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大方的一个前提是,有备而来。这样才能够临阵不慌。
不懂就是不懂,不要不懂装懂,自以为是,不然就会贻笑大方。
我们还拿吃饭来说。因为西餐也好,日餐也好,土耳其餐也好,很多我们都不了解。
有一次有一个朋友请去法式餐厅吃饭,先点菜。一位女士也很落落大方,就点了几道菜。当时,这个服务生问了句别的话:"小姐,还需要别的菜吗?"我就误会了,我这人生性多疑,理解为是不是嫌我们点的菜太便宜啦?我就说:"您就按这个小姐点的办吧!"七个服务生,而且训练有素,托着盘子,而且罩着罩子,成单行上我们房间了。按照非常标准的上菜顺序,顺时针方向上。西方人讲究顺时针吉利。把菜放到了桌子上,统一摘开了那个罩,一摘就让我有点匪夷所思了,哭笑不得。七盘汤。那个菜单当时给的是外文菜单,看不懂,女士跟我也不熟,也不好意思说不懂。后来说:"只认识那些阿拉伯字,就是菜的价格。"
吃西餐时,一般应该先喝汤,汤在前面。相对来讲,它是比较便宜的。还有比这更极端的案例。
有一个著名的电影演员跟我说过,他到日本拍电视剧,因为不大懂日语,想到东京银座附近自己去打打牙祭。此人形象比较特殊,剃一光头。结果人家看走眼了,说这人厉害呀。日语他自己也说不了。演员有经验,高深莫测,穿身黑衣服,可能人家误会他了。说什么是什么,也没人敢顶,点了四盘豆腐。酱油的,清芥的,彩色的,无糖、无盐、无味的。他跟我讲,老子这辈子不吃豆腐了。
这种情况就属于贸然行事。
一定要注意在国际交往中,遇到不知道该怎样做的事情,切莫胆大妄为,要按规矩办。
那么我们如果碰到一些场合,必须要自己参加,而事前也没有时间去充分了解这些规矩,现场应该怎么办呢?那就是不宜先为里讲的又一个规矩。万不得已非要做的话,要找个参照物。
去吃西餐的时候,女主人就是参照物,女主人不坐,你千万不能坐;女主人不打开餐巾,是不能先吃的;女主人不拿起刀叉,是不能"战斗"的。当女主人把餐巾放在桌子上时,就等于告诉你宴会到此结束。所以聪明点儿的话,跟女主人就行了。比如吃蜗牛也好,吃黑菌也好,喝汤也好。西餐的勺子在舀汤时,是从内侧向外侧舀的,而我们中国的习惯是由外向内,是为了避免汤水把衣服搞脏了。所以要了解这样的规则,就会少出洋相。
所以,我们讲的"不宜先为"的意思其实是两个:
其一,不要乱来。乱来就容易出洋相。
其二,不到万不得已,非要去干的话,尽量多了解一些资料,然后再行动。
" 不宜先为",就是不为先,就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要自己抢先干,万一需要做的话,一是要避免贸然行事,肆意妄为。另外一点是,尽量跟着别人去做,我们称之为模仿或者"紧跟"。即:跟着大多数人做,跟着懂行的人做,跟着主人做,这样会避免一些麻烦和误会。当然有些事过犹不及。不是在所有事情上模仿别人都是正确的。
在二战的时候,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一个军舰上约会,共商二战大事。两人到了以后,因为罗斯福略大两岁,身体欠佳,小时侯得小儿麻痹,瘫痪了,当时是坐着轮椅去的。两人谈完正事之后,一起吃饭。饭菜上来之后,丘吉尔注意到罗斯福有一个动作:把面前菜盘里的菜分了一份出来,装到另外一个小盘子里去,然后弯腰把这个盘子放到餐桌下面。丘吉尔就误认为罗斯福此举是祭奠阵亡的战士,于是也非常庄重地学着样子照做了。结果他突然感觉到一只狗来舔他的手。丘吉尔此时才意识到,罗斯福刚才的举动是在喂他的狗!
所以,不是说什么情况下都要模仿别人。最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相关的背景知识,这恐怕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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