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股票 》 經濟危機,你準備好了嗎?:大蕭條時代 》
第18節:百日新政(4)
狄剋遜·韋剋特 Dixon Wecter
沒有得到那麽廣泛認可的是新政的某些貨幣冒險,這表明,總統還扮演了一個並非不同尋常的、試圖提高價格的實驗者角色。他特別關註的是,提高農産品相對於非農産品的價格,而且,由於像小麥和棉花之類農産品的價格對國際需求高度敏感,有人認為(相當有道理),美元貶值將被證明是有效的。1933年4月,政府宣佈,它已經拋棄了金本位。羅斯福獲得了國會的授權,可以用5種規定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方式讓通貨膨脹。1933年6月,抱着實現貨幣穩定的希望,世界貨幣和經濟會議在倫敦召開。但這次會議一無所獲,這一方面多虧了法國及其金集團衛星國,另一方面也多虧了羅斯福總統突然的擔心,唯恐這樣的穩定會阻止國內剛剛開始的一輪漲價風潮。他7月3日的電報因為“破壞”了這次會議而受到了廣泛指責。最終的結果就是促使國外的敵意對準美國,而在國內,就是強化了普通百姓的孤立主義。直到1936年9月,英國、法國和美國纔最終達成協議,要防止劇烈波動和競相貶值。
新政中最不靠譜的嘗試出臺於1933年秋,那是在早期復蘇的蜜月期開始衰退之後。總統冒險嘗試康內爾大學喬治?F. 沃倫教授的“商品美元”理論,共和黨人稱之為“空頭美元”,阿爾?史密斯稱之為“鬍扯美元”。迫使美元貶值至略低於其原先含金量的60%,决策者指望這一招能夠促使總體價格上漲的和特殊商品的漲價,以改善美國的出口形勢。對外貿易方面的一次輕微改進緊隨而至,但最主要的看得見的效果是,當黃金購買價更高的時候——這個價格是每天早晨在總統的餐桌上經過與沃倫、農業信貸管理局局長小亨利?摩根索和RFC的傑西?瓊斯商議之後武斷地製定出來的——黃金便立即開始源源不斷地流進肯塔基州諾剋斯堡的金庫,最後總額高達140億美元。這一黃金購買計劃,從1933年10月25日開始實施,直至1934年1月,並沒能給國內商品價格帶來看得見的提升,而每天頒布的不同價格,倒被證明擾亂了人們的信心和市場的穩定。
1934年6月9日的“白銀購買法案”,是銀集團國在與總統達成一致之後迫使國會通過的,這項法案就意圖而言也是通脹的。其最切實的結果是,不僅擡升了本國白銀的價格,而且還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獲得了10億美元的外國白銀,並把大部分銀塊存放在西點的金庫裏。但是,在國傢有望成為埋葬全世界貴金屬的墓地的同時,這些操縱的對價格的影響,幾乎不是計劃者們所祈求的那種適度通脹,也肯定不是華爾街所預言的那種失控的通脹。然而,這樣的貨幣政策反映出了新政中的一種並不少見的大雜燴:不切實際主義,冒冒失失的即興而為,以及精明的政策,與極其真誠、常常也非常實際的人道主義糾纏在一起。一個每件事情都想試一把的總統註定要犯錯。
新政早期幾個月裏,聯邦政府的大部分行動是基於這樣一個假設:貨幣和信用、價格和利潤的體係,都在大蕭條的緩衝作用下崩潰了,聽任其自然發展將會很緩慢,而且是破壞性的。貨幣的流動必須通過政府的開支來加以鼓勵,通嚮繁榮的途徑可以安撫工人和消費者。由於實際上每個消費者也是生産者,而每個生産者也是消費者,所以有人認為,4個相互關聯的過程將會有利於全體國民:創造由政府提供資金的工作崗位;根據工業規章制度增加就業、提高工資;通過作物種植限製,加上直接利潤支付,來擡升市場價格,以此支撐農業收入;通過貨幣操縱,並藉助聯邦政府的支持和信貸機構的管製,來提高一般價格水平。為了實現這些目標,一項龐大的計劃被啓動了,部分是通過立法行動,部分是通過新近增加了的行政權力。國會樂於默認總統所尋求的巨大權力,並很快發現,自己正在簽巨額支票,而分配和花銷這些錢的權力,也正是自己交到他的手上的。
新政是以節省的調子開始的,首先是羅斯福在就職第一周便發出警告:“漫長的三個年頭以來,聯邦政府正走在通嚮破産的路上。”緊接着是國會通過了經濟法案,授權把聯邦政府部門的工資和退伍老兵的津貼每年削減4億美元以上。強有力的退伍軍人協會遊說團和美國政治的所有傳統勢力都奮起抵抗。但羅斯福幾乎立即便下達了總統令,一點一點地恢復了被削減的開支,由此開始親自加入花錢的行列,並很快成為領頭人——要求數十億美元用於救濟、給商業企業註資,以及一大堆新的聯邦機構的運行成本——1934年3月28日,國會在選舉年的刺激下,放開了經濟的繮繩,推翻了羅斯福的否决,完成了一次復闢。從今往後,所有保持預算平衡的主張都被扔到了腦後。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資料來源】新世界出版社 |
|
|
第1節:從富足到寒酸(1) | 第2節:從富足到寒酸(2) | 第3節:從富足到寒酸(3) | 第4節:從富足到寒酸(4) | 第5節:從富足到寒酸(5) | 第6節:從富足到寒酸(6) | 第7節:從富足到寒酸(7) | 第8節:從富足到寒酸(8) | 第9節:從富足到寒酸(9) | 第10節:新的生活設計(1) | 第11節:新的生活設計(2) | 第12節:新的生活設計(3) | 第13節:新的生活設計(4) | 第14節:新的生活設計(5) | 第15節:百日新政(1) | 第16節:百日新政(2) | 第17節:百日新政(3) | 第18節:百日新政(4) | 第19節:百日新政(5) | 第20節:百日新政(6) | 第21節:百日新政(7) | 第22節:百日新政(8) | 第23節:公民及其政府(1) | 第24節:公民及其政府(2) | |
| 第 I [II] [I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