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文字还能感人的时代 The era of the text but also touching   》 第2节:文学细胞      刘绍铭 Liu Shaoming

  第一辑心中的长城
  文学细胞
  文学细胞相信仅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如果真有这回事,那么数理天分高的人,在这方面的生理结构上一定天生异禀。生意长才,非拜长袖善舞之赐,而是某种细胞特别发达。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可是我少年时真的相信过有这回事。中学时代,读书都是自修。学数理化等科目,得上学堂受老师指点,而文学书类,只要粗通文墨,工余之暇信手拈来就可自辟蹊径。幼失怙恃的人每爱自怜身世,看到伤感句子如“泡雾事、水云身”,就觉得找到了知己,吟哦摇摆一番后,骤生幻觉,以为自己身上的“文学细胞”特别发达。
  换句话说,那个时候我接触到的文学作品,都是“颓废”的,既不健康,也不写实。如果对前途有什么指望的话,觉得如能“落拓江湖载酒行”一生,也不枉为人世了。
  不消说,这种儿戏的人生观,日后一一被现实修正了。
  到大学时,虽然不再迷信有文学细胞这回事,但那时还有这个执著,认为文人始终是文人,别具一格,与念理工商的就是不同。台大四年,有幸以“学长”资格与外文系南北社的白先勇、陈若曦等诸君子游。他们那种文人“德性”,证明我的想法没错。“一为文人,便无足观”这种刻薄话,想是摸着算盘珠子的人说出来的。我今天还是认为倜傥风流的人比酸学究可爱多了。
  真正把我的文学细胞存在的信念扑灭得一干二净的是美国的研究院。在印第安纳州的布城我住了三年。论气质与性情,竟然找不到一个与南北社诸友类似的人物。也许因为我是“老外”的关系吧,混不到他们的圈子中去。在台大时,“臭味相投”的同学会因一时冲动,不分昼夜地找上门来:
  “起来,陪老子到淡水河看雨景!”
  “你疯了?这么大的雨还出门?”
  “你拿雨伞或穿雨衣出来不算好汉!”
  能酒的,兴之所至时真个是视死如归。酒后什么话说不出来?这种人有什么城府?
  这种经历,上了研究院后就没有再重演了。闭门夜读,不会有不速客掩至:“来,老子拿了额外的稿费,请你到圆环打牙祭!”
  后来我静心分析,这原是很正常的事。且不说中美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不同,大学生与研究生的志趣本来就不一样。研究院是职业训练所。文学研究院是培养准备把讲授文学作为一种事业的人的地方。讲授文学与创作文学所持的是截然不同的心态——前者是冷静的分析,后者是热情的拥抱。
  我在印第安纳大学的洋同学中(学比较文学的),未听说过有在大学前就是“文艺青年”的,而我在台大的“文友”同学,中学时期就被文学细胞“腐蚀”得“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我们念前人作品,时而欲仙欲死,时而痛不欲生。这种感情用事的习惯,乃立志从事冷静分析者之大忌。
  文学细胞与“学人细胞”同样发达的总是异数。像艾略特这种同时以诗作和文学理论立下里程碑的人,是大天才。
  二者不能兼备,我宁取文学细胞。文章(创作)写得好确是千古事。理论学说能成一家言者,自有后人为了拿博士学位抽出来观摩一番。但要攀到这种地位,学人细胞应该特别发达才成。
  “无才始读书”,我自己就是这样。教授生涯给我与古人游的特权,使我享尽书中柳暗花明的乐趣。自己虽无所出,能有这种机会照顾一下别人的孩子也是好事。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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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教育出版社
第1节:目录第2节:文学细胞第3节:诗的功用第4节:成语与文字
第5节:有关文化的联想第6节:“支那人的机会”第7节:认同与执著第8节:同事·朋友
第9节:金漆屁股第10节:入禅的境界第11节:轻薄文学(1)第12节:轻薄文学(2)
第13节:阶级与民族第14节:通人言兽语的年纪第15节:谢师宴第16节:Mea Culpa
第17节:英伦名士录第18节:去中国的方法第19节:忽然天国第20节:大散文识小
第21节:可读 bility第22节:我的第一步(1)第23节:我的第一步(2)第24节:童年今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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