府直接征收掌握,除一部分按需要径运京都长安外,其余都由当地转运到市价较高的地方卖去,把钱交回中央。这就是所谓「均输」。主要目的在平抑物价,防止商人投机倒把,而增加中央收入。事见《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
「一五」「尝」是曾经,「更」是经历。这句古语是说,即使聪明如禹汤,终不如亲身实践得来的知识高明。
「一六」樊迟,孔子弟子,事见《论语?子路》篇。
「一七」猗顿,春秋时人,在猗氏(今山西临猗县,一说安泽县)牧养牛羊致富。事出《孔丛子》卷五《陈士义》篇,有较详记载。所载陶朱公(即范蠡)语作:「子欲速富,当畜五牸。」《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篇再引此句同《孔丛子》。「五牸」,据《养牛马驴骡》篇注文,指牛、马、猪、羊、驴五种母畜。《史记?货殖列传》及《汉书?食货志》均称猗顿以盐业致富,无繁殖牛羊致富说法。
「一八」任延,自汉光武初年至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十八年)病卒,历任九真、武威、颍川、河内四郡太守。在九真四年。事见《后汉书》及《东观汉记?任延传》。「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一段文字,见于《后汉书?任延传》,指任延。王景事迹,与此相类,故《要术》连类并称,参看注释「一九」。三百年后俞益期迁居其地,记述自任延教导犁耕以来,有「白田」、「赤田」的两熟稻,「米不外散,恒为丰国」(参看卷十「稻〔二〕」注释「一」)。
「一九」王景是东汉著名水利专家,治理黄河,着有功绩。《后汉书?王景传》称景于汉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十三年)任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芍陂是我国最早的大型蓄水陂塘,「陂径百里,灌田万顷」(王景传李贤注)。今安徽寿县安丰塘是其遗址,但已淤缩很多。庐江郡治在今安徽庐江县。
「二0」皇甫隆,三国魏时人,嘉平(公元二四九至二五三年)中任炖煌太守。《三国志?魏志》卷十六《仓慈传》注引《魏略》称:「初,炖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后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下文接叙节省裙料一事,《要术》文句,全同《魏略》。「耧犁」即耧车。皇甫隆不仅向炖煌地区传进播种器,并且还改进了耕作和灌溉技术,所以得到增产。
「二一」茨充,汉光武时继卫飒任桂阳太守,事迹见《东观汉记》及《后汉书?茨充传》,前者较详,后者简略。《要术》说茨充任桂阳县令,与本传不同。核对《要术》材料来源,似出《东观汉记》,如非《汉记》有残阙,疑即《要术》有误字。桂阳郡治,在今湖南郴县。桂阳县即今广东连县。「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东观汉记》原有,非《要术》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传》写作的时代,不是贾思勰时代。
「二二」崔鸿《十六国春秋》:「王延,后母遇之无道,恒取铺穰及败麻头,与延贮衣。」这里「以麻枲头贮衣」,当时没有棉花,当地又不知养蚕,用废麻头装进夹衣中取暖。「枲」音喜,大麻雄株。「麻枲头」是缉绩麻缕过程中剔剩下来的杂乱麻纤维,也叫「麻脚」。
「二三」「粗」是南楚人称麻鞋草履的俗名,这里不是「粗」的异写字。扬雄《方言》卷四:「屝、屦、粗、履也。……南楚、江、沔之间,总谓之粗。」史游《急就篇》颜师古注:「粗者,麻枲杂履之名也,南楚、江、淮之间,通谓之粗。」字亦作「●」,《释名?释衣服》:「荆州人曰●,丝、麻、韦、草,皆同名也。●,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说文》:「●,艹履也。」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即引《东观汉记》「少粗履」此句以证释说文「●」字。桂阳地属南楚,茨充正用了当地的方言,《茨充传》是根据茨充的材料写的。上文「窳」,音羽,懒的意思。
「二四」「纻麻」即苎麻。
「二五」崔實,东汉后期汉桓帝时人,着有《四民月令》和《政论》。二书均已失传,《要术》各篇均有引到,特别是《四民月令》,由于《要术》的引录,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资料。崔實事迹见《后汉书?崔實传》。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临河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部地区。
「二六」黄霸,汉武帝末年做过「均输长」,汉宣帝时二次出任颍川太守,先后八年。后累迁至丞相。《要术》所述事迹,节引自《汉书?黄霸传》。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县。
「二七」据《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邮亭」指传送文书的止歇站(即驿站),「乡官」指乡政府办事处,当然也包括其基层小吏,即所谓「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僥」(掌治安)。下文「乡部」,即指乡办事处。
「二八」龚遂,汉宣帝时年七十余,初任渤海太守。《要术》所述事迹,出自《汉书?龚遂传》。渤海郡约有今河北省滨海地区。龚遂、黄霸,世称「良吏」,文献上往往「龚黄」并称。
「二九」「?」即「薤」字。
「三0」「课」,指检查考核其收获多少,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下文「督课」则指督促与课罚。
「三一」召信臣,稍后于龚遂,曾任零陵、南阳、河南三郡太守,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征为少府。《要术》所述,节引自《汉书召信臣传》。南阳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区。
「三二」「乡亭」是汉代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即所谓「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汉书?百官公卿表》)《易经?序卦》:「离者,丽也。《说文》:「丽,旅行也。」《诗经?小雅?鱼丽》毛《传》:「丽,历也。」是「离」即经历之意。《要术》语出《汉书》,《汉书?西域传上》「离一二旬」,颜师古注:「离,亦历也。」证明「离乡亭」意即「历乡亭」,不是离开乡亭。此句意谓召信臣进入农村,随在止宿,其止宿之处,经历各乡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门里。
「三三」「水门」即水闸。「阏」音遏,作「堰」字用。《汉书》颜师古注:「所以壅水。」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提即堤字。」《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提阏即堤堰。」
「三四」范晔《后汉书?童恢传》李贤注称,童恢,谢承《后汉书》作「僮种」。据此,僮种即童恢,《要术》材料,似根据谢承《后汉书》。但《要术》所叙僮种事迹,范晔《后汉书?童恢传》不载。谢承《后汉书》已失传,现在残存的《东观汉记》亦无僮种或童恢传记。二人关系究竟如何,已无从查证。不其县在今山东即墨县。
「三五」《三国志?魏志?仓慈传》:「京兆太守济北颜斐,……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颜斐,字文林。……黄初(公元二二○至二二六年)初,转为黄门侍郎,后为京兆太守。始京兆从马超破后,民人多不专于农殖。又历数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为民作久远计。斐到官,乃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下文与《要术》所记相同。但《要术》作「颜裴」,丁国钧《校勘记》:「以其字文林推之,此「裴」字当为「斐」之讹」,兹据《魏略》改作「斐」。汉代的京兆尹,魏改称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制车技艺。
「三七」「丁」,坚实的意思。
「三八」王丹,东汉初人,《后汉书》及《东观汉记》均有传。下文「?」,同「懒」。
「三九」杜畿,东汉末魏初人,任河东太守十六年。《三国志?魏志》有传。《要术》所叙,与《魏志》相同。河东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
「四0」「草马」即母马。
「四一」《诗经?小雅?甫田》:「曾孙之庾,如坻如京。」廪积为仓,露积为庾。京、坻皆有高丘之义,这里是说谷物堆积得象高丘那样,形容很多。
「四二」「堀」通「窟」。
「四三」「郑」,指秦王政(即秦始皇)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韩国水利专家郑国主持开凿的郑国渠;「白」,指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九十五年)白公主持修凿的白渠。二渠均引泾水灌溉,使关中农产获得丰收。
「四四」仲长统时期封建庄园在形成中,大小庄园主役使着大量的和不少的「奴客」,这里用鞭打、杖揍的办法对付他们,充分暴露庄园主对男女「奴客」的残酷。
「四五」李衡,三国时仕于吴,后出任丹杨太守。《吴志?孙休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李衡,……汉末入吴。……后尝为诸葛恪司马。……恪被诛,求为丹阳太守。……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后密遣客(按指「佃客」、「奴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咸康(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中,其宅上枯树犹在。」《水经注》卷二七「沅水」并载其事:「沅水又东历龙阳县之泛洲。洲长二十里,吴丹杨太守李衡植柑于其上。」武陵郡的龙阳县,吴置,在今湖南汉寿县,地当沅江入洞庭湖处。「泛」同「泛」,「泛洲」指湖中大片的淤积洲。「甘」即「柑」字。又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亦载其事,但说「汉末为丹阳太守」。李衡妻是习竺之女,与习凿齿同族。
「四六」「恒称」云云,是李衡自己常说的话。李衡死后,其子将千树柑橘的话告知母亲。其母从七八年前忽然不见了十户「奴客」和李衡常说的话联系起来推测,纔知道有在龙阳营植柑园的事。这常说的话就是:「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家。」」上一注释所引《襄阳记》等三项资料均有是项记载。太史公语见《史记?货殖列传》。
「四七」樊重,汉光武刘秀的外祖。《要术》所述,见《后汉书?樊重传》,文句全同。
「四八」「鲍鱼」,即腌鱼,不是鳆鱼(石决明)。《释名?释饮食》:「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奄」即「腌」字。参看卷七《货殖》篇「鮿、鲍千钧」颜师古注。
「四九」「酰」音兮,原义是酸,这里包括《要术》制醋、作菹和酿造各法。「醢」音海,原义是肉酱,引申为「烹」,这里包括各种酱、豉和酱藏食物以及腌腊、烹调各法。
「五0」「中国」,指我国北方(主要是后魏的疆域)。
「五一」「家童」,指「家客」、「奴客」,不是贾家的年轻子弟。《说文》●部:「童,男有?(按即罪字)曰奴,奴曰童。」说明「童」指奴隶。而童子的童,古作「僮」,《说文》:「僮,未冠也。」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正称「小儿僮女」。和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则亦称「奴客」为「家童」,如《颜氏家训?治家》篇:「家童八百,誓满一千。」卢文弨解释说:「古僮仆作「童」,童子作「僮」;后乃互易。」《要术》卷三《芜菁》篇:「三载得一奴」,「二十载得一婢」,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有「奴客」,这些都包括在当时所谓「家童」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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