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思考 》 中世纪贸易制度比较和西方兴起:大裂变   》 第18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5)      阿夫纳·格雷夫 Avner Greif

  然而,这种监督能力不是完美无缺的;商人也可能错误地认为代理人是不诚实的。比如在十一世纪中叶,巴勒莫(Palermo)的梅耶姆(Maymun ben Khalpha)向福斯塔特的纳哈瑞(Naharay ben Nissim)写了一封信,讨论了纳哈瑞跟他的一个代理人之间的冲突。梅耶姆表示他不赞同纳哈瑞的观点,他认为,该代理人是诚实的,不应该指责他行骗。
  要想克服一个特定的商人和代理人之间暂时贸易关系所带来的承诺问题,一个必要的条件是有能力监督代理人。行骗的信息是商人采取策略的前提,只要代理人是诚实的,商人就会始终雇佣他,一旦行骗,就决不再雇佣他。这种策略的信念使代理人为保住饭碗而内生地激励着他们保持诚实的愿望。但是,为了使将来的雇佣足够有吸引力,从而能够拒绝行骗的诱惑,商人必须创造一个收益差距,使代理人从商人那里得到的终身期望效用大于代理人最好的其他选择。为此,商人必须每期给代理人一些奖金。有了这些信念和奖金,相比于不诚实的代理人在被捉住之前的短期获利,诚实的代理人通过在每一期得到奖金,可以收获更多的长期收益。
  这种双边声誉机制是建立在相同群体中商人-代理人之间暂时的贸易联系上的。由于外生的因素,尽管代理人是诚实的,一个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也会终止。在这种情况下,会有更多的联系不同商人和代理人交易的代理关系填补这个空缺。
  维系声誉制度的核心是一个共享代理人行为信息的组织(有特定社会身份的商人群体--联盟成员)。这个网络的成员秉持着相同的信念:商人联盟只会雇佣自己的成员作为代理人,而且会给代理人足够的回报来保证他的诚实。同时所有的联盟商人都被要求决不雇佣曾经欺骗过其他联盟成员的代理人。
  很多情况下的代理关系都是这种情形,即如果其他条件相同,这些信念会降低商人要代理人保持诚实所要付的支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降低了行骗者从其他地方得到奖金的可能性。另外,这些信念使得商人在雇佣代理人完成双方事前都了解的任务时,可以缩短时间。一个代理人在欺骗某个商人的时候,会有失去与其他联盟成员关系的风险,而代理人的终身期望效用要比与该商人的联系重要得多。因此保持代理人诚实的奖金并不受这个代理人和某个具体商人期望相处时间长短的影响。
  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很多假说,但都需要证据来检验。基尼扎的文献有联盟运作最直接的证据。它表明代理关系由多边声誉机制治理;商人基于代理人过去的行为考虑将来的雇佣,强化着集体惩罚,排斥被认为有欺骗行为的代理人,直到其补偿了受损的一方。文献进一步表明,代理人愿意牺牲目前的利益来维持他们在商人群体中良好的声誉。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第1节:前言(1)第2节:前言(2)
第3节:绪论(1)第4节:绪论(2)
第5节:绪论(3)第6节:绪论(4)
第7节:绪论(5)第8节:绪论(6)
第9节:绪论(7)第10节:绪论(8)
第11节:绪论(9)第12节:绪论(10)
第13节:制度与交易第14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1)
第15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2)第16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3)
第17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4)第18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5)
第19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6)第20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7)
第21节:合同执行的私序制度:马格里布商人联盟(8)第22节:在政府的掠夺之手中保护产权:商人行会(1)
第23节:在政府的掠夺之手中保护产权:商人行会(2)第24节:在政府的掠夺之手中保护产权:商人行会(3)
第   I   [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