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中国人的精神(贰)   》 第19节:总督衙门论文集(14)      辜鸿铭 Gu Hongming

  再者,它不仅仅是对于中国人的一种侮辱,还是一种导致了中国人民起来反对在华传教的侮辱。我已经提到,它对于欧美列国人民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花费——一笔经由他们的政府为传教士及其财产提供专门保障而不得不支付的浪费。此外,在所有这些骚乱中,外国公众只能听取传教士——有偏见的一方的一面之辞,而中国人民的声音他们却听不到。现在,代表那些中国人民,我斗胆提出下列意见,我想每个正直无私的外国人都将认为它是合理的。
  一般人都承认,对于一切错误行为,只有两种途径可以加以有效的控制,那就是法律和公众舆论。但是对于在中国的传教士,那些被允许带着comitatus(我称之为中国的“社会弃民”)四处游荡的人,他们的眼中却没有法律,因为他们的领事远在天边,而中国人对之又没有直接审判权。同时,他们也不害怕中国的公众舆论,因为他们只同那些中国弃民,即他们的皈依者们接触,很少有人主动地接触普通中国民众。因此,我以为在那些中国人甚至于目前的那些骚乱者受到谴责之前,应该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即:那些缺少所谓一般人都必需的两种基本约束力的传教士们,是能够堕落无恶不作的地步的。他们出于对那些中国弃民也就是他们的皈依者的偏心,出于他们自己对于“圣洁”的“高见”,能够对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中国人表现得蛮横而放肆,到处插手中国社会事务或对中国老百姓施以小小的暴虐行经。如果有人怀疑就其主体而言,传教士们会做出这些事情来,那么请他去看一看并记下这些人不仅在有关中国人的问题上,而且在只与外国人有关的问题上,“无论何时涉及到传教士自身的事情与私利时,他们在报纸上所发表的言论以及其所持之共同论调和精神”。因此,我说,在中国人受到外国公众舆论的道德谴责之前,请拿出证据来说明这些骚乱不是日积月累的侮辱和伤害所激起的愤慨的总爆发。至于那些关于婴儿及其被挖出的眼珠的骇人传闻,其实不过是点燃这场随时可燃的烈焰的导火索罢了(见1879年爆发的福州乌石山教案的相关报道(15 ))。
  上述这些原因,我认为就是中国民众对于传教士存在于中国的事实持强烈不满的真正原因。至于我称之为“来自欧美的失业的专职人员”这一阶层,他们可以带着中国的弃民在中国的土地上自行其事、无所约束。除了他们身上的纯粹的圣职之外,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侮辱、伤害的,这样的事实让我不得不在此再次强调,这就是中国民众憎恶外国人的根源——它与我在本文第二节(即“智识启蒙”部分)谈到的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憎恨外国人的根源有所不同。这样,传教士就对中国人憎恨外国人仅有的两个深层原因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督教传教士在华传教给中国带来的所有灾难,都可以从一个丑恶而凶暴的史实中管窥全豹。这个事实就是我称之为“在华基督教传教团教导出的中国弃民的叛乱”的太平天国叛乱。正是这一暴乱,改变了我们曾经喜爱并自豪地称之为“花国”(Flowerly Land)(16 ) 的本来面目,就像将一个如花似玉、面带微笑的少女变成一个形容枯槁、憔悴不堪的老妇人一样。
  下面,我长话短说,想简单地谈谈传教土在中国的存在为何对于外国的利益也是一种危害。在此,我只需请求所有明智的外国人想一想一个资深外国驻华领事曾对我说过的话:“对于中国人持久的伤害,最终也要伤害到外国人。”因此,如果我所做的关于传教土在中国不是行善而实在伤害了中国人的说明有可信之处,那么传教士在中国的存在也就必然是对外国人的伤害了。我曾说过,传教士对中国人憎恶外国人负有责任。现在,毫无疑问的是,中国人的这种憎恨对于外国人不可能有什么好处。面对今日中国的这种危急现状,我坚持认为,此种憎恨已使外国人在华的巨大商业利益和其他利益面临着大大受损的威胁。一切愚蠢和感情用事的憎恨当然应当制止,但那种归根结蒂是正义情绪的憎恨,我相信再多的炮弹也摧毁不了它,那些试图如此行事的人将只能造成混乱,并以伤害他们自己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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