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类 喪傢狗 Funeral home dog   》 禮之用,和為貴(1)      李零 Li Ling

  1.12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這段話,有點繞,如何標點是問題。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這是一層。有子的意思是說,禮的功用主要是調和,先王之道是以和諧為美,即俗話說的“和為貴”。
  “小大由之”,是總結上文。這裏的“由之”是順道而行的意思。《泰伯》8.9:“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由之”也是這個意思。上文說,禮是為了和,和最重要,所以小事大事都要依照和的原則來辦。
  “有所不行”,是另一層意思,和前面相反。前面說,小事大事都要依和而行,這是基本原則,通常要這麽辦。這裏是說,情況也有例外。什麽是例外?我在這句話的下面點了冒號,冒號的下面是說明。它的意思是說,和當然很好,但也不能太過分,為和而和;即使是和,不以禮節之,也不可行。
  禮是處理差別的,通過差別,建立秩序,秩序就是和。和不是平等,而是不平等,或曰以不平等求平等。真正的平等衹是理想,古人叫“大同”(《禮記?禮運》)。孔子也夢想大同,但他知道,禮是大同講不成了纔講。所以他講“君子和而不同”(《子路》13.23)。和諧社會是小康,不是大同。
  商周社會,好比一個大村子,裏面有宗族祠堂,王就是族長,定下傢規傢法,管這個村子,協調村裏的各種關係,長幼尊卑,井然有序,這就是和。人是生下來就不自由,也不平等,和盧梭的說法相反。禮,最重要的用途,就是和稀泥,想方設法,把不平等控製在合理的範圍內,不至鬧出亂子。禮和德不同,不是個人修養,而是習慣和傳統,約束人的行為規範。(禮之用,和為貴)
  1.13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這六句話,“信近於義”、“恭近於禮”、“因不失其親”,都是條件句。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復”的意思是踐行諾言,這種用法的“復”,也見於《左傳》僖公九年、哀公十六年。自己說了的話,就一定要做到,這是信。但信有大信和小信。孔子認為,衹有近於義的信纔是大信,必須踐行;不關義的信是小信,可以破例。他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子路》13.20),“君子貞而不諒”(《衛靈公》15.37)。在他看來,言必信,行必果,死心眼,尾生之信,是小人的信,不足取。孟子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大人”是君子,君子有特權,衹講大信就夠了,小信可以打折扣。可見同一種道德,有兩種標準。人類社會,衹要不平等,就有雙重標準,人和動物,就是雙重標準。
  “恭近於禮,遠恥辱也”,恭是臉色謙恭,說話客氣。客氣當然好,但過分的客氣,其實是肉麻,難免自取其辱,衹有節之以禮,才能遠恥辱。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因”讀為姻。古代社會,最重血緣關係,血緣關係就是“宗”。其次是婚姻關係,婚姻關係就是“因”。前者也叫內親、內宗,後者也叫外親、外宗。孔子的意思是,姥姥、舅舅傢,雖然比不上爺爺傢,但如果不失親近,也等於宗。(君子衹守大信)
  1.14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是安貧。
  “敏於事而慎於言”,是幹事勤快,說話謹慎。
  “就有道而正焉”,是嚮有道德學問的人求教。(什麽叫好學)
  1.15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雲:‘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歟)?”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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