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京华烟云   》 第18节:第三章(6)      林语堂 Lin Yutang

  因为曾文璞原籍山东,德州又在山东境内,他想到一个很简便的方法去寻找木兰。再者,他是做京官的,必要时,可以对地方官动点儿势力。他知道青帮在运粮河上有一个严密的组织,凡是绑架、拐卖、偷窃,都在他们管辖之下。倘若有人丢了一只表,能及时找到路子,几分钟之内就可以物归原主。山东的土匪其组织之严密,就像山西的钱庄一样。并且在早年,钱庄可以派车运银子,安然穿过盗贼猖獗的深山密林,所需要的就是那种秘密组织在北京的机构发的一个盖印签名的安全通行证而已。一路的贼匪见了通行证上的印记绝对遵从。土匪的规矩是一批货物的通行税只征收一次,比当时的政府还有信用。他们是一诺千金,说一不二。
  所以木兰若真是被贼匪拐带,一定送到运粮河上,十之八九要带到南方,因为那里少女在市场上价钱很高。而德州是那批匪帮活动的主要中心。
  他们一到德州,曾文璞立刻到长发客栈,盼望找到友人姚思安。店东说姚家已经离开了六七天,不过留下了二十两银子和本城钱庄的一份汇兑票,只要孩子寻获,即可兑现付款。还在钱庄留下一张全家的照片儿。
  随后,曾文璞又到一家酒馆儿,暗中把自己的官衔名片给掌柜的看了一下,说明他吩咐要办的事。不久,掌柜的带来一个帮会的人见他。半用势力,半用贿赂,曾文璞让那个人带他到帮会中一个小头目的家里,把走失的女童的姓名、住址,及其本人的外貌特点等告诉了他。
  曾文璞说:“几天以后你若不把孩子给我带来,我可吩咐县官儿把你当义和团逮去关起来。”
  那个人说他看见那寻人的告白了,但是不知道那个孩子的下落,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他们自己人的手里。他答应给查查,一有消息,就去回禀。曾大人答应会重重地赏他。
  接连两天两次到酒馆儿去,曾文璞也没得到消息。可是他决不就此罢休。
  第三天,有了千真万确的消息,说木兰就在德州附近。
  其余的事就没有什么麻烦了。他赏了那个报信的小头目五两银子,答应交孩子时再付一百两。那个人迟疑了一下,一想自己一点儿事也没有费就得到了五两银子,确是走了一步好运。可是再想到,若再得一百两银子,可真该谢天谢地了,不过那也只是寻人告白上写的数目而已。
  木兰静静地听着,就像听拿她自己做受难人物的神仙故事一样。曾太太说错的地方儿曾先生就插嘴改正。正在这个当儿,一个身体颀长骨肉匀停的少妇从岸上走上船来。带着一个六岁的孩子。这位少妇脚很小,裹得整整齐齐的,但是站得笔直,穿着紫褂子,镶着绿宽边儿,没穿裙子,只穿着绿裤子,上面有由黑A字连成的横宽条儿。裤子下面露出的是红色弓鞋,有三寸长,花儿绣得很美,鞋上端缚的是白腿带儿。
  就因为大多数女人的脚,无论在大小上,在角度上,都不中看。所以裹得一双秀气娇小的脚是惹人喜爱的。小脚的美,除去线条和谐匀称之外,主要在于一个“正”字儿,这样,两只小脚儿才构成了女人身体的完美的基底。刚走上船的这位少妇的脚,可以说几乎达到十全十美的地步——纤小、周正、整齐、浑圆、柔软,向脚尖处,渐渐尖细下来,不像普通一般女人的脚那样平扁。木兰由靠近船后的门乍看见那一双脚时,她的心惊喜得跳了起来,因为她一向喜爱那种小脚儿,她母亲最初要给她裹小脚儿,她父亲看了梁启超的“天足论”,并对于当时在北京及其他各地流行的新学说非常向往,坚决反对给木兰缠足。这是当年跟西洋文化接触之后,影响中国人实际生活的一件事。木兰听从了父亲的话,但在心里仍然悔恨没有裹小脚儿。
  这位年轻妇人桂姐就是一个美丽动人的例子。当然她的美并不全在脚上,她整个身段儿都加强了她的美,就犹如一个好的雕像偏巧又配上一个好座子一样。她那一双周正的小脚儿使她的身体益发妩媚多姿,但同时身体仍然稳定自然,所以无论何时看,她浑身的线条都不失其完美。女人穿上弓鞋走起来,主要是在两个高出的后跟上,所以完全与西洋的高跟鞋效果相似。女人穿上高跟儿,走起来步态就变了,臀部向后突出,要想不直立,决不可能,若想像穿平底鞋时那样懒散萎靡邋遢的样子,决办不到。桂姐真是够高的,头与脖子都好看,上半身的轮廓成流线形,丰满充盈,至腰部以下,再以圆而均衡对称的裤子渐渐尖细下去,而终止于微微上翻的凤头鞋的尖端——看来正像一个比例和谐的花瓶儿,连日观之不厌,但觉其尽善尽美,何以如此之美,却难以言喻。一双不裹起来的大脚,把线条的和谐则破坏无余了。
  木兰第一眼瞥见桂姐美丽的印象正是如此。在女人的天性之下,她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后来,桂姐开始说话或是微笑之时,她才发现桂姐的嘴稍微嫌大了一点儿,这算个缺点。她说话的声音天生的洪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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