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中國人史綱   》 十二 酷吏與酷刑      柏楊 Bai Yang

  南周王朝政權是一個赤裸裸的特務政權,建立在酷吏主持的詔獄係統之上。名義上是武瞾在統治,實際上是酷吏集團在統治。
  法律的好壞,不在“法條”的本身,而在“訴訟法”的執行。不在如何處罰犯罪,而在如何確定犯罪。唐王朝的法律,是中國各王朝法律中最完善的一種,但因中國古政治思想缺乏人權觀念,所以中國始終不能産生證據主義的訴訟法,《唐律》自不例外。於是酷吏的酷刑就代替訴訟法,法官在偵查報告時,不追求事實,衹追求口供。一個人明知道一旦誣服謀反,即將全族被屠,而仍“坦承不諱”、“自動招認”,這便是酷吏的功能。
  武瞾所組成的酷吏集團,最有名的可舉出下列數人;
  來俊臣武瞾最親信的助手之一,在他當權時,除了武瞾自己和武姓親屬外,所有政府官員和牽連所及的民衆,都在他的刑事訴訟法——酷刑之下發抖。任何人(包括親王、宰相)衹要由來使臣逮捕審訊,很少能活着走出獄門。他審訊被告時所用的酷刑,僅衹“枷”一項,就有十種使人心悸的名號:“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著即承”、“失魄膽”、“實同反”、“反是實”、“死豬愁”、“求即死”、“求破傢”。其他酷刑,也各有名稱,而且美麗香豔,充分表示對人權和對人性尊嚴的摧折和戲弄。如“鳳凰展翅”:把被告手足綁上短木,像扭絞繩索一祥地扭絞雙臂。“驢駒拔撅”:把被告綁到柱子上,用繩子係着頸項,嚮前牽引,如果不及時招認,脖子就會被拉斷,“仙人獻果”:教被告赤裸着身體跪在碎瓦礫上,雙手捧枷,舉過頭頂。“玉女登梯”:教被告爬上高梯,用繩子拴着脖子,嚮背後牽引,或窒息而死,或跌下摔死。
  來俊臣不僅是實行傢,還是理論傢。他著有《羅織經》一書,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部製造冤獄的經典,經上指示的程序有七:
  一、先確定對象。
  二、由特務們從四面八方向有關機關或當權人物,發出告密信件或檢舉信件。
  三、等候有關機關或當權人物把這些信件,交下調查(事情發展到此,對象的命運已經確定。也可以說,當酷史在確定對象時,對象的命運就已經確定,因為那些涉及到謀反叛國巨案的信件,不可能不交下來)。
  四、根據這些交下來的信件,把對象逮捕審訊。
  五、審訊時施用酷刑,取得理想的口供。——註意的是,如果拒絶招認而死於酷刑之下,就又多了另一個罪名:“畏罪自殺”。被告衹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是招認,一是死於酷刑之下。事實上並不需要對每一個被告都施酷刑,如宰相狄仁傑等,就沒有受到拷打,衹教他知道如果不合作將發生什麽,效果相同。
  六、審訊時教被告們在口供中互相牽引,並擴大嚮會牽引,人數多寡和範圍大小,由當權人物或酷史决定。
  七、把被告口供整理編撰,使互相吻合,毫無破綻。於是,程序完成,一件謀反叛國巨案,宣告破獲。
  索元禮武瞾情夫之一的薛懷義的幹爹,所以最得信任。他最大的本領是,衹幾天工夫,就可以從一個被告牽引出一千個被告。被告交給他,跟交給來俊臣一樣,百死一生。他發明一種特製的鐵籠,教被告把頭伸到裏面,而裏面釘滿鐵針。有時他把被告倒懸起來,在頭部係上石頭,使它下墜。有時用醋汁灌被告的鼻孔,直到招認或被窒息而死。有時用鐵圈套到被告頭上,在縫隙中打入木楔,直到招認或腦漿崩裂。
  侯思止一個不識字的法官,他對武瞾說:“我雖然不識字,可是我忠心除姦。”武瞾很欣賞他。侯思止以審訊宰相魏元忠一案而聞名,當魏元忠拒絶承認謀反時,他認為魏元忠空言狡辯,把魏元忠雙足縛住,在地上倒拖。
  周興他當權的時間很短,但他在冤獄史上的地位卻非常重要。有一天,武瞾把一件密告周興謀反的檢舉信件交給來俊臣調查。來俊臣跟周興是最好的朋友,而且那一天二人又恰恰在一起共進午餐。任何人都以為來俊臣一定會為他的好友昭雪,但這是不懂特務本質的人的想法。特務的本質是互相吞噬的,對越是要好的朋友越加殘忍,用以表示他自己的清白與忠貞。來俊臣問周興說:“有一個被告,態度非常頑強,不肯承認謀反,最好用什麽辦法對付他?”周興說:“簡單的很,把他裝到大甕(缸)裏,四周燃起炭火,他就非承認不可。”來俊臣教人如法佈置妥當後,對周興說:“有人告兄台謀反,我奉命調查,請君入甕。”周興的尷尬與狼狽,以及結局,是可以推斷的。從此,“請君入甕”一語,成為中國最有名的成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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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空中·馬上二 河流·湖泊
三 山四 沙漠·萬裏長城
五 城市六 地理區域
七 演員第二章神話時代
一 開天闢地二 五氏
三 東西方世界第三章 傳說時代
一 黃帝王朝二 姬軒轅
三 伊祁放勳與姚重華四 東西方世界
第四章 半信史時代一 紀元前二十三世紀
二 紀元前二十二世紀三 紀元前二十一世紀
四 紀元前十九世紀五 紀元前十八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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