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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李敖大传(下) 》
第19节:状告国民党大员余纪忠父女(3)
汪幸福 Wang Xingfu
李敖以后是怎么对付宋英和《时报》杂志社的,也未告知胡虚一。
其实,宋英第二次在《时报》杂志上刊登侮辱胡虚一、李敖的“来函照登”时,李敖心里就想,《中国时报》(《时报》杂志是《中国时报》的子杂志)过去多次对他不公,他没有找到机会报复,这次是个难得的机会。他决定抓住此事,狠狠整一下余纪忠。
在宋英还未到法院去告之前,李敖就四处放话,他要到法院去状告宋英和余纪忠。
宋英听说李敖要去告她,马上缩了手,先前的愤怒与勇气也顿失了。她知道,官事一打起来,李敖非常难缠。她决定放水、放弃状告胡虚一、李敖的想法。
宋英害怕、退却了,李敖决定狠狠敲打《时报》杂志的总老板余纪忠,并大赚一笔。
不久,李敖经过精心准备后,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递交了控告《时报》杂志主编余范英及总老板余纪忠的控告书,法院受理了此案。
余纪忠,生于1911年7月19日,江苏武进县人,早年在武进、南京等地读书,后考入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又去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专攻经济学。抗战爆发不久,余纪忠回国,并投入国民党阵营,先做胡宗南的幕僚,还任过大学教授,三民主义青年团宣传处副处长,中央军校第七分校政治部副主任,青年军203 师政治部主任。抗战一结束,余纪忠被蒋介石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驻东北特派员、东北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东北行辕新闻处处长兼中央日报社长。1949年,余纪忠逃台,在台湾革命实践研究院第17 期受训,1950年创办《征信新闻》,1960年任台湾“中国征信所”总经理,1968年将《征信新闻》改名为《中国时报》,任董事长兼发行人,1966年9月任台北新闻记者公理会理事长,并陆续创办《时报》周刊、《工商时报》、《时报》杂志、时报出版公司。从1982年起,余纪忠的新闻出版事业打入美国市场,在美国出版《中国时报》海外版,影响较大,与《联合报》的王惕吾并称为台湾两大报阀。
余纪忠在报纸、出版方面业绩辉煌,在做官方面也一帆风顺。1969年,他在国民党第十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79、1981年连续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常委,1988年7月被聘任为第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会委员,是台湾公认为的权势人物。
余纪忠共有3子2女,长女余范英生于1943 年7月11日,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主要负责经营《工商时报》、《时报》杂志,次子余建新主要负责《中国时报》及其他报刊。
李敖将状子递到法院后,新闻媒体马上作了报道。
《时报》杂志负责人余范英看了报道后,认为自己有理,宋英有理,李敖告状无理。在心里,她还作了与李敖在法庭上较量一番的准备。
余纪忠得到这一消息,想起女儿原与她谈过胡虚一接连来函的往事,感到此事不那么简单。
他叫余范英将胡虚一的几封来函找出来送给他仔细看看,余范英照办了。
余纪忠看了胡虚一的两次来函,又看了宋英的两次“警告”,认为与李敖的这场官事打不得。
他又将大女儿余范英叫到办公室说:“李敖到法院状告我们的案子问题,我作了研究,我们不能硬挺。”
余范英不明其中原因,问道:“为什么呢?”
余纪忠说:“宋英不明雷震生前与胡虚一有口约,人家拿出来发表,既不是抄袭、剽窃,又不是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再加上宋英的警告文字语气确有诽谤、丑化他们的意思,如果由法院判决,我们必输无疑,而且还要登报检讨、赔偿,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挑水断了扁担,两头失。”
“那你说怎么办?”
“立即物色人去找李敖疏通,劝李敖撤回状子,我们私下和解,赔点钱算了。”
余范英的思想还有点不通,不同意马上找人去疏通。余纪忠对她说:“你这种想法对别人可以,对李敖就行不通。李敖这个人很难对付,也很难缠。他到法院状告我们,一定做了仔细研究,认为此次官司他会赢。不然,他不会状告我们的。我们是有头有脸的人,官司输了,结果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我们以后怎么在社会上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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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华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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