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星荟萃 》 天皇巨星的心路历程:刘德华传 》
第19节:纵横银海(13)
夏君 Xia Jun
方子 Fang Zi
2005年,刘德华本人的影片《再说一次我爱你》试图通过多元化经营,很有可能成为他近年来第一部赢利的电影,因为和以前相比,他审慎和学乖了许多。作为老板,刘德华已经赔了15年,现在看来,他终于明白了怎样做老板,赔钱的日子就要打住了。
《再说一次我爱你》是刘德华自组新电影公司FocusFilm(映艺)的“第一炮”,是一部爱情悲剧。据说刘德华为了组建这个公司,甚至拉了自己的父亲一起投资。
很久以来,刘德华一直想拍一部爱情悲剧,但无奈找不到投资者,这次拍《爱》剧,一切费用均由自己公司负责,也算是了了自己一个多年的心愿。对这部电影,刘德华自己很有信心。他说:“相信每个看过电影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感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问他是否总结了以前的经验,有没有不同的方向时,他爽朗地回答:“有。哈哈。这次是学乖了。其实《再说一次我爱你》未开拍,我们已经赚了。一早已经得到世界各地的片商支持,卖片反应很热烈,说实话是早回本了才开拍。而其余FocusFilm投资的六部高清电影也是同一样,我们也不是计算是不是要赚很多钱,才去投资,才去走,而是不要蚀本便成。这是我现在当老板的最低要求,这个要求达到的话,便可以继续。我觉得很简单,只要不蚀本,我们可以一直拍下去。”
同时,在回答记者关于“商业性”电影如何定位时,他说:“在我的立场,《再说一次我爱你》已经不是一部很“商业”的电影。在我的心目中,我不理什么所谓的商业电影,艺术电影。只要是“好”电影便是好作品,不论是商业还是艺术。但你让我选,我还是比较喜欢大家定位的“商业”电影,因为这比较接近大众,而且辛辛苦苦拍一部电影,我当然是希望(大家)也会看,而不只是一部很艺术,艺术到只有少数人懂得欣赏的东西。而且再艺术的电影,也有商业上的计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一个老板会投资到一部零回报,不赚钱的艺术电影吧?”假如我们仅仅看到刘德华组建的天幕公司,不是亏本就是打官司,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票房上看,天幕拍摄的大部分电影是没怎么赚钱,但是,它为一些新导演、演员在艺术上寻求发展和对电影方面的探索,却是功不可没。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将在后面的章节里作专门介绍。
从起初为回避黑社会的纠缠,到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再到为香港电影发展之路的探索、为新导演演员的“搭桥铺路”,天幕公司一路走来,有过成功的喜悦,亦有过亏蚀的失落,但是,天幕公司从挂牌至今,刘德华都不后悔,因为,作为演员,他付出了无数的精力和汗水,换来了事业的成功;作为老板,他用十多年的亏本经营交付学费,探讨并实践着自己当初投资拍电影的心愿:做自己想做的;拍自己喜欢的!无论是“天幕”还是“FocusFilm”(映艺),公司名字改了,刘德华创办公司的初衷没有变。不止没有变,随着刘德华个人素养的不断提高,这“初衷”,亦逐渐上升为一种境界。
6.再见,“刘德华”
“我的目标是一直演戏到五六十岁,所以我一定要求变。”
“研究刘德华的其中一个理性模型,便是把他的演出生涯和香港电影发展排列比读,由于他的多产、他的明星魅力,以及和主流电影类型的密切关系,不少论者都不难同意他多年以来一直是本地电影票房保证的影星之一。说刘德华与香港电影同呼吸,不是作为一个香港电影发展兴衰的解释来接纳,而是作为一个论述的参考,提供一个观念的游戏平台。”著名影评人朗天如是说。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电影走入低迷,很多大明星都没有拍什么片子,或者去了美国。刘德华却一直不离不弃。那段时间,因为刘德华的存在,给了香港电影界人士精神上的安慰。
然而,仅仅“安慰”是不够的,必须闯出一条新路,让港片逆境重生。
这种愿望使刘德华对自己曾经千篇一律的江湖形象越来越不满意,更不甘心跟着逐渐步入衰弱的香港电影业一起完蛋,于是,刘德华决心跟过去的“刘德华”说再见。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资料来源】湖北人民出版社 |
|
|
第1节:成长之路(1) | 第2节:成长之路(2) | 第3节:成长之路(3) | 第4节:成长之路(4) | 第5节:成长之路(5) | 第6节:成长之路(6) | 第7节:纵横银海(1) | 第8节:纵横银海(2) | 第9节:纵横银海(3) | 第10节:纵横银海(4) | 第11节:纵横银海(5) | 第12节:纵横银海(6) | 第13节:纵横银海(7) | 第14节:纵横银海(8) | 第15节:纵横银海(9) | 第16节:纵横银海(10) | 第17节:纵横银海(11) | 第18节:纵横银海(12) | 第19节:纵横银海(13) | 第20节:纵横银海(14) | 第21节:纵横银海(15) | 第22节:纵横银海(16) | 第23节:纵横银海(17) | 第24节:纵横银海(18) | |
| 第 I [II] [III]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