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典 京華煙雲   》 第18節:第三章(6)      林語堂 Lin Yutang

  因為曾文璞原籍山東,德州又在山東境內,他想到一個很簡便的方法去尋找木蘭。再者,他是做京官的,必要時,可以對地方官動點兒勢力。他知道青幫在運糧河上有一個嚴密的組織,凡是綁架、拐賣、偷竊,都在他們管轄之下。倘若有人丟了一隻表,能及時找到路子,幾分鐘之內就可以物歸原主。山東的土匪其組織之嚴密,就像山西的錢莊一樣。並且在早年,錢莊可以派車運銀子,安然穿過盜賊猖獗的深山密林,所需要的就是那種秘密組織在北京的機構發的一個蓋印簽名的安全通行證而已。一路的賊匪見了通行證上的印記絶對遵從。土匪的規矩是一批貨物的通行稅衹徵收一次,比當時的政府還有信用。他們是一諾千金,說一不二。
  所以木蘭若真是被賊匪拐帶,一定送到運糧河上,十之八九要帶到南方,因為那裏少女在市場上價錢很高。而德州是那批匪幫活動的主要中心。
  他們一到德州,曾文璞立刻到長發客棧,盼望找到友人姚思安。店東說姚傢已經離開了六七天,不過留下了二十兩銀子和本城錢莊的一份匯兌票,衹要孩子尋獲,即可兌現付款。還在錢莊留下一張全家的照片兒。
  隨後,曾文璞又到一傢酒館兒,暗中把自己的官銜名片給掌櫃的看了一下,說明他吩咐要辦的事。不久,掌櫃的帶來一個幫會的人見他。半用勢力,半用賄賂,曾文璞讓那個人帶他到幫會中一個小頭目的傢裏,把走失的女童的姓名、住址,及其本人的外貌特點等告訴了他。
  曾文璞說:“幾天以後你若不把孩子給我帶來,我可吩咐縣官兒把你當義和團逮去關起來。”
  那個人說他看見那尋人的告白了,但是不知道那個孩子的下落,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他們自己人的手裏。他答應給查查,一有消息,就去回稟。曾大人答應會重重地賞他。
  接連兩天兩次到酒館兒去,曾文璞也沒得到消息。可是他决不就此罷休。
  第三天,有了千真萬確的消息,說木蘭就在德州附近。
  其餘的事就沒有什麽麻煩了。他賞了那個報信的小頭目五兩銀子,答應交孩子時再付一百兩。那個人遲疑了一下,一想自己一點兒事也沒有費就得到了五兩銀子,確是走了一步好運。可是再想到,若再得一百兩銀子,可真該謝天謝地了,不過那也衹是尋人告白上寫的數目而已。
  木蘭靜靜地聽着,就像聽拿她自己做受難人物的神仙故事一樣。曾太太說錯的地方兒曾先生就插嘴改正。正在這個當兒,一個身體頎長骨肉勻停的少婦從岸上走上船來。帶着一個六歲的孩子。這位少婦腳很小,裹得整整齊齊的,但是站得筆直,穿着紫褂子,鑲着緑寬邊兒,沒穿裙子,衹穿着緑褲子,上面有由黑A字連成的橫寬條兒。褲子下面露出的是紅色弓鞋,有三寸長,花兒綉得很美,鞋上端縛的是白腿帶兒。
  就因為大多數女人的腳,無論在大小上,在角度上,都不中看。所以裹得一雙秀氣嬌小的腳是惹人喜愛的。小腳的美,除去綫條和諧勻稱之外,主要在於一個“正”字兒,這樣,兩衹小腳兒纔構成了女人身體的完美的基底。剛走上船的這位少婦的腳,可以說幾乎達到十全十美的地步——纖小、周正、整齊、渾圓、柔軟,嚮腳尖處,漸漸尖細下來,不像普通一般女人的腳那樣平扁。木蘭由靠近船後的門乍看見那一雙腳時,她的心驚喜得跳了起來,因為她一嚮喜愛那種小腳兒,她母親最初要給她裹小腳兒,她父親看了梁啓超的“天足論”,並對於當時在北京及其他各地流行的新學說非常嚮往,堅决反對給木蘭纏足。這是當年跟西洋文化接觸之後,影響中國人實際生活的一件事。木蘭聽從了父親的話,但在心裏仍然悔恨沒有裹小腳兒。
  這位年輕婦人桂姐就是一個美麗動人的例子。當然她的美並不全在腳上,她整個身段兒都加強了她的美,就猶如一個好的雕像偏巧又配上一個好座子一樣。她那一雙周正的小腳兒使她的身體益發嫵媚多姿,但同時身體仍然穩定自然,所以無論何時看,她渾身的綫條都不失其完美。女人穿上弓鞋走起來,主要是在兩個高出的後跟上,所以完全與西洋的高跟鞋效果相似。女人穿上高跟兒,走起來步態就變了,臀部嚮後突出,要想不直立,决不可能,若想像穿平底鞋時那樣懶散萎靡邋遢的樣子,决辦不到。桂姐真是夠高的,頭與脖子都好看,上半身的輪廓成流綫形,豐滿充盈,至腰部以下,再以圓而均衡對稱的褲子漸漸尖細下去,而終止於微微上翻的鳳頭鞋的尖端——看來正像一個比例和諧的花瓶兒,連日觀之不厭,但覺其盡善盡美,何以如此之美,卻難以言喻。一雙不裹起來的大腳,把綫條的和諧則破壞無餘了。
  木蘭第一眼瞥見桂姐美麗的印象正是如此。在女人的天性之下,她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氣。後來,桂姐開始說話或是微笑之時,她纔發現桂姐的嘴稍微嫌大了一點兒,這算個缺點。她說話的聲音天生的洪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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