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不單是一個國傢文化的精髓,也是該民族性格的縮影。法國人的性格是說了再做;德國人的性格是做了再說;英國人的性格則是做了也當悶蛋,即使說也咬文嚼字地謹慎又謹慎。話說兩個英國頑童到瑞士爬山,爬上山頂盡攬無餘的時刻。一個孩子表示:“不太壞。”另一個孩子同樣拿捏着字眼道:“還不錯。”二戰期間有個英國空軍飛行員,給國民作他在西歐前綫輝煌戰功的報告。末了,大受感動的聽衆歡呼雷動的那一刻,這位功臣卻聳一聳肩膀輕描淡寫道:“這算不了什麽。”
全世界英語國傢中,以英國人說的“陰溝裏死(English)”最能傳神出其紳士性格。2007年美國電影奧斯卡頒奬典禮上,美國演員將獲奬名單遞給身旁的英國演員時,居然贊美道:“任何話用英國口音道出來,即變得與衆不同。”難怪好萊塢影星們,熱衷將子女送到英國接受貴族教育,連歌星瑪當娜都喜歡秀一口半吊子英國腔。英國人言語註重辭藻,講究修飾,力求典雅,被形容為紳士派頭的一種典型象徵。無論任何場合,英國人皆喜歡用完整的句子。不像美國人講話簡短草率,且滿嘴草根化的俗語、俚語和縮寫。一位英國劍橋科學家到美國講學歸國後,在倫敦下飛機時的第一句話便是:“天呢!我終於可以像成人一般地正常說話與聽話了。”舉例來說,美國人常把Yes當口頭禪,但英國人絶不至如此“糟蹋”英語,英國人偏要說完Yes之後再脫上一句長腔:It is correct.(這是正確的。)招牌也是如此。倫敦有傢商店是一位叫Jack的老兄創辦,其招牌是The shop was created by jack(這間店由jack創立)。若換到美國頂多用Jack即了事。再如,一個修鞋攤子,英國人會不厭其煩地招搖:We repair shoes(我們修鞋)。若是美國人就會縮減為:Shoe――repairing。世界各地禁止停車的地方,都是在P字母上畫一條紅綫以示警告。英國則不然,他們偏要一塊大牌子上囉嗦一番:This is not an approved car park(這裏不是一處經核準的停車地點)。不厭其煩的例子還有,即使同樣否定的語句,美國人會幹脆利落一聲:“我不同意。”落到英國人口中就變成:“抱歉!我不這樣認為。”記得筆者那年遊美國紐約時,在一間頗講究的餐廳用餐,侍者居然對我二把刀的中式英語大加贊賞,皆因我口吐的詞彙都是英倫話。比如:我習慣脫口而出:“That’s lovely.”惹得老闆和一群侍者笑成一團,說是“好聽極了” 。結果,我得到餐廳額外奉送的精美甜點。令小女子受寵若驚。
無階級鬥爭的階級社會
“目光所照之地,無不有不列顛國旗。”英國的這首老民謠表現出他們的自大。18、19世紀時,以“世界主人翁”自命者,除了德國人外就算英國人。英國貴族詩人拜倫(1788-1824年),參加過希臘獨立運動,最終客死他鄉。在其詩歌中曾吟誦:“這個驕傲的店主,把他的貨物和法製,從北極運到南極,以波濤付關稅。”即表達出英國人日不落帝國的驕傲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