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后来说过这事,说是他写了信去,《学灯》的主任客气得很,不但立即声明道歉,且把它又重刊了一次。可是又弄错了,把原稿的不太成功。 篇幅全给搞乱了,尾巴甩上了脖子,鼻子长到下巴底下去了,直到第三次才勉强给声明清楚。 正是这样的接连出错,让这首新诗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也正是这种超常的注意,使徐志摩声名大震。 这鹊起的声誉,首先引起了清华的学生们的关注。清华文学社想请这位新诗人来校讲演。梁实秋作为清华文学社的代表,通过梁启超的儿子,同在清华上学的梁思成,邀徐志摩来清华讲演。当时梁实秋是高等科四年级的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 地点在清华高等科的小礼堂,也叫同方部。届时徐志摩飘然而至,白白的面孔,长长的脸,鼻子很大,而下巴特长,穿着一件绸夹袍,加上一件小背心,缀着几颗闪闪发亮的纽扣,足登一双黑缎皂鞋,风神潇洒,旁若无人。 清华高等科的礼堂里挤满了人,黑压压的足有二三百,都是慕名而来的听众。按梁实秋的说法,这么多人,与其说是“听众”,不如说是“观众”,因为多数人是来看而不是来听的。 徐志摩登台之后,从怀里取出一卷稿纸,大约有六七张,用打字机打好的,然后坐下来宣读他的讲稿。宣读之前解释说:“我的讲题是《艺术与人生》Artandlife,我要按照牛津的方式,宣读我的讲稿。” 观众并没有准备听英语讲演,尤其没有准备听宣读讲稿。在牛津,学术讲演是宣读讲稿的,尤其是诗学讲座,有的名教授的讲演,代表着多年的研究心得,讲完之后即可汇集导,而服装在春秋两节不会有什么差异。 不用说,这次讲演是失败了。 讲演失败了,意义还是有的,那就是,连清华都请徐志摩讲演了。更怪的是,越是派头大,越是听不懂,名气越是大。 他校的邀请接踵而至。 连北师大附属中学的一个小小的文学社,也要凑凑热闹。这个文学社叫曦社,是李健吾、朱大、蹇先艾、滕沁华等组织的。都是附中二十九班的同学。 听说徐诗人在别处讲演,李健吾几个便向国文老师提出,以曦社名义,邀请徐诗人来他们班上讲演。老师当然不会反对。 能请来吗?不用发愁。 蹇先艾的叔父就是松坡图书馆的实际负责人蹇季常,蹇先艾是随叔父来北京上学的,就住在松坡图书馆的耳房里,由他去请,徐诗人能不来吗? 果然是一请就到。 虽是给孩子们讲,徐志摩却是很认真的。当时中学学制是四年,李健吾他们是二年级第二学期,可说还是中学低年级学生。讲题为《诗人与诗》。 正是这次讲演,引发了“算学与诗人”风波,让徐志摩受到许多攻击。此后两年间,几乎麻烦不断,攻击不断。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这些不断的麻烦,不断的攻击,成全了诗人盖世的声名。然而,对当年的徐志摩来说,他绝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他感到的是旌旗蔽天,狼烟四起,他得奋力拼杀,才能冲出重围。 5月底的一天,徐志摩按时来到琉璃厂北侧的北师大附属中学。讲演就在二十九班教室进行,全班同学都来听讲。朱大做记录。 付印成书。可是在当时的中国,情形便不同了。尽管讲者的英语发音够标准,尽管听者的了解程度够标准,但在一般学校里尚无此习惯。那天听众希望的是轻松有趣的讲演,至少不是英语的照本宣科,所以讲演一开始,后排座位上的听众便慢慢 “开闸”。 梁实秋是主持人,自然不好走开,勉强听完,也不知道诗人在讲些什么,后来讲稿在《创造季刊》上发表,还是英文的,他看了,知道不过是篇通俗性的文章,并没有多少学术意味,实在没必要采用“牛律的方式”。 关于这次讲演的时间,梁实秋说是1922年秋天。怕是他老人家记错了。该是1923年春天,约在三四月间。一是在此之前,徐志摩是当不起“才名籍甚”(梁实秋语)四字,二是徐志摩1922年12月初才到北京,此前还在南方游荡。致错的缘由,怕是根据衣服的推讲了一个小时。一开始,徐志摩说,他不愿意一个人站在高高的讲坛上演讲,让同学们提出问题,互相讨论。这种新方式太新鲜了,中学生们接受不了,没人做声,仍是徐独自从头讲到尾。还闹了个小笑话,中学生们不知该怎样招待尊贵的诗人,第二天蹇先艾上学,说徐志摩回去后,笑话他们这些孩子竟没有准备一杯白水,让他润润喉咙。 讲演的内容,随后由朱大整理成文,以《诗人与诗》为题,发表在天津《新民意报》朝花副刊第六期上。朱在文后加一小跋,落款为“五、三、整理后记”,若这个日子是整理完记录稿的日子,讲演的日子只会是稍前几天。 两个多月后,风波由《晨报副刊》上的一篇署名桐伯的文章挑起———某中学的成绩是颇有名的,它这里面有一个什么 诗社,有一天请了一位思想昏乱的什么先生去讲演。这诗社的社员,大都是算学不及格的,这位先生在讲演时不知是有意的呢,还是无意的,迎头便恭维他们一句,说是世界上的大文学家没有一个不讨厌数目字的,没有一个在学堂里考算学考得及格的。于是下边掌声如雷一样的动。徐志摩真的说过那些话吗?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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