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燕乐 辛西娅.列侬回忆录:我的约翰   》 第18节:我的约翰(18)      Cynthia Lennon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曾经想过约翰可能是有意用一个坚硬的外壳—玩世不恭、尖酸嘲讽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把自己包裹起来,以抵御童年时遭遇的伤痛及伴随的不安全感。那时他很少对我谈起过去,只是说5岁的时候父亲不要他了,是咪咪把他养大的,而且在我们在一起之前没几个月的时候,他的妈妈出车祸死了。再问他别的问题,都是耸耸肩就过去了。
  由于我和约翰都失去了一个亲人,这个共同点成了我们之间关系的坚韧纽带。我们都非常想念死去的亲人,时常向对方倾诉自己的感受。当我谈到父亲的死时,约翰仍然为他母亲的去世而感到气愤。我认为,他那段时间之所以很霸道,可能就是因为还陷在对母亲死亡的悲伤和愤懑当中。
  音乐是过去他们母子之间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她去世之后,约翰就常用音乐来排解内心的悲愤。他的母亲朱莉娅也很喜欢音乐,约翰的第一把吉他就是她买的。她会弹钢琴和班卓琴,经常陪约翰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遍一遍耐心地教他弹和弦。她还带约翰听摇滚,开大音量播放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流行热曲,抓着约翰的手在厨房跳爵士舞。朱莉娅一直都在鼓励约翰去追求他的音乐之梦。
  在和我恋爱之前,约翰谈话、吃饭甚至呼吸,生活中时时刻刻都离不开音乐。不弹吉他的时候,他还会写一些抒情诗,或者谈论罗尼?多内甘、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巴迪?霍利和恰克?贝利等人的最新专辑。几乎每次吃午饭的时候他都会和另外两个“科利人”乐队成员一起排练。他们比他要小一点,在艺术学院旁边的利物浦学院上学。利物浦学院是在当地富有盛名的男生文法学校,教学水平非常高,出过一些杰出的法官和政治家,因此在那里读书的学生也被寄予了较高的期望。但是约翰的同学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对音乐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应付考试。
  约翰认识保罗是在1957年7月6日,在沃尔顿的圣彼得大教堂的教会庆典上,当时“科利人”正好在那里演出。那年保罗刚刚14岁,比约翰小1岁零8个月,这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代沟了。但是约翰意识到保罗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他精通很多流行歌曲,而且会给吉他调弦—这一点约翰就不会。那之后不久,约翰就托一个朋友带口信给保罗,告诉他:你可以加入到乐队里来。
  乔治是保罗的朋友,两个人经常在一起练习吉他。他比保罗还小8个月,但是在弹吉他方面很有天赋。后来,保罗就把乔治介绍给约翰,并且在1958年初,乔治也加入了约翰的乐队。
  第一次和他们见面的时候,我19岁,约翰18岁,保罗17岁,乔治16岁。看起来我们的见面很没有逻辑可言。有一次午餐时间,保罗和乔治来了艺术学院,约翰介绍说:“这是保罗和乔治,这是辛。”于是我们互相打了招呼,就算认识了。由于我是约翰的新任女朋友,他们略带好奇地打量了我几眼,随后三个人就开始认真地讨论他们的“音乐事业”了。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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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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