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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小说 》 施公案 》
第一八五回 赴淮安初經水路 到靜海又接民詞
佚名 Yi Ming
且說忠良爺拿住蔣順、侯練,枷號浮橋,單等糧船定規之後,仍然要從重治罪。施公傳令:在前的先過關,各按次序而行,在後的勿得逾越,違令者斬。一言宣出,衆人畏服,接着次序,各不敢爭強。公館又傳出話去,說明日起行。一言傳出,霎時間文武衆官皆知,齊來至公館,俱要伺候餞行。施公推辭不受,教地方官預備。當時頭裏一隻小船,喝道打鑼,前站頂馬開路而行,後是太平大船,是施公與衆親隨人等。後跟九衹小船,裝載伙食器具、行囊私用諸物不表。且說沿河一路兩岸來往人,以及近河軍民無不誇奬,瞻雲望日一般。各處文武官員無不畏懼。一路該汛官兵更相護送。行到曹傢莊,又過楊莊村。
那一日到了新口,順風帆起正走得急,隱隱有人連聲喊叫:“冤枉!”頃刻船近,越聽真切,乃是一婦人。衆人早看見,不敢多言。忽然一聲傳到艙中,驚了大人的貴耳,猛見施安跑出說:“此何地名?”撐船人說:“前面離獨流不遠,有喊冤之人。”施公吩咐說:“帶鳴冤之人。”水手解開纖繩,舉竹篙撐船傍岸,招呼告狀人來見。那婦人急忙走到河邊上船。水手順篙搖上,立時趕上大船。船近岸,看那婦人上了官船,俯伏跪倒。施公上下一看:烏綾罩發,珠淚滾滾,穿一件藍布褂,下面係着青布裙,年約四旬上下。施公看罷,開言說:“你有什麽冤枉,來到此地?”婦人說:“小婦人是靜海縣人,特來告傢主曹步雲。”施公帶怒說:“趕下船去!以僕告主,我卻不準。”那婦人站起,轉身說道:“衹可聞名,不可會面。人稱天上神仙一般,竟不想也是平常!可惜康熙萬歲盡用些無能之人。”
隨說隨走,到船邊將身一撲,落在水內。嚇得衆水手齊聲說道:“不好!”施大人在船艙內聽見此言一怔,且想:翰林院曹步雲,為人耿介自持,不肯用錢打點,故未顯達,一氣告假回傢,田園自樂。施公素知此人,旁人告他,未可深信,況且是他的奴婢,本無告主之理,故此喝退。哪知婦人有天大冤枉,因此那婦人聽見施公路過此處,早等數日,暗想:此時一見施公,如見青天,那知推脫不準。她想:如此清官不管,天下更無人管了。我丈夫冤沉海底,何時得報?必然有死無活,苦無出路,故此跳入水內。
施公猛然驚疑,說道:“快去救她。”何路通一聲答應,來到船頭,早衹見有幾名水手已經將人托出水來,放在船頭。控了多時,方纔漸漸蘇醒。人役進艙回明。施公說道:“帶進艙來!”人役答應一聲,二人扶着她進艙裏。可憐那婦人渾身水淋淋的,跪倒在船板之上。施公吩咐停船。水手連忙將船擺岸下錨,一陣鑼響,船已穩住。施公說道:“你莫怨本院不管。
世界上哪有奴告主人之理?你果然有天大冤枉,要你從實訴來。”
婦人見問,口尊:“大人容稟:小婦人李氏,年四十歲。嫁夫曹必成,年四十二歲。本是主人傢中生養的。傢主相待恩情非淺。前日忽然差他縣中下書。縣官一看此書,立刻升堂,不問青紅皂白,當堂夾問,嚴刑處治半死,送到監中。小婦人前日在監中送飯,見他憔悴如鬼。小婦人夫主言說,他受刑不過,竟畫招認承:勾引強盜打劫主人。小婦人聽見人說,總漕大人代巡按,慣斷無頭案。因此捨死忘生,拚命奔來,望求老大人施天地之恩,從公一斷,問準是何情由。我們作奴婢的,雖死無怨。”
施公聽罷婦人之言,暗道:“曹步雲為人,與此婦人像貌,皆不是好邪刁惡之人,此事叫人納悶。”猛想:“其中必有關於名節,不便明言,故陷之以盜賊。此事若不審明情節,有玷我的賢名。”想罷開言說:“鳴冤婦人暫且回傢,三日後聽本院傳,必定將事與你辨明。”那婦人望上叩頭,站起身來下船,登了岸揚長而去。施公說道:“開船,今晚往靜海奉新驛歇馬。”從人答應,趕緊吩咐水手,說:“大人諭下,奉新驛歇馬。”官船要開,忽見前面一人,身穿蟒袍補褂,高擎手本,後面有幾名從人跟隨,拉着坐騎,遠遠站住。那穿官衣的,緊跑了幾步,迎着官船,跪倒岸上,拿着手本,說:“靜海縣知縣陳景隆,迎接老大人。”官船上有人進艙回話。大人說:“叫他公館伺候。”
將此話傳出,陳知縣起身上馬,竟奔公館而去。施公催着水手,急忙快走。不多時來到奉新驛前。早有本地守備帶了手本,前來伺候面諭。吩咐傳出:守備歸汛;陳知縣來公館。知縣參見大人畢,一旁侍立。施公帶笑開言說:“貴縣你是什麽出身?”
知縣見問,麯背躬身說:“卑職是一監生。”施公說:“你是捐的功名,到任幾年?”知縣說:“卑職到任一年。”施公說:“前者有一個曹翰林的故事,你可記得否?”知縣說:“有書來到,上寫:『傢人曹必成,夤夜勾引強盜入宅打劫主人,故此叫他自去投首。招認口供,立杖斃大堂,待領屍首。』卑職雖然審明口供,暫行收監。”施公帶怒說道:“你見書審問,就動大刑,屈打成招。你曾問他勾引強盜是誰?共有幾名?打劫是什麽財物?”若知大人如何發落,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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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鬍秀纔告狀鳴冤 施賢臣得夢訪案 | 第二回 探消息知縣看辦會 請僧尼公差下說辭 | 第三回 公差請兇僧 守府助賢臣 | 第四回 水獺無知公堂告狀 商人大意錢鋪昧銀 | 第五回 縣主判斷麯直 民婦言講道理 | 第六回 施公審銀子 斷薑酒爛肺 | 第七回 瞞銀倒罰銀 碰死真烈婦 | 第八回 審决真情用刑具 替前夫申冤雪恨 | 第九回 捉拿僧尼盜 土地祠判鬼 | 第一○回 誘哄惡人的實言 吩咐重刑審兇徒 | 第一一回 拿王婆結案 僧尼等念經 | 第一二回 縣衙念經辦會 僧尼行香遊街 | 第一三回 施食臺上開法 軍民進衙看會 | 第一四回 二役復入蓮花院 兩官再三定寧計 | 第一五回 衆盜飲酒在高樓 二差定計倒扣門 | 第一六回 小和尚實訴 遭難婦有救 | 第一七回 狀告泥土地 啞巴喊冤枉 | 第一八回 告土地人訴苦 啞巴着急難言 | 第一九回 地藏庵出異事 尼姑隱匿人頭 | 第二○ 審老道追逼首級 轉拿人究問真情 | 第二一回 判斷異事相連 人命又套命案 | 第二二回 賢臣判結案 行文斬衆兇 | 第二三回 判案已畢等回文 斷女子親父收領 | 第二四回 螃蟹鳴冤枉 飛簽拿老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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