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傳(下)   》 第19節:狀告國民黨大員餘紀忠父女(3)      汪幸福 Wang Xingfu

  李敖以後是怎麽對付宋英和《時報》雜志社的,也未告知鬍虛一。
  其實,宋英第二次在《時報》雜志上刊登侮辱鬍虛一、李敖的“來函照登”時,李敖心裏就想,《中國時報》(《時報》雜志是《中國時報》的子雜志)過去多次對他不公,他沒有找到機會報復,這次是個難得的機會。他决定抓住此事,狠狠整一下餘紀忠。
  在宋英還未到法院去告之前,李敖就四處放話,他要到法院去狀告宋英和餘紀忠。
  宋英聽說李敖要去告她,馬上縮了手,先前的憤怒與勇氣也頓失了。她知道,官事一打起來,李敖非常難纏。她决定放水、放棄狀告鬍虛一、李敖的想法。
  宋英害怕、退卻了,李敖决定狠狠敲打《時報》雜志的總老闆餘紀忠,並大賺一筆。
  不久,李敖經過精心準備後,正式嚮臺北地方法院遞交了控告《時報》雜志主編餘範英及總老闆餘紀忠的控告書,法院受理了此案。
  餘紀忠,生於1911年7月19日,江蘇武進縣人,早年在武進、南京等地讀書,後考入南京中央大學歷史係,畢業後,又去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學院專攻經濟學。抗戰爆發不久,餘紀忠回國,並投入國民黨陣營,先做鬍宗南的幕僚,還任過大學教授,三民主義青年團宣傳處副處長,中央軍校第七分校政治部副主任,青年軍203 師政治部主任。抗戰一結束,餘紀忠被蔣介石任命為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駐東北特派員、東北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東北行轅新聞處處長兼中央日報社長。1949年,餘紀忠逃臺,在臺灣革命實踐研究院第17 期受訓,1950年創辦《徵信新聞》,1960年任臺灣“中國徵信所”總經理,1968年將《徵信新聞》改名為《中國時報》,任董事長兼發行人,1966年9月任臺北新聞記者公理會理事長,並陸續創辦《時報》周刊、《工商時報》、《時報》雜志、時報出版公司。從1982年起,餘紀忠的新聞出版事業打入美國市場,在美國出版《中國時報》海外版,影響較大,與《聯合報》的王惕吾並稱為臺灣兩大報閥。
  餘紀忠在報紙、出版方面業績輝煌,在做官方面也一帆風順。1969年,他在國民黨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79、1981年連續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常委,1988年7月被聘任為第十三屆中央評議委員會委員,是臺灣公認為的權勢人物。
  餘紀忠共有3子2女,長女餘範英生於1943 年7月11日,1988年7月當選為國民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主要負責經營《工商時報》、《時報》雜志,次子餘建新主要負責《中國時報》及其他報刊。
  李敖將狀子遞到法院後,新聞媒體馬上作了報道。
  《時報》雜志負責人餘範英看了報道後,認為自己有理,宋英有理,李敖告狀無理。在心裏,她還作了與李敖在法庭上較量一番的準備。
  餘紀忠得到這一消息,想起女兒原與她談過鬍虛一接連來函的往事,感到此事不那麽簡單。
  他叫餘範英將鬍虛一的幾封來函找出來送給他仔細看看,餘範英照辦了。
  餘紀忠看了鬍虛一的兩次來函,又看了宋英的兩次“警告”,認為與李敖的這場官事打不得。
  他又將大女兒餘範英叫到辦公室說:“李敖到法院狀告我們的案子問題,我作了研究,我們不能硬挺。”
  餘範英不明其中原因,問道:“為什麽呢?”
  餘紀忠說:“宋英不明雷震生前與鬍虛一有口約,人傢拿出來發表,既不是抄襲、剽竊,又不是用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再加上宋英的警告文字語氣確有誹謗、醜化他們的意思,如果由法院判决,我們必輸無疑,而且還要登報檢討、賠償,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挑水斷了扁擔,兩頭失。”
  “那你說怎麽辦?”
  “立即物色人去找李敖疏通,勸李敖撤回狀子,我們私下和解,賠點錢算了。”
  餘範英的思想還有點不通,不同意馬上找人去疏通。餘紀忠對她說:“你這種想法對別人可以,對李敖就行不通。李敖這個人很難對付,也很難纏。他到法院狀告我們,一定做了仔細研究,認為此次官司他會贏。不然,他不會狀告我們的。我們是有頭有臉的人,官司輸了,結果就是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我們以後怎麽在社會上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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