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评论 不能被遺忘的國粹:老戲的前世今生 Quintessence can not be forgotten: the old Opera Past and Present   》 第19節:楊四的倫理底綫(4)      傅謹 Fu Jin

  因此,在中華民族的倫理道德體係中,"義"似乎更像一種超越利益的絶對的道德律令,說它"絶對",是由於不僅它被解釋成超越個人利益的一種價值,而且是可以超越國傢利益的,而清朝之所以能夠和願意承繼中華民族之大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於它對於這種絶對的道德訴求的接受與認可。或許施琅的例子可以在這裏又一次被援引,當然還有吳三桂、史可法,决定清朝帝王和將領對他們的愛憎與態度的,並不僅僅是他們對待清朝大軍入關以及統治的反應,而恰恰是他們在道德上所達到的高度。因此,清朝對施琅這樣的人,是在鄙視中赤裸裸的利用,對吳三桂,是在忌憚與藉重並存時不得不忍耐他的存在,包括在萬不得已時甚至允許他成為手握大權的西南王,而對於史可法,纔有真正的崇敬之情。三種不同態度背後的價值取嚮,一目瞭然。這裏就用着一句俗語--叛變的行為是受歡迎的,而叛徒永遠不受歡迎。反過來說也一樣,史可法的抵抗使清兵付出了巨大代價,他們是恨之入骨的,因此用"揚州十日"發泄這種現實的仇恨,但史可法的忠義與勇敢,卻是他們同樣崇敬的品德,因此他們為史可法建忠烈祠,以弘揚這種永恆的價值。
  當然,"義"並不是道德的全部,佘太君說"天地為大,忠孝當先",就暗含了對楊四的批評。京劇《四探母》對楊四有保留的道德肯定,意味着我們不需要把每個戲劇主人公都演成完人和英雄模範,《四探母》告訴我們,藝術並不衹是用來歌頌英雄或者揭露罪惡的,有時它也可以用來寫寫像楊四這樣的爭議人物,縱然大節有虧,畢竟也不是無情無義的禽獸。當然,要寫得好,要成為經典,還需要對特殊人格的境遇的豐富性與復雜性有更多的洞察與揭示。既身為番將又身為楊傢兒,要恰如其分地回應觀衆對於持有這種矛盾的雙重身份的戲劇人物矛盾的道德期待,纔有可能寫出和演出一個雖有違"忠孝"之道,卻仍然能夠讓公衆接受的楊四
  一方面,《四探母》當然要為楊四之成為讓人同情的戲劇主人公解决一些道德上的障礙,比如說強調四是在流落番邦的特殊背景下,被擒後為了求生不得已改名換姓,又因其英武誤打誤撞地成了駙馬,這樣,他既不是投降更不是背主求榮,雖然他確實獲得了榮華富貴;至於一十五年的時間區隔,雖然不能用來作為四不再愛國的理由,至少可以用來說明他與鐵鏡公主的深厚感情。在這樣的前提下,《四探母》就可以把楊四已然成為遼邦駙馬當成一個既成事實來演繹,來正面地解决此時此地的楊四究竟應該怎樣做人,究竟應該有怎樣的行為準則這一難題。它想要讓讀者和觀衆理解的是,假如一個人已經落到了這種境地,那他將如何解决他所面臨的問題;因此我們要討論的是京劇《四探母》裏的楊四,而不是如何才能培養出更完美的楊四。一邊是母親、發妻和祖國,一邊是給予自己恩惠和安逸生活的遼邦以及一十五載對自己情深似海的公主、太後和親生兒子,在這裏,他對兩個家庭甚至包括兩個國傢的情感衝突,就構成了楊四道德悲劇的核心。在某種意義上說,楊四的睏難就在於,無論他做什麽選擇都意味着背叛。而他的選擇,就是在背叛的宿命中,堅守住自己做人的最後底綫,於是在我們這個始終強調"忠"和"孝"的文化環境裏,楊四雖然夠不上"忠臣""孝子",卻因其還有"義",纔得以被民衆接受、理解,並且因其對"義"的堅守之睏難而獲得巨大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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