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鉴赏 美国诗人五十家   》 威廉·卡洛·威廉斯 William Carlo Williams (1883——1963)      Peter Jones

  ……我必须
  发现我的意义并在流水旁
  公然表达……
  ——《佩特森》
  
  流行的诗选模糊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威廉·卡洛·威廉斯是一位题材丰富、风格多样的诗人。除了他的诗、小说、批评文章和剧作外,他还为我们留下了一部《自传》和一部很吸引人的书《我想写一首诗》,以及几封很有启迪性的书信。这些书和文献证实了这位诗人的份量和优秀品质。
  
  威廉斯曾在他1883年诞生的镇子新泽西州鲁瑟福德镇行医,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在那里他遇到了H.D(赫尔达·杜里多),并与庞德结成了终身朋友。他曾写道;“结识庞德的前后就好比是纪元前和纪元后。”他在纽约的几家医院做见习儿科医师期间,与华莱士·斯蒂文斯建立了联系。1909年他在伦敦与庞德住在一起,并见到了叶芝。
  
  威廉斯发现欧洲的生活充满了浓厚的“文学气氛”,但与他的性情完全不合。回到美国后,他在鲁瑟福德镇定居下来。1912年与佛洛伦斯·赫尔曼即他诗歌中的“佛洛塞”结婚。他的头一本诗集《诗歌》于1909年自费出版,后来他把这些诗描写为“只是对济慈拙劣的模仿——对了,也是对惠特曼拙劣的模仿。”他对以往的宗师们的依赖日益消失了,这一方面也是他对批评他的朋友们作出的回答,特别是庞德、H.D.、玛丽娜·穆尔。他们当时本身就在写一种不加装饰、客观的诗歌。他们去掉诗的装饰和浮华的修辞,不进行任何说教。意象主义这时正在诞生时期。
  
  他的第二本诗集《脾气》(1913)反映了这种变化。庞德在1914年编选的《意象派诗人》诗选中也选进了他的诗作。威廉斯曾简短地与严格的意象派有过联系。他对当时的一些画家也很赏识,特別是对1913年在纽约展出的塞桑、马蒂斯和毕加索的作品很欣赏。这时他也认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美国人的责任和命运:“从一开头我就觉得我不是英国人,倘若一定要写诗的话,我就非得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写”。他发誓要努力依靠个人的不懈努力独创一种“崭新的美国式的诗歌语言”。
  
  他从立体派和超现实主义那里学到的东西对他的两本书《地狱中的科拉》(1920)和《春天与万物》(1923)产生了影响。《春天与万物》用威廉斯的话来说,最初是“由一些诗夹杂着一些散文组成的……这些诗是在人们都迷恋于印刷形式的时候写成的,的确是对这种思想的拙劣模仿,每一章的标题故意排印颠倒,每章的次序标号都杂乱无章……”超现实主义只是一种暂时的伪装,浅薄而明显地模仿别人。
  
  1931年他加入了查理斯。莱尼科夫、路易斯·茹可夫斯基和乔治。奥本的“客观主义”运动。这个运动的宗旨如威廉斯在《自传》中所说,“是把诗当作一种客体。这种客体本身从形式上以其采用的形式本身表达其事实和意义……诗是一种客体(如同一首交响乐或一幅立体派的画),诗人的目的必定是要把他的话转变成一种新形式,也就是说“创造出一种与时代共鸣的客体”。这大体上就是威廉斯在他创作生涯的成熟时期贯彻始终的动机。
  
  威廉斯于1950年获得全国图书奖,1952年获得博林根奖,被任命为国会图书馆的诗歌顾问。这个荣誉在“麦卡锡时代”被取消了——理由是,他是一位左翼分子,是庞德的朋友。这期间,威廉斯屡次中风,但仍创作不辏他活了七十九岁,死后被追授普利策奖和诗歌金章奖。他最富有独创性的诗是《佩特森》,它由四本书和一本注释形式的书组成,写于1946年和1951年之间。这首诗旨在成为一部美国的史诗,它把帕塞伊克河的地理与新泽西州佩特森城的历史与社会联系起来,着重刻画了一系列人物。这是一首“把一个人同一座城市等同起来的诗”。威廉斯采用了抒情诗、散文、文献和书信的形式。它之所以能够打动人,是因为诗人把权威感和必然的正确性带入了将内容和表达方式杂陈并列的拼贴风格中。
  
  他用散文体写的作品很多,其中有一部三部曲小说《白色的骡子》、《在金钱之中》和《茁壮成长》。主要的批评著作有《在美国的食粮中》(1925),他在这本书中通过作家的作品和探索者的生活对美国的“美国性”进行了探讨。他认为这本书解释成一个“对旧有的东西重新命名”的企图。这也是他在诗中探索的目标:通过新的眼光去“推陈出新”,用新的方法去表现。他最后的一本诗集是《勃鲁盖尔的图画》(1962)。
  
  威廉斯写的一些较短的诗最以其明晰使人很快着迷。诗中的词语列举并喚起了他通过一扇窗户或在早餐室里看到的景物。诗中没有抽象概念,没有不精确之处,也没有道德结论。这些诗在精确性方面属于意象派。
  一团猫尾般的绒草
  从银行的门
  吹进来……
  或者
  象那只猫
  翻越过
  果酱壁橱
  的顶端……
  
  这些诗阐明了他在《佩特森》中说过的名言:“没有意念,意念只寓于物中”。然而就它们自身来说,还是不够的,“一首诗是一架用词汇造就的小(或大)机器。他发现这些词汇,并把它们组合起来,不歪曲其本来的确切意义,使之成为他的成见和热情的强烈表现。它们可以在他使用的讲话中构成一种启示。作为一件艺术品,诗人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用这种强烈的感性认识所创造出的内容。诗具有它自身检验其真实性的内在运动”。以上所引的两个形象都是他在讲话中表现出来的感性事物,但没有“内在的运动”,上下文也没有他所提倡的那种“强烈的表现力”。它们缺乏庞德在给意象下定义时所称的那种“当一种外在客观的事物将自身转换或射入内在主观事物时的精确时刻”。
  
  作为诗人,威廉斯的技巧在于他具有巧妙地进行这种转换的能力。他写得最好的短诗不只是描写;而是把重点从作用转移到反作用,从感性认识转移到同情心,从客观转移到主观。复杂的反应,发现作用与反作用之间关系的喜悦,是他最佳之作的特点:
  窗外的鲜花
  淡紫鹅黄
  被白色的窗帘改变——
  洁净的气味——
  向晚的阳光——
  照射着玻璃盘
  一个玻璃水罐
  一个倒置的高脚酒杯,
  旁边
  有一把钥匙安放——还有那
  一尘不染的白床
  
  这里的变化比较缓慢,从感觉到对气味的主观反应,引出了一种淡淡的恋旧的个人情绪。经过转换后,他仍然能够回到感性认识的阶段上去,不过这时见到的物体——盘子、水罐、高脚酒杯、钥匙以及床——已经在静止之中有了一种微妙的主观上的隐义。这首诗用其它任何设想的修辞方法都没有起色,只有用“内在的运动”才能使之有力量。
  
  在《彩虹》中,也有一种强烈的感性认识的转换过程。一种由每行结尾的停顿所产生的口头张力。这种张力由于转换而得到松弛。诗人与他的妻子下楼吃早餐时闻到了一种强烈的气味:
  我们搜寻遍了
  屋子
  找
  那最诱人的香气
  起初,
  找不着它
  来自何处
  其后一片宛如
  大海的蓝色
  使我们
  惊异不止
  我们看到了那些
  喇叭形的花朵
  
  在《红色推车》中,渲染着整首诗的复杂情绪在最初几行便表现出来了:
  “这许多全都/依靠……。”接着的简短描写也由于这几句话而产生感染力。有时强调重点或语气的转换非常快,包含的意思非常复杂,使得这首诗成了一幅感性材料的拼贴画,而不是一个集中的主观反应。《悼D.H.劳伦斯》纵观劳伦斯一生的著作:在表层之下有哀歌的凋子。
  洪水高涨,还将高漲
  吞掉这静静的溪谷
  淹没那位吉普赛人和那位
  奄奄一息紧抱着花丛
  的少女。
  
  在《佩特森》中,这种拼贴技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散文紧接着诗段,枯燥的诗体中夹杂着一张洗衣单子。这首诗旨在说明“一个人的自身便是一座城市,他一生的开始、探索、成功与终结都可以从一座城市的各个方面来体现。”这首诗必须无所不及,甚至一条河的污染,也反映了人的腐败。这样一部思想宏广的巨制长篇,败笔之处本难以避免,然而当拼贴技巧发挥了作用时,诗体的段落提供了沉思的停顿,使威廉斯的作品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玫瑰碧绿必将开放
  长得比你高,绿色,铅灰色的绿
  待你不再说话,品尝,
  甚至存在。我的一生
  为一个局部的胜利等得太久了……
  
  只有第一本书从头至尾一直很吸引人,后三本书只给了读者间歇性的满足。
  
  威廉斯在《我想写一首诗》中曾描写过他对技巧的撫求:“我以前不写长行诗是由于我生性紧张。我不能那样做。诗的节奏速度便是说活的速度,一种急促的速度,因为我写的时候激动了。我在发现……”每一首诗中都可以找到这种屏息的发现,例如,这朵牵牛花。
  紫花!
  数月无人晓
  只为
  荒天开……
  
  他竭力反对那种他认为具有局限性的传统形式——十四行诗,五步抑扬格。然而“自由诗也并非出路。一开始我便知道美国的语言一定会形成这种格式。”1948年他写完《佩特森》第二部后,突然认识到了自己的独特风格:
  下行者招手致意
  攀登者接受致意
  记忆是一种
  成就
  甚至是一种
  新的开始
  
  威廉斯在写给里查德·埃伯哈特的一封信中解释了他对“可变音步”的发现。一首诗把一行诗的音乐性作为其节奏的基础,而不是一个词的重读格式,也不是事先规定好的音节数目,一个单独的节拍要算进每一行诗中;“在整首诗中,它给了音步一种格式,可以使人感到是一种新韵律。它给了耳朵应变能力。其结果是产生了一种我们日常听到的口头语言。”他把诗从短而紧迫的诗行中解放了出来,给了它抒发持久激情的天地:
  说到那日光兰,那滴翠的花
  宛如一朵喇叭花
  开放在枝桠——
  只是绿色的,本质的——
  我来了,我亲爱的
  为你歌唱。
  
  威廉斯对艾略特很有个人成见,这种成见又由于文艺批评上的原因,特别是《荒原》而愈加深了。威廉斯认为“正当我感到我们即将逃入更接近一种新艺术形式本身的本质的天地时——这种形式根植于本土,会给我们带来成果——艾略特又把我们带回到了课堂”。威廉斯对艾略特的文学拼贴技巧嗤之以鼻,但为了寻找一种技巧,他在《佩特森》中最终掌握了这种拼贴技巧:
  我不能留在此处
  消磨一生回颅往昔:
  未来没有回答,我必须
  发现我的意义并
  将它在流水旁
  公然表达,我自己——
  搜尽语言——或死去
  ——无论是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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