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死学
1993年初,性情爽朗、乐天知命的美国天普(Temple)大学宗教哲学教授傅伟勋(1993—1996)患了淋巴腺癌。两次电疗后,奋笔写成《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一书。他在北美的一位老朋友对他说:“这本书我要看。我钱也有了,名也有了,权也有了,现在只剩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怎样面对死亡。傅教授这位有钱有势的朋友对这个题目感兴趣,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个大限,谁都逃不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的史书和文学对烈士的慷慨赴死、从容就义的记载虽多,但像托尔斯泰《伊凡·伊里奇之死》(The Death of Ivan Ilych)这篇小说那样,把一个患了绝症的平凡人临近死亡前的精神状态,绘声绘色地描述出来的,可说绝无仅有。《红楼梦》这部大著作,接二连三地有人命赴黄泉,但多是一笔轻轻带过。我们仅知黛玉吐血而亡,其他细节,只能想象。苦命的晴雯,夜雨孤灯,临终时状况更是凄凉,谁料宝玉过访,作者安排她咬断指甲相赠,终于把这场面“美化”了。
死亡这题目既然是中国人的禁忌,实难想象有关死亡的现实可以被提升到一种学问层次,作为研究对象。其实西方人对死亡这话题一样有忌讳。就拿美国来说,“死亡学”(Thanatology)之兴起,也是晚近三四十年的事。开山祖是原籍瑞士的库布勒·罗斯(Elizabeth Kubler?Ross)女士。20世纪60年代,她在芝加哥大学授课,倡导死亡学研究,因为她认为一般医生只以救人命为天职,对绝症病人的精神和心理状态毫不关心。
她倡导的死亡学,形同一个“互联网”,由医生、护士、精神病科专家、神职界中人和患者亲属联手合作,帮助病人度过“生命成长的最后阶段”(the final stage of growth)。这就是说帮助病人得到“善终”。她把这些心得和经验结集成《论死亡与临终》(On Death and Dying)于1969年出版时,《生活》(Life)画报即派记者作专访,从此她声名大振。后来她干脆辞去教职,全心投入“死亡教育”的工作,不断到世界各地演讲,新作也一本接一本地出版。
傅伟勋的书全名是“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从临终精神医学到现代生命学”,1993年由正中书局出版。我买到的是1996年第五版第三次印行的增订本。以死亡学作题材的书在中国人的社会中竟然成为“显学”,大大出乎作者和出版人的意料。由于此书引起的反响热烈,台湾大学心理学系的杨国枢和余德慧两位教授在1994年合开了“生死学的探索”这门选修课,名额原定一百,后来一再临时增加到一百八十。
如果选读这门课的学生是“银发族”,那么这种“抢修”现象不难解释。对老人来说,昔日戏言的身后事,终归会到眼前来。但在台大选这门课的学生,人生这部大书才翻开几页,就想到生死问题,这算不算少年人未见花开、已悲花落的“浪漫”情怀?
如果他们都是傅伟勋的读者,那么他们选这门课,动机就不难解释了。他的专著,除了剖析死亡,还用了不少篇幅去肯定库布勒·罗斯学说的基本精神:live until you die,对生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傅伟勋的书,就是以身作则的证言:要活得好,先认识死亡。
本文开始时说过,傅教授这本书是他患上癌症后短短几个月内奋力完成的一个“悲愿”。但如果事前对这题目没有研究,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他如期交了稿,是因为他在天普大学宗教系讲授Death and Dying这门课已有十年。除了采用库布勒·罗斯的著作作为主要教材外,他还给学生介绍世界各大宗教的生死观。文学作品则以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为代表。比较别开生面的倒是他用了黑泽明的电影《活下去》(To Live)作为辅导教材。
《活下去》故事简单。东京市政府一位科长得了胃癌,只有几个月可活。他早年丧妻,但为了全心照顾孩子,没有再娶。二十五年后,儿子长大,结了婚,一家三口住在一起,但老科长察觉到,父子关系不像以前那么亲密了。二三十年来老科长从未请过一天的假,过的是刻板清苦的生活,这都是为了儿子,但儿子不了解他,也不感激。
他从银行提了一大笔存款,开始吃喝玩乐,可是生死边缘的空虚心境一样烦扰着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位玩具工厂的女工。他问她怎样才可以活得像她那样充满生命活力。她说:“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工作,然后吃饭,如此而已。”接着她在饭桌上放了一只电动兔子玩具。“这就是我工作的一切,”她说,“不过我感到我好像变成了全国儿童的好朋友。”
这句话使老科长认识到库布勒·罗斯所说的live until you die的要义。他在东京市政府工作,知道贫民区有一块荒地,垃圾污水积聚,严重影响附近儿童的健康。孩子的父母多次请愿,要把这荒地建设为公园。可惜这个诉求落在各部门的官僚手里,被一拖再拖,全无下文。
老科长把生命剩余的几个月全投在这个计划上。他到各部门的负责人那里一一拜访。几个月后,荒地上终于出现了一个新公园。剪彩那天,坐在观众中的老科长,也咽了最后一口气。
黑泽明在20世纪70年代事业低潮时,曾自杀过一次。活下来后,拍成了为Edward Murray所称道的世界十大不朽电影之一的《活下去》作为自己对生命的证言。老科长的选择,就是傅伟勋说的“实存的选择”(existential choice)。也是因为傅教授自己身患恶疾,历尽在治疗过程中必须忍受的精神折磨和皮肉之苦,他看问题时才能够感同身受。譬如他对“安乐死”(euthanasia)的看法。在我们“文明”社会中,这是一个可以讨论、但永远不会有结论的难题。我们看好莱坞的电影,一旦看到宠物如猫狗牛马受了重伤,主人家不忍他们受苦的话,就会给他们一枪了结。这种手段叫“人道毁灭”。
人类身染残疾,可不能指望人家帮你“人道毁灭”。英国广播公司最近有一条新闻说,一位名叫切斯特菲尔德的五十岁男子,身患末期癌症,最多只能活三个月。他打算请职业杀手到时给自己“人道毁灭”。事情一传出来,就接到警告:任何人接受这份差事,可能被判终身监禁。警方承认,“这是个悲剧,情况很复杂,而且引起很多争议”。
任何一种形式的安乐死都属违法。从法律或宗教角度去看,生死是客观的。因是客观,论者感受不到病人痛不欲生的切身经验,大可高谈阔论、引经据典论证生命之可贵。因知安乐死难有希望在文明社会成为病人合法的选择权益,最近在澳洲黄金海岸一个停车场上,一群“银发族”用仪器测量汽车排出的尾气,看看用哪种汽车喷出来的尾气对自杀最有效。
以上这则新闻,是达纬2004年12月3日在《信报》的一篇报道。这些“银发族”只是未雨绸缪,他们当然希望不用出此“下策”,但不能不作最坏的打算。我们看了达纬的文章,就不难了解这些“银发族”为什么要研究汽车尾气。原来澳洲老人不少是因为无法承受长期病痛的折磨才自寻短见的。他们通常用上吊来结束生命,这太残忍、太痛苦了。
“好死不如恶活”,这话自然有理。但当病痛变为“杀千刀”的凌迟之苦时,是否还要“活下去”的决定权,不该操于上帝或法官,而是痛不欲生的病人。傅伟勋教授书中的第五章是“我与淋巴腺癌搏斗的生死体验”,结尾有这么一段话:“经过两番共四十四次的电疗而力气几乎全失的我,深深了解到,人到了八九十岁高龄已无生命力时的心情滋味究竟是什么。后来读了聂尔玲(Helen Nearing)女士那本《美好人生的挚爱与告别》(Loving and Leaving the Good Life,1992),就很能根据自己的电疗体验,同情地了解她的丈夫斯科特为何到了百岁,宁以绝食方式自然安然接受死亡的个中道理。自己没有真正经过一番深刻的生死体验,就没有资格随便批评他人选择的死法。”
傅伟勋教授如果没有过痛不欲生的经验,也没资格说这番话。生死学提出的两大问题,要不要活下去,怎样活下去,原是一个“实存的选择”。