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欧阳修集   》 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欧阳修 Ouyang Xiu

  ◎经旨十首〈辩一首附〉
  【易或问三首〈景祐四年〉】
  或问:“大衍之数,《易》之缊乎?学者莫不尽心焉。”曰:“大衍,《易》
  之末也,何必尽心焉也。《易》者,文王之作也,其书则六经也,其文则圣人之
  言也,其事则天地万物、君臣父子夫妇人伦之大端也。大衍,筮占之一法耳,非
  文王之事也。”“然则不足学乎?”曰:“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未有学其小而
  能至其大者也,知此然后知学《易》矣。六十四卦,自古用焉。夏、商之世,筮
  占之说略见于书。文王遭纣之乱,有忧天下之心,有虑万世之志,而无所发,以
  谓卦爻起于奇耦之数,阴阳变易,交错而成文,有君子、小人、进退、动静、刚
  柔之象,而治乱、盛衰、得失、吉凶之理具焉,因假取以寓其言,而名之曰‘易’。
  至其后世,用以占筮。孔子出于周末,惧文王之志不见于后世,而《易》专为筮
  占用也,乃作《彖》、《象》,发明卦义,必称圣人、君子、王后以当其事,而
  常以四方万国、天地万物之大以为言,盖明非止于卜筮也,所以推原本意而矫世
  失,然后文王之志大明,而《易》始列乎六经矣。《易》之沦于卜筮,非止今世
  也,微孔子,则文王之志没而不见矣。夫六爻之文,占辞也,大衍之数,占法也,
  自古所用也。文王更其辞而不改其法,故曰大衍非文王之事也。所谓辞者,有君
  子、小人、进退、动静、刚柔之象,治乱、盛衰、得失、吉凶之理,学者专其辞
  于筮占,犹见非于孔子,况遗其辞而执其占法,欲以见文王作《易》之意,不亦
  远乎!凡欲为君子者,学圣人之言;欲为占者,学大衍之数,惟所择之焉耳。”
  或问:“《系辞》果非圣人之作,前世之大儒君子不论,何也?”曰:“何
  止乎《系辞》。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俚巷人之语
  也。及其传也久,孟子之徒道之。事固有出于缪妄之说。其初也,大儒君子以世
  莫之信,置而不论。及其传之久也,后世反以谓更大儒君子而不非,是实不诬矣。
  由是曲学之士,溺焉者多矣。自孔子殁,周益衰,王道丧而学废,接乎战国,百
  家之异端起。十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君子不论也。”或
  者曰:“然则何以知非圣人之作也?”曰:“大儒君子之于学也,理远而已矣。
  中人已下,指其迹、提其耳而譬之,犹有惑焉者,溺于习闻之久,曲学之士喜为
  奇说以取胜也。何谓‘子曰’者?讲师之言也,吾尝以譬学者矣。‘元者,善之
  长;者,嘉之会;利者,义之和;贞者,事之干’,此所谓《文言》也。方鲁
  穆姜之道此言也,在襄公之九年,后十有五年而孔子生。左氏之传《春秋》也,
  固多浮诞之辞,然其用心,亦必欲其书之信后世也。使左氏知《文言》为孔子作
  也,必不以追附穆姜之说而疑后世,盖左氏者,不意后世以《文言》为孔子作也。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岂好非六经者,黜其杂乱之说,所以尊经
  也。”
  或问:“大衍,筮占之事也,其于筮占之说,无所非乎?”曰:“其法是也,
  其言非也。用蓍四十有九,分而为二,挂一,揲四,归奇,再扐,其法是也。
  象两,象三,至于乾坤之策,以当万物之数者,其言皆非也。《传》曰‘知者创
  物’,又曰‘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筮者,上古圣人之法也。其为数也,
  出于自然而不测,四十有九是也;其为用也,通于变而无穷,七八九六是也。惟
  不测与无穷,故谓之神,惟神,故可以占。今为大衍者,取物合数以配蓍,是可
  测也,以九六定乾坤之策,是有限而可穷也,矧占之而不效乎!夫奇耦,阴阳之
  数也;阴阳,天地之正气也。二气升降,有进退而无老少。且圣人未尝言,故虽
  《系辞》之庞杂,亦不道也。”问者曰:“然则九六何为而变?”曰:“夫蓍四
  十有九,无不用也。昔之言大衍者,取四揲之策,而舍挂扐之数,兼知挂扐
  之多少,则九六之变可知矣。蓍数无所配合,阴阳无老少,乾坤无定策,知此,
  然后知筮占矣。呜呼!文王无孔子,《易》其沦于卜筮乎《易》无王弼,其沦
  于异端之说乎!因孔子而求文王之用心,因弼而求孔子之意,因予言而求弼之得
  失,可也。”
  【明用〈景祐四年〉】
  《乾》之六爻曰:“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九三,君子终日乾
  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九五,飞龙在天。上九,亢龙有悔。”
  又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者,何谓也?谓以九而名爻也。乾爻七九,九变
  而七无为,《易》道占其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九也,曰“用九”
  者,释所以不用七也。及其筮也,七常多而九常少,有无九者焉。此不可以不释
  也。曰“群龙无首,吉”者:首,先也,主也,阳极则变而之他,故曰“无首”
  也。凡物极而不变则弊,变则通,故曰“吉”也。物无不变,变无不通,此天理
  之自然也,故曰“天德不可为首”,又曰“乃见天则”也。
  《坤》之六爻曰:“初六,履霜坚冰至。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六三,
  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六五,黄裳元吉。上
  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又曰“用六,利永贞”者,何谓也?谓以六而名爻
  也。坤爻八六,六变而八无为,亦以其占者名爻。不谓六爻皆常六也,曰“用六”
  者,释所以不用八也。及其筮也,八常多而六常少,有无六者焉。此不可以不释
  也。阴柔之动,或失于邪,故曰“利永贞”也。
  阴阳反复,天地之常理也。圣人于阳,尽变通之道;于阴,则有所戒焉。六
  十四卦,阳爻皆七九,阴爻皆六八,于《乾》、《坤》而见之,则其余可知也。
  【春秋论上〈景祐四年〉】
  事有不幸出于久远而传乎二说,则奚从?曰:从其一之可信者。然则安知可
  信者而从之?曰:从其人而信之,可也。众人之说如彼,君子之说如此,则舍众
  人而从君子。君子博学而多闻矣,然其传不能无失也。君子之说如彼,圣人之说
  如此,则舍君子而从圣人。此举世之人皆知其然,而学《春秋》者独异乎是。孔
  子,圣人也,万世取信,一人而已。若公羊高、谷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
  闻矣,其传不能无失者也。孔子之于经,三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
  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
  盟于蔑”,其卒也,书曰“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三子者曰:非公也,是摄
  也。学者不从孔子谓之公,而从三子谓之摄。其于晋灵公之事,孔子书曰“赵盾
  弑其君夷皋”。三子者曰:非赵盾也,是赵穿也。学者不从孔子信为赵盾,而从
  三子信为赵穿。其于许悼公之事,孔子书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三子者曰:
  非弑之也,买病死而止不尝药耳。学者不从孔子信为弑君,而从三子信为不尝药。
  其舍经而从传者何哉?经简而直,传新而奇,简直无悦耳之言,而新奇多可喜之
  论,是以学者乐闻而易惑也。予非敢曰不惑,然信于孔子而笃者也。经之所书,
  予所信也;经所不言,予不知也。
  难者曰:“子之言有激而云尔。夫三子者,皆学乎圣人,而传所以述经也。
  经文隐而意深,三子者从而发之,故经有不言,传得而详尔,非为二说也。”予
  曰:“经所不书,三子者何从而知其然也?”曰:“推其前后而知之,且其有所
  传而得也。国君必即位,而隐不书即位,此传得知其摄也。弑君者不复见经,而
  盾复见经,此传得知弑君非盾也。君弑贼不讨,则不书葬,而许悼公书葬,此传
  得知世子止之非实弑也。经文隐矣,传曲而畅之。学者以谓三子之说,圣人之深
  意也,是以从之耳,非谓舍孔子而信三子也。”予曰:“然则妄意圣人而惑学者,
  三子之过而已。使学者必信乎三子,予不能夺也。使其惟是之求,则予不得不为
  之辨。”
  【春秋论中〈景祐四年〉】
  孔子何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此
  《春秋》之所以作也。自周衰以来,臣弑君,子弑父,诸侯之国相屠戮而争为君
  者,天下皆是也。当是之时,有一人焉,能好廉而知让,立乎争国之乱世,而怀
  让国之高节,孔子得之,于经宜如何而别白之?宜如何而褒显之?其肯没其摄位
  之实而雷同众君诬以为公乎?所谓摄者,臣行君事之名也。伊尹、周公、共和之
  臣尝摄矣,不闻商、周之人谓之王也。使息姑实摄而称号无异于正君,则名分不
  正而是非不别。夫摄者,心不欲为君而身假行君事,虽行君事而其实非君也。今
  书曰公,则是息姑心不欲之,实不为之,而孔子加之,失其本心,诬以虚名,而
  没其实善。夫不求其情,不责其实,而善恶不明如此,则孔子之意疏,而《春秋》
  缪矣。
  《春秋》辞有同异,尤谨严而简约,所以别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非
  善恶难明之际,圣人所尽心也。息姑之摄也,会盟、征伐、赏刑、祭祀皆出于己,
  举鲁之人皆听命于己,其不为正君者几何?惟不有其名尔。使其名实皆在己,则
  何从而知其摄也。故息姑之摄与不摄,惟在为公与不为公,别嫌明微,系此而已。
  且其有让桓之志,未及行而见杀。其生也,志不克伸;其死也,被虚名而违本意。
  则息姑之恨,何伸于后世乎!其甚高之节,难明之善,亦何望于《春秋》乎!今
  说《春秋》者,皆以名字、氏族、予夺为轻重,故曰“一字为褒贬”。且公之为
  字,岂不重于名字、氏族乎?孔子于名字、氏族,不妄以加人,其肯以公妄加于
  人而没其善乎?以此而言,隐实为摄,则孔子决不书曰公,孔子书为公,则隐决
  非摄。难者曰:“然则何为不书即位?”曰:“惠公之终,不见其事,则隐之始
  立,亦不可知。孔子从二百年后,得其遗书而修之,阙其所不知,所以传信也。”
  难者又曰:“谓之摄者,左氏耳。公羊、谷梁皆以为假立以待桓也,故得以
  假称公。”予曰:“凡鲁之事出于己,举鲁之人听于己,生称曰公,死书曰薨,
  何从而知其假?”
  【春秋论下〈景祐四年〉】
  弑逆,大恶也!其为罪也莫赎,其于人也不容,其在法也无赦。法施于人,
  虽小必慎,况举大法而加大恶乎。既辄加之,又辄赦之,则自侮其法而人不畏。
  《春秋》用法,不如是之轻易也。
  三子说《春秋》书赵盾以不讨贼,故加之大恶,既而以盾非实弑,则又复见
  于经,以明盾之无罪。是辄加之而辄赦之尔。以盾为无弑心乎?其可轻以大恶加
  之?以盾不讨贼,情可责而宜加之乎?则其后顽然未尝讨贼,既不改过以自赎,
  何为遽赦,使同无罪之人?其于进退皆不可,此非《春秋》意也。赵穿弑君,大
  恶也。盾不讨贼,不能为君复雠,而失刑于下。二者轻重,不较可知。就使盾为
  可责,然穿焉得免也?今免首罪为善人,使无辜者受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
  《春秋》之法,使为恶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所谓是非之公也。
  据三子之说:初,灵公欲杀盾,盾走而免。穿,盾族也,遂弑。而盾不讨,
  其迹涉于与弑矣。此疑似难明之事,圣人尤当求情责实以明白之。使盾果有弑心
  乎?则自然罪在盾矣,不得曰为法受恶而称其贤也。使果无弑心乎?则当为之辨
  明,必先正穿之恶,使罪有所归,然后责盾纵贼,则穿之大恶不可幸而免,盾之
  疑似之迹获辨,而不讨之责亦不得辞。如此,则是非善恶明矣。今为恶者获免,
  而疑似之人陷于大恶,此决知其不然也。若曰盾不讨贼,有幸弑之心,与自弑同,
  故宁舍穿而罪盾。此乃逆诈用情之吏矫激之为尔,非孔子忠恕、《春秋》以王道
  治人之法也。孔子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就令旧史如此,
  其肯从而不正之乎?其肯从而称美,又教人以越境逃恶乎?此可知其缪传也。问
  者曰:“然则夷皋孰弑之?”曰:孔子所书是矣,赵盾弑其君也。
  今有一人焉,父病,躬进药而不尝。又有一人焉,父病而不躬进药。而二父
  皆死。又有一人焉,操刃而弑其父。使吏治之,是三人者,其罪同乎?曰:“虽
  庸吏犹知其不可同也。躬药而不知尝者,有爱父之孝心而不习于礼,是可哀也,
  无罪之人尔。不躬药者,诚不孝矣,虽无爱亲之心,然未有杀父之意,使善治狱
  者,犹当与操刃殊科。况以躬药之孝,反与操刃同其罪乎?此庸吏之不为也。然
  则许世子止实不尝药,则孔子决不书曰弑君,孔子书为弑君,则止决非不尝药。”
  难者曰:“圣人借止以垂教尔。”对曰:“不然。夫所谓借止以垂教者,不过欲
  人之知尝药耳。圣人一言明以告人,则万世法也,何必加孝子以大恶之名,而尝
  药之事卒不见于文,使后世但知止为弑君,而莫知药之当尝也。教未可垂而已陷
  人于大恶矣,圣人垂教,不如是之迂也。果曰责止,不如是之刻也。”
  难者曰:“然则盾曷为复见于经?许悼公曷为书葬?”曰:“弑君之臣不见
  经,此自三子说尔,果圣人法乎?悼公之葬,且安知其不讨贼而书葬也?自止以
  弑见经,后四年,吴败许师,又十有八年,当定公之四年,许男始见于经而不名。
  许之书于经者略矣,止之事迹,不可得而知也。”
  难者曰:“三子之说,非其臆出也,其得于所传如此。然则所传者皆不可信
  乎?”曰:“传闻何可尽信?公羊、谷梁以尹氏卒为正卿,左氏以尹氏卒为隐母,
  一以为男子,一以为妇人。得于所传者盖如是,是可尽信乎?”
  【春秋或问〈景祐四年〉】
  或问:“《春秋》何为始于隐公而终于获麟?”曰:“吾不知也。”问者曰:
  “此学者之所尽心焉,不知何也?”曰:“《春秋》起止,吾所知也。子所问者,
  始终之义,吾不知也,吾无所用心乎此。昔者,孔子仕于鲁。不用,去之诸侯。
  又不用,困而归。且老,始著书。得《诗》自《关雎》至于《鲁颂》,得《书》
  自《尧典》至于《费誓》,得鲁《史记》自隐公至于获麟,遂删修之。其前远矣,
  圣人著书足以法世而已,不穷远之难明也,故据其所得而修之。孔子非史官也,
  不常职乎史,故尽其所得修之而止耳。鲁之《史记》,则未尝止也,今左氏《经》
  可以见矣。”曰:“然则始终无义乎?”曰:“义在《春秋》,不在起止。《春
  秋》,谨一言而信万世者也。予厌众说之乱《春秋》者也。”
  或问:“子于隐摄,盾、止之弑,据经而废传。经简矣,待传而详,可废乎?”
  曰:“吾岂尽废之乎?夫传之于经勤矣,其述经之事,时有赖其详焉,至其失传,
  则不胜其戾也。其述经之意,亦时有得焉,及其失也,欲大圣人而反小之,欲尊
  经而反卑之。取其详而得者,废其失者,可也;嘉其尊大之心,可也;信其卑小
  之说,不可也。”问者曰:“传有所废,则经有所不通,奈何?”曰:“经不待
  传而通者十七八,因传而惑者十五六。日月,万物皆仰,然不为盲者明,而有物
  蔽之者,亦不得见也。圣人之意皎然乎经,惟明者见之,不为他说蔽者见之也。”
  【泰誓论〈景祐四年〉】
  《书》称:商始咎周以乘黎。乘黎者,西伯也。西伯以征伐诸侯为职事,其
  伐黎而胜也,商人已疑其难制而恶之。
  使西伯赫然见其不臣之状,与商并立而称王,如此十年,商人反晏然不以为
  怪,其父师老臣如祖伊、微子之徒,亦默然相与熟视而无一言,此岂近于人情邪?
  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以纣之雄猜暴虐,尝醢九侯而脯鄂侯矣,西伯闻之窃叹,遂执而囚之,几不
  免死。至其叛己不臣而自王,乃反优容而不问者十年,此岂近于人情邪?由是言
  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孔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使西伯不称臣而称王,安能服事
  于商乎?且谓西伯称王者,起于何说?而孔子之言,万世之信也。由是言之,谓
  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伯夷、叔齐,古之知义之士也,方其让国而去,顾天下皆莫可归,闻西伯之
  贤,共往归之,当是时,纣虽无道,天子也。天子在上,诸侯不称臣而称王,是
  僣叛之国也。然二子不以为非,依之久而不去。至武王伐纣,始以为非而弃去。
  彼二子者,始顾天下莫可归,卒依僣叛之国而不去,不非其父而非其子,此岂近
  于人情邪?由是言之,谓西伯受命称王十年者,妄说也。
  《书》之《泰誓》称“十有一年”,说者因以谓自文王受命九年,及武王居
  丧二年,并数之尔。是以西伯听虞、芮之讼,谓之受命,以为元年。此又妄说也。
  古者人君即位,必称元年,常事尔,不以为重也。后世曲学之士说《春秋》,始
  以改元为重事。然则果常事与?固不足道也。果重事与?西伯即位已改元矣,中
  间不宜改元而又改元。至武王即位,宜改元而反不改元,乃上冒先君之元年,并
  其居丧称十一年。及其灭商而得天下,其事大于听讼远矣,又不改元。由是言之,
  谓西伯以受命之年为元年者,妄说也。后之学者,知西伯生不称王,而中间不再
  改元,则《诗》、《书》所载文、武之事,粲然明白而不诬矣。
  或曰:“然则武王毕丧伐纣,而《泰誓》曷为称十有一年?”对曰:“毕丧
  伐纣,出于诸家之小说,而《泰誓》,六经之明文也。昔者孔子当衰周之际,患
  众说纷纭以惑乱当世,于是退而修六经,以为后世法。及孔子既没,去圣稍远,
  而众说复兴,与六经相乱。自汉以来,莫能辨正。今有卓然之士,一取信乎六经,
  则《泰誓》者,武王之事也,十有一年者,武王即位之十有一年尔,复何疑哉?
  司马迁作《周本纪》,虽曰武王即位九年祭于文王之墓,然后治兵于孟津,至作
  《伯夷列传》,则又载父死不葬之说,皆不可为信。是以吾无取焉,取信于《书》
  可矣。”
  【怪竹辩〈康定元年〉】
  谓竹为有知乎?不宜生于庑下;谓为无知乎?乃能避槛而曲全其生。其果有
  知乎?则有知莫如人。人者,万物之最灵也,其不知于物者多矣。至有不自知其
  一身者,如骈拇、枝指、悬疣、附赘,皆莫知其所以然也。以人之灵,而不自知
  其一身,使竹虽有知,必不能自知其曲直之所以然也。竹果无知乎?则无知莫如
  枯草死骨,所谓蓍龟者是也。自古以来,大圣大智之人有所不知者,必问于蓍龟
  而取决,是则枯草死骨之有知,反过于圣智之人所知远矣。以枯草死骨之如此,
  则安知竹之不有知也?遂以蓍龟之神智,而谓百物皆有知,则其他草木瓦石,叩
  之又顽然皆无所知。然则竹未必不无知也。由是言之,谓竹为有知不可,谓为无
  知亦不可,谓其有知无知皆不可知,然后可。
  万物生于天地之间,其理不可以一概。谓有心然后有知乎?则蚓无心。谓凡
  动物皆有知乎?则水亦动物也。人兽生而有知,死则无知矣;蓍龟生而无知,死
  然后有知也。是皆不可穷诘。故圣人治其可知者,置其不可知者,是之谓大中之
  道。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卷一 居士集卷一卷二 居士集卷二卷三 居士集卷三
卷四 居士集卷四卷五 居士集卷五卷六 居士集卷六
卷七 居士集卷七卷八 居士集卷八卷九 居士集卷九
卷十 居士集卷十卷十一 居士集卷十一卷十二 居士集卷十二
卷十三 居士集卷十三卷十四 居士集卷十四卷十五 居士集卷十五
卷十六 居士集卷十六卷十七 居士集卷十七卷十八 居士集卷十八
卷十九 居士集卷十九卷二十 居士集卷二十卷二十一 居士集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居士集卷二十二卷二十三 居士集卷二十三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四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