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欧阳修 Ouyang Xiu

  ◎经旨十首〈辩一首附〉
  【易或问三首〈景祐四年〉】
  或问:“大衍之数,《易》之缊乎?学者莫不尽心焉。”曰:“大衍,《易》
  之末也,何必尽心焉也。《易》者,文王之作也,其书则六经也,其文则圣人之
  言也,其事则天地万物、君臣父子夫妇人伦之大端也。大衍,筮占之一法耳,非
  文王之事也。”“然则不足学乎?”曰:“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未有学其小而
  能至其大者也,知此然后知学《易》矣。六十四卦,自古用焉。夏、商之世,筮
  占之说略见于书。文王遭纣之乱,有忧天下之心,有虑万世之志,而无所发,以
  谓卦爻起于奇耦之数,阴阳变易,交错而成文,有君子、小人、进退、动静、刚
  柔之象,而治乱、盛衰、得失、吉凶之理具焉,因假取以寓其言,而名之曰‘易’。
  至其后世,用以占筮。孔子出于周末,惧文王之志不见于后世,而《易》专为筮
  占用也,乃作《彖》、《象》,发明卦义,必称圣人、君子、王后以当其事,而
  常以四方万国、天地万物之大以为言,盖明非止于卜筮也,所以推原本意而矫世
  失,然后文王之志大明,而《易》始列乎六经矣。《易》之沦于卜筮,非止今世
  也,微孔子,则文王之志没而不见矣。夫六爻之文,占辞也,大衍之数,占法也,
  自古所用也。文王更其辞而不改其法,故曰大衍非文王之事也。所谓辞者,有君
  子、小人、进退、动静、刚柔之象,治乱、盛衰、得失、吉凶之理,学者专其辞
  于筮占,犹见非于孔子,况遗其辞而执其占法,欲以见文王作《易》之意,不亦
  远乎!凡欲为君子者,学圣人之言;欲为占者,学大衍之数,惟所择之焉耳。”
  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曰:“何
  止乎《系辞》。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俚巷人之语
  也。及其传也久,孟子之徒道之。事固有出于缪妄之说。其初也,大儒君子以世
  莫之信,置而不论。及其传之久也,后世反以谓更大儒君子而不非,是实不诬矣。
  由是曲学之士,溺焉者多矣。自孔子殁,周益衰,王道丧而学废,接乎战国,百
  家之异端起。十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君子不论也。”或
  者曰:“然则何以知非圣人之作也?”曰:“大儒君子之于学也,理远而已矣。
  中人已下,指其迹、提其耳而譬之,犹有惑焉者,溺于习闻之久,曲学之士喜为
  奇说以取胜也。何谓‘子曰’者?讲师之言也,吾尝以譬学者矣。‘元者,善之
  长;亨者,嘉之会;利者,义之和;贞者,事之干’,此所谓《文言》也。方鲁
  穆姜之道此言也,在襄公之九年,后十有五年而孔子生。左氏之传《春秋》也,
  固多浮诞之辞,然其用心,亦必欲其书之信后世也。使左氏知《文言》为孔子作
  也,必不以追附穆姜之说而疑后世,盖左氏者,不意后世以《文言》为孔子作也。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岂好非六经者,黜其杂乱之说,所以尊经
  也。”
  或问:“大衍,筮占之事也,其于筮占之说,无所非乎?”曰:“其法是也,
  其言非也。用蓍四十有九,分而为二,挂一,揲四,归奇,再扐,其法是也。
  象两,象三,至于乾坤之策,以当万物之数者,其言皆非也。《传》曰‘知者创
  物’,又曰‘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筮者,上古圣人之法也。其为数也,
  出于自然而不测,四十有九是也;其为用也,通于变而无穷,七八九六是也。惟
  不测与无穷,故谓之神,惟神,故可以占。今为大衍者,取物合数以配蓍,是可
  测也,以九六定乾坤之策,是有限而可穷也,矧占之而不效乎!夫奇耦,阴阳之
  数也;阴阳,天地之正气也。二气升降,有进退而无老少。且圣人未尝言,故虽
  《系辞》之庞杂,亦不道也。”问者曰:“然则九六何为而变?”曰:“夫蓍四
  十有九,无不用也。昔之言大衍者,取四揲之策,而舍挂扐之数,兼知挂扐
  之多少,则九六之变可知矣。蓍数无所配合,阴阳无老少,乾坤无定策,知此,
  然后知筮占矣。呜呼!文王无孔子,《易》其沦于卜筮乎《易》无王弼,其沦
  于异端之说乎!因孔子而求文王之用心,因弼而求孔子之意,因予言而求弼之得
  失,可也。”
  【明用〈景祐四年〉】
  《乾》之六爻曰:“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九三,君子终日乾
  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九五,飞龙在天。上九,亢龙有悔。”
  又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者,何谓也?谓以九而名爻也。乾爻七九,九变
  而七无为,《易》道占其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九也,曰“用九”
  者,释所以不用七也。及其筮也,七常多而九常少,有无九者焉。此不可以不释
  也。曰“群龙无首,吉”者:首,先也,主也,阳极则变而之他,故曰“无首”
  也。凡物极而不变则弊,变则通,故曰“吉”也。物无不变,变无不通,此天理
  之自然也,故曰“天德不可为首”,又曰“乃见天则”也。
  《坤》之六爻曰:“初六,履霜坚冰至。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六三,
  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六五,黄裳元吉。上
  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又曰“用六,利永贞”者,何谓也?谓以六而名爻
  也。坤爻八六,六变而八无为,亦以其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六也,曰“用六”
  者,释所以不用八也。及其筮也,八常多而六常少,有无六者焉。此不可以不释
  也。阴柔之动,或失于邪,故曰“利永贞”也。
  阴阳反复,天地之常理也。圣人于阳,尽变通之道;于阴,则有所戒焉。六
  十四卦,阳爻皆七九,阴爻皆六八,于《乾》、《坤》而见之,则其余可知也。
  【春秋论上〈景祐四年〉】
  事有不幸出于久远而传乎二说,则奚从?曰:从其一之可信者。然则安知可
  信者而从之?曰:从其人而信之,可也。众人之说如彼,君子之说如此,则舍众
  人而从君子。君子博学而多闻矣,然其传不能无失也。君子之说如彼,圣人之说
  如此,则舍君子而从圣人。此举世之人皆知其然,而学《春秋》者独异乎是。孔
  子,圣人也,万世取信,一人而已。若公羊高、谷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
  闻矣,其传不能无失者也。孔子之于经,三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
  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
  盟于蔑”,其卒也,书曰“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三子者曰:非公也,是摄
  也。学者不从孔子谓之公,而从三子谓之摄。其于晋灵公之事,孔子书曰“赵盾
  弑其君夷皋”。三子者曰:非赵盾也,是赵穿也。学者不从孔子信为赵盾,而从
  三子信为赵穿。其于许悼公之事,孔子书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三子者曰:
  非弑之也,买病死而止不尝药耳。学者不从孔子信为弑君,而从三子信为不尝药。
  其舍经而从传者何哉?经简而直,传新而奇,简直无悦耳之言,而新奇多可喜之
  论,是以学者乐闻而易惑也。予非敢曰不惑,然信于孔子而笃者也。经之所书,
  予所信也;经所不言,予不知也。
  难者曰:“子之言有激而云尔。夫三子者,皆学乎圣人,而传所以述经也。
  经文隐而意深,三子者从而发之,故经有不言,传得而详尔,非为二说也。”予
  曰:“经所不书,三子者何从而知其然也?”曰:“推其前后而知之,且其有所
  传而得也。国君必即位,而隐不书即位,此传得知其摄也。弑君者不复见经,而
  盾复见经,此传得知弑君非盾也。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而许悼公书葬,此传
  得知世子止之非实弑也。经文隐矣,传曲而畅之。学者以谓三子之说,圣人之深
  意也,是以从之耳,非谓舍孔子而信三子也。”予曰:“然则妄意圣人而惑学者,
  三子之过而已。使学者必信乎三子,予不能夺也。使其惟是之求,则予不得不为
  之辨。”
  【春秋论中〈景祐四年〉】
  孔子何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此
  《春秋》之所以作也。自周衰以来,臣弑君,子弑父,诸侯之国相屠戮而争为君
  者,天下皆是也。当是之时,有一人焉,能好廉而知让,立乎争国之乱世,而怀
  让国之高节,孔子得之,于经宜如何而别白之?宜如何而褒显之?其肯没其摄位
  之实而雷同众君诬以为公乎?所谓摄者,臣行君事之名也。伊尹、周公、共和之
  臣尝摄矣,不闻商、周之人谓之王也。使息姑实摄而称号无异于正君,则名分不
  正而是非不别。夫摄者,心不欲为君而身假行君事,虽行君事而其实非君也。今
  书曰公,则是息姑心不欲之,实不为之,而孔子加之,失其本心,诬以虚名,而
  没其实善。夫不求其情,不责其实,而善恶不明如此,则孔子之意疏,而《春秋》
  缪矣。
  《春秋》辞有同异,尤谨严而简约,所以别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非
  善恶难明之际,圣人所尽心也。息姑之摄也,会盟、征伐、赏刑、祭祀皆出于己,
  举鲁之人皆听命于己,其不为正君者几何?惟不有其名尔。使其名实皆在己,则
  何从而知其摄也。故息姑之摄与不摄,惟在为公与不为公,别嫌明微,系此而已。
  且其有让桓之志,未及行而见杀。其生也,志不克伸;其死也,被虚名而违本意。
  则息姑之恨,何伸于后世乎!其甚高之节,难明之善,亦何望于《春秋》乎!今
  说《春秋》者,皆以名字、氏族、予夺为轻重,故曰“一字为褒贬”。且公之为
  字,岂不重于名字、氏族乎?孔子于名字、氏族,不妄以加人,其肯以公妄加于
  人而没其善乎?以此而言,隐实为摄,则孔子决不书曰公,孔子书为公,则隐决
  非摄。难者曰:“然则何为不书即位?”曰:“惠公之终,不见其事,则隐之始
  立,亦不可知。孔子从二百年后,得其遗书而修之,阙其所不知,所以传信也。”
  难者又曰:“谓之摄者,左氏耳。公羊、谷梁皆以为假立以待桓也,故得以
  假称公。”予曰:“凡鲁之事出于己,举鲁之人听于己,生称曰公,死书曰薨,
  何从而知其假?”
  【春秋论下〈景祐四年〉】
  弑逆,大恶也!其为罪也莫赎,其于人也不容,其在法也无赦。法施于人,
  虽小必慎,况举大法而加大恶乎。既辄加之,又辄赦之,则自侮其法而人不畏。
  《春秋》用法,不如是之轻易也。
  三子说《春秋》书赵盾以不讨贼,故加之大恶,既而以盾非实弑,则又复见
  于经,以明盾之无罪。是辄加之而辄赦之尔。以盾为无弑心乎?其可轻以大恶加
  之?以盾不讨贼,情可责而宜加之乎?则其后顽然未尝讨贼,既不改过以自赎,
  何为遽赦,使同无罪之人?其于进退皆不可,此非《春秋》意也。赵穿弑君,大
  恶也。盾不讨贼,不能为君复雠,而失刑于下。二者轻重,不较可知。就使盾为
  可责,然穿焉得免也?今免首罪为善人,使无辜者受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
  《春秋》之法,使为恶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所谓是非之公也。
  据三子之说:初,灵公欲杀盾,盾走而免。穿,盾族也,遂弑。而盾不讨,
  其迹涉于与弑矣。此疑似难明之事,圣人尤当求情责实以明白之。使盾果有弑心
  乎?则自然罪在盾矣,不得曰为法受恶而称其贤也。使果无弑心乎?则当为之辨
  明,必先正穿之恶,使罪有所归,然后责盾纵贼,则穿之大恶不可幸而免,盾之
  疑似之迹获辨,而不讨之责亦不得辞。如此,则是非善恶明矣。今为恶者获免,
  而疑似之人陷于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若曰盾不讨贼,有幸弑之心,与自弑同,
  故宁舍穿而罪盾。此乃逆诈用情之吏矫激之为尔,非孔子忠恕、《春秋》以王道
  治人之法也。孔子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就令旧史如此,
  其肯从而不正之乎?其肯从而称美,又教人以越境逃恶乎?此可知其缪传也。问
  者曰:“然则夷皋孰弑之?”曰:孔子所书是矣,赵盾弑其君也。
  今有一人焉,父病,躬进药而不尝。又有一人焉,父病而不躬进药。而二父
  皆死。又有一人焉,操刃而弑其父。使吏治之,是三人者,其罪同乎?曰:“虽
  庸吏犹知其不可同也。躬药而不知尝者,有爱父之孝心而不习于礼,是可哀也,
  无罪之人尔。不躬药者,诚不孝矣,虽无爱亲之心,然未有杀父之意,使善治狱
  者,犹当与操刃殊科。况以躬药之孝,反与操刃同其罪乎?此庸吏之不为也。然
  则许世子止实不尝药,则孔子决不书曰弑君,孔子书为弑君,则止决非不尝药。”
  难者曰:“圣人借止以垂教尔。”对曰:“不然。夫所谓借止以垂教者,不过欲
  人之知尝药耳。圣人一言明以告人,则万世法也,何必加孝子以大恶之名,而尝
  药之事卒不见于文,使后世但知止为弑君,而莫知药之当尝也。教未可垂而已陷
  人于大恶矣,圣人垂教,不如是之迂也。果曰责止,不如是之刻也。”
  难者曰:“然则盾曷为复见于经?许悼公曷为书葬?”曰:“弑君之臣不见
  经,此自三子说尔,果圣人法乎?悼公之葬,且安知其不讨贼而书葬也?自止以
  弑见经,后四年,吴败许师,又十有八年,当定公之四年,许男始见于经而不名。
  许之书于经者略矣,止之事迹,不可得而知也。”
  难者曰:“三子之说,非其臆出也,其得于所传如此。然则所传者皆不可信
  乎?”曰:“传闻何可尽信?公羊、谷梁以尹氏卒为正卿,左氏以尹氏卒为隐母,
  一以为男子,一以为妇人。得于所传者盖如是,是可尽信乎?”
  【春秋或问〈景祐四年〉】
  或问:“《春秋》何为始于隐公而终于获麟?”曰:“吾不知也。”问者曰:
  “此学者之所尽心焉,不知何也?”曰:“《春秋》起止,吾所知也。子所问者,
  始终之义,吾不知也,吾无所用心乎此。昔者,孔子仕于鲁。不用,去之诸侯。
  又不用,困而归。且老,始著书。得《诗》自《关雎》至于《鲁颂》,得《书》
  自《尧典》至于《费誓》,得鲁《史记》自隐公至于获麟,遂删修之。其前远矣,
  圣人著书足以法世而已,不穷远之难明也,故据其所得而修之。孔子非史官也,
  不常职乎史,故尽其所得修之而止耳。鲁之《史记》,则未尝止也,今左氏《经》
  可以见矣。”曰:“然则始终无义乎?”曰:“义在《春秋》,不在起止。《春
  秋》,谨一言而信万世者也。予厌众说之乱《春秋》者也。”
  或问:“子于隐摄,盾、止之弑,据经而废传。经简矣,待传而详,可废乎?”
  曰:“吾岂尽废之乎?夫传之于经勤矣,其述经之事,时有赖其详焉,至其失传,
  则不胜其戾也。其述经之意,亦时有得焉,及其失也,欲大圣人而反小之,欲尊
  经而反卑之。取其详而得者,废其失者,可也;嘉其尊大之心,可也;信其卑小
  之说,不可也。”问者曰:“传有所废,则经有所不通,奈何?”曰:“经不待
  传而通者十七八,因传而惑者十五六。日月,万物皆仰,然不为盲者明,而有物
  蔽之者,亦不得见也。圣人之意皎然乎经,惟明者见之,不为他说蔽者见之也。”
  【泰誓论〈景祐四年〉】
  《书》称:商始咎周以乘黎。乘黎者,西伯也。西伯以征伐诸侯为职事,其
  伐黎而胜也,商人已疑其难制而恶之。
  使西伯赫然见其不臣之状,与商并立而称王,如此十年,商人反晏然不以为
  怪,其父师老臣如祖伊、微子之徒,亦默然相与熟视而无一言,此岂近于人情邪?
  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以纣之雄猜暴虐,尝醢九侯而脯鄂侯矣,西伯闻之窃叹,遂执而囚之,几不
  免死。至其叛己不臣而自王,乃反优容而不问者十年,此岂近于人情邪?由是言
  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使西伯不称臣而称王,安能服事
  于商乎?且谓西伯称王者,起于何说?而孔子之言,万世之信也。由是言之,谓
  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伯夷、叔齐,古之知义之士也,方其让国而去,顾天下皆莫可归,闻西伯之
  贤,共往归之,当是时,纣虽无道,天子也。天子在上,诸侯不称臣而称王,是
  僣叛之国也。然二子不以为非,依之久而不去。至武王伐纣,始以为非而弃去。
  彼二子者,始顾天下莫可归,卒依僣叛之国而不去,不非其父而非其子,此岂近
  于人情邪?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书》之《泰誓》称“十有一年”,说者因以谓自文王受命九年,及武王居
  丧二年,并数之尔。是以西伯听虞、芮之讼,谓之受命,以为元年。此又妄说也。
  古者人君即位,必称元年,常事尔,不以为重也。后世曲学之士说《春秋》,始
  以改元为重事。然则果常事与?固不足道也。果重事与?西伯即位已改元矣,中
  间不宜改元而又改元。至武王即位,宜改元而反不改元,乃上冒先君之元年,并
  其居丧称十一年。及其灭商而得天下,其事大于听讼远矣,又不改元。由是言之,
  谓西伯以受命之年为元年者,妄说也。后之学者,知西伯生不称王,而中间不再
  改元,则《诗》、《书》所载文、武之事,粲然明白而不诬矣。
  或曰:“然则武王毕丧伐纣,而《泰誓》曷为称十有一年?”对曰:“毕丧
  伐纣,出于诸家之小说,而《泰誓》,六经之明文也。昔者孔子当衰周之际,患
  众说纷纭以惑乱当世,于是退而修六经,以为后世法。及孔子既没,去圣稍远,
  而众说复兴,与六经相乱。自汉以来,莫能辨正。今有卓然之士,一取信乎六经,
  则《泰誓》者,武王之事也,十有一年者,武王即位之十有一年尔,复何疑哉?
  司马迁作《周本纪》,虽曰武王即位九年祭于文王之墓,然后治兵于孟津,至作
  《伯夷列传》,则又载父死不葬之说,皆不可为信。是以吾无取焉,取信于《书》
  可矣。”
  【怪竹辩〈康定元年〉】
  谓竹为有知乎?不宜生于庑下;谓为无知乎?乃能避槛而曲全其生。其果有
  知乎?则有知莫如人。人者,万物之最灵也,其不知于物者多矣。至有不自知其
  一身者,如骈拇、枝指、悬疣、附赘,皆莫知其所以然也。以人之灵,而不自知
  其一身,使竹虽有知,必不能自知其曲直之所以然也。竹果无知乎?则无知莫如
  枯草死骨,所谓蓍龟者是也。自古以来,大圣大智之人有所不知者,必问于蓍龟
  而取决,是则枯草死骨之有知,反过于圣智之人所知远矣。以枯草死骨之如此,
  则安知竹之不有知也?遂以蓍龟之神智,而谓百物皆有知,则其他草木瓦石,叩
  之又顽然皆无所知。然则竹未必不无知也。由是言之,谓竹为有知不可,谓为无
  知亦不可,谓其有知无知皆不可知,然后可。
  万物生于天地之间,其理不可以一概。谓有心然后有知乎?则蚓无心。谓凡
  动物皆有知乎?则水亦动物也。人兽生而有知,死则无知矣;蓍龟生而无知,死
  然后有知也。是皆不可穷诘。故圣人治其可知者,置其不可知者,是之谓大中之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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